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部影视片在史学界震动一时,即电视剧《走向共和》。所以引起震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片中出现一个李鸿章。李原本都是中国近代史上的反面人物,没想到在影视片里竟然“一夜翻案”,成了“为国为民”的“正面人物”,贏得了观众的一派同情。
翻开一部中国近代史,历史上的李鸿章,一直是以投降派、卖国贼的罪名“永背骂名”的。然而,通过这部片子的放映,李鸿章竟成了一位“忍辱负重”的“民族英雄”,引起了不少人的同情。一部影视片,居然有如此巨大的作用,不能不叫一些搞历史研究的人大跌眼镜。
本来,文艺作品本不是历史,历史剧中对人物的描写,并不能替代历史研究领域对历史人物的科学评价。我们完全可以对文艺作品中的人物评价不予理会,因为文艺作品允许随作者的个人好恶进行虚构与戏说。然而,现在的问题是,影视片《走向共和》中对李鸿章的评价,涉及到的是一个极为严肃和重要的问题:历史人物评价问题。它实质上又关系到现实道德观念中的价值观与是非观问题,是一个教育后人“做一个什么样的人”的问题。
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倒也不是凡是定论的就不能翻案;关键要有史实根据,而不是随意进行文艺“创作”。为了明辨是非,有必要介绍一下这个历史人物的一些真实情况。
李鸿章有没有丧权辱国?
大凡翻阅过《中国近代史》的人,应该是没有不知道李鸿章的。他是曾国藩的门生,靠着老师的提携,拉起了一支淮军,在镇压太平天国与捻军过程中为清王朝立过功。由此起家,历任江苏巡抚、两江总督和直隶总督。除了镇压农民起义以外,后来他还干了两件大事:一是操办洋务,举办过一些军事工业和民用企业;二是自1870年起,接任曾国藩主持晚清军事和外交大政。
且不论李鸿章关于镇压农民起义与搞洋务运动的评价,此乃两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最能影响对李鸿章评价的关键在于:在他主持军政、外交过程中是否犯下了卖国罪行,是否有过丧权辱国?
下面我们不妨来梳理一下19世纪70年代以后,即由李鸿章主政外交后发生过的一系列重大事件,看一看他是如何处理的?就可清楚究竟这个人是否值得肯定。
1874年,明治维新以后羽毛未丰的日本,为了呑并中国的属国琉球(明清两代一直受中国皇帝册封),借口台湾高山族人杀死琉球船民,出兵3,000在台湾登陆,遭到台湾军民坚决抵抗,日军伤亡重大,无法前进。日本通过美国等出面“调停”,要求清政府承认:一是高山族人“加害日本国属民”(按:从逻辑上承认琉球船民成了日本的“属民”);二赔偿“军费”50万两。李鸿章立即满足其要求,以换取撤军。1879年,日本正式呑并琉球,改名为冲绳县。
1875年,英国间谍马嘉里在云南偷越国境,且首先杀害我军民后被我边民杀死,此为“马嘉里案件”。这原本是一个普通的外交纠纷案例,可是,次年李鸿章与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竟签订《烟台条约》,丧失了大批国家主权,其内容多达三大部分,十六款,还附《另议专案》。主要内容有:英国取得进入云南进行调查、通商的权利;英人可以前往甘肃、青海,或由四川进入西藏;増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通商口岸;凡涉及英人生命财产案例,英使馆有权派人前往“观审”;租界内的外国商品免征厘金;外国商品进入内地全免内地税;清政府发文告,对“滇案”表示“惋惜”等。
在英、俄支持下,中亚浩汗国阿古柏入侵我新疆,公然建立“哲德沙尔国”,妄图将新疆从我国分裂出去。左宗棠主派兵进疆,平定阿古柏政权;李鸿章却以“海防”为要,主张放弃新疆。幸好左宗棠力争不让,1876年清廷才让其带兵入疆,并于1878年平定全疆;不然,如按李鸿章主张,新疆早就不归中国所有了。
