|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学术探索 > 人文历史 > 阅读信息
董学文:李希凡对于我们今天文艺批评的意义
点击:  作者:董学文    来源: 红色文化网  发布时间:2018-12-05 12:11:44

  

1.webp (1).jpg 

 

作为著名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家的李希凡同志,已经默默地离开我们了。他的去世,是我国文艺理论界和文学批评界的重大损失。今天,追忆希凡同志的理论功绩,缅怀他留给我们的思想遗产,我觉得最可宝贵的就是他那种始终秉持的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

 

我们之所以说他是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家,他之所以被毛泽东同志肯定和称赞,他之所以被广大的学人所钦佩和怀念,甚或可以说他之所以能取得了如此多的超越前人的学术和理论成果,归结到一点,就是因为他能够把唯物辩证的批评武器掌握在手里,并且能够科学的运用。而这点,恰恰是我们当前文艺界最稀少、最缺乏的。

 

习近平同志《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近代以来我国发展历程赋予的规定性和必然性。在我国,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哲学社会科学就会失去灵魂、迷失方向,最终也不能发挥应有作用。正所谓‘夫道不欲杂,杂则多,多则扰,扰则忧,忧而不救’。”同时提出要“更好识别各种唯心主义观点、更好抵御各种历史虚无主义谬论”的任务。对照习近平讲话和当年毛泽东《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我们发现他们的精神是一致的,同时我们也会发现李希凡同志对我们今天文艺理论和批评的意义,就在这个地方。

 

毛泽东《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六日)是写给中央政治局同志和其他有关同志的。毛泽东之所以郑重推荐“小人物”的“很有生气的批判文章”,是因为“这是三十多年以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一次认真的开火”,是因为受到了“大人物”的“不注意,并往往加以阻挠”和“反对”,是因为“大人物”“同资产阶级作家在唯心论方面讲统一战线”,是因为这是一场“反对在古典文学领域毒害青年三十余年的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斗争”。我们不去辨析这场斗争中可能出现的某些政策偏差,我们仅就这场斗争的方向、性质和历史观而言,我认为至今看来毛泽东的意见也是正确的。据此,我们也可以说李希凡、蓝翎驳斥《红楼梦简论》的文章,开了用唯物史观分析《红楼梦》的先河,这在学理上也是能站得住脚的。

 

这里的关键就是:对待文学和文化问题,要不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具体文学问题的分析,要不要遵循唯物史观;对各种唯心主义观点,要不要给予批评。习近平同志到2016年依然提出这个问题,这是不能不令我们深长思之的。

 

如今,各种唯心主义泛滥,各种唯心论文艺观畅行,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但有人去认真“识别”吗?有人去加以“抵御”吗?为什么不敢对错误观点“开火”?文艺研究和批评的“灵魂”在哪儿?我们能否同唯心论搞“统一战线”?思考这些问题,我们就能更加看清李希凡同志遗产的价值。

 

在肯定“小人物”的三年前,毛泽东在电影《武训传》的讨论中,已经谈到了在文艺上如何体现和贯彻唯物史观的问题。他反对“以各种努力去保护旧事物使它得免于死亡”的做法,反对“不是以阶级斗争去推翻应当推翻的反动的封建统治者”的观点,主张要研究“中国发生了一些什么向着旧的社会经济形态及其上层建筑(政治、文化等等)作斗争的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新的阶级力量,新的人物和新的思想,而去决定什么东西是应当称赞或歌颂的,什么东西是不应当称赞或歌颂的,什么东西是应当反对的”。如果我们用这个标尺去考察当前的文艺创作,那么我们不是可以发现许多背离唯物史观具有方向迷失性质的情况吗?

 

我们要把马克思主义的文艺批评张扬起来,开展起来,这是对李希凡同志最好的怀念,也是向李希凡同志最好的学习。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