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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索】许光伟:《红楼梦》与《资本论》——历史过程定制范畴的机理剖解
点击:  作者:许光伟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发布时间:2020-11-25 09: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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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光伟,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财经大学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摘 要】本着通史和断代史双重意蕴考察,政治经济学时代发展不是一个孤立国别事件或某一社会形态理论之专利,乃是规律转换、“剩余价值和财产身份”独立化造成阶级对抗性矛盾日趋激烈的历史产物;在欧洲,“《资本论》研究”逐步成为无产阶级“代言人”,在中国,“《红楼梦》研究”在方法论上则与之遥相呼应。《红楼梦》与《资本论》同样是“阶级斗争的书”。在《资本论》中,为了获取关于商品生产对象的思维学,并从资本力量全部发挥的角度阐述人类生产形态全史,马克思通过深入研究得出结论:资本的历史过程必须从价值形式(交换的社会形式)和剩余形式(生产的社会形式)两方面予以说明,于是科学制订出“剩余价值”认识范畴;在《红楼梦》中,“宝玉”是这一范畴的工作对应,针对生产过程共同体形式的思维学特点,该范畴遵循“三重身份”(政治身份-生产身份-财产身份)合一的定制原则,而契合于身份社会系统之知识生产。无论资产阶级理论经济学或《资本论》均是“资本家在讲话”的财产经济学,然二者之间具有工作仿真关系,以自然仿历史、以个人仿社会,乃是“财产拜物教”教科书的机巧;《红楼梦》中“经济学”则属身份对象规定,由此应遵循“行难-知难-行难”路径探求经济范畴的身份形式和财产形式及其当代结合与历史扬弃。要之,是认识到《资本论》与《红楼梦》均为史书规定的理论作品,然二者的工作对话有助于将生产关系定格为“历史过程(阳)”以及将生产力定格于“自然过程(阴)”,完成自然历史过程“历史轴”规定性之理论锚定。至于《资本论》和《红楼梦》均存有“历史派与文本派之路线斗争”,究其实质,乃是源于历史观和知识论上的一个特别斗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方法论斗争。思维学、逻辑学、知识论统一是以达成“第二性问题”之内部解决,对“方法神秘”的工作撤除则有赖于重归历史规定的对象思维学之路最后完成。


一、《红楼梦》家国对象意蕴及其与《资本论》的比较


《明史》完成于公元1735年(雍正十三年),这给了《红楼梦》创作(据考曹雪芹于1745年始编著此书)巨大启发与思想撞击(《红楼梦》同《资本论》一样乃千古奇书,是特殊意义的“修史”,是易代修史传统的再创造,是“修中华史”,并且,原道之宗旨、通史之工作路径可以说是它们的两个共同特质)。一般而论,《红楼梦》是中华史和古典小说艺术的集大成,《资本论》则可以说是欧洲史和经济科学的集大成,在阅读上须得穿越时空隧道使二者相互历史联系。然基于史书要求,它们均不约而同地运用一个特别的工作概念:历史I——自然历史过程(通史规定),以及承接它的历史II——历史过程(系列的断代史规定)。前者是一部唯物主义总史,就后者而言,人类的社会历史在简约性上不过是“生产关系类型学”意义的一种连通史;阶级斗争(庶民和权贵、无产者和资产者的斗争关系)原理同一性使然,生产关系对象(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性质使然。进一步,《资本论》乃是以简单商品生产(这不是一个独立的经济社会形态。不仅如此,东西方道路的“简单商品生产”涵义亦不同。对资本财产社会而言,它的根扎在奴隶社会形态,这是“资本财”的起步。然则欧洲道路的初期商品经济——贸易和交换——在生产方式上的成型,仍径直归功于大规模的奴隶生产,相比之下,欧洲封建社会只是延续了这种经济形式,并未添加任何新的成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连续过程为历史对象,从中引出完整的工作规定——商品生产关系(财产关系总对象),盖因商品形式是财产关系最为普遍性的形态。《红楼梦》机理亦如是,以家国为对象规定,实则引出工作对象——共同体生产关系(身份关系总对象)。

中华古代社会自早期共同体始(早期共同体应指“王权体制”向“皇权体制”的过渡。此亦对应于《资本论》中“货币转化为资本”理论阐述的历史规定性)。对象的精准定位使得《红楼梦》获得巨大之理解成功,然而,“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如果说《资本论》依托商品生产要描绘“资本经济”社会历史的全貌,那么《红楼梦》必也如此,是要摹写“皇权经济”历史的全景图,藉以刻画其中那些极其重要的社会人物和关系罢了(经济学好事者以资本经济的危机观透视“红楼经济学”,尽管未必恰当,但贾府的崩溃说到底是经济的崩溃,除开身份,财政问题是“隐性的存在”。从中可确认一点:“在曹雪芹创作的全盘设想中,有一个完整的经济体系在发展变化,它同时还配以一套完整的管理机构与制度,故而作者能采用网络式的结构展开故事,从而表现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两者和而不同:一者是商品生产,一者是共同体生产,虽代表不同的劳动过程文明规划,但共有相同的生产方式机理(“商品-资本”历史研究言秩序也。《红楼梦》“家”“国”言单位制,“是以家国对举”,所谓“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小型的单位叫做家,大型的单位叫做国,更大型的可以叫做天下;家长是关门皇帝,皇帝便是全国的总家长。”)。是以《红楼梦》“小说”线索不过为了展示“母子体用架构”而设置的逻辑叙述路线,如动用实象的范畴——宇与宙、形与神、天与人,以及实虚的范畴——性与情。具体而言,此一历史小说正是凭借模型→范畴→概念的特殊路线,全面展示历史概念 “类集化”及演进史,建立身份关系在人本位上的独特的“种属认识关系”。然则需要澄清以下几点:

其一,走出世情书局限,把“政治”看作唯物史观研究路向的“政治身份”。世情书还有后来的世情小说是《红楼梦》的基础材料,或曰“石头记”(史)。须知宝玉拥有“三重身份”:政治身份、生产身份以及财产身份范畴;其中的第一重身份乃是“补天之材”——女娲石,言下之意,即帝王之政治身份(传国玉玺之人格化)[女娲氏(即娲皇)显然是政治身份的统率,因此,金陵十二钗的正册都言“政治身份”及其衍生形式,这才是“主子辈儿”选录标准的涵义,其并非刻意渲染等级观念]。盖因“家、家族已成为中国文化中的一个基本的意象”,以至于“‘原稿’极可能是以‘家史’为主、以写实为主的缘故”。更由于专注《石头记》题材阐发,“传统索隐法”遂以昌行;所谓“三春家景”,实则取“王朝一梦”(末世之象),而比类于“政治小说”(国事与家事)[哲学以世界观和方法论关系为对象,引出复杂的科学问题。国学则不然,其不预设定义,在于强调“自由女神自黄昏起飞”,举百科学说而不拘束于一格。然对经典的领悟、解惑和应用可说是“三春家景”:曰解,曰行,曰证;解而行之,行而证之,而可通达领会,空其所执。然则“红楼三味”,第一味:关系人物;第二味:三春家景;第三味:王朝一梦。这样的艺术过程使之具有超凡的史书品格,犹如《石头记》→《金陵十二钗》→《红楼梦》的内涵结晶艺术过程,彻底压制了所谓艳情小说、才子佳人小说、世情书序列(这当然源自对“《情僧录》→《风月宝鉴》”的误解)的意义滥觞。是以不能将“红楼诸名”视为彼此独立的分别的过程,应当视作指“国”而名、指“家”议事的作品。此是与“宝玉言”相对而立的“读者言”,直可谓:红楼本言梦,游魂失魄深,知了催晓梦,惊觉作梦人;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蔡元培对此进行了总结,在清人基础上形成较为系统性的认识。鲁迅先生评断:“此说即发端于徐时栋,而大备于蔡元培之《石头记索隐》。”

