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值得思考的东西。而在其中,汉奸,绝对是中华民族的一大耻辱。而现如今竟然有人妄图给汉奸翻案,这简直是荒谬绝伦,不可想象的。
首先有一点不容否认,那就是汪精卫的卖国行径。不论如何,汪精卫在抗日战争时期背叛了祖国和人民,建立汪伪政权,帮助日本奴役沦陷区人民,聚集了大批汉奸,宣扬“东亚联盟”理论,推行奴化教育,瓦解抗日意志,为日本的侵略行径和自己的卖国嘴脸辩护。这些行为早已证明汪精卫汉奸的身份。虽然汪精卫在早年投身革命的时候也确实曾做过刺杀摄政王载沣等革命行为,但是他最终背叛了革命,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汪精卫作为历史人物其史实不容更改,但是现在却有人拿汪精卫说事,认为他不是卖国贼,反而是爱国者。认为他对日讲和是保全中国的做法,汉奸统治中国总比日本人统治好,他还为中国收回部分租界,争取了部分所谓的“权益”,维护了沦陷区社会秩序的安定等等。不论是赵无眠先生的大作《查塔呼奇河畔谈汉奸》,还是林思云的《怎样看待汪精卫政府》,都充斥着这种论调。
这些谬论其实很好反驳,先说“保全中国”论,早报网有一个帖子曾经说过这样一番话:“一个民族如果没有了面子,实际上就是没有了作为人的资格。面子是什么,是平等的条件,如果一个民族在另外一个民族眼里是一个不要面子的,那么这个民族就是奴隶民族。”一个丧失了自己的独立性与精神的民族,最终也只能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中比比皆是。
更何况,正是因为先辈坚持抗争,才有了今天独立和平的生存环境。如果中国真的像汪精卫那样所谓地“保全”,恐怕现在连生存都成问题,更不要说发展,甚至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了。而且日本的目的本来就是要灭亡中国,除了被占领还有什么讲和可言呢。日本人的目标已经昭然若揭,但汪精卫身为国民党的高层人物,还是在所谓“和平救国”的投降道路上越走越远,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不是汉奸是什么?就算所谓的追求和平也应该有底线。底线是是什么,是我们所能容忍的最低限度,意味着中国的核心利益,如果没有底线,一味的求和,那不就是投降吗?
至于那所谓和平的沦陷区秩序,这是因为日本在速战速决灭亡中国的策略破灭后陷入僵持,需要沦陷区稳定的秩序和物资支持来继续战争,这就是所谓的“以战养战”。就算没有汪精卫,日本也必须维持秩序来进行长期剥削。更何况,沦陷区人民哪里有真正安宁的生活,都是在水深火热中挣扎求生:
其一,汪伪政权制定了大量便于日本压榨奴役中国人民的条约。
汪伪政权在从1940年3月建立至1945年8月随着日本战败而倒台的时间内,召开了伪政治委员会议148次,伪行政院会议261次,伪中央常委会议103次,最高国防会议72次。先后制定、颁布、实施和修正了许多的条例、办法、章程等共88项(不含省一级)。
如1940年3月21日,第二次伪中央政治会议制定和通过了所谓《国民政府纲要》、《中央政治委员会组织条例》、《修正国民政府组织系统表》、《修正国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五条》,第三次伪政法会议又制定通过了(华北政务委员会组织条例》、《实施宪政》、《重庆政府处置方法》等等一系列便于日本侵略的条约。[1]
汪精卫的汉奸政权根本无法像某些人说的那样阻止日本的侵略,正相反,汪伪政权只是日本掩饰侵略的遮羞布罢了,在这些政策的支持下,日本侵略反而变本加厉,有恃无恐了。
其二,汪伪政权对沦陷区进行了大量的经济掠夺。
1941年1月6日,日本许可、并扶持汪伪政府设立伪“中央储备银行” , 发行伪币“中储券”。以此来转嫁战争负担,最终使中国华中华南沦陷区陷入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大量财富流失,成为日本继续侵华战争的军费。
日本还实施所谓的“对华新政策”,通过汪伪政权控制大量“中日合办”的垄断企业,垄断了沦陷区各种重要资源,这些企业名义上中日合办,实际上还是由日本人控制。
1944年3月30日,日汪签署《中日合办各国策公司调整通则》和《华中振兴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日合办公司间业务联络要领》。《通则》规定:“中日合办”各国策公司应受汪伪国民政府主管部直接指挥监督,经营管理应遵照“中国法令”,各子公司重要法规章程应呈汪伪政府主管部核准后才得以施行,日汪双方对各公司有改进意见时经协议后交由汪伪政府主管部发布命令执行,日本大使馆不再以命令行之。[2]
表面上日本人作了让步,但这些企业名义上中日合办,实际上还是由日本人控制。日本控制沦陷区经济和提供军需的目的没有变。汪伪政权的文件不过是为日本人的掠夺行径打掩护,欺瞒民众罢了。
其三,汪伪政府还多次同日本一道发动一系列殖民活动,对沦陷区进行残酷统治。
从“治安强化运动”开始,到“治安肃正运动”,直至“清乡运动”,镇压沦陷区的抗日运动。而在其中尤以“清乡运动”最盛。
“清乡运动”从“军事清乡”、“政治清乡”、“经济清乡”直至“思想清乡”,持续时间长,破坏性大,对沦陷区动用军事手段,封锁抗日根据地,镇压抗日活动,大肆捕杀爱国者,还借“清乡”之名直接下乡抢劫,将“清乡”变成了十室九空的“清箱”,还大幅度增加赋税,仅仅田赋一项,就能达到抗战前的五倍至十倍,甚至达到二十倍。
例如常熟县战前每亩赋税为一元多, 一九四一年十月, 赋税与并征费合计每亩高达九元(均以旧法币计算)。[3]除此之外,其他各种苛捐杂税的勒索也是骇人听闻的。
清乡运动还从思想上利用教育,文学艺术等各类手段进行“东亚新秩序”,“大东亚共荣”等奴化宣传,妄图磨灭人民的抗日意志,使人民甘当亡国奴,安心当汉奸。
