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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共同富裕是中国面临的更大挑战
点击:  作者:乔新生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21-03-01 09:47:18

 

 

“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顿。”(《论语·季氏》)


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它标志着中国将全面走向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在这个过程中,中国面临更大挑战。
 
2021年2月25日,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这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光荣,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光荣,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光荣!

总书记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征程中,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这是总书记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的动员令。

2020年中国实现全面脱贫战略目标没有悬念。尽管遭遇重大疫情和洪涝灾害,但是,完善的脱贫机制、全国人民持续努力,为实现全面脱贫战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为了防止摆脱贫困的居民返回贫困,国家制定了乡村振兴计划,要求摆脱贫困地区五年之内继续保留现有的体制机制,从根本上巩固全面脱贫成果。国家已经把扶贫工作转化为乡村振兴工作,为此专门成立乡村振兴机构,转变观念,转变思路,在科学规划基础之上,朝着现代化的目标奋勇前进。

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国领导人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实现共同富裕。如果只是让“一部分人富裕起来”,那么,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相对于全面脱贫,共同富裕面临更大困难。

首先,观念上的转变。摆脱贫困是全党的共识,也是全国人民的共识。让那些处于绝对贫困的居民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住房、医疗、教育有保障,是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因此,摆脱贫困过程中,很容易地凝聚各方面的力量,短时间内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

可是,共同富裕则不一定是社会普遍共识。那些先富裕起来的人们,可能已经习惯于享受先富裕起来所享受的各种特权。他们是否接受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是否愿意将自己的一部分财富用于帮助那些刚刚摆脱贫困居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值得社会各界观察。

至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那些已经获得巨额财富的企业家,并非都愿意将自己的财富用于帮助收入相对较少的家庭。

税收作为一个灵敏的信号,无时无刻不考验着先富裕起来的人们。一旦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制度发生变化,那些拥有巨额财富的企业经营者,迅速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其他国家。

正因为如此,实现共同富裕,首先就是要解决中国改革开放中积累的问题。一方面通过完善法律制度体系,解决我国生产要素配置和收入分配不合理的问题,另一方面必须采取果断措施,让那些依靠制度缺陷获取巨额财富的富豪,将自己财产用于重新分配。

个人所得税法是调节个人收入的重要法律。如果一个国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相对较高,那么,率先富裕起来的人们,就会千方百计地转移自己的财富。譬如,一些企业家就会减少自己的工资收入,把所有消费都纳入企业经营费用中,以此来规避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再譬如,一些贪官污吏通过非法手段聚敛了大量财富,可是,他们不是把财富直接占为己有,而是通过分散持有的方式,或者通过匿名股东将财富转移给个人或者商业公司。这种极为特殊的财富占有方式,一方面为中国反腐倡廉设置障碍,另一方面也导致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路途艰险。

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一些领导干部个人开支和家庭成员的生活消费明显高于工资收入,是赤裸裸的腐败分子。可是,由于我国仍然处在身份社会,财富分散持有以及特殊交易方式,使得许多率先富裕起来的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收入分配不公问题,采取霹雳手段惩治腐败分子,那么,实现共同富裕就只能是纸上谈兵。

共同富裕是一个社会概念,同时也是一个法律概念。所谓共同富裕不是指财富平均分配,也不是收入平均分配。共同富裕是在按劳分配原则基础之上,通过法律手段,实现财富的合理配置。

通俗地说,共同富裕就是要让那些积累巨额财富的群体,通过纳税或者社会捐赠,将自己的财富用于社会。共同富裕就是要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克服市场暴利行为。共同富裕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炫耀可耻、勤俭可敬的良好风尚。让每一个公民都有正确的财富观念,正确对待按劳分配制度,依靠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收入。如果利用不合理的制度或者生产要素组合方式获得财富,那么,应当受到社会的谴责。

其次,共同富裕需要完善法律制度体系。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会出现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现象,根本原因就在于,资本主义社会是“资本雇佣劳动”。资本的拥有者可以获取暴利,而劳动者除了出卖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

当劳动者获得相对较高工资的时候,资本拥有者获得巨额利润。不仅如此,资本主义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法变成劳动者工资税法。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资本拥有者则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减少或者拒绝缴纳个人所得税。

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前总统特朗普。这位美国风云人物虽然自称亿万富豪,并且拥有私人飞机和豪华的庄园,可是,始终不愿意公开自己的纳税报表。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美国乃至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税收法律制度规定,一旦出现亏损,可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经营费用包含特朗普及其家族成员生活消费成本,特朗普及其家族成员骄奢淫逸,可是,由于所有开支都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之中,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享受税收减免待遇,而个人由于工资收入十分有限,因此,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1世纪资本论》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出现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现象,根本原因就在于,个人需要缴纳所得税,而资本则不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一些国家为了招商引资,不断地减免企业所得税,以税收优惠方式吸引投资者。如果这种现象持续下去,那么,资本的拥有者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规避国家的税收制度,国家税收会逐渐地变成劳动者的税收。
中国正处在税收体制改革关键时期。一些学者建议,把中国的生产税收制度体系改造成为消费税收制度体系。然而,如果不了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税收制度体系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把中国的生产性税收制度改成消费性税收制度,那么,很可能会产生更多的问题。

中国当然应该加快税收制度改革的步伐,但是,必须清醒意识到,资本主义国家的税收制度体系产生具有历史原因。资本的拥有者利用资本主义国家税收制度体系,规避或者逃避义务,从而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我国一方面要修改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加快个人收入调节步伐,但是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资本主义国家税收制度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避免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重蹈覆辙。