1883年法国侵略越南,并欲进一步侵略中国,同年底,法军进攻驻越清军,挑起了中法战争。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李鸿章始终坚守“力保和局”的宗旨,奉行“外须和戎”的外交方针。他有一个失败主义的逻辑:认为中国与外国打仗,中国必败;即使暂时不败,最终还是要败的。结果,1885年老将冯子材偏偏取得了镇南关大捷,这是自鸦片战争以来我国正规军对外国侵略军打的第一个大胜仗。法军战败的消息传到巴黎,引发法国茹费理内阁倒台。然而,就在这种胜利的结局下,李鸿章却高唱“乘胜即收”的调子,还是由他与法驻华公使巴德诺签订了《中法新约》。根据就个条约,法国拿到了战场上拿不到的东西。中国不仅承认越南为法国的保护国,还允许法国侵略势力进入云南、广西,取得优先修筑铁路、开埠通商等特权,从此中国的西南门户洞开。李鸿章在中法战争中的表现,把一切爱国的中国人气得七窍生烟。孙中山先生正是从此下定以革命手段推翻清朝统治决心的。
1894年,李鸿章还是依照他的投降主义的军事外交思想,依照他既定的对外“保和”方针,继续主导甲午中日战争,先是“避战”,后是被动挨打。结果,1895年威海一战,硬是把一支装备现代和吨位超过日本海军的北洋舰队,搞得个全军覆没。最后,又跑到日本去签订《马关条约》了结。不仅让中国承认朝鲜受日本控制,而且还:割辽东半岛、台湾和澎湖列岛;赔款白银两亿两;増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还允许日本人在中国开设工厂;等等。
《马关条约》签订的消息传到国内,舆论一片哗然,国人皆痛骂李为“国贼”。为平息舆论,那拉氏被迫罢了他的官,让他丢了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的宝座,一度在北京东安门外的贤良寺内赋闲。
1896年恰逢沙皇尼古拉二世要举行加冕典礼,出于感激俄、德、法三国“干涉还辽有功”,2月,那拉氏决定“慰抚”闲来无事的李鸿章,派他作为特使出访沙皇俄国;并让他出访欧美,作一次环球访问。时沙俄正在修筑横跨欧亚两洲的西伯利亚大铁路,妄图控制中国东北,听到李鸿章使俄倍感兴奋,决定高规格接待、笼络,以售其奸。经过俄方的一番“努力”,李鸿章果然在重金贿赂与诱骗下就范,6月3日乖乖地在《中俄密约》上签了字。这一条约,不仅使沙皇俄国取得了在中国东北修筑过境铁路的特权,而且为其以后侵入中国东北打开了大门。李出访回国后,主子认为其是联俄有功,是“以夷制夷”外交的胜利,随后在总理衙门待了一阵子又任其为两广总督。
1901年9月,李鸿章再一次作为清政府的全权代表与弈劻一起,与英、美等十一国代表签订《辛丑条约》,丧权辱国,赔款达4.5亿两白银之钜,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统治。同年11月,李鸿章病死。
李鸿章不仅以签订卖国条约最多的清政府大臣闻名,而且还以贪婪聚敛著称,只是由于他不像和珅、琦善那样被抄过家,因此,关于他究竟贪了多少财产始终未能有个准数,成了永远无法解开的千古之谜。然而,当时民间就流行“宰相合肥天下瘦”(李是安徽合肥人)的说法,那也绝不会是空穴来风。洋务要员容闳曾称,李中堂“绝命时有私产四千万两以遗子孙”。梁启超似乎并不认同容闳的这个数,但是还是认为:“世人竞传李鸿章富甲天下,其事殆不足信。大约数百万金之产业,意中事也。”
有两件事是很值得一提的。
第一件事,是高尔基笔下的李鸿章形象。《克里木•萨姆金的一生》,是高尔基作品中一部记实体的长篇小说,里边涉及众多历史人物,其中包括中国的李鸿章,反映了1896年李出席沙皇加冕典礼作为贵宾的一些表现。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在阿尔泰展览厅里,李鸿章在各色宝石陈列台前停住,小胡子直抖动。翻译官马上要求打开玻璃柜。而当启开那沉重的玻璃盖之后,这位中国老人不慌不忙地从袖子里伸出手来,那衣袖好像自己会动似的,一下子滑向了胳膊肘,于是这只老朽不堪的铁青手臂上纤细的、留着长指甲的手指伸进玻璃柜,从一块白色大理石板上操起一枚巨大的绿宝石——这个展厅最珍奇的展品。李鸿章把绿宝石举到眼皮底下,来回瞧着,微微点了点头,便把那只拿着绿宝石的手藏到衣袖里去。”
“这宝石他要了!”翻译官彬彬有礼,笑容可掬地解释李鸿章的这一举动。
“法布里丘斯将军吓得脸都白了,结结巴巴地说:“可是……请原谅!我无权作主馈赠礼品哟!”