其二,《红楼梦》是以世情书为依托的“人情小说”吗?这些小说类型包括艳情小说、才子佳人小说以及世情小说。作这样的判断是基于有明以来,尤其“嘉靖前后,小说出现的很多,其中有两大主题:一、讲神魔之争的;二、讲世情的”。尤其《红楼梦》,“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但同时,对这些类型小说的扬弃与超越使得人物索隐每每遭遇“南辕北辙”,又使得索隐家与探佚家们无论如何努力,也总摆脱不掉悲剧的梦魇。甚或有这样的信条:“正事归为史,逸史即变为小说”,但莫忘了,“‘小说’是简短的说话”,“‘讲史’是讲历史上的事情”,而讲史不同于小说的地方是,“讲史的体例,大概是从开天辟地讲起,一直到了要讲的朝代。”

其三,自叙传或自传小说。胡适率先祭起“自叙传”大旗,倡言:“《红楼梦》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书。若作者是曹雪芹,那么,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的甄贾(真假)两个宝玉的底本!懂得这个道理,便知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的影子。”进一步,周汝昌发挥了“说主义”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探佚学)。“雪芹之所以名其榜曰‘情榜’……‘典’就‘出’在明朝小说家冯梦龙所编的一部书里……雪芹的一部分艺术构思,来自《水浒》……全书写了正(册)、副(册)、又副(册)、三副(册)、四副(册)……这就表明:情榜分为九层,每层皆是十二之数,十二乘九,正是一百零八位……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艺术结构。”胡适-周汝昌路线的“自传说”对后世影响颇大,“其长处是将曹氏家族历史的研究和《红楼梦》小说的研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但不幸的是,“过于执著对曹氏家族的研究,往往走火入魔,结果将红学蜕变为曹学。”

其四,百科全书的文化小说。在这当中,是需要避免由反对“政治说”而可能滑向另一个对立面的极端:纯粹文化身份。肇始者是王国维。其主要问题在于:“这种由外而内的方式对《红楼梦》的主题做了一种‘弃乐取苦’的误读,忽视了曹雪芹对这种有情趣的诗意盎然的大观园生活的肯定态度,而把‘解脱’作为了《红楼梦》的精神本质。”这样一步步导入神秘主义,带入一种“超现实世界”:“《红楼梦》的整个故事被套在一个超现实世界的大框框里的。由那里降生到人世间的顽石、绛珠仙子和那些风流孽鬼们都是《红楼梦》里的主要人物。他们由超现实世界下凡,在经历了一个时期的现实人生之后,还应该回到那里去。这样,故事才算完整。”于是,周汝昌对胡适实证主义的“本土化改造”看起来具有这样的效果:由对世情和人情的分析综合出发,《红楼梦》达到一种空前的归纳演绎的艺术高度,一是“以富有历史特征的物质态文化,烘托出万象如云的红楼世界的时代信息”;二是“以凝聚多重人际关系的制度态文化,揭示孕育众多人物个性的社会土壤”;三是“以丰富多彩的意识态文化,组合为时代审美特征的丰富文化景观”;四是“以绚丽多姿的心理态文化,表现出形象体系共通而又多彩的时代意涵”。所谓:“《红楼梦》卓越地扬弃了人情小说的三种路数,为它登上人情小说的顶峰扫清了巨大障碍。而《红楼梦》的正面建树进一步表明:曹雪芹不只是‘破’旧传统的好手,也是‘立’新传统的行家。”

以上是“红楼小说逻辑”自我生成史概述。其好似将“旧红学”转折为“新红学”,实则“索隐”“实证”乃一家人也!周汝昌为此坦言:“既有‘隐’,须当‘索’,不可以‘名’害‘义’:我对书中若干词语作些注解,而方法不同于旧时的‘索隐派’,故特标名为‘新索隐’。”但这套方法不能解决宝玉身份的三重性,尤其是不能解释第二重身份何以出场、何以“通灵”——作为生产身份的发言人[兹可确定第一重身份曰“政治身份”——有产者身份,代表权贵阶级或庶民阶级的上层;第二重身份曰“生产身份”,无论少产或无产者皆可有此身份,代表庶民阶级的下层。此处按:生产身份是和劳动力价值相互支应的概念。由之再引出劳动者身份和劳动力财产的“二重性态”问题。盖因劳动二重性是在“关系(合约)”中所形成的具体性规定,对象-关系I(生产)-合约-关系II(分配),这显然不是生产函数上的仿真,而是按合约关系的具象。所谓合约,言对象(规定)和关系(规定)的现实统一也。进一步以按“劳”分配为例,依照二重劳动合约“整体关系的规定性”——合约的身份规定+技术形式+权威形式+法律形式(即契约本身),这个“劳”必定指向了身份和财产的统一性,也即所谓“两番人作一番人”。以中华思维学的表达方式,其必然是“心”“物”一体、合一,乃至是知识用语上的“不二”。盖因“以心、物命名‘事的二重性’”,“由此启发‘事的科学’之构建。”]。这说明需要越过小说体裁的局限去思考问题。一种观点:我们完全可以“把《红楼梦》与马克思的《资本论》并提”,盖因“《资本论》是共产主义运动的《圣经》,《红楼梦》可算是中国写小说的《圣经》”。这恰恰又说明《红楼梦》决不能归于通常意义小说,乃伪托小说表现形式作为载体,如此,全书以诗词一统之。如果说《资本论》是刻画财产经济形态的理论性史书,《红楼梦》则是刻画人物身份形态的理论性史书;如果说《资本论》在学科定位上是“政治经济学批判”(显的方面)以及“人学批判”(隐的方面),那么进一步,《红楼梦》显性方向上的学科定位可以说是“主体社会批判”,其隐性的发展方向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然可用表1对比联系《资本论》与《红楼梦》。

表1 财产范畴与人物范畴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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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借鉴了《〈资本论〉与辩证法原理考略》论说思路。秦可卿、贾元春作为关系发生的总切要及身份关系的识别:一为历史、一为认识,故有置首地位。“认识发生学”一列的人物都或多或少作为了“宝玉们”的精神导师。关于王熙凤和贾雨村,周汝昌先生强调:“这二人是统治阶级的大代表”,“贾家之败,二大原因即是凤姐和贾雨村。”


