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早春,民营经济成为社会一个热词。
2月17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了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在企业界乃至社会产生热烈反响。许多网友认为,习总书记的讲话,进一步强调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作用,指明了民营企业家在新时代新征程发展的方向。但有些人认为,中央的风向标变了。民营企业是私有制企业,民营企业家是资本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就是发展资本主义。有的甚至讲,深化改革就是扩大私有制,让私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
这些对民营经济的不同观点,说明有些人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民营经济特点的理解有误,有的曲解中央的精神,有的则是借此制造舆论,走资本主义道路。
什么是民营经济?按照百度百科的解释是:民营经济是指除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民有民营经济。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二是国有、集体民营经济。即:国有、集体企业采取承包、租赁、拍卖、兼并、入股等形式交给民间团体和个人经营。三是财产混合所有制民营经济。
民营经济一词是从经营主体角度表述的概念。是从经济管理角度进行划分的一种经济形式。如,国有企业是国家经营管理,民营企业是非国家经营管理。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提及“民营经济”一词的规定。中国现行法律是依据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划分经济类型。例如,中国宪法把经济类型分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私营经济等。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而未使用民营经济一词。2023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也没有用非公有制经济一词。从现实情况看,民营企业中既有私有制企业,也有集体制企业,还有混合制企业。
民营经济是怎样发展的?如何看待民营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笔者认为,民营经济是随着新中国的成长不断发展的。当今的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种经济形式,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只有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民营经济乃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企业是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的。几十年来,关于对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我们党理论和实践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
这就阐明了我国民营经济的性质和发展脉络以及党和国家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我国的民营经济是随着新中国的成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确立和完善而逐步发展壮大的。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在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艰苦卓绝的英勇奋斗,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中国人民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一百多年血与火的斗争历史中深切地认识到,资本主义在中国行不通,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民富国强。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是追求社会整体利益、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其基本原则是人民当家作主、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和与之相适应的思想文化。社会主义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发展道路有其不同内容,但其基本原则和本质是不变的。当时,俄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树立了社会主义的样板。但新中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生产力水平低,完全照搬照抄他们的经验不能成功,只有走自己的路,在探索中前行。
探索中,如何对待以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为主的民营经济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从清末王朝到北洋军阀和国民政府,从未善待过中国百姓,包括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以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为代表的民营经济受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打压。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虽有消极的一面,但更有革命的一面,他们是工人、农民阶级的朋友,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支重要力量。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农村“打土豪、分田地”,获得了贫苦农民的广泛支持,同时注重发挥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支援了革命战争。井冈山根据地确定对小商小贩等私营业者的经济保护政策,通过降低税率鼓励私营商业发展。毛主席总结的根据地经济建设经验,其中有一条就是:“对于私人经济,只要不出于政府法律范围之外,不但不加阻止,而且加以提倡和奖励。”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把私营经济作为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减租减息政策,并吸引外地资本家到抗日根据地开办实业,奖励民营企业。这些做法比较好地团结了民族工商业,加强了根据地民主政权。正如毛主席指出的那样,“民营经济是为了解决边区140万人民的生活,同时以租税的开征援助政府和军队,支持抗战建国的神圣事业。对解决边区财政困难起基础性作用的,主要是农、盐、工、畜、商等私人经济”。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垄断资本归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在“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基础上,还提出了“利用和限制私人资本主义”的政策。对不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要加以限制和淘汰,推动社会主义因素的增长,确保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新中国建立之初有五种经济成分,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当时,中国资本主义工业已有12.3万余家,生产总值占全部工业总值的 63.2%,职工164万人,占全国工业职工总数的 54.6%,是建设新中国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国共产党实行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经济政策。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实行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当时,由于解放战争尚未完全结束,交通中断,物流阻塞,加之帝国主义封锁等原因,许多私营工商业经营存在不少困难。1949 年,全市工厂开工数不足 35%,许多工人失业。针对这种情况,中共中央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对现有工商业进行合理调整。积极采取措施,在发放工商贷款、提供原料、收购成品、委托加工等方面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大力扶持,使私营工商业在短期内恢复了生产经营。1950年底,上海私营厂数比年初净增500余个。1951年上海私营工业钢材、水泥的产量超过了历史最高年产量,出现了“淡节不淡,旺季更旺”的繁荣景象,同1950年相比,盈余总额增长200%以上。全国私营工业户数增加了11%,职工人数增加了11.4%,产值增加了39%。私营商业户数增加了11.9%,从业人员增加了11.8%,商品销售额增加了33.6%,最重要的是赢利资金增加10.6%。1951年,为了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全国各行各业共捐款55650亿元,可买战斗机3710 架。这其中的绝大多数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企业所捐。
随着国家经济的恢复,1953年12月,我们党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通过。在这条路线的指导下,中国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自身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推动了中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平稳过渡,为后续的社会主义建设,为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此,一些民营企业通过公私合营等方式,逐步改造为国有或集体企业。
我们党和国家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和完善,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民营经济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从规模数量来看,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500万户,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在92%以上。从创新能力来看,民营经济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从国产AI大模型赋能产业链,到人形机器人惊艳全球,都印证着民营经济规模实力、创新水平、市场竞争力的大幅提升。
虽然,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总体上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现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已经全面展开,呈现出光明的前景。我国有14亿多人口的超大规模市场和一带一路的国际市场,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全面深化,各项改革举措逐步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有坚强的保障和更加广阔的天地。只要树立信心,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就能战胜困难,砥砺前行。
