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据《新民晚报》有篇新闻报道《旅游、电影、线下消费纠纷集中》披露:今年春节,跨省游、出境游热度上升,食品餐饮、宾馆住宿、休闲娱乐等消费市场呈现购销两旺的态势。长假期间,全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125件,同比增长11.4%,其中服务类投诉3240件,占63.2%。
新冠肆虐,旅游市场遭遇重创。自防控措施优化后,旅游市场迅速升温。这本是好事情,但旅游纠纷也随之上升。笔者从事多年老年旅游工作,还专门进行过几次专题调查。综合起来,旅游中容易发生纠纷的几种情况,也就是人们称之“陷阱”之处,值得我们注意,加以防范。
那末,在旅游中容易发生纠纷的是哪些情况呢?
一 是有些旅行社利用部分游客缺乏合同意识,不签旅游合同,或者合同条款不规范,权利义务不明确,这就为他们任意“宰客”开了方便之门。因为合同规定不明确,所以有的导游就擅自减少或改变旅游景点,旅途中的住宿﹑交通工具﹑餐饮等也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同时,因为旅游合同多为旅行社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一些旅行社利用自身对交通、餐饮、购物以及当地风俗环境等方面的信息和专业优势,在合同中规定一些隐性条款或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以扩大自身的权利、免除相关责任等,这样极易引发双方争议。有次,老王与友人结伴参加三日周边游,规定第二天游三个景点,时到下午,导游一会说第三个景点“呒啥好看”,一会又借口说“景点太远”,到后来索性推说“时间来不及”,不去了,因没签合同,口说无凭,最后不了了之。
二 是诱导购物,乃至强制购物。旅游本是一件放飞心情的乐事,也是调剂生活、开阔眼界的美事,但是有的地接社利用游客信息不灵,好买土特产的心理,在旅途中往往诱导购物,乃至强制购物,这就像吃饭时吃出苍蝇,游客肯定不爽。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在“旅游服务再体验调查报告”中指出,景区、导游服务有明显提升,但强制消费、诱导购物等问题依然严重,30条线路的体验员均表示在旅游过程中遭遇了推销,比例达100%——26.7%的体验员表示旅游过程中存在超计划购物或强迫购物。11.7%的体验员明确表示导游强迫参加自费项目,41.7%的体验员反映导游反复推销但未强迫。还有35.0%体验员表示看到或听到旅游团内其他人提到导游有在景区商家拿提成的情况。有记者参加九寨沟黄龙三日游的旅行团,虽然旅行社再三强调,途中绝不增设购物点,一切购物以游客自愿为原则,“买不买全凭自愿”,但车到景区,导游却诱导购物,并堵在商场出口验小票,游客不买满一定的数量,不给离开商店,这样自然引发纠纷。
三 是导游“放羊”,只游不导。导游导游,主要职责一是导,介绍景点的来龙去脉,引导游客感受景区之美,二是游,带领游客参观,游览景区最有特色的路线。如果导游在游览过程中,只游不导,全程的讲解“惜字如银”,甚至“沉默是金”,到了景点,来个“放羊式”参观,说一下几点钟集合,然后宣布解散,“自由活动”,这样的旅游肯定没有味道,这样的导游多少让人觉得有些不负责任。在一份关于“旅游热点问题”调查中,“导游放羊”是游客最为感冒、最有意见的导游行为。有位外地游客谈起这样旅游经历:有次,他随团游览上海著名旅游景点——东方明珠,导游将游客送入检票口后,就好像“人间蒸发”一般地消失了。他只能随着拥挤的人流乘坐高速电梯来到263米的大厅,胡乱参观了一阵后,也没看出什么名堂,想找导游问问,那里有导游的人影。直到下到259米的悬空观光走廊后,才看到举着小黄旗的导游正在与其他带团导游聊天。“都没好好欣赏风景,大部时间都在那儿找导游了。导游游而不导,玩失踪,让游客好找!”他悻悻然地说道。碰到这样的导游,不窝火才怪。
(本文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上海老年学学会老年旅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来源:昆仑策网【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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