一定需要了解到,马克思是以剩余价值来写《资本论》的。而在曹雪芹的构思中,宝玉这个人物典型的设计目的亦在于实现对《红楼梦》的艺术总写,须知晚期共同体(皇权时代的顶峰和没落期——此处专指明清王朝)取材的功能就是遵循“中国主体批判的深层历史构境是行贯通之法,古路虽大道,不如今路直”。于是这里,无论“剩余价值”或“宝玉”均作为特殊经济认识范畴处置。根据表1,如果说“剩余价值=十六种财产范畴”,那么也就同样存在“宝玉=十六种人物范畴”这样的公式。这和《资本论》是典型的“资者+劳者”之学相类似,《红楼梦》是典型的“官者+劳者”之学,——所谓“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涉及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阶级利益的承担者……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从所有制形式出发,马克思由按资本分配引出平均利润率的规定,这是各种资本形式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同理,按身份分配必定也要引出政治身份和生产身份的决定性区分来。盖因剩余分配率(剥削率)由政治身份形式决定,以“历史发生学”的情况为例,“政治身份”表1中由“秦可卿”代表,“晴雯”则为典型的生产身份的代表人物,以后有围绕剥削职能形式的财产身份锚定,以及围绕剥削的非职能形式的总规定(转化运动形态)。同时由于《红楼梦》的艺术安排形式是“历史(认识)为经、系统(现象)为纬”而实行合一路线,从而在讲述上,林黛玉-妙玉、史湘云-薛宝钗分别构成了对宝玉“总人物范畴”一纵一横的认识分解,统领各自系列的政治、生产以及财产的身份规定,它们彼此照应、内在关系连通,而又集中于“宝玉和黛玉”关系轴的理解[红楼革命旨义分为两路:黛玉之死、宝玉出家,此呼应之笔。两种革命互为隐喻表述,脂砚斋批曰:“至奇至妙之文(全)在宝玉颦儿至痴呆囫囵不解之语中……听其囫囵不解之言,察其幽微感触之心,审其痴望委婉之意,皆今古未见之人,亦是未见之文字,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庸俗平(凡),说不得好色好淫,说不得情痴情种,恰恰只有一颦儿可对……实亦不能评出此二人终是何等人物。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除开上面已做的介绍,此处最难理解的是“财产身份”,盖因它同时是一总体的工作规定。然而,身份系统的人属性的“财产”身份(表1中由“香菱”集中代表)确实获得了和“奴隶商品”“劳动力商品”相类似的财产特点和身份特征。

由于本质-现象合一,即《红楼梦》中的财产身份(狭义“经济身份”规定)在生产环节始终完全和共同体生产的整体机构贾府不离不弃、水乳一体,在流通环节则直接蕴含于“贾府的系统运转”,以至于很难像《资本论》那样拥有一个独立的“剩余价值范畴”,比如鸳鸯必须首先和“老祖宗”(史太君)关联,但其后必全部溶入贾府整个体系中。这种情况其实在《资本论》也有反映。恩格斯将《资本论》整体概括为“剩余价值理论”,即第一卷是关于“剩余价值的直接生产”,第二卷是关于“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剩余价值实现)”,第三卷是关于“剩余价值的分配”,第四卷是关于“剩余价值的认识”。而实际上,剩余价值认识是合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描绘中的(所谓“母子”),剩余价值分配则必须以“资本流通”为依托(所谓“体用”)。这样,和剩余价值范畴直接对应的财产身份是“大观园”。换言之,就全局而言,真正能够代表“财产身份”的仍旧是宝玉这个范畴(怡红院的主人)(所谓:“此府的圈内,套着一个大花园,题名‘大观’。大观园内,又套着一处轩馆,通称‘怡红院’。这个院,方是雪芹设置的全部‘机体’的核心。”)。宝玉进而成为身份规定意义上的名副其实的“三重合一”:政治身份、生产身份和财产身份;人物宝玉【神瑛侍者[贾府的世俗人宝玉和神瑛侍者原本是一人。凡有财产者,必有物的宗教,对应有天国界;凡有身份者,必有人的宗法,对应有仙界。这种凡间和仙境的严格对应关系是《红楼梦》书写具有政治身份和财产身份的人物的一大特点,此是生产关系范畴固有之“拜物教”(拜人的宗教即身份关系上的宗法意识)特征使然]】作为第三重身份,即代表阶级关系的规定以及其系统内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而言的治国理财关系。正如为了实现资本家的理财治国,分赃关系的对象(剩余价值)按由“谁”占有的主体的不同必须分解为利润、利息和地租的具体形式[“大观园”(m)所对应的这个收入构成形式是劳役、田租和税捐。劳役(奴和仆)作为分配的身份工具在红楼经济中记述得非常充分,自不用说。关于贾府的田租(粮食、物品和租银),《红楼梦》刻意暗示是“春秋两季地租子”,缴租“走了一个月零两日”。从平均脚程数看,这分明是国的范围了。至于税捐,就更加是造园直接的财源,这样必须安排远处扬州(距离京城同样是月余路程)的林如海任“巡盐御史”;林如海去世后,“林家的财产流入荣国府后又到哪里去了?”“(原来)确有一个事件可能将流入的林家财产消耗殆尽,那就是为迎接元春省亲而建造大观园。”],而又因之资本流通的统一经济形式,这个工作链接实际发生机理可刻画为:企业利润-利息I(银行利息)-地租-利息II(虚拟资本利息),藉以揭示竞争到垄断,从挣得平均利润到职能资本利息的获得,再到非职能资本利息的挣得,乃至从实体经济形式到虚拟经济形式的资本主义分配全貌。无独有偶,以宝玉为线索的理财治国亦如此。只不过这个财和国,《红楼梦》以“大观园”(财产身份)代替。上行线:成园→游园;下行线:宴园→毁园。所谓:成园必游园,此暂荣之兆;宴园必毁园,此暂宁之兆(对应看,利润→利息I,即是资本之上行线;地租→利息II,即是资本之下行线)。然则同《资本论》中的资本主义商品一样,宝玉成了名副其实的“统一对象范畴”,并从思维学上统一了黛玉、湘云、宝钗和妙玉,使其分别担任领导“历史的对象”“系统的对象”“现象的对象”以及“认识的对象”的工作关系。

