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中第四章的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也于2019年12月20日印发关于“2020年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作为督导检查重点”的通知。党中央,国务院也多次强调要切实提高教师的工资水平。但仍然存在着类似贵州省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大方县自2015年起,共计拖欠教师绩效工资、各类补贴、五险一金等费用47961万元,挪用上级拨付的教育专项经费34194万元。这无疑给我们敲响了关注教师工资落实情况的警钟。
教育是国之大计,教育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强大的因素。而教师正是“传道受业解惑者”。虽说社会要求教师无私奉献,但只有在保障教师充足利益的前提下,社会才有资格要求教师坚守职业精神。
最根本的举措是健全教师薪资保障的法律支持。借助法制武器给教师强大的“靠山”,让教师工资成为“小偷”进不去的“农场”。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于大方县这一案例,严惩不贷,杀鸡儆猴。同时发挥民众的力量,加强教师工资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让教师工资变成“小偷”不敢进、进不得的“农场”。保障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坚决杜绝拖欠教师工资行为,即使让“小偷”进了“农场”也没得偷。
作者:柠檬酸初夏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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