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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释放三大信号
点击:  作者:乔新生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发布时间:2023-03-25 09: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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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硅谷银行破产可以看出中国金融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如果中国金融系统东施效颦,按照美国的模式,发展金融经济,最终必然会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中共二十届二中全会通过《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涉及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内容,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此次改革意义重大,不仅理顺了我国金融监管内部关系,而且还涉及我国金融行业反腐败问题;不仅涉及中央金融监管机构的改革,而且涉及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改革,有助于提高我国金融行业监管效率。

 

首先,这次改革的内容极为广泛。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理顺了人民银行和银行保险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

 

中国金融行业实行股份制改造之后,借鉴美国等西方国家金融监管模式,按照分业监管的原则,重组了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信托、银行、保险、证券行业管理。

 

这样的监管模式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但是,分业监管弊端显而易见。由于忽视了金融创新,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特别是与上市公司有关的金融控股公司缺乏有效管理,凡是不属于本行业管理的事项,金融监管机构相互推诿。更令人感到不安的是,互联网络金融出现之后,由于涉及跨行业监管问题,金融监管机构在职责分工不明确的情况下对互联网络金融监管缺乏力度,结果导致我国互联网络金融野蛮生长,互联网络金融公司“爆雷”现象时有发生。

 

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为了适应金融创新,美国克林顿政府批准了《金融现代化法》,改变了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允许投资银行混业经营,各金融监管机构在自己职责范围之内,可以进行交叉监管,证券监管机构可以“穿透”上市公司,对海外金融机构实施监管。事实证明,这种监管模式有利于美国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本优势建立金融托拉斯,利用美国金融监管机构的“长臂管辖”规则实施金融霸权。美国金融监管模式变化,并没有降低金融市场风险,相反地,导致美国华尔街金融危机爆发。

 

在美国金融监管“负面典型”的影响下,中国保留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为了适应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国家将银行监管机构和保险监管机构合并在一起,形成了银行保险金融监管机制,单独设立证券监管机构。这样的监管模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银行保险资金统一监管的问题,但是,对于那些游离于金融监管机构之外的企业财务公司以及其他各类金融机构仍然缺乏有效监管。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务院决定改造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把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纳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其次,保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但是,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强化对资本市场的监管。之所以把证券监管单独列出,是因为证券监管不仅涉及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还涉及上市公司,很容易与其他监管机构发生重叠现象。比如,针对上市公司中的国有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存在职能交叉的问题。针对特种行业上市公司的监管,证券监管机构与特种行业监管机构存在双重监管的问题。在没有解决这些问题之前,保留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有必要。改造后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纳入其中,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第三,建立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机构,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在我国非金融国有资产由专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金融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分属于财政和金融投资机构。此次改革把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彻底剥离,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将相关国有金融资产经营业务纳入国有金融资产信托机构,建立国有金融资产信托投资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管理。

 

第四,建立垂直的金融行政监管体制,大幅度节约金融监管成本,提高金融监管效率。这项改革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实行垂直化管理,取消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按照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撤销中国人民银行的营业管理部门,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行,在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设立计划单列城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保留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牌子,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合署办公,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级支行,相关职能由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负责。

 

针对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监管专业人才不足、监管手段缺乏等问题,加强金融监管部门的垂直管理,建立以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再设立地方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

 

第五,坚决反对金融行业腐败现象,彻底改革金融领域收入分配体制,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

 

2023年2月23日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负责金融纪律监察部门的署名文章—《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明确表示坚决摒弃金融“例外论”“特殊性”“优越性”“无关论”“业务需要论”等错误论调,破除“金融精英论”“唯金钱论”“西方看齐论”等错误思想,整治过分追求生活“精致化”、品位“高档化”的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纠治行业“潜规则”和不正之风,铲除“破窗”效应、“法不责众”心理和“比烂”心态,不断加固金融领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

 

这是彻底解决中国金融领域腐败现象的号角之声。此次金融监管机构改革,改变了传统的做法,加强金融系统队伍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使用行政编制,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这就意味着中国金融行业存在的大量腐败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

 

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金融机构改革方案之后,中央公布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了实施这项重大改革方案,国家将制定《金融稳定法》,取代或者调整现有银行、保险、证券、行业管理法律,使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符合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需要。

 

此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释放出三大重要信号:

 

第一,坚持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反对金融行业凌驾于实体经济之上,形成特殊的既得利益集团,影响中国经济发展。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的盈利状况,人们有理由相信,随着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政策贯彻落实,我国上市公司盈利排名可能会发生变化。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必须适应“过紧日子”的要求。

 

第二,大幅度降低金融监管成本,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如果说企业申请上市注册制改革是为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降低申请企业的融资成本,那么,此次改革是为了大幅度降低金融监管的成本,进而减轻企业的负担,防止资金在金融领域“空转”,提高金融市场效率。

 

考虑到美国特朗普政府在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中塞进大量要求中国开放金融市场的内容,人们有理由相信,美国试图利用经济霸权破坏中国的金融市场,为美国经济危机买单。此次改革进一步明确各金融监管机构的分工,强调“守土有责”,实行垂直管理,确保中国金融市场稳定运行。

 

第三,彻底清除金融行业领域沉疴,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体系,为更好发挥财政、金融宏观调控政策作用打好坚实的基础。

 

过去中国“财政、金融不分家”。进入本世纪之后,为了解决财政赤字问题,一些学者甚至提出建议,借鉴美国等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宏观政策,将“财政赤字货币化”,以财政赤字为基础发行人民币。现在看来,“寅吃卯粮”的财政政策,既违背了中国传统文化精神,同时也不利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明确财政、金融分工,建立监管与经营职责明确的金融体制,对于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相信随着《金融稳定法》的制定和实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的修改,我国金融行业将会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人们面前。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转编自“乔新生”,修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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