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党纪政纪岂能 会“既往不咎”!
习总书记在2017年2月13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说:必须要增强党内生活的战斗性,旗帜鲜明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一位党员都要成为扶正祛邪的战斗员。
于是,我不禁想起 近日下基层遇到的一件事:群众举报某国企原领导(董事长兼总经理兼党委书记),顶风违纪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吃空饷等诸多违反党纪党规问题时,有关领导竟然说“新官不理旧账!上一届领导在位时犯的错误我不管!......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们现在的原则是:既往不咎!”。这完全与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不符!
好一个既往不咎!举报者非常困惑!难道这一任领导就不管上一任领导在位时下属的违章违纪的事吗?群众不解的质问:这是不是另一种包庇呢?
党的群众路线活动"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就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开门纳谏搞活动,不管过去还是现在,从来没有时间上的划界限,也没有说什么时间的腐败不管,什么时间的腐败可以管;而这个县委书记却自己划定时间界限,不是明显的自行其道吗?这完全不符合中央指示精神。
之所以说既往不咎的话来,原因不外乎老好人思想在作怪。怕得罪人,老熟人或者老部下,抹不开面子。你怕得罪人,那你把党的机体的健康和人民的意志置于何地?能瞒则瞒,能按则按,大事化小,直至化了,你好我好大家好,你损害的将是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百姓的利益啊!这种既往不咎在群众中负面影响极大,特别是对当前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对照21条检查"工作带来消极影响不可小觑!中央都是“老虎苍蝇一起打”,包括已经退休的老老虎都不能放过,而基层岂能对前任的四风问题既往不咎呢?顶风违纪岂能“既往不咎”??
近期的中纪委巡视“回头看”一个月之内抓出两只大老虎啊的实事告诉我们:违反党纪政纪绝不会“既往不咎”!!也绝不能既往不咎!!
(【原创】来源:昆仑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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