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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之:民族加分政策该结束了
点击:  作者:李旭之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发布时间:2018-08-11 09: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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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西南的一个山区省,今年高考,引起了社会聚焦关注,起因是一名汉族文科考生杨红云以695分考取了省文科第一名,但最终在贵州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下,最后落到了第20名,差点不能被北大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我曾写过一篇文章,但所言的是五个民族自治区的情况,虽然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各省区都有政策,但作为省的贵州,它政策上的加分幅度和惠及范围远超出其它省,也超出有的自治区,窥见到的很多问题需要国家和社会高度关注。

 

  先看贵州的少数民族考生全国高考加分政策:

 

  1、规定内的各类特长生加5分;2、烈士子女加10分;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6、具有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具有其他县(市、区、特区)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明确看到,贵州省所有的少数民族都加分,大都加20分,为人民利益牺牲的烈士的子女才不过加10分,而其他省区政策是烈士子女加20分,贵州是独一份,但贵州省所有汉族考生,只能在特长上、牺牲做烈士上、立军功上才能得到加分的待遇。这就是贵州省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今年贵州高考数据,全省有18万多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其中16万多加20分,2万多加10分,总加分人数占考生人数的45%,全省前100名,有70多个是加分上来的。再从一批批的民族更改的公告中,都是考生临高考前由汉族改成少数民族。

 

  看一下几个自治县的民族成分变化情况。譬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1982年总人口32.1万,汉族占99.9%,2010年全县总人口32.2万,汉族锐减到9.6%,1987年成立自治县前,此县是汉族人口县,现在已经变成了纯少数民族县。相同的还有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1987年成立自治县前也是汉族县,汉族人口由占比99.97%锐减到26%,同是1987年成立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汉族由99.9%锐减到9%。而如苗族人口,从1953年到2010年,在省内实现了增长725%的奇迹,如果从1978年算起,其人口增长不知又是多么惊人的速度。

 

  除了贵州当地的汉族考生改为少数民族,还有其他省份,如见诸报道的湖南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向贵州移民,利用贵州的加分政策从贵州考出去,也有外省的父母中有一方是少数民族的汉族考生家庭在贵州买房上户口,再通过变更民族,拿到贵州的加分政策,一旦考出去了,则全家再卖掉房产大挣一笔钱回到原籍,真是人间一大美事,轻松地在神奇的贵州大地实现了。所以,在对主体民族汉族几十年搞一孩化而导致中国加剧老龄化,很多省区高考报名人数稳中有降,有的地区甚至大降,唯独贵州省,连年参考人数攀升,2015年33万,2016年到了37.4万,2017年再到41.2万,2018年则到了44.2万了,有专家预测,后几年,贵州高考人数将迎来新高峰。

 

 

  新中国政权从建国前的1947年5月1日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开始,在成立的民族自治地方中,在贵州省的情况是:

 

  1954年11月11日,第一个成立贵州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1956年7月23日,成立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8月8日成立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2月31日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

  1957年1月2日,成立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

  1963年9月1日,成立贵州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1966年2月11日成立贵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

 

  以1978年为界

 

  1981年12月31日,成立贵州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1982年5月1日,成立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1984年11月7日,成立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

  1987年,成立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还有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从全国来说,1966年全国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已有96个,1979年到1987年又增加了48个民族自治县,其中一些自治县本是汉族县,但瞄准政策上的利益,便以聚居的某个民族为基础,强迫一些汉族群众改为少数民族,申请成了民族自治县,如同有些县特别愿意申请成贫困县一样。

 

  贵州的民族自治州县一共14个。在行政省中,云南省36个民族自治州县,青海省12个,甘肃省10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其他民族自治州县13个。在贵州境内,尤其1978年以来成立的自治县,它们激增的少数民族人口怎样来的?一句话,除了少数民族人口自然增长之外,主要是由当地汉族考生更改为少数民族而来,它使贵州省的汉族和少数民族的比例出现了重大变化,难怪贵州省民宗委吴建民巡视员说,“我国除了五个自治区,贵州和云南、青海这三个省是执行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政策,相当于我国有8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所以我们全省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看来,贵州是符合由省变更为自治区的条件了,该叫哪个民族的自治区呢?