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以及严格税收征管执法措施,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

资本的趋利性决定了,如果一个国家的税收负担相对较高,纳税成本不断增加,资本拥有者就会拂袖而去。各国之间的竞争,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税收制度体系的竞争。中国反对不合理的税收制度竞争。但是,中国必须充分意识到,完善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体系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中国所面临的国际形势,不能以削弱企业的竞争力为代价,进行税收制度体系改革。

如何在确保企业正当利益得到切实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完善税收制度体系,建立福利社会主义,这是中国需要认真考虑的重大问题。

曾有一些学者担心,如果中国实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国家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那么,中国有可能会出现“养懒汉”的现象。这种担心不无道理。但必须指出的是,所谓共同富裕是建立在按劳分配基础之上的共同富裕。如果好吃懒做,理应受到谴责。但是,如果把勤劳智慧勇敢的中国人民假定为“懒汉”,在制度设计方面,处处以人民为敌,没有充分考虑到我国面临的现实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国家的税收制度体系,那么,税收制度改革就会离终极目标越来越远,中国改革所面临的问题就会越来越大。

实现共同富裕既要强化财富拥有者的责任,通过征收资本利得税,增加国家的社会福利保障资金,同时又要防止出现平均主义思想。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国有企业是中国的坚强柱石。中国已经通过法律,要求国有企业将部分资本划拨为社会保障基金,用来充实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

如果只是在存量上做文章,而没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那么,共同富裕政策难以持续。

当务之急,是要改变人们的劳动观念,强化要素分配中劳动要素分配比例,提高劳动者的社会地位,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鼓励劳动者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只有做大蛋糕,才能合理分配蛋糕。如果蛋糕越来越小,那么,实现共同富裕,必然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当年拉丁美洲国家依靠自己丰富的自然资源,迅速实现财富增长,人均国民收入进入中等国家水平。可是,这些国家没有意识到迫在眉睫的危险,通过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大幅度增加居民的福利水平。等到西方国家企业撤出资本,整个国家经济体系彻底崩溃,财政收入急剧减少,福利开支难以为继,这些国家掉进“中等收入陷阱”之中不能自拔。

只有在生产要素配置的过程中,实现公平兼顾效率,才能确保共同富裕的目标真正实现。中国一些学者认为,生产力阶段应当强化效率,生产关系领域强调公平。这种观点具有历史的局限性。生产力的核心是生产要素的配置,如果在生产力发展阶段,没有考虑到劳动者的诉求,千方百计地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那么,所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最终必然会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掉进中等收入陷阱之中不能自拔。

第三,中国实现共同富裕,必然会引起世界各国关注。如果一些国家为了阻止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发起不正当竞争,那么,中国在现代化建设中,将会面临更大困境。

正如一些学者所分析的那样,美国福特时代之所以提高中产阶级工人收入水平,就是因为在和苏联竞争过程中,苏联社会主义公有制,使得普通工人拥有体面的工作,合理的收入,衣食无忧,为了与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竞争取得胜利,西方国家不得不通过提高工资收入,确保整个国家生产要素配置体系不会出现严重问题。

为了提高中产阶级家庭成员的收入,必须向企业征税,企业税收负担相对较重。可是,等到苏联解体之后,西方国家立即改变税收制度,一方面取消遗产税,另一方面大幅度降低企业的所得税,与此同时,通过各种市场化改革,减少中产阶级家庭的福利。美国得克萨斯州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作为美国最重要的能源基地,得克萨斯州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可是,得克萨斯州在石油天然气资源配置过程中,强调资源配置的市场化,一方面向墨西哥以及周边地区输送大量的石油天然气,确保得克萨斯州政府拥有巨额的财政收入,可是另一方面,对于德克萨斯州境内的居民则实施所谓特殊的能源政策。按照德克萨斯州电力分配方案,如果缴纳固定价格电费,那么,平时电费价格相对较高。如果采取浮动价格电费标准,平时电费价格相对较低,可是,一旦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电费价格就会迅速上涨。得克萨斯州一些居民采用所谓浮动电费收费标准,等到暴风雪来临之时,电费价格大幅度上涨。一些家庭因为交不起电费,被迫生活在冰天雪地的严寒之中。得克萨斯州的例子充分说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在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可能会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也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副作用。如果奉行市场原教旨主义,把所有资源配置都交给市场经济运行机制,那么,最终必然会产生灾难性后果。

中国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是另一方面,也必须防止出现类似于美国那样的悲剧。一方面必须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另一方面,在电力等公共产品配置过程中,必须加大政府干预力度,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和能源保障措施,确保居民能够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特殊时期不会因为电费价格上涨在冰天雪地中瑟瑟发抖。

实现共同富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然把共同富裕作为发展目标。但是,中国从来都不是独立的存在。在资本主义汪洋大海之中,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必然会面临巨大的挑战。中国一方面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是另一方面,必须认真总结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经验教训,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确保中国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必须确保资源配置实现共同富裕,而不是扩大贫富之间的差距。

共同富裕是人类的美好理想。几千年前,中国先贤就提出“天下大同”美好愿望。然而,要想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勇敢面对挑战,采取果断措施,一方面提高公民的素质,树立劳动光荣的社会主义价值理念,另一方面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破除既得利益集团设置的各种壁垒,打破传统的分配体制,坚决贯彻落实按劳分配的原则,探索对资本征税,确保我国真正成为一个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国家。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转编自“乔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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