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有一重要教义叫“原罪”说。讲的是:伊甸园中的人类始祖亚当、夏娃,因受蛇的诱惑,违背上帝命令,偷食禁果,繁衍了后代,这就给整个人类带来了原始的罪过。故《圣经》云:“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圣经·诗篇》51·5)此即所谓“原罪”。
作为人类一分子的人,听了这一说教,总感觉到有点“冤”:我又没做过坏事,怎么一生下来就算有“罪”了呢?
不过,把这一“原罪”说用来评述美利坚民族,倒是非常贴切的。因为美利坚确确实实是一个原罪的民族。这个民族在形成过程中,早在“母胎”里就犯下了弥天大罪。
美利坚民族最早是一伙白人殖民主义者,他们从欧洲来到北美,自一踏上这块土地起,就以欺诈、屠杀印第安人的“罪”得以“立足”;再通过种族灭绝,(请注意:连最崇尚“民主、自由”的美国“国父”华盛顿,也不把印第安人看作人。他认为:狼与印第安人“两者都是掠食的野兽,仅仅在形状上不同。”这叫印第安人还能到哪里再去寻求活路?!)最终以完全占有印第安人的家园这一“恶”为基础而发展起来。
早在1584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决定要到北美寻求建立殖民地,曾委派拉雷(Walter Raleigh)去进行这一冒险事业。拉雷多次到北美“试水”,虽未能如愿,却把他曾经到达过的这块土地称之为“弗吉尼亚”(“处女地”之意,以纪念“童贞女皇”伊丽莎白一世)。
1606年再经英王詹姆士一世(伊丽莎白的继承人)特许,伦敦公司——与东印度公司齐名的英国另一家垄断性贸易、殖民公司成立,目的就是要“开发”北美东海岸的殖民地。同年12月公司派出了120名殖民者,在船长史密斯和戈斯诺德的率领下,分乘3只船前往北美。1607年5月,他们到达弗吉尼亚,在“詹姆斯河口”(以詹姆士一世名字命名)建立了“詹姆斯镇”,经过一番与“野蛮人”的“斗争”,取得了对印第安部落的“胜利”,终于让弗吉尼亚正式成为英国在北美的第一块殖民地。
1620年,一群英国的清教徒,为逃避国内政治迫害,乘上一艘名叫“五月花”号的船,横渡大西洋,去北美寻找“乐园”。他们在马萨诸塞登陆,又经过与印第安人这一“文明”与“野蛮”的交锋,建立普利茅斯城,奠定了新英格兰殖民地的基础。在前后100多年间,英国的殖民主义者终于陆续在北美大西洋沿岸建立了13个殖民地。除了英国殖民者以外,期间,也有许多爱尔兰人、德意志人、法国人、荷兰人、瑞典人和犹太人,出于种种原因移居到了这些英属殖民地。
1776年7月4日,北美十三州殖民地摆脱英国殖民统治,宣告独立,美利坚合众国建立。其时,美国的人口不到400万,国土面积为90万平方公里。经过240多年的扩张,如今,美国国土面积为963.1418万平方公里,人口为3.23亿,GDP为19.6万亿美元(2017年),为世界之最。1992年起成为世界的唯一超级大国。
回顾美国历史,探索其发展的轨迹,剔除其“原罪”与资本——帝国主义的对外扩张侵略罪恶,有以下几个因素是值得重视而不容忽视的。
保持国家的长期稳定与统一
考察美国建国以来230多年的历史,人们可以发现,除了1812——1814年小规模的第二次美英战争和1861——1865年期间的南北战争以外,在美国的土地上再没有出现过战争的硝烟。年轻的美国所以能得以迅速的发展与强盛,其实就是得益于长期来保持国家的稳定与统一。所以能做到这一条,这是由一系列主客观因素造成的。
美利坚民族是17世纪后以盎格魯、撒克逊人后裔为主的欧洲移民组成的,美利坚合众国又是在1776年才建立起来的,这就使这个民族和国家,一开始就具有一个鲜明的特点:“新”。国家是新建的,民族是新形成的。因为“新”,与世界上所有民族、国家不同,它就没有任何历史包袱,就不受既有政治弊端的束缚;它是一张白纸,就可画出最新的蓝图。所有这些,就使它在建国之初就能用最新的近代政治学理论成果,创建出一个崭新的近代政治体制。