从民营经济发展的脉络看,我们党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是一以贯之的。对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是与时俱进的。民营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民营经济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那种认为,中央的风向标变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就是发展资本主义的论调是无稽之谈。
民营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就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的规范和引导下,才能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同时要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违法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要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提高政策精准度,注重综合施策,对企业一视同仁。要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他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这就告诉我们,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民营企业家要遵守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实践证明,民营经济在发展经济、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民营企业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私有制企业的市场行为的内在动力是“经济人”。“经济人”就是以完全追求物质利益为目的而进行经济活动的主体,希望以尽可能少的付出,获得最大限度的收获,并为此可不择手段。这样就会产生某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国家为了维护国家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制定了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制度,如民法、刑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等。民营企业只有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才能健康发展,反之则受到惩罚。
上世纪50年代,在上海有以荣毅仁为代表的红色资本家,他们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企业得到健康发展。以王康年为代表的黑心资本家,他们为了赚钱,罔顾国家法律,在承建国家工程、完成加工订货任务中,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特别是在运往抗美援朝前线的军需物资里,竟有变质罐头食品、伪劣药品、带菌急救包,造成一些战士用后致病、致残甚至死亡。所以,受到了法律严惩。
改革开放以来,涌现出华为的任正非、哇哈哈的宗庆后、京东的刘强东、胖东来的于东来等民营企业家,他们爱国、创新、诚信,承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是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也有少数民营企业贪得无厌、尔虞我诈、制假售假、欺行霸市、坑蒙拐骗、逃税漏税、压榨劳工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经常发生。尽管这些问题不是主流,却不能忽视其负面影响的严重性。这些问题的存在,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和企业间公平竞争的环境,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可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和监管十分重要,这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要依法平等对待各类企业。支持民营企业,不能违反法律制度。有的人提出领导要当民营企业的“店小二”,对民营企业违法处理从宽;还有人对揭露批判某些企业老板的违法问题,就指责是反对改革开放,破坏民营经济。这表面上是支持民营企业,实际是偏袒民营企业不法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法治秩序,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危害民营经济本身。我们党坚持自我革命,惩处了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违法犯罪的高级领导人,并在继续查处贪腐的党政领导干部,不是破坏党而是清除党的蛀虫,纯洁党的队伍,坚强党的领导。同理,揭露查处违法犯罪的民营企业老板,不是反对改革开放,破坏民营经济,而是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改革开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两个毫不动摇”
发展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多种成分组成。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看,有公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集体成分;非公有制经济,即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从经营管理的主体看,有国营经济、民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各种经济成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都很重要,但其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习总书记指出,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这就明确指出了各种经济成分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阐明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
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习总书记特别强调:“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
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在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保证。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核心,决定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是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基础。生产资料为谁所有,谁就可以支配财富为谁的利益生产。公有制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通过国家调控和收益分配,促进社会整体福利的提升,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缩小贫富差距。如果在理论上淡化公有制,在实践中不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就成为一句空话。当然,在现阶段,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经济中的公有成分等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仅要体现在数量上,更重要的是质量上。但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明确指出的,我们讲“公有制为主体”,这个“公有制”不是抽象的,是要有具体量化的,如果没有量化,那就是“玩”概念。
在公有制经济中,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重要民生领域(如能源、交通、通信、金融等),能够引导经济发展方向,保障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国有经济在提供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基础设施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在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缩小地区差别、城乡差别、贫富差别,推动全社会共同进步。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在关键行业和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确保国家在经济运行中的调控能力,确保国家对关键资源的掌控和经济安全。要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确定和调整国有经济的比重,确保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习总书记一再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做强做优做大”。新时代我国国有企业承担着保障战略安全、引领产业方向、服务国计民生、助力宏观调控、提供公共产品和促进共同富裕的特定功能。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的微观运行主体,国有企业的核心功能要在市场机制的条件下去实现。适应全球竞争力和创新发展新要求,国有企业必须深化改革,向高质量发展聚焦发力,不断增强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其核心特征是生产资料私有、经营自主和市场导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低,发展又很不平衡,客观上要求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既与市场经济具有天然联系,又与多个层次的生产力水平相对接;有独特的优势,如产权清晰、机制灵活、适应性强,能在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公有制经济提高效率。现在,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尤其在服务业和制造业中,缓解了就业压力。在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中表现活跃,推动了经济结构升级。通过竞争和创新,增强了市场活力,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支持了公共服务的改善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国际市场上也表现突出,增强了中国经济的全球竞争力。当然,非公有制企业是天生的趋利主体,会产生一些违反法律危害社会的问题。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违法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我们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下,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近代以来一百多年,新中国成立70多年的历史证明:社会主义是中国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之路。我们要珍惜几千万革命烈士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社会主义。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作者授权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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