这尚可进一步显示作者工作团队的“三合一(规定)”。作为生产身份的代言人(作为“作者”的通灵玉),宝玉的“俗性”并非什么恋红尘,而是灵性已通[“灵性已通”是《红楼梦》开卷“凡例”(《石头记》抄本商品化之后的产物)所专用的术语,其中一首诗的末句和这个工作立场对榫,云:“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盖因点明更名“红楼梦”的旨义——为劳者撰人写言。胡适则坚持认为,“作者明明说‘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又说‘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然当清人戚蓼生言“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此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其殆稗官野史中之盲左、腐迁乎?”当正指此义,故其又曰:“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然则“作者慧眼婆心,正不必再作转语,而千万领悟,便具无数慈航矣”],是要为底层人民说话的“石头的少数派”(实则是规律的人格化);但作为皇权身份(作为“女娲石材”),宝玉是上层阶级的代表和成员(这是所谓的“神性”)。所谓:通灵玉无论如何“灵性已通”,女娲石总是它的宗法,而“宝玉”无论如何人间超越,也总挣脱不开束缚他的世袭宗法(犹如神瑛侍者之身份锁定)。此外,红楼中“凡仙同体”也挑明了身份与财产结合的强弱角色关系,即“强身份规定”与“弱财产规定”的结合,言下之意,旨在表明:意识形态社会功能完全由身份系统执行[须知宝玉“一落胎胞,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还有许多字迹。这‘五彩晶莹’‘许多字迹’,是不是说得‘心物相关而有象’呢……《红楼梦》所说的宝玉和‘宝玉’,一到‘玄渺’的境界,就是‘有而无,无而有’的。那时‘心’‘物’不相结合,所有的‘象’,也都成了(数字符码)一类了。(然而)任凭把‘幻境’写得如何实现,却不曾把宝玉和‘宝玉’分说。宝玉同‘宝玉’既然是一物,那‘(数字符码的)象’是不能再有的了。所以一到此间,即为‘幻境’,‘幻境’里边的‘心’‘物’,却又成了不可分别的‘一体’……‘心’‘物’相结就有‘象’,‘心’‘物’一体就归‘空’。《红楼梦》的大意,不过是这样”]。总之如上指出,无论“拜物”和“拜人”均意味着财产和身份的统治权力,这些范畴均同时附有意识形态上的超凡魔力。最后,作为财产身份代言人的是作为“人物群落”的宝玉们,即众多的彼此之间具有传影关系的人的群体[传影关系指范畴的内部联系机理形成。盖因中国范畴皆通过人的载体,以历史过程事件截取,而有“隐”可索(如“十二钗”可影射各阶级女子)。蔡元培依循旧体,笼统以“三法”推求,显得不适当。故此胡适认为,“蔡先生的方法是不适用于《红楼梦》的”。胡驳蔡是纯然论战式的,却也无意中说出真相:“《红楼梦》与《儒林外史》不是同一类的书。”复读下面这句话,遂哂然一笑,又得一重意义也,谓“《红楼梦》脱胎在《西游记》,借迳在《金瓶梅》,摄神在《水浒传》”]。资本及其积累过程的范畴的两面性——财产关系属性(“显性”规定)和拜物教意识属性(对应属于“隐性身份”规定)——亦业已为《资本论》明确指出,尽管如此,仍需要从中予以区分不同的合一状态:c和m——范畴本体和拜物教意识的绝对合一,以及v——范畴本体和拜物教意识的相对合一,批判工作的深化路径是“绝对→相对”。然则这一理路亦指明了《石头记》“原创”、《红楼梦》前八十回“总纂”和后四十回“续编”作者的三重规定性何以有机统一。毫无疑问,经过“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曹雪芹乃是试图加入对立的身份阶级构造。即如上指出的,正因剩余价值是认识资本的范畴(商品生产方式的“精神导师”),而引出商品价值构成;宝玉也是因为这样的范畴(共同体生产方式的“精神导师”),乃引出“贾府身份构成”来。这是对集中于人的主体社会的基本生产关系构成的寻求,是曹雪芹的伟大贡献。相比之下,续篇团队(程高等)是强化“治国理政”需要,淡化作品中包含的阶级对抗性。宝玉作为“对象规定”,是非人格化的,由此他是梦中人,亦是“解梦”之人;归根结底是瞒天过海、欲擒故纵的主体工作规定,目的乃是抛“玉”引“砖”,以一段历史过程剪取特别的家国范畴[如此,我们方能解得这一艺术笔法(曹雪芹笔下的“中华思维学”深层构境):“在《石头记》甲戌本的第一回,脂砚斋就有段眉批介绍曹雪芹写情状物的各种手法:‘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带、有隐有见、有正有闰,以致草蛇灰线、空谷传声、一击两鸣、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敷粉、千皴万染诸奇中之秘法,亦不复少。’”]。

二、广义的唯物史观理论——论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统一


可将《红楼梦》中得到的“贾府身份构成”明确为:政治身份+生产身份+财产身份;简明起见,并且为和资本主义商品价值构成相互支应,可同样用字母符号m表征“财产身份”。盖因无论《红楼梦》抑或《资本论》,所刻画典型形态的阶级分赃关系均和m(社会剩余产品)直接有关,其一般性地抛开了劳者的财产格或人格化规定的参与;说通俗些,西方宏观经济学意义的国民收入分配仅限于m的社会分割,在这里劳者身份和v无须考察[表面的原因是资本家集团进行内部分赃自然是不用带上工人阶级成员的,因根本无须劳动力价值的参与(其已经在生产过程一开始被“预付”了),实质的规定则是资本家作为“社会系统的唯一在场者”]。归根结底是由于c(不变资本或皇权身份)始终是既领导生产、又领导分配的规定,它始终在场;在社会分配环节,v被排除,c则是全程参与和最终的分配决定者。然则《资本的生产过程》的结论“重建个人所有制”用意在于根本解决两个分配规定(v和m)的历史问题,并着力强调v的社会分割优先。

虽然“c + v + m”价值构成仅适用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关系,但马克思认为商品具有价值构成是真实的历史事件,同时应看到,商品价值构成因应不同的历史过程和发展阶段具有完全不同的工作内容和经济内涵。这样,马克思从中取出两个可用以直接对比的历史形态。进一步的造设是商品构成规定本身,道器一体,以实现立足事的科学的“道的求索”。对以“历史过程”为研究对象的马克思而言,这显然是极其真实的工作规定[商品是事的规定,商品形式即事的形式,这其实就是研究对象的“一”;意于一,但背后的规定是事和道,即历史和实践活动本身。于是简单商品生产形式→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形式,乃是固有矛盾发展的必然性结果。然商品构成实指商品形式而言,所谓事有两仪、物有构造,统称“构成”。其全称是商品的经济形式。如果用“生产形式”——生产的一般规定在一定社会阶段上对特殊生产形式的关系——予以表述,乃是便于揭示内容和形式的关联与矛盾(生产力、生产关系之间一开始便是这种矛盾类型的发生),如此有这样的看法:“如果研究进程止于作为价值形式的初级发展阶段的商品形式,未能进一步把握作为价值形式的高级发展阶段的货币形式、资本形式,就无法理解生产过程的资本主义形式。”]。换言之,商品构成是针对总体商品而言的一个“最大的真实”规定——历史起点和认识起点。是以“商品=使用价值+价值”构成公式必须先设定出来,马克思称之为“商品的两个(客观对象)因素”。这涉及“对象”(商品生产关系本身)和“研究对象”(表1中表示为“阶级生产方式”“阶级系统关系”“阶级分赃关系”)的工作转换,众所周知,马克思对中间连结规定的处理是“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实际上就是提出了“历史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客观认识法。

