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诞生首部国家公祭地方立法!“精日”行为将被处罚!
23日,《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获全票通过。《条例》明确规定:
①国家公祭仪式鸣放警报时,所有人默哀一分钟;
②国家公祭设施周边禁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
③对“精日”行为划定“法律红线”,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精日”等恶劣行为进行批评、劝阻和制止,并向有关单位举报,形成对伤害民族感情的恶劣行径“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条例》一经公布,瞬间引发热议
网友纷纷为《条例》点赞!
还记得今年年初发生的这件事么?
2018年春节假期期间
网友举报
两个青年身着二战鬼子的军服
手持日本军刀和膏药旗
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留影
得意开心,恬不知耻
被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天后
刚被释放的孟某
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遇难同胞纪念馆前
拍摄视频并在网上发布,
辱骂举报他的网友是
食物链最底端的“工作犬”。
这些人或许忘了
那14年……
日本侵略军以14年时间
↓↓↓
占据中国大片国土;
大规模屠杀政策,制造南京大屠杀等,
在华北制造100多起惨案;
实施细菌战、化学战、毒气战;
"三光"政策,制造无人区,
强掳迫害中国劳工;
中国军民伤亡达3500万…
“他们就是无知,他们都不知道以前日本人见人就杀,不分男女老少,连婴儿都不放,(实行)‘三光’政策!(精日分子)这样的年轻人都不懂。”今年清明节前夕,九旬老战士张森水来到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面对英烈浮雕墙几度哽咽。
张森水老人在献完花后潸然泪下。
老人说:“不能忘了过去的历史啊!这是我亲眼见过的,日本人把小孩挑起来扔到沟里了!穿日本人的衣服(军装)你就是忘本,忘了国家的耻辱!”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定要“知道自己是谁,是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纵观中华民族的近代史,饱受外敌凌辱,遭受了罕见的劫难。在抗日战争时期,百姓生灵涂炭和军民奋起反抗,都到达极致。最终,“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中国人民以3500多万军民伤亡的惨重代价,为民族争取独立,为世界守卫和平。
是不可忍,孰不可忍。“精日”分子们一而再、再而三挑战民族底线,拿民族伤痛开玩笑,引起了国人强烈愤慨。
对于“精日”分子,外交部长王毅严肃地回应并怒斥:“中国人的败类!”对于“精日”的恶劣言行,就该用“呲”的态度来应对。
这是治病、救人的法子。家国意识,民族气节,感恩英烈之心,正是带领国家和民族走出苦难,走向强盛的精神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在联合提案签名表上郑重签上自己的名字。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2018年两会上,38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递交了一份关于制定“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专门法”的提案,把立法之剑竖起来,既是把对“精日”分子们的底线画清,更能赋予国人对和平的理性启迪。一个志向远大的民族,一定是能从自己的历史里看清意义,找到价值。对国格与民族尊严予以最高的敬畏,也是应有之义。
“仗剑高歌酒一杯”。
对“精日”言行严惩不贷,
应该是常态。
让他们“低到尘埃里”,
也是对先烈应有的守卫!
丰碑无言,史海钩沉,
忠魂不泯,浩气长存。
我们不会忘记,祖国更不会忘记!
关于国家公祭日,这些规定也要知道
来纪念馆参观能穿吊带、热裤吗?
国家公祭日所有人都需要默哀吗?
……
《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通过后,
所有问题都有了明确的答案。
问:鸣放警报时所有人都需要默哀吗?
答:是的。
《条例》第十二条提出,举行国家公祭仪式鸣放警报时,除了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正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机动车、火车、船舶和其他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主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停驶鸣笛致哀一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
(二)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就地默哀一分钟;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在校师生就地默哀一分钟。
问:国家公祭期间你该不该娱乐?
答:不该。
《条例》第十四条指出,在市人民政府通告规定的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国家公祭设施周边禁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具体范围由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条例》第十三条提出,在市人民政府通告规定的国家公祭活动期间,禁止擅自使用轻型和超轻型固定翼飞机、滑翔伞、热气球、无人机等一切飞行器进行升空飞行活动。
问:本市娱乐节目也停播吗?
答:是的,停播
该《条例》第十五条提出,本市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在国家公祭日当天应当停止刊播一切娱乐性报道或者节目。
本市报纸应当按照要求以黑色封面刊登国家公祭活动相关内容。
问:国家公祭场所周围哪些事情不被允许了?
答:禁止开设娱乐场所,设置与悼念主题明显不相适应的门牌店招、标识标志、广告,擅自摆摊设点,擅自进行销售、游艺、表演、乞讨都被禁止。
《条例》明确了纪念馆的特殊法律地位。强调国家公祭场所管理区及周边建设项目应当与国家公祭场所庄严、肃穆、清静的环境和氛围相适应,在管理区内禁止开设娱乐场所,设置与悼念主题明显不相适应的门牌店招、标识标志、广告,擅自摆摊设点,擅自进行销售、游艺、表演、乞讨以及实施其他有损国家公祭场所环境与氛围、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问:参观纪念馆哪些事情不能做?
答:不能吵闹、不能乱涂乱抹、不能穿得太随便等。
《条例》第二十三条指出,举行悼念活动或者参观国家公祭设施时,应当真诚缅怀逝者,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持安静肃穆,不得大声喧哗;
(二)爱护历史文物,不得亵渎、损毁国家公祭设施;
(三)衣着端庄得体,不得身着、佩戴与国家公祭设施环境、氛围不符的服饰、图标;
(四)服从组织引导,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五)国家公祭设施的其他管理规定。
(资料来源:中国青年网、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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