再说收回租界和所谓的“权益”,有些文章拿这一段来说事:“二战期间和结束之后,中国与西方各国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被废除,这要算是抗战获得的报酬。但汪精卫的政府步子更快——一九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汪宣布驱逐英美、取消领事裁判权,比蒋早两天,翌年八月一日,汪正式从日本人手里收回租界。”[4]
可是,作为日本的傀儡,汪精卫政府自然会与英美为敌,收回英美的租界也就不足为奇了,更何况本身沦陷区就相当于日本的殖民地了,所谓的“收回”也不过是租界由英美占领转为日本占领而已。
同理,日本暂时放弃所谓名义上的租界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收回”租界在沦陷区一直是汪伪政权用来掩饰自己卖国嘴脸的遮羞布。[5]至于汪精卫从日本那里争取的所谓的“和平权益”,作为傀儡,汪精卫根本没有可以真正用来谈判的筹码,日本的承诺不过是一张空头支票罢了。在这个前提下,任人宰割的下场是不可避免的。
通过上述论断,可以看出历史虚无主义不是把历史全部虚无,而是有的虚无有的不虚无,虚无汪精卫的卖国行径,美化强调他所谓的“贡献”,想要批驳这些论调,一定要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这些人就是忽视了主要,只去看支流,还将支流认成了主要的。
的确,就算是汪精卫也一定有其好的方面,但绝对不能将这两方面等同看待犯均衡论的错误,他们不去看汪精卫的卖国行径,看清这个人的本质,在没有坚持主要方面的情况下去研究汪精卫所谓的成绩,甚至将这一部分扭曲为主流,认为他是爱国者。
研究汪精卫没有问题,研究汪精卫从所谓的新视角切入也没有问题,但是忽视主要方面对次要方面的支配作用,看不见这些所谓成绩的有限性,相对性以及背后的本质,是得不出科学合理的研究成果的。
而且这种历史虚无主义危害极大,这种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的论断,极易引发人们的思想混乱,磨灭人们的精神,阻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如果历史被扭曲了,卖国贼都能成为爱国者了,人们一直坚持的独立自强民族复兴的道路怎么能坚持下去呢。
这种论调严重危害我国的国家利益,应该予以还击。不要被他们所谓学术研究的旗号欺骗,这不是一个纯粹学术上的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这些人其他的著作主张已经把他们的目的暴露无遗。例如以林思云为作者名称的文章多为和中日关系相关的内容。其观点通常是明确反对中国,为侵华日军及日本的南京大屠杀暴行进行狡辩。作为一个工学博士,他却醉心于研究历史,还原所谓的“事实”。
他在《中国赶不上日本,差了一座长城的距离》一文中对中国人进行了极力的贬低丑化,认为日本才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之一,而中华民族却有太多的毛病了,人人都有优点和劣根性,但不应该因此而上升到民族层面,这种只谈中国人所谓的“毛病”,和日本人所谓的“缺点”的文章本身带有极大的诱导性,却自认为公正中立,实际上从民族方面贬低人们的自信心。
不仅如此,这种历史虚无主义的论调在实际批判上确实存在困难。
首先,网络传播已经成为这类文章传播的主要途径,在互联网时代,社交网站层出不穷,网站制作成本低廉,信息扩散速度极快,历史虚无主义者们便把互联网作为自己传播虚无主张的“发声器”,大肆传播错误言论。这些人现在不仅仅写长篇的文章,还写短小的语段,混在众多网民的言论中,让人防不胜防。
其次,历史虚无主义经常伪装自己,不易察觉。历史虚无主义者经常打着“还原历史真相”,“客观公正真实”等旗号蒙蔽广大人民,这同时也给这些论调的实际批驳造成了困难。
再其次,要想批驳历史虚无主义的文章,需要下一番大工夫。现在的历史虚无主义文章中动辄“引经据典”,引用大量所谓的,带有明显指向性的“史实”,要想从理论上进行批驳,必须要有大量的文献资料作为基础。这也给实际行动造成了困难。而广大民众看见这些所谓的“史实”,如果不加以考证,很容易被蒙蔽。
针对历史虚无主义首先我们一定要认清其本质与危害,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只有了解了历史虚无主义才能更好地进行有针对性的批判。
其次一定要史论结合,论从史出,没有一定的文献资料的掌握,自身的论据就会变得单薄,容易立不住。同时也要注意文献资料的可靠性,不可靠的文献资料极有可能会得出有失偏颇的结论。
还有一点十分重要,那就是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历史虚无主义者便是在唯心史观的指引下“随心所欲”地看待历史,并没有客观公正的研究。只有正确的历史观才能指引正确的研究方向。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唯物史观,正确认识历史,研究历史,这样才能免于虚无主义者的招数。
注 释:
[1]沈德海,《汪伪政权的建立及其罪恶活动》,《贵州师大学报》,1986年02期
[2]李占才,《抗战期间日本对华中沦陷区经济的掠夺与统制》,《民国档案》,20005年03期
[3]余子道,《日伪在沦陷区的“清乡”活动》,《近代史研究》,1982年02期
[4]赵无眠,《查塔呼奇河畔谈汉奸》,《百年功罪》
[5]刘玲,《在世界大战期间中国大规模收回租界的概况及其原因》,《徐州教育学院报》,2001年01期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来源:“思想火炬”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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