然对曹雪芹而言,“宝玉”自然是个工作真实,是一个中华共同体生产体系的“顶峰”意义上的真实:既影射清之失,亦影射明之亡;既集中不同历史时代的宝玉的特点,使之具有共同性,又独独是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末期(面临重建的共同体发展关系),即有关于“末世”的一个深刻性刻画,遂成就定位于贾府身份构成中的宝玉的特殊身份构造[很显然在刻画宝玉艺术形象上,曹雪芹匠心独运,其最具特征的手法是“通史”(见方二十四丈石言“廿四史”)和“通艺”(百科知识)。通史的另一种说法是,“石头的从神界母体出发到凡间悲剧再回归于神界母体的生命历程,也必须中经象征父亲原型的一僧一道、一甄一贾中介的复合才能完成。归根到底,仍然是母神崇拜、阴性崇拜,与整部小说的崇阴抑阳、以阳归阴的总体精神仍然是相一致的。”于是,整个《红楼梦》所依据的史料必也如此。然所谓“太史公纪三十世家,曹雪芹只纪一世家”说法有误,岂不见开篇云女娲补天,结篇有曰“见那曹雪芹先生正在那里翻阅历来的历史”,又云“朝代年纪,失落无考”,即分明是言共同体的通史;云三万六千五百方女娲石(这促成王权转化为皇权),则暗示考察单元以“百年”(家支形成的通常年数)历史材料为限,并集中于典型形态乃是揭示规律之需要。此外,书中所涉场面宏观宏大,绝非地处江南一隅的曹家可与之匹对,后者只应是个补缀,尤其是用作国史的手法比类与实例参考(国事托于家事和复伪托于小说)。再据宁荣二公托梦“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传流,虽历百年”,以及秦氏托梦“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可见顽石不顽,通灵表晚世也;所谓明亡清兴的百年(1583-1683年),即“明清兴替”通史,又充实以察今意义的典型家事(亦是清兴衰之国事预兆)——曹族家支的百年史(约1644-1744年),相互支应、家国共构(如贾府四代同时暗指皇太极到雍正帝的皇权统治),最终合璧为具有理论构造的“皇事考”。是故可断定《石头记》旨义乃是“国事论”,遂有“《红楼梦》所隐的是兴废史及宫闱事”之议,推论“作者是出入宫廷之人”等等。“总之,如以《红楼梦》为曹家自传,‘怎样也讲不通的’。”]。这就像剩余价值,是由c的关系而生(所谓资本的政治身份在于作为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由v而创造(所谓雇佣劳动作为生产身份在于创造新价值);在m本身,则是直接和利润、利息、地租等收入形式对应的“财产身份”。“一言以蔽之,‘W = c + v + m’主体构成是隐含的!”或者说,“作为‘主体的构成’,它的先兆和征候是传统产品社会的剥削的经济规定,它的政治的社会的表现即‘特殊阶级类型’——二元对立的社会阶级结构。”这样必能据之内在揭示和商品构成对应的“主体社会(关系)构成”,即共同体构成。盖因宝玉身份的合一规定(“此石非彼石”的女娲石和通灵宝玉以及“彼身共此身”的凡仙同体的“宝玉们”)乃是限于经济的剥削形态上的社会构造,这如同W = c + v + m;尽管如此,从中升华出来的“贾府构成”(荣国府+宁国府)必然是一个关于共同体构成之“艺术典型”的塑造,从而,是对中华共同体社会而言在形态上有普适性的构造:既观照早期共同体(家国社会“初建形态”),也观照晚期共同体(明清的“垂暮形态”社会)[中国的国家政权一直屹立于共同体中,共同体——本身由“公社”转化而来——在内在构成上递进的发展概念是“社会和阶级”(即国之构成),反映在国家发展形态上即“氏族国家”“部落国家”“军事国家”“政治国家”。这是史学家的看法。是以用初建的形态表征尧舜禹至先秦的封建共同体,有更多表现“社会规定”之义;用垂暮的形态表征自秦以降的阶级共同体,更显意义鲜明。须知资本的构成规定也正由商品而来,所谓:“以形成商品使用价值”为使用价值和“以形成商品价值”为价值。另外,犹如简单商品生产始终是作为商品生产方式的简单因素(基本要素)而贯串其间,初建的形态便也一直延续于整个共同体;作为垂暮而典型的形态,则是唯有具有重建意味的“明清共同体”能够代表传统中华皇权社会发展之特质规定]。因此很显然,商品构成(使用价值+价值)和共同体构成(产品+身份或曰“荣国+宁国”)具有同样的理论(认识)功能:一者在《资本论》中,执行对比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客观逻辑功能任务,发挥统一历史、逻辑与内容、形式的作用;一者在《红楼梦》中进行类似操作,不同的是,其进而关涉自然过程(作为人文化育的“组织”)与历史过程(作为阶级规定的“秩序”)的客观逻辑[共同体和商品意义对应而不同。商品形式是暂时的经济规定,商品价值是商品生产历史范畴。这决定价值形式是商品“名”的形式发展——“非恒名”过程(“道名”原理)。这里,要探究与之相对的过程——共同体“器”的形态发展(“道器”原理)。共同体,恒体也,然并非恒形,确切地说,是一“非恒态”历史规定。具体而言,共同体“以天为器”是第一形态,也是自然共同体的形态;共同体“以地为器”是第二形态,可确定为“人文秩序初具形态”;共同体“以道(家关系)为器”是第三形态,这是“相对秩序形态”(家关系本位);最后,共同体“以王为器”是第四形态,这也就是官本位关系形成的“绝对秩序形态”。因而即便在商品价值形式发展和共同体形态发展的“意义”对比层次,亦显示了“货币”和“官(支)”的直接互看性]。从中可看到,历史轴始源规定正是分别作为自然过程、历史过程的“阴和阳”;这样说,并非指认生产力就是阴本身、生产关系就是阳本身,而在于确认由身份系统和劳动过程的结合规定,进至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结合生成的经济形态社会之历史进化理路,然其成立的基础必定是关系生成的规定了,是为“广义的劳动二重性”。

以劳动过程的阴(规定)来识别“自然过程”,复以阳来识别“历史过程”,可以更好理解生产方式内部母子相生路径及其体用相克的系统领导体制。为了研究“阶级行动”(客观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斗争历史发展),马克思声言自己是唯物主义者,即在于要立足劳动二重性;为了深刻揭示阶级关系实质(一体多态的阶级生态景观),必须坚持从本质到现象,而要求以“价值(研究)”领导“使用价值(研究)”(商品构成中价值和使用价值地位当然不对称)。依照这种看法,“阶级生产方式”“阶级系统关系”“阶级分赃关系”的研究对象表述必然同样适用于《红楼梦》,且工作规定必架构于共同体的对象构成。这样,无论《红楼梦》或《资本论》开篇均由交代此构成关系入手,读者就不应以之为奇了。至于《红楼梦》所体现的社会历史观,则需锁定于广义唯物史观理论,现予以补述。

关于历史过程,《红楼梦》目的是揭示“皇权腐败、纲纪倾覆”,揭露“封建一统天下的败迹衰状”,以“作反”频传、“乖张”出现,从社会力量上预示“封建链条的断裂解体”,揭示“盛筵必散”总趋势,而又集中于制度形态和意识形态上的刻画。如此能够明白:该书“第一次从封建营垒中刻画了一对同本阶级的意识相悖、同本阶级的意志相左的叛逆者(宝黛)形象。试想:贾府里唯一期望可以继承门庭荣耀的是宝玉,他却偏偏对这个家族、这个阶级越来越失去信心,对这个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三纲五常发生了严重的怀疑。”毋庸置疑,共同体身份论同商品价值论一样都脱胎于劳动二重性的规定性,所谓: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他乡复行役,驻马别孤坟;薄暮空潭曲,安禅制毒龙;方知大藩地,岂曰财赋强。由农奴到将军、由奴隶到资本家,正如奴隶制构成资本财产历史发展起来的“绝对真理”,封建制的存在同样是封建官僚身份社会历史发展起来的“绝对真理”(中国历史上一直是分封制和郡县制并存),其造成W(产品和商品)和m的特殊结合。身份论和财产论基础终归相同,然所有制形式的本位论不同。推广而言,由《红楼梦》所揭示的“身份过渡”意在消除身份和财产“不自由结合”之状况,——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内涵意义的革命之根。