以华盛顿、杰佛逊、富兰克林为代表的美国开国元勋们,是一批杰出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他们接受了孟德斯鸠、卢梭等整整一代启蒙思想家的政治理念,并自觉地将这些伟大思想付诸美国政体建设的实践。1787年,正是在他们的努力下,制订了以“三权分立”为特点的《美国宪法》;再结合总统、议员的民主选举制,从而奠定了美国整个政治体制的基础。随后,作为美国首任总统的华盛顿,又开创了“连任一届”不再连任的好传统,树立起美国历史上摒弃终身总统,和平转移权力的好榜样。
美国创建的“三权分立”的权力制约体系,保证了国家权力不被滥用;总统、议员的民主选举制度,则保证了国家权力不被某个“伟大人物”的长期控制,因而也就避免了因个人专权带来的政治弊端与社会危机。
马克思盛赞美国的民主政体。1862年他在《北美事件》一文中,在赞誉林肯总统的品格时着重指出:林肯的当选,“这证明,由于新大陆的政治和社会组织(按:即政治体制),善良的常人也能担负旧大陆需要英雄豪杰才能担负的任务!”(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5卷,第586页)
正是美国的政治体制保证了美国国家的统一与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科学事业的繁荣,推动了美国在近代化的道路上不断地腾飞、猛进。
《美国宪法》明确规定,必须维护国家的稳定与统一。在宪法的第一条第八款中规定,国家机构有“执行联邦法律、镇压叛乱和击退入侵”的权利和义务。
美国建国后,随着国土不断拓展,北方的资本主义经济获得迅速发展,广阔的西部等待着开发;南方盛行着黑人奴隶制的种植园经济,在经济上仍与原先的宗主国英国保持着较紧密的联系。北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雇佣劳动力及统一的国内市场,因而主张废除南方黑人奴隶制度的呼声不断高涨,以保证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由此,美国南、北两种经济制度的矛盾日益尖锐。
1860年11月,主张废除黑人奴隶制度的共和党人林肯当选总统,南方种植园奴隶主深感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1861年,南方种植园奴隶主公然发动叛乱,挑起南北战争。根据美国宪法,林肯政府被迫“镇压叛乱”。
战争初期,林肯从善良的愿望出发,更多地采取谋求同南方和解的妥协方针,导致军事上节节失利。严峻的战争形势和各阶层人民的强烈要求,终于使林肯坚强起来,1862年9月22日,林肯毅然签署《解放黑人奴隶的宣言》,宣布自1863年元旦起,废除叛乱各州的奴隶制,允许奴隶作为自由人参加联邦军队。当时北方有2200万人口,有雄厚的工业;南方仅有900万人口,且其中400万是黑人奴隶。联邦政府的明确态度和坚强决心,很快成为美国人民粉碎南方叛乱、维护国家统一的无穷力量。1865年4月,美国内战以北方的胜利、南方奴隶主分裂势力的失败告终。
美国内战废除了黑人奴隶制度,扫除了阻碍美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障碍;国家的统一与稳定得以维护,更为美国经济在19世纪后半期的腾飞提供了根本性的保障。
美国的国家所以能得以长期保持统一与稳定,也与它早期推行的比较谨慎的外交政策关系极大。这得益于美国的第一届总统乔治·华盛顿的忠告:要超脱于欧洲纷争之外!