“此刻这位赫赫有名的中国人已经走出了展览厅,正朝博览会的出口处走去。”
在现有的著述中,包括梁启超的《李鸿章传》,在说到1896年5月李鸿章参加尼古拉二世加冕登基典礼的俄罗斯之行,大多一笔带过、语焉不详,高尔基的这段描写不失是一个补白。但小说笔法能成信史吗?高尔基倒有个说法:“关于李鸿章拿走那颗大绿宝石的事,是法布里丘斯将军在彼得堡雷契金将军寓所亲口对我说的。”
依照高尔基的为人品格,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他的话。因为高尔基没有无端地去“污蔑”李鸿章的理由。李鸿章在俄罗斯签订《中俄密约》期间是否收受过3,000万卢布贿赂,至今还是历史疑案,而在俄罗斯“李鸿章拿走那颗大绿宝石的事”,倒很可能确有其事。或许,那件阿尔泰展馆的镇馆之宝也是那3,000万卢布酬金的一部分?否则他怎么会这样有恃无恐地在人家的博览会上顺手牵羊呢?
第二件事。1898年3月,当沙俄强迫清政府租借旅大时,时任总理衙门大臣的李鸿章,在与俄驻华代办谈判过程中,竟然“拿了俄国外交官璞科第送去的50万两银子的贿赂。”(姜鸣:《天公不语对枯棋——晚清政局和人物》)相对于当时官场的贪腐风气,只要他政治上不倒,这也许算不上是什么问题了,但这笔贿赂是他用国家主权换来的却是千真万确的!
对李鸿章的贪墨,究竟是信还是不信?不妨还可看一看以下事实:在上海华山路,现今还留有一座豪宅,名为“丁香花园”,原系李鸿章为外室小妾莫氏所置的居所,小妾乳名叫“丁香”,故该宅就以“丁香花园”而闻名遐尔。另外,还可以去走访一下合肥的李鸿章故居。合肥李府半条街,现存尚有四进50余间房,实际上仅为其原先的1/12!如果恢复原样,那少说也有600多间之壮观!那时候的官僚大都喜欢购买土地,一般均以土地为主要产业,作为积财手段,那么,李在合肥附近又占有多少土地呢?再加上浮财,看来,梁启超的“数百万金之产业”一说是大大低估了!
李鸿章之流该不该“永背骂名”
从现有确凿的史料来看,李鸿章作为衔命大臣,他们在全权处理涉及国家、民族核心利益的事情上,确实是损害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这已毋庸置疑了。正因此,从他们丧权辱国的那一天起,就被时人骂为“卖国贼”了;并在历史上“永背骂名”,使后人包括邓小平耻于与其为伍。
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曾讲过一段很有历史深度的话:“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的余地。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否则,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
现在的问题是,有人认为:李鸿章所以会签订这些不平等条约,或者说丧权辱国,均是出于无奈,是“弱国无外交”的必然结果,即使没有李鸿章去签《马关条约》,也会有张鸿章去签。因此,觉得他们不该为此“永背骂名。”
这完全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谬论,是一种为卖国罪人开脱罪责的遁词之说。
第一,在其位谋其政,既谋政就得承责。
孔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论语·泰伯》)按同样道理,在其位,就得谋其政,否则就是“尸位素餐”;当然,既谋其政,就得承责,也就是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包括对国家、民族负责,对历史负责。这是不言而喻的道理。
世界上有没有不发生影响与后果的事?没有!因为事物是连贯发展的,任何事情都是有其特定的影响与后果的。那么,世界上有没有不顾及自己的行为影响与后果,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的人?那是有的。凡一切违背社会生活准则(价值观念)的人,或利令智昏的人,都是这样的人。然而,对这一切不顾其行为后果的民族败类、国家罪人,人民、历史是决不会对他们宽恕的,必然会把他们钉上历史的耻辱柱,让子孙后代永远唾骂。
那么,这是不是人们对历史人物的一种苛求呢?非也。可以这样讲,这是古今中外世界各国人民共有的评价法则,决非是我们所特有。
法国现代史上曾经出过一个非常著名的人物,此人名为贝当。在1914——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他指挥过对整个战局具有重大意义的凡尔登战役;由此,1917年4月他被晋升为总参谋长,后又成了法军总司令,获元帅军衔;一度是法国公认的民族英雄。可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他却陷入失败主义立场。1940年6月,他以法国总理身份签订《康边停战协定》,向德国投降;后又在希特勒的卵翼下,组织维希政府,自任法兰西国家元首。1945年4月,德军失败,贝当被捕,以“通敌罪”被判处死刑(后实际上病死狱中)。
直到现在,在法国人民与任何历史书中,对他的评价仍只有一种:民族叛徒。按照“弱国无外交”理论,这不是太寃了吗?难道他不是争得了法国的“和平”吗?事实上不也“保护”了许多法国人的生命吗?这不是“曲线救国”吗?一战时他不是曾为法国立过“大功”吗?怎么就都一笔勾销了呢?是不是法国人太不宽容了呢?