 

  贵州虽然是少数民族比较多的省区,但也是汉族的世居之地,同时汉族也是贵州大地上的主体民族,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在很好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1978年前,即使在7个自治州县,汉族依然占当地人口的多数。但由于贵州民族加分政策的导向,汉族人口在贵州1978年后呈下降趋势,变化比例是,1953年汉族占比73.81%,1964年76.6%,1982年74%,1990年65.3%,2000年62.16%,到六普时的2010年64.3%,从贵州官方数据中显示的2015年底的民族构成中,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占63.67%,各少数民族占36.33%,同六普相比,汉族人口增长0.5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3.37%。

 

 

  解放之后,包括贵州在内,为改变历史上大汉族主义对少数民族的压迫,建立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在政策上适度向少数民族倾斜,很好地帮助和促进了少数民族的进步和发展,消除了历史上长期造成的民族隔阂和民族间的利益冲突,基本实现了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睦,出现了历史上最好的一段时期。

 

  1978年前的历史时期,为何民族问题比较和睦少有冲突呢?

 

  社会主义中国变几千年的私有制为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消灭了剥削压迫产生的根源。民族问题归根结底是阶级问题,阶级在形态上消灭后,汉族与各少数民族有了公有的平等的经济基础,在相应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上,实现了人不分民族,不分性别,不分地区的实质上的人人平等,人民当家成了国家主人。旧有特权基本消灭了,虽然还存在一些差别,但已不明显,不足以产生利益上的大矛盾和冲突。

 

  由于历史原因和建国不久,当时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的比例还非常低,为了促进少数民族进步和发展,党的民族政策规定,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选拔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在学校招生中适当向少数民族考生降低录取分数线。肯定地说,这些政策不仅得到了广大汉族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也由此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少数民族的快速进步和发展得益于民族政策。

 

  之所以这样的政策没有造成少数民族的某些特权现象,是因为那时适当照顾少数民族是建立在公有制为基础之上,形式上的照顾并没有给人带来更多现实性的个体利益,反而是体现在了国家和社会整体上以及汉族与少数民族关系整体上的利益。如果不容易看清这一点,以学生考学则可窥其全豹。

 

  除了工农兵大学时期另行讨论外,在绝大多数是汉族考生的全国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录取落后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总量里,即使多招了些少数民族考生,但其占比仍非常低,不足以对汉族考生造成挤压。虽然多招了少数民族考生就会必然少招汉族考生,但有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考上大学的少数民族学生不见得就比没有考上大学的汉族学生获得更多个人利益,相反,大学生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奉献义务将更重些,学成毕业后将会到更加艰苦的地方,到更需要知识和奉献的岗位上去,并且随时听从“我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的号召。没有考上大学的学生,也将在公有经济体制里分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今天看来低贱的工人或者务农,在那时是光荣的,因为“劳动最光荣”“革命工作不分高低贵贱,都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人”。

 

  唯一重要区别是考上大学毕业后将拥有干部身份,虽有身份之别,但其工资待遇社会福利等都与工人无悬殊差别,反而一线工人的待遇往往要高于干部,边远地区的待遇高于内地,而对干部的要求则处处高于工人,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做群众的带头人,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有困难要冲在前,责任担当在肩,要做工作上的模范,不能多吃多占,还要老老实实时刻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因此,那个年代虽然照顾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的个人并不能从中猎取个人私利,而得益的却是国家、社会、集体、民族关系以及少数民族的进步。

 

  然而,任何事物都要发生变化,它可能变得更好,也可能变坏。

 

  1978年对少数民族的降分录取政策变为了加分,一减一加,性质也在后几十年发生了变化。社会层面,少数民族在内的各民族工农失去了主人地位重新沦为底层,在利益个人化时代里,底层若想翻身,唯有考学一条捷径。

 

  能否考上大学成为是爬进中上层还是继续沦为底层的分野,能否考上一流大学成为能否成为精英的重要台阶,考上好大学意味着将来能被待遇更优厚的工作单位录用,岗位的高低意味着工资待遇的好坏。“提高一分,干掉千人”,竞争就是这么残酷,高一分则意味着比别人更有机会挤进北上广深等大城市里,高一分意味着将来更好的物质生活在招手,高一分意味着个人前途比别人多了一缕光明,高一分意味着可能获取更多的个人想要的一切,在“有我的就没你的,有你的就没我的”的教育里,分数决定未来,加分带来的好处每个学生都受着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的诱惑。

 

  私有利益的建立和扩展,当年合理的政策如今变得不再合理,某些民族主义分子控制的部门,打着“民族团结”的旗号,加分政策也发生了异化,异化成了少数民族的专利和特权,成为谋取民族利益和追求个人利益的一种工具,忽视或者无视民族地区广大汉族的平等权益。

 