“在外交方面的重大行为准则”,“就是要尽量扩大我们与外国的贸易关系,而尽量减少与外国的政治联系。如果我们与他们已有约定,那么我们就要忠实地履行这些约定,但让我们到此为止。”(华盛顿:《告别演说》)
一句话,在早期100多年的美国外交史上,其政策的主要特征就是孤立主义。当然,这一政策固然是其羽毛未丰的一种反映,但对美国那些政治领袖们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睿智的选择。正是执行了这一正确的外交政策,才确保了自己国家的稳定与统一,从而也就保证了发展。
最典型的事件就是在18世纪70年代到19世纪初这一段时间,美国的政治领袖们顶住了压力,避免卷入欧洲的事务的漩涡。
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曾经得到过法国的援助,因此美国民众普遍对法国怀有一种感激之情。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消息传来,美国上下真可谓举国热血沸腾,普遍同情法国革命。1793年2月,法国与以英国为首的反法联盟爆发战争。两个月后,法国雅各宾派政府的特使爱德蒙·热内来到美国寻求援助,他鼓动美国民众以实际行动支援法国革命。一时间美国国内涌现出大批亲法的政治团体;美国政府内要求参战的呼声也不断高涨。
然而,当时的美国正经历着建国初期的动荡和危机,国贫民弱,更何况占美国财政收入1/4的进口税,有90%均来自英国。如果顺从“民情”,后果将不堪设想。幸好其时法国雅各宾派政府垮台,加上华盛顿总统的干涉,才让美国避免了与英国的战争。华盛顿在离开总统岗位后,仍在《告别演说》中谆谆告诫他的继承人:
“不要对某些国家抱着永久而固执的厌恶心理,而对另一些国家则热爱不已;应当对所有国家都培养公正而友善的感情。一个国家,如果习于其它国家恶此喜彼,这个国家便会在某种程度上沦为奴隶;或为敌意的奴隶,或为友情的奴隶,随便哪一种都足以将它引离自己的责任和自己的利益。”在华盛顿以后的两位总统任期内,美国坚持了孤立主义的对外政策。
然而,危机并没有终结。1809年在第四位总统麦迪逊上台后,放弃了传统的外交政策,美英关系急剧恶化,终于开启1812—1814年第二次美英战争。战争中,美国损失惨重,不但首都一度失陷,连白宫、国会大厦和各部大楼也被英军焚毁。此后靠着美国人民的爱国热情坚持战斗;加上英军进攻巴尔的摩和普拉茨堡受挫,加深了厌战情绪,才促成了和谈,保住了“体面的和平”。
战后,美国人痛定思痛,在1817年的大选中,否定了麦迪逊,把力主远离欧洲是非的门罗总统送进了白宫。门罗懂得“外交必须与国力相适应”的原理,回归传统,将外交重点退回到美洲大陆,推行“量力扩张”的原则,不再挑战强敌,不再干涉欧洲事务。在此后的近百年间,美国再未与欧洲列强发生激烈的矛盾,保持了国家的长期稳定与统一,为自己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保证。美国这一孤立主义外交原则,基本上保持到1941年的太平洋战争爆发才彻底改变。正是这种传统的谨慎的外交政策,为美国的稳定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国际环境。
以教育与科技创新立国
在美国迅速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另有一个明显的因素是:国家对教育与科技创新的重视,能以发展教育、科技事业,作为其基本国策。正是这一基本国策,才使美国得以人才辈出,能在世界近、现代历史的发展进程中,特别是在第二次科技革命和第三次科技革命中充当了主角。这无疑成了美国迅速发展,并成长为世界超级大国极为重要的原因。
其所以能做到这一点,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美国的开国元勋们。正是由于他们对教育、科技在国家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具有历史的、前瞻性的认识,才使美国自建国之时起,就能自觉地把促进教育、科技的发展定为基本国策。
华盛顿认为,教育是立国之本。他在《告别演说》中就郑重地告诫后人:“请大家把普遍传播知识的机构当作最重要的目标来加以充实提高。”
另一位美国“开国元勋”杰佛逊,也极端重视教育。他不仅是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而且是美国《全民教育法案》最积极的推动者,要求让每个公民都能接受教育。早在弗吉尼亚任州长时期,他就大力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他一生中提出有关教育的提案包括:完全普及公共初等教育,创办让较有才能的人都能受到高等教育的州立大学,建立奖学金制度等。他的这些方案后来在所有各州都实现了。
1809年他在担任两任总统隐退后,就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教育事业之中,亲手创办起弗吉尼亚大学,实现了自己的夙愿。他在为自己撰写的《墓志铭》中,留下了这样的文字:
“这里安葬着托马斯·杰弗逊。他是《独立宣言》的起草人,《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的起草人和弗吉尼亚大学的创始人。”
可见,在杰佛逊的眼里,他自认为一生中最有意义的作为,不是曾经担任过的两届美国总统或其他什么成就,而是起草了《独立宣言》和《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两个文献,再就是办了一所大学!
