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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余来:《姓名法》对于使用名人姓名应当有更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点击:  作者:陶余来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24-03-30 15:00:36

 

 

美国NBA有一个传统,知名球星用过的球衣号码,将不允许后来的球员继续使用。让球衣号码成为巨星专属,这是NBA的致敬方式。

 

近日,有姓名“蔡元培”“莫言”的考生参加考试,有人质疑其姓名,警方无奈,说没有法律规定不允许他们用这样的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法》第4条“成年公民申请改名”中规定,“所改姓名不得与国家领导人或历史上有争议的人相同”。何谓“历史上有争议的人”?这里显然词不达意,笔者猜测,意思是不是-----可以用历史上出现过的人名,但如果选用的历史人名容易引起争议,则不被允许。

 

知名人物的姓名,成了专有名词,后人如果随意使用,在社会交往中产生的混乱不言自明。古人讲究避讳,现代社会,人们一般也不会故意取用名人姓名(有时即使无意中与古人重了名,至少说明那历史名人知名度还不是太高)。然而现在,出于猎奇、恶搞等原因,竟然有人故意取用知名度颇高、且仍健在,或去世年代距离今天不太久远,大众语境还经常会提到的名人姓名,这就特别容易造成社会交流混乱。

 

《姓名法》应当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古今中外一切知名人士的姓名。如果闹不清哪些是古今中外知名人士,有关部门可以一一开具罗列,且一年更新一次,各地派出所受理新名登记时,一键可查,电脑自动比对。如果发现与名录上姓名重复,则予禁止登记。

 

(作者单位:合肥市包河区总工会;来源:昆仑策网【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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