  世居民族地区的汉族,汉族学生与少数民族学生同处一样的学习环境,同用一样落后的教育条件和资源,同在一个老师的教育下,同在一个课堂听课学习,同考一张考卷,同用一个判卷标准,但仅仅因为是汉族,在政策上就比少数民族同学生生就低了10分20分的分数,这里面已看不出民族平等,而是堂皇的民族歧视,显露的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民族特权。民族地区里的汉族是汉族里最可怜的一个群体了。

 

 

  民族自治地区内,当地的汉族为了拿到民族加分,不得不纷纷“改汉归民”,以例为证:

 

  “我住在贵州省黔东地区的一个很小的城市里,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全市(那时还是县)总人口14万人左右,少数民族有2000多人,汉族占了98%以上,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总人口35万人,少数民族有21万多人,占了总人口的60.36%。是什么使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地方变成了少数民族占多数的情况呢?

 

  我想,跟1977年恢复高考时,对少数民族的加分有关,再加上当时户口管理不严密,许多人就改报了少数民族。近些年虽然对改民族的情况有所限制,但由于汉族与少数民族通婚的第二代,百分之百都报了少数民族,所以汉族人口持续下降,照这个趋势下去,我估计再过10年,我们这得成纯少数民族地区了。  

 

  我一个同事的孩子在读高中,他班上就他一个汉族,马上就要面临高考,他老吵着要改民族,不然平白就少了人家20分,多难考啊。好在他爸爸有在公安局的同学,几经周折(毕竟孩子爸爸是山西人,妈妈是山东人,跟少数民族八竿子都扯不上关系),才把他办成了苗族,他爸爸还请那位公安局的同学好好的在酒店里庆祝了一番。”

 

  这个例子清晰反映了贵州,以及其他民族自治地方的高考加分对民族关系的巨大冲击和对社会造成的诸多乱象。民族加分政策的积极性已成末势,而它的破坏性已成强势。

 

  原本很好的民族加分政策,在利益驱动下,大量的汉族人口改为少数民族,不能享受加分或者加分不高但人口数量大的少数民族也不得不改为能享有加分更高的其他少数民族,这都是严重侵犯真正的少数民族的政策权益,它不仅不能将加分政策惠及到真少数民族,而且它混乱了民族成分,冲击了民族关系,那些汉族冒充的假少数民族在伤害着真少数民族,一起挤占挪用了民族政策上的好处。

 

  在中国,汉族是历史上中原汉文化融合各民族而形成的民族,非血缘民族,民族历史的发展大势是融合,而非你是你我是我的对立,大量汉族“改汉归民”是倒退,假少数民族也已成为少数民族前进和融合道路上的拦路虎。

 

  汉族人口锐减和假少数民族人口的暴增,给中国的长期稳定埋下了巨大的民族隐患。随着名义上的少数民族的“壮大”,汉族的主体民族地位将会受到威胁,当汉族主体地位降低到某个程度的时候,个别极端民族主义分子一定会利用民族问题与主体民族分庭抗礼或搞民族分裂。不容否定的历史事实是,中国之所以成为一个特别稳定的多民族的大一统的国家,是因为汉族在全国各地的主体地位,它如定海神针一般矗立在那里,撑起了祖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上的晴朗天空。这一代人的民族更改,隐患还不显现,但两三代之后的子孙很可能认为自己是某个少数民族,到那时,民族隐患爆发可能将是可怕的。

 

 

  民族加分政策造成的乱象已经引起了各族群众极大的不满,也引起了社会人士的高度警惕,它在制造新的民族不平等,它在制造新的民族关系紧张,它在混乱民族成分,它在侵害真少数民族的权益,它在激化少数民族对假少数民族的痛恨,它在危及汉族在各少数民族中的主体地位,它在酿造未来在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上的巨大隐患。

 

  任何一项政策,都有它合理的存在期,合理的存在期过后,就是它的结束之时。

 

  加分政策中,“民考汉”,“汉考民”、烈士子女、专项特长生、华侨等特殊考生的加分还有必要保留,但某区某地针对整个某个民族的加分政策,则必须要结束。

 

  该结束的要结束,该调整的要调整。教育落后地区实行的加分政策,权力要收归中央,由中央对落后地区的程度制定相应的加分幅度。加分要惠及到的不仅有落后的民族地区,也要惠及到落后的汉族地区;不仅要惠及到落后地区的各少数民族,同时也要惠及到当地的汉族;不仅要对落后地区的少数民族,也要对当地的汉族,在加分分数上一视同仁,不能搞区别对待。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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