19世纪中期,为了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事业,时任总统林肯曾签署了一项以出售联邦土地收入投资创办大学的法案——《莫里尔法》,这为美国庞大的高等教育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美国各州的财政,约有40%以上用于教育开支,这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比拟的,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由慈善机构和私人捐赠完成。今天的美国拥有4000多所大学,正是这一高度发达的教育事业,才保证了它自19世纪末期起一直保持着引领时代的核心竞争力。
在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方面,美国虽然不是第一个提出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早在1710年英国就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解决盗版问题的版权法《安妮法令》,规定作者是著作权的拥有者,提出在固定期限内保护出版著作的原则),但却是第一个把“保护知识产权”载入宪法,从而成为其基本国策的国家。
在1787年的《美国宪法》中,它明确地提出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在宪法的第一条第八款“国会权利”中明文规定:
“保障著作家和发明家对各自著作和发明在限定期限内的专有权利,以促进科学和工艺的进步”。正是这一条,美国以最庄重的方式,也是最为有效的办法,体现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理念。1802年,美国成立国家专利局,专门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进一步把宪法条文真正地落到了实处。
由于历史的原因,美国未能与18世纪60年代开始的工业革命同时起歩,但却能在工业革命的中、晚期迅速赶上。1807年美国发明家富尔敦发明汽船,成为世界工业史上水上运输使用机器的第一人。
及至19世纪70年代第二次科技革命兴起,美国这个建国才近百年的国家,居然挚起了世界科技革命的大旗,并使自己的发展超越了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
第二次科技革命的标志是电器化。如果说是英国科学家法拉第的电磁感应原理,揭开了这一革命的帷幕;那么,正是美国发明家爱迪生的一系列发明创造,才真正完成了这一场伟大的革命。
1879年爱迪生发明了耐用的电灯泡;1882年9月4日,他亲手合上世界上第一个商用电力系统的电闸,照亮了纽约曼哈顿金融区的摩根公司等58处地方。美国率先开启了电气时代,成为电力工业的故乡,在资本主义世界的竞争中,美国很快以领头羊的姿态走在了世界前列。
爱迪生被称为“发明大王”,从白炽灯泡、留声机到电影机等,他一生中共有一千多项发明。这些发明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并成为创造财富的源泉。然而,爱迪生只是当时美国众多发明家中的一员,在整个19世纪,特别是在70年代以后,各种各样的发明如雨后春笋般在美国出现:如摩尔斯的有线电报,贝尔(苏格兰移民)的有线电话,亨利·福特的四轮汽车,莱特兄弟的飞机,等等。据统计,仅1865年至1900年,美国被正式批准登记的发明专利就达到了64万多项。
正是依靠强大的科技实力,美国经济飞跃发展,后来居上。1860年,它的工业生产总值不到英国工业总产值的一半,到1894年,美国工业生产总值已经跃居世界首位,相当于英国的2倍,法国的3倍,接近全球工业总产值的1/3。
到20世纪中期,又是美国率先开创了核能、信息技术,以后再扩展至航天、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启动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三次科技革命。1942年芝加哥大学创建第一个核反应堆,1945年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1942年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诞生,美国得以再次走在前列,并一直保持其领先的优势,并终于成为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