关于自然过程,可以认为《红楼梦》用充足的笔墨揭示了中华物质文明的历史高度,如反映贾府生活的场面、生活用具(服饰陈设、饮馔器皿),再有就是庭园建筑等等;即便是“经济物态”,也记录得真实、写得有声有色,“书中屡屡提及的货币形态,如梅花、海棠、笔锭如意、八宝联春等小锞子、铜钱、银子,在社会上普遍流通的情景,还有买卖车的商品运输、以会票进行的银钱往来,反映出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流通手段的增强。而遍布城埠街道的经济形态……显示出商品经济的抬头。”更为主要的是,这些物质文明往往直接体现“人的载体性”(即劳动过程人的规划属性),如大观园的造设布局,其内的精萃怡红院内处处是“人的精神”(“怡红”和人化自然有关),于是有元妃改“红(海棠)香绿(芭蕉)玉”为“怡红(女儿)快绿(男儿)”的故事发生。此追求劳动过程之中华意境,曰:你我好比鸳鸯鸟,比翼双飞在人间,诗心史路蕙兰径,长空雁阵秋月边。要之,“这些都是‘诗意的劳动过程’在进行文明编码(体现‘唐诗宋词’在场性),有效防止‘实践乌托邦’。”即在审美意识上,极力营造“人与自然的契合相通”“外部表象与内在气质的浑然一体”,藉由“把自然与社会、主体和客体、心境和环境看成互相渗透的有机整体”,“创造出物我交融的艺术境界。”

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直接统一体现于价值规律——买卖一体化的规律,这是财产形式的市场配置;身份形式的科层配置或曰“封”与“建”的规律,乃是生活资料自主型的劳动过程文明规划(如戏曲《天仙配》版本的劳动过程概念),强调身份协调与合作性(“天仙配”即“身份配”)。前者或曰“商品本身”(W)的规律,刻画“财产关系管理-市场交换形式-社会生产规律”序列;后者在这个意义上即生产一体化规律,不独为“自给自足”形态,亦营造“身份关系管理-科层组织形式-社会生产规律”序列。m本身的规律乃为“社会剩余占有的规律”,资本主义使“社会剩余”固定化为“剩余价值(规定)”(须知共同体最初只有两个身份:政治身份和生产身份。财产身份是W的规律转向m的规律之产物)。这样看来,价值规律转化为社会剩余占有的规律在中华道路上,乃是使封建制进一步转化为官僚制;在欧洲道路上则藉由封建制,使奴隶制生产方式最终羽化为资本(雇佣)制生产方式。一者总体沿着“身份的生产方式(身份关系上的生产方式规定)→身份的生产关系(身份的社会关系规定)”路线前进,一者直接沿着“财产的生产方式→财产的生产关系”路线前进。尽管道路历史方向不一样,二者仍然秉持相同原理。《资本论》故而以“生产关系”为财产关系的学名,相应地以“价值形式”为财产形式的学名(或曰学科命名)。如此以劳动过程之阴为“自然过程”、劳动过程之阳为“历史过程”,下列公式比较关系得以可能:生产方式(自然历史过程)=生产力(自然过程)+生产关系(历史过程),从中分解出来两个子公式:劳者=生产力+生产关系I,以及生产关系II=官者+资者。

以此观之,生产力(自然过程)与生产关系(历史过程)相生相克关系中就包含有“劳者-官者”“劳者-资者”双重阶级矛盾的关系(可谓“一体二重”)。而那种“资者”合于“官者”的情形在王熙凤身上是有具体反映的:一方面作为极为合格的管家理财者,她趁着办理秦可卿丧事得以兼理两府:“并不是急于上任去发号施令,而是先冷静地分析宁国府家务管理中的弊病……分析确实切中要害。”另一方面,“王熙凤是贾府‘违例’进行资本运作的操盘者和大管家,其为贾府挣得了巨额钱财,也最终落得被官府抄家治罪的结局。”具体说来,“一是王熙凤实施的资本运作,所操纵的是一笔联通面极为广泛且极其庞大的资本……有‘一万个心眼’的王熙凤正是看清了朝廷半遮半掩的放贷制度,也瞅准了市场对资本需求无比旺盛的大好时机,大肆进行资本运作。”“二是王熙凤的资本运作有一根复杂的利益链条……虽然书中没有直接描写贾府与王公大臣们经济交易的情节,但王熙凤与宦官阉党们的权钱交易却记述得细致详尽,内中大有藏掖。”

三、保卫《红楼梦》——历史派与文本派的路线斗争及相关分析


政治经济学批判包括两重意义:“武器的批判”(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客观矛盾发展)以及“批判的武器”(拜物教阶级意识批判),因此,资本主义在发展的同时必伴随着无产阶级的抗争,在思想路线上的斗争体现为意识形态规定的“拜物教批判”。亦因此,无论如何描绘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性,始源的矛盾规定最后只能由反映在劳动二重性内部的矛盾性予以收结。以商品生产为例,即是说,社会发展形态意义的最高矛盾规定是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和不可阻挡的生产社会化内在趋势的矛盾性,然而基层单元是劳动二重性矛盾,作为客观发生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之间的矛盾的统一性与冲突性。它们首尾相连,作为一个工作总体——母子体用关系总体——刻画了矛盾规定性的联系与发展的“历史道路”。然则在范畴生产上,需要一个统一性的认识总结,我们将之合成为意义单元:阶级生产方式矛盾(简称“生产方式矛盾”),而暂且不论中间的过渡、转化以及各种转折发生的形式(所谓一体二重、多态复合的路线斗争历史诸形态);总的来说,这就是“历史派”的由来以及工作方法。