否!这怨不得法国人民,这是贝当自绝于法国人民。世界历史告诉人们:凡是背叛国家、民族的人,都是不可能原谅的。
在“弱国”的条件下,如果你自知没有能力胜任维护国家利益的职责,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位”,让有能力胜任的人去掌权。“办法总是比问题多”,你没有能力解决问题,不等于别人不能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宋子文可算得上是一个聪明人。1945年7月,他赴苏与斯大林谈判中苏关系,在知道自己没有能力解决外蒙古的回归问题时,干脆就辞去外长的职位,让这一棘手的问题留给后人去解决,让给那些愿意背丧权辱国罪名的人去签约。总之,怎么样也决不能在自己手里签有损民族利益的条约。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当然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反之,如果谁敢,当然,谁就得承担这个责任。
第二,“弱国”未必一定要丧权辱国。
有人说,“弱国无外交”,在国家势不如人的时候,只有丧权辱国一条道,摊到谁,谁就得做李鸿章。更有甚者,说如果国家孱弱,面对外敌,与其抗争,还不如降服,这样才是真正“爱国”,抗战实际上是害国。这是一种十足的“卖国有理”论,完全是一种汉奸哲学。这种谬论根本不值一驳。
就拿李鸿章同时代的外交官来说,就有一个叫曾纪泽的,系曾国藩之子。他就办过一件虎口夺食的外交,凭着不亢不卑的姿态与雄辩的论争,硬是从沙俄嘴里争回了一大片国家领土。1878年,左宗棠消灭了入侵的阿古柏政权,平定了新疆;清政府派崇厚出使俄国,要求收回伊犁(1871年沙俄乘阿古柏入侵新疆混乱之机,派兵侵占了伊犁地区)。次年,崇厚擅自签订《里瓦几亚条约》,表面上收回伊犁,实际上丧失了伊犁河南境特克斯河流域、伊犁西部霍尔果斯河大片土地和其他许多国家主权。真相披露,舆论哗然,清政府也拒绝批准,改派曾纪泽再往俄国重开谈判。正是在这一不利的背景下,曾不负众望,与沙俄改订条约,争回了伊犁河以南特克斯河流域战略意义重大的几万平方公里土地。
再一个就是稍后一些年代的外交官顾维鈞。1919年,正是他在巴黎和会上为山东的权益而力争,最后,不畏强权,严正地拒绝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在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外交史上,他第一次代表中国,向帝国主义响亮地吼了一声:“不!”也正由于这一声“不!”才在1922年的华盛顿会议上,再在他的外交努力下,终于迫使日本向中国归还了山东半岛。
1950年10月,当着美国率联合国军在朝鲜半岛攻到鸭绿江边,炸弹落到了我安东(今丹东)的时候。当时中国的国力,与之相比,毫无疑问是属于弱小的。可是建国刚一年的新中国,就是敢于出兵朝鲜,最后硬是将美军顶回三八线,于是我们中国才有充分的资格,与老美平起平坐进行谈判,让美国将军、这位第三任“联合国军总司令”克拉克,老老实实地在停战协定上签字认输: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没有取得胜利的停战。”
以上这些都是铁的事实,在上述史实面前,不知道那些持“弱国无外交”论的人是如何想的?!
第三,对历史上形形色色的卖国贼决不能轻饶。
对历史人物的评价问题,特别是对历史上涉及到国家、民族利益的重大斗争中的有关人物的评价,它在现实或对今后历史的发展,具有极大的影响,是一个极端严肃和重要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一个爱国主义问题,涉及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问题。所以要这么说,那是因为,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实际上是在昭示现在的人和我们的后代:应该怎样做人?做怎样的人?如果秦桧可以翻案,那么以后谁还会愿意做岳飞呢?如果可以承认汪精卫的“和平救国”论是为了“曲线救国”,那么,我们中华民族的八年抗战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李鸿章之流都可以因“弱国无外交”谬论而翻案,那不是在鼓励后人去放手卖国又是什么呢?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发人深省的问题。
李鸿章之流,是腐败卖国也好,或是昏庸无能辱国也好,历史上凡是丧权辱国者,理所当然地应该受到人民的唾弃,无一例外地应该牢牢地把他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以警示后人。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强盛,我们的民族才会兴旺发达,与世长存!
李鸿章之辈该不该“永背骂名”?结论只能是:李鸿章理该“永背骂名。”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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