今天,美国这个只有世界人口5%的国家,却拥有43%的世界经济生产力和40%的高科技产品,汇聚着世界上最多、最优秀的科技人才和超过一半的诺贝尔奖获得者。
有一个成功的移民政策
美国建国至今不过230余年,考察它的发展历史,可以发现,其总体上一直保持着蓬勃向上的生机,这很不容易。这不由使人想起了宋代学者朱熹的四句诗: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是什么因素让美国保持着勃勃生机的呢?是人,是一茬茬源源不断的移民,正是这一批批的移民带来了进取精神、创业精神和奋斗精神,给美国社会注入了不竭的发展动力,从而使它保持了勃勃生机。美国作为一个移民的国家,正是一个开放的成功的移民政策,使它获得了持续发展的“源头活水”。
现今的美国,你可以遇到众多操不同口音英语的人们,他们中有来自日本的电器专家、中国的物理学家、印度的计算机编程人员、欧洲的计算机游戏设计者、巴基斯坦的医生和非洲的时装模特,能让这些不同肤色、来自异国他乡的人们在美国辛勤工作,正是美国移民政策成功的明证。
建国早期,美国实行的是自由移民政策,它为美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特别是在19世纪后半期,欧、亚两洲的移民源源涌入,仅世纪的最后25年其数额就达千万以上!他们不仅为美国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劳动力,而且其中有许多熟练工人还带来了技术,为美国经济的起飞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条件。
20世纪20年代起,美国开始实施限额制移民政策。即推出限制移民人数和选择民族来源的原则。导致美国移民政策演变的背后,既有不想使美国人口增长过快的因素,更有种族、国籍、意识形态、劳动力构成,以及政治因素和国家安全因素的考虑。然而,在美国移民政策中,有一个原则是始终不会动摇的,那就是:有意识地吸引全球人才(特别是高科技人才),让移民政策为美国的发展服务,成为美国科技发展、创新的不竭的人才源泉。
在美国的移民政策中,除了实行一般亲属移民外,特别重视职业移民,并规定有三类人可获优先:第一,凡具有特优、特殊或特异技能的外国人、著名教授或杰出研究人员、跨国企业的经理或管理级人员,可以优先;第二,凡具有高学位、特殊专长且其专长能为美国带来实质利益的专业人士,或在科技、艺术、商业等方面有出众的特殊能力的人,可以优先;第三,具有技术劳工两年以上职业训练或两年工作经验的技术劳工、初级专业人员、非技术劳工,亦可以优先。
此外,美国法律还规定,即使是非移民签证来美国的外国人,只要是具有美国短缺的高技术人才,不仅允许延期居留,且可以办理申请移民。正是凭借这一政策,自20世纪20年代以后,美国从世界各国吸引了大批科技发展人才。特别是在二战前后,美国有意识地利用纳粹的反犹太思潮,从欧洲各国揽得大批犹太科学家为其所用,从而使美国的科技发展如虎添翼,并形成了一股吸纳国际顶尖人才的潮流,成为其不断创新的动力机制。一句话,美国的移民政策,为美国的经济、科技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是它在二战后进一步成为科技、经济、军事超级大国的基础保证。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当代物理学之父”爱因斯坦移民美国。爱因斯坦原是德国最享有世界声誉的科学家,在瑞士唸大学时同时拥有瑞士国籍,但仅仅因为其犹太人血统始终不能为纳粹德国所容。他曾辗转于意大利、荷兰,都无法得到足够的重视。最终他还是舍弃欧洲情结,选择了移民美国,于1933受聘普林斯顿高级研究所任教授,并在1940年加入美国国籍。
爱因斯坦移居美国,给欧洲科学界以巨大的震动。当法国科学家朗之万得知这个消息后,就说:“这是一件大事。它的重要性就如同梵蒂冈从罗马搬到新大陆一样。当代物理学之父迁到了美国,现在美国成为世界物理学的中心了。”