“阶级斗争的书”是历史阶级关系孵化的伟大的书。无论《红楼梦》或《资本论》,均抓住了历史发展基本矛盾的主要社会表现,予以艺术的科学的塑造。所谓研究上的历史派,就是把经典当作“历史”来读,坚持《红楼梦》作为“阶级斗争的形象历史”的书写规定,坚持以总构成把握构造,并以历史过程总构成(事的关系)科学认识与深刻把握阶级关系构成的具体表现。和《资本论》一样,《红楼梦》中各种“矛盾”在最高意义上即是劳动过程皇权身份关系占有制和共同体生产的矛盾,它的基层工作单元同样是“体现在贾府中的劳动的二重性”(矛盾规定)。盖因在关系发生上乃至在社会过程内部,劳动既是“身份的发生”,又是“财产的发生”,是前者对于后者的不断贯彻与结合。在广义劳动二重性体系中,和商品生产方式矛盾的底层规定不同,共同体生产方式矛盾聚焦于“人的身份活动的二重性”,可表述为“物质身份性”“社会身份性”;究其实质,仍然是特殊规定的“劳动二重性”,如贾府在自然过程、历史过程事项上呈现出的劳动的物质身份和社会身份之对立性。简言之,共同体义项的劳动的二重性是:劳动的物质身份性和社会身份性,即体现在共同体生产中的劳动的二重性;至于“体现在贾府中的劳动的二重性”可参照《资本论》的表述,最后确定为“有用劳动和身份劳动”[梦非梦幻,幻非梦之系。梦是一种半真实状态,是介乎沉沦和走向自觉的中间状态。身份和财产的必然性规定是梦魇的根源。藉由文学笔调,《红楼梦》的解说限于“女性的解放”,但这当然是实现共产主义所必由的主体条件,盖因中华道路的女性身份关系的特殊性规定使然:不仅严重缺乏社会主体性,而且“非独立”(分配关系上即是如此)。然则通灵之人乃是红楼之魂,点梦的题旨也。在《资本论》中,劳动之抽象(财产)乃“抽象劳动”的物格化;进一步,资本主义抽象劳动乃是和“总财产关系”直接对应而获得间接的人格身份。在《红楼梦》中,宝玉之通灵(通灵人)直接即是“身份劳动”的人格化;而“通灵”的理论意义就在于此,其着眼于对“皇权社会关系”的内部刻画,体现劳动者及下层人民对“父权关系”的挑战,为求出路之规定也。固然囿于时代局限,《红楼梦》的作者们尤其是曹雪芹未能实现“直笔”书写,却曲以“一僧一道”的点化——仿佛是冥冥力量之谋划,使其或多或少罩上了迷信色彩,然瑕不掩瑜,理论之光灼灼其华,委实难以否认]。显然这里,劳动的物质身份性和“劳动的物质有用性”(即具体劳动)相对而称呼、劳动的社会身份性和“劳动的社会抽象性”(即抽象劳动)相对而称呼;并且,“具体有用劳动”是对有用劳动和具体劳动的一个直接的总称,它们在规定上分别划开了物质财富、社会身份和社会财产[财富本身不是经济学分析的范畴,财富形式(社会形式)才是经济分析的历史范畴形式。财富的事的形式是工艺学,它表明财富本体仅仅是“纯粹的物”。财富形式合“阶级之道”,从而,是一个由身份形式、财产形式——一言以蔽之,价值形式(即“社会财富”)——所规定的经济规定。要警惕的是,资产阶级学者用创造物质财富的技术要素形式进行工作仿真,企图从认识上、“语词”上直接抽掉物质财富和社会财富中间的“隔板”——作为社会身份和社会财产合一规定的“价值”]。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北;愿欲一轻济,惜哉无方舟;一心抱区区,惧君不识察。这是将“生产关系对象”写意化了。由此产生不同道路侧的具象形态:政治身份+生产身份+财产身份(吏民关系共生与矛盾形态)以及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剩余价值(市民关系共生与矛盾形态)。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在欧洲道路上,《资本论》所面对的商品生产历史总构成是“简单商品(生产)+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在中华道路上,《红楼梦》所面对的共同体生产历史总构成是“家(生产)+国(生产)”。但需要知道,庶民(者)、权贵(者)、无产(者)、有产或资产(者),古往今来的“阶级”其实都是它们不同程度和方式的结合态,换言之,庶民与权贵阶级的身份路线始终伴随于农民、地主、工人、资本家诸阶级的概念中,无不显示了上述四者的结合。然则,与历史总构成相契合的社会视角的发生路径不可避免地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这是“史籀法”:两重讲话方式的结合,同时也是马克思价值形式思路之由来(个别的商品→各种“类”的商品→代表者规定的商品即社会一般等价物→符码化的“一般商品”即货币形式)。商品-货币-资本,乃历史归纳法意义之历史过程也,它的逻辑上的事项被记为:个别、特殊、一般,资产阶级工作者仿真以“劳动-土地-资本”三位一体公式关系。犹若家(支)-官(支)-国(支),但后者与前者有很大的不同,是以“家-集体-国”为具象逻辑。可见,正如要素经济乃是对资本经济的工作仿真,组织经济是皇权经济的具象。懂得这一层比较关系,则不应贸然地将实证逻辑学移植于《资本论》和《红楼梦》。尤其对《红楼梦》来说,其逻辑事项不能被简化为类似物质原子的个人之间的关系。史路山万重,须知逻辑的方法容易导致对文本的过度依凭;所谓新红学之崛起,实则正是利用的“实证逻辑”,由此也可以说,这乃是新红学对旧红学发动的一种“逻辑反动”。

鲲鹏展翅自兹始,日月穿梭即几行。正是藉由逻辑反动,红学自此逐渐蜕变为“曹学”。或按周汝昌的说法,红学包括曹学、版本学、探佚学、脂学,要言之,是以曹学为基础和中心的四学体系,有所谓“十六字真言”:家世生平、版本源流、探求亡佚、评点批阅。文本派的说法盖源于此,但核心的旨义在于探求“本真的108回”。“当我们对康、雍、乾三朝历史……对曹寅家史了解得越细,我们就越是相信,《红楼梦》绝不仅仅是一部小说。或者说,它不能以说部的常例去衡量。”“《红楼梦》有它独一无二的特殊性。我们当然不会相信,《红楼梦》是曹家历史的‘实录’,也不会是曹家历史的‘密电码’。但是曹家历史和清宫秘史在《红楼梦》……结构整体中又是如何形成独特的阅读张力的?这些都是我们把握《红楼梦》独特魅力的有效途径。”商品-货币(师者之学)-资本,现在要变成“家(支)之学-官(支)之学(世俗的师者)-国(支)之学”[官支犹言“官僚”(官和僚的生态群落),本文运用这一术语是和“家支”用语相支应;同样,国支的概念和“民族国家”相当。另外亦要认识到,中国不限于民族国家概念(所谓“华夏”),从“宅兹中国”起步,中华民族是共同体文明延续的世界级的国家类型,在这一点上,必须将天下主义和世界主义于规定上合而为一],仿佛曹雪芹本人俨然是彝人口中的“家支头人”,这是将逻辑文本之事作为“第一性”,而将历史本身之事作为“第二性”了。资本由简单财产或商品关系逐步发展而来,资本关系须得领导商品和货币的研究——商品是作为“商品资本”(犹如家支)、货币是作为“货币资本”(犹如官支),遂使简单商品流通成为纯粹简单的关系和形式;同理,家学和官学仅仅是“国之学”(国家本位)研究的两个凭靠,却不足以喧宾夺主(须知《石头记》明写家事,实言国也。所谓王家血史国,黛云钗妙心,洞山海天幻,痴情愁恨人;此解宝玉言: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总其名,故其方法论要旨又云:国史即家史,心史即情史,仙史即幻史,人史即魔史。以此尚可推论:石头记名实,红楼梦名虚,二者关系犹若“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互相限制。然其写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故写实家亦理想家也。又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律。故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是以王国维指出:“夫美术之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故《红楼梦》之主人公,谓之贾宝玉可,谓之子虚乌有先生可,即谓之纳兰容若、谓之曹雪芹亦无不可也。”)。文本派倚靠的是文本(文本的索隐和基于文本的实证),借助的是小说体裁,到头来,小说艺术上的虚构却不支持“索隐的真”和“实证的真”。这迫使周汝昌先生反其道行之,转而强调:“曹雪芹竟然把自己家里比为严世藩、杨国忠!我说他肯于向自己家庭取材,又能背叛自己的阶级站在被压迫者的立场去看事情,为历来前此中国文学家所未有,当非过分恭维……我们应如何不忽视了曹雪芹在十八世纪的中国而出现的伟大呢?”

