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间圈养”其实不是新闻,早在2015年人民日报就有过相关报道,2021年半月谈还曾刊文《只许喝水上厕所,神兽归笼如坐牢:课间10分钟,“野”点又何妨》。然而,时至今日,一名教师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对此现象的吐槽又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只能说明“课间圈养”现象几成常态,成了难以走出的教育“困境”。
浏览众多论述此类现象的文章,在分析“课间圈养”大行其道的原因时,不外乎以下几种观点: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安全高度重视,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考核评估把稳定作为关键因素;学校没有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违背了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教师担心学生课间嘻闹奔跑发生碰撞和矛盾、难以承受学生意外受伤后的追责;家长对于学校及教师的安全监护责任诉求过高,一旦孩子出事就可能不依不饶等。甚至还有人说,现在的学生不好管,动不动就闹事打架、寻死寻活,让学校、教师和家长不厌其烦、胆战心惊,也是他们赞同和倾向 “以圈代放”、“以管代教”的原因之一。
很显然,上述分析只关注到了该现象的浅层原因,没有追究其背后的深层动因。事实上,无论是教育体育局、学校、教师,还是家长和学生等,他们的观念和行为的确与“课间圈养”现象构成了一种循环往复的“怪圈”,成为相互相成的因果“陷阱”。但从更深层次的根源分析,实际上它折射出当前更为常见的社会治理“困境”——维权与维稳的矛盾。
从上述主体的角度分析,他们的观念与行为均符合“理性人”的假设。学生天性好动,尤其是年少无知、青春勃发之际更是向往自由与奔放的身体活动,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此外,对于渴望与同龄人的交往、追求超越家庭和班级范围的集体归属感与友情的学生们来说,课外活动也是最好的平台。显然,释放运动天性、获得身心协调、锻炼交往能力,这是学生作为“理性人”的本能冲动和成长需求,无法被压抑。但是,由此而来的奔跑、打闹、摩擦、矛盾和冲突就不可避免。因此,一旦被视若珍宝的孩子在学校出现意外,家长必然要追究学校或教师的管理责任,甚至提出过高诉求,这是法律赋予家长们的合理权利。即使他们提出诉求的过程方法与利益指向可能“非理性”,但提出诉求本身是理性的,不容置疑。
当教师与学校面对家长的质疑、批评甚至维权时的“非理性”言行时,出于趋利避害的考虑,他们必然会选择从源头减少引发矛盾的可能,那就是严格管理学生,尽量避免意外。教师和学校页没有错。而教育体育局乃至地方党委政府为了学校的秩序、社会的稳定,也就会从制度、管理、奖惩等各方面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他们同样是立足自身职责,作出了最优选择。
独立个体或团体的“理性”行为看来无可非议,但是集合到了一起,就构成了整体的“非理性”。一方面,学生及家长在自身利益受损的条件下,轻则要求赔礼道歉、重则要求赔偿损失,进而借助上访上诉等合法途径来维权,这是他们不愿放弃的权利。而有些人甚至会采取非正当手段来漫天要价、谋求更大利益,这也是当前的不容回避的现实。另一方面,行政部门、学校以及教师等承担着维稳的压力,为了快速消除不良影响,避免造成更大更多的资源消耗,他们可能会借助行政干预等措施息事宁人,有时还不得不满足学生及家长的过高诉求。由此,上述多个主体的“理性”行为和观念最终构成了基层治理中维权与维稳的“困境”。
破解这一治理困境、消解“课间圈养”现象,需要从观念引导、民主治校、调处机制等多方面入手,逐渐满足正当诉求、培育教育理性、扭转不良风气。一要着力引导社会舆论,借助多种平台、多种方式,倡导家长正确看待孩子在学校发生的种种事件,一旦出现意外也要理性维权。二要着力引导家长参与校园管理,尽快培育起民主治校的风气。“家长会”不能成为通知会、说教会甚至批评会,而要促进家长与教师、学校的沟通,引导他们深入了解学校的情况,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三要着力构建多方协调矛盾、处理意外事件的机制,引导家长依法维权,避免行政直接干预矛盾调处的不良倾向。
作者:王洪春 系中共上饶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副教授,上饶市社联理事,上海大学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方向为党史党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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