随后,意大利最著名的科学家、罗马大学的理论物理学教授恩里科·费米,由于他的夫人劳拉是犹太裔,受美国开明的移民政策感召,也于1938年移居到了美国,任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教授。1942年他在芝加哥大学负责设计建造了世界首座受控核反应堆。他还成了曼哈顿计划主要领导者之一,制造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枚原子弹。
再有爱德华·特勒,他原是匈牙利犹太人,德国莱比锡大学物理学博士。同样因犹太身份,于1935年移居美国,在华盛顿大学当教授,1941年成为美国公民。特勒在1942年参加在新墨西哥州的洛斯·阿拉莫斯科学实验室的曼哈顿计划,参与研制美国第一颗原子弹,他同时支持研制氢弹的想法。1952年11月1日,他主持研制的世界第一颗氢弹,在太平洋恩尼威托克岛爆炸成功,由此成为美国的“氢弹之父”。
约翰·冯·诺依曼,原为匈牙利人,系布达佩斯大学数学博士,先后在柏林大学和汉堡大学任教。1930年普林斯顿大学以优厚条件聘其西渡美国,次年成为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第一批终身教授,其时年仅28岁。随后他又与爱因斯坦一起,成为普林斯顿高级研究院的6位教授之一。他的最大贡献是2进制思想与计算机程序内存思想,在发明电子计算机中起到关键性作用,他被西方誉为“计算机之父”。
另外,被誉为“现代航天之父”的布劳恩,他原是纳粹科学家,也不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1945年5月他主动投降美国,1955年取得美国国籍。他投降美国后继续从事火箭、导弹和航天研究,是他领导研制“土星号”巨型火箭,将第一艘载人飞船“阿波罗11号”送上了月球。1981年4月首次试飞成功的航天飞机,也是在布劳恩手里发端的。
开始于二战末期的第三次科技革命,是以原子能、电子计算机和空间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主要标志,涉及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空间技术和海洋技术等诸多领域的一场信息控制技术革命。这次科技革命不仅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变革,而且也影响了人类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使人类社会生活和人的现代化向更高境界发展。
第三次科技革命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科技革命。它所以首先在美国兴起并担当主角,绝非偶然现象,其中当然有许多主客观原因。但关键的一点,就是美国拥有众多出类拔萃的优秀科技人才,而这些人才在很大程度上又是靠其特有的移民政策造就的。
“当代物理学之父”爱因斯坦,设计建造世界首座受控核反应堆的恩里科·费米,美国的“氢弹之父”爱德华·特勒,“计算机之父”约翰·冯·诺依曼,“现代航天之父”的布劳恩,所有这些在第三次科技革命中的领军人物中,没有一个是美国土生土长的美国人,除了布劳恩以外,也无一不是因美国的移民政策而登陆美国国土的“外来和尚”。也正是这类源源不断的“外来和尚”造就了今日的美国。
美国的著名成功人士比尔·盖茨认为,美国具有的从全球招募创新思维人才的能力是美国在全球高技术市场中的最大优势。在美国,移民政策引来了人才,人才为美国创造了财富。
人类历史发展至今,大致经历了原始经济、自然经济和知识经济三个发展阶段。人类经过了漫长的二三百万年时间,才从原始经济阶段发展到自然经济阶段;又经历了五千年的演化,终于从自然经济阶段过渡到近现代的知识经济,当前正是知识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如果说,原始经济主要靠“大自然的恩赐”;自然经济主要靠“人的一般经验的积累”;那么,知识经济则主要依靠“人的创新精神”。质而言之,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个体人才的作用正在越来越多地发挥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美国恰恰是最重视与强调发挥个体积极性的国家,这与它成长为超级大国不是没有关系的。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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