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如果泛滥,就成了灾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提出要从理论研究、艺术创作、产业贡献、职业操守、人格品德、创新成果等多个维度科学评价文化艺术人才。
《意见》中还指出,要避免简单通过计划头衔评价人才,加强评价结果共享,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人才。这无疑意味着诸如大师之类的“计划头衔”将不再是评价手艺人的唯一标准,文艺人才“荣誉等身”的现象也将被严格的控制和科学管理。
这也意味着原来的一纸“大师”证书,既能代表艺术水平,又能引领技艺创新,既能从事理论研究,又能掌握市场资源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文艺人才将会被严格按照科学分类标准进行划分,坚决杜绝不科学、不合理的“重复评价”机制。
一、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
以“市场化”为导向,是此次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人才分类评价《意见》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意见》中指出要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
近年来,不管是工美市场还是书画等艺术市场,都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这也使得原先的以“大师”头衔评价文艺人才等级的管理办法已经不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的要求,当下的社会需要的是艺术创作、技艺创新、学术研究、市场营销等多元化的人才。
二、建立人才评价退出机制
“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强对人才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是《意见》中对文艺人才评价的首要考核标准,这也是国家人才评价政策中首次将“道德评价”列为首要评价体系。
《意见》中还指出,要强化文艺人才的社会责任,抵制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等不良风气,从严治理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同时探索科学的文艺人才道德评价机制,并建立评价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规范的文艺人才,将依法依规收回对其的各项评价。
三、用人单位自主开展人才评价聘用
对人才进行科学合理评价的最终目的,还是切实保障用人单位的自主聘任权。《意见》中指出,要推动具备条件的高校、文化机构、大型企业自主开展评价聘用(任)工作,实现人才评价的“去行政化”和“官本位倾向”。
《意见》中还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将政府的人才管理部门的人才评价权利充分下放给学会、专业委员会等行业专业人才机构,人才管理部门将不再进行资格审批,只通过完善信用机制、第三方评估、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就在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意见》发出后不久,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便立即出台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一时间对《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细化落地。
可见,此次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于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强、速度之快,堪称是史无前例。
文艺人才“唯大师是举”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当下真正是“唯才是举”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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