历史章回体是晚期共同体渐已成熟的小说纪事体裁。盖因历史规律已显,人物故事耙梳其内自然成为可能。这是“说话”的一种通史风格。“讲史之影响更大,并且从明清到现在,‘二十四史’都演完了。”又在方法论上多有发掘、创造:“中国古代的史学家常用微言大义的春秋笔法来写史,既写出历史真实又能远祸全身,因而,这种史笔便成了曲笔了。”就本质而言,《红楼梦》当然不限于小说设计,可所谓“本真的108回”,乃是加强了神俗二性的宿命观。“这个大对称、大反比、大衬映的结构……实以每九回为一个‘单元’,是总结构法则,也是艺术的脉搏、音乐的节奏。”由是观之,固守108回设计结成新红学研究“逻辑的心魔”,使之完全走不出小说的迷幻逻辑。“曹雪芹在文本结构上非常讲究。”“每一段情节(不仅)以九回为一个单位,而他又以十二为一个常数……前面五十四回写贾氏宗族的繁华富贵到了极盛状态,后五十四回就逐步写到衰落,到最后是陨灭的大悲剧的结局。”于是乎,“应该把握住曹雪芹全本《红楼梦》的这种文本结构,这是一把总钥匙。”然十二之作为书中贯穿的常数,我们在文章开头交代了,即女娲石的“高十二丈”,乃史的记述单元“年”之线索和结构,并不神秘。

如果说曹雪芹对《红楼梦》有什么总体结构设计,那只能是源自阴阳的“五行”构造:宁国公(官‖木)-荣国公(家‖火)……身份关系定制奥秘(土)……荣国府(家支‖金)-宁国府(官支‖水);犹如资本总公式一面写资本经济的市场有效性,一面写其生产危机性,这个构造——对应称为“皇权总公式”(地主阶级职能规定体现在“家→家支”成长序列中)——着实是为了一面写皇权系统的代衍性,一面写其组织机构的溃败性。但是,刘心武决意循着周汝昌的思路探佚“神秘的构造”,将原本60人数规模(一说是36人)的“金陵十二钗”榜单扩容为108人,以一百零八位“金陵脂粉”英雄支应“108水泊梁山好汉”。这是背离历史书写的,是欲使曹雪芹成为“中国传统神秘主义结构的集大成者”,更且莫论打乱后重组的“太极红楼梦”了。然红楼秦关百二,十二钗实指《红楼梦》中诸女子,是个实中有虚的数字。是以针对曹学探佚和过度实证的研究路数,俞平伯先生弥留之际留下的话发人深省。文本派研读有功,但结论错误亦明显,引导读者不是“读历史”,而是“读故事”,直至按图索骥地读自己心仪的故事人物,进行对号入座,遂使红楼涂有两层重漆,产生研究上的“二元论”(“人人皆知红学出于《红楼梦》,然红学实是反《红楼梦》的,红学愈昌,红楼愈隐。真事隐去,必欲索之,此一反也。假语村言,必欲实之,此二反也。”“《红楼梦》好像断纹琴,却有两种黑漆:一索隐,二考证。自传说是也,我深中其毒。”俞平伯语出惊人!然所言不虚也。姑且不论中国小说本源与本质是史,是史的一支,就“否定现行百二十回程本《红楼梦》,其反《红楼梦》的用心昭然若揭”。此外,“所谓‘上了胡适的当’,既指‘自传说’‘续书说’,也指对脂本的迷信。”)。然最突出的问题是:“把贾宝玉、林黛玉这两个典型形象说成是超阶级和超时代的,简直把地主资产阶级一贯鼓吹的所谓‘永恒人性’捧上了天,这是《红楼梦》主旨‘谈情’说的恶性发展。”而决没有认识到,“《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就是它以卓越的艺术成就,揭示出了这种阶级社会里的阶级压迫、阶级统治的基本事实,从而给人们以深刻的启示。”

归根结底,红学研究激发了一场持久的思想路线斗争,“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所谓‘红学’,实际上是一个思想大战场,是各个不同阶级的政治思想、文化思想围绕着《红楼梦》所展开的一场尖锐复杂而持久的斗争。”与之相反,按照历史派的思路,《红楼梦》是全面揭示生活、展示皇权经济矛盾的一部极其伟大的作品,言其“反清复明”,毋宁说本身就是一部阶级斗争的书。艺术不是人为设计的,历史亦不是什么“科学(理性)假设”,对生产方式矛盾的认识是以不能既独断又怀疑,必须有一个“机理系列”。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路线斗争体现了“本身法”;所谓本身法,在于抓“本”,在于将这个灵魂性的斗争策略体现于各种领域。就历史派的对象机理矛盾表现法而论,实则是探究这么四种机理:生产方式矛盾机理I——表1中由秦可卿出发揭示林黛玉(痴梦仙姑)结局线索(或曰“矛盾的历史论”);生产方式矛盾机理II——由贾元春出发揭示妙玉(渡恨菩萨)结局线索(或曰“矛盾的认识论”);生产方式矛盾机理III——由王熙凤出发揭示史湘云(钟情大士)结局线索(或曰“矛盾的危机论”);生产方式矛盾机理IV——由贾雨村出发揭示薛宝钗(引愁金女)结局线索(或曰“矛盾的实践论”)。可见,《资本论》《红楼梦》决“不是一个形式化系统”,“反之,如果失去这一高度,就失去了把握联系的思维力、理论能力……最终失去理论的批判武器,相应就难以形成正确的判断。”《资本论》从形式上单写发生学各个序列,使之各自相对独立,相比之下,《红楼梦》乃是复写;尽管如此,它们的结构是总体支应的,形成“历史→认识”为经、“系统→现象”为纬的体式。可据之给出目录对照:开局·关系总说(“第一篇”商品和货币):《红楼梦》第1-12回;关系之初成(“第二篇”货币转化为资本):《红楼梦》第13-24回;关系之成·基本关系切要(“第三篇”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红楼梦》第25-36回;关系之变数(“第四篇”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红楼梦》第37-48回;关系之内(“第五篇”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红楼梦》第49-60回;关系之外(“第六篇”工资):《红楼梦》第61-72回;关系腐败的进程(“第七篇”资本的积累过程):《红楼梦》第73-84回;皇身之一(“第八篇”资本形态变化及其循环):《红楼梦》第85-96回;皇身之二(“第九篇”资本周转):《红楼梦》第97-108回;收尾·皇身关系大总结(“第十篇”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红楼梦》第109-120回。

以此观之,《红楼梦》委实不是“自叙传”,实乃“发生学”工作逻辑(历史本来的方法)的一个创制。《红楼梦》在体例上历史蕴涵认识、系统含着现象,充分表明“母子体用”乃唯物辩证法的发生学版。按照这个体例,《资本论》的结构被浓缩为“十篇”:不仅第四卷需要提前(接排于历史发生学之后,在目录对照中第四卷是“隐含的”),《资本的流通过程》三篇被接排于《资本的生产过程》之后,而且讲述“现象”的第三卷内容本身也可以浓缩于“第十篇”中进行阐述。盖因第一、四卷联系起来得到“母子”规定,第二、三卷联系起来得到“体用”规定,《资本论》对母子体用的处理方式是奔着知识生产的下游去的,因而采用“四卷的充分展开”体式,实现“母子连体”讲述和“以体驭用”推演。由于本质现象合一、同步阐述,对矛盾的揭露即按“由易而难”的行动主义路线进行:机理I是矛盾规定的初露,又是“总联系”,以《资本论》十篇结构看,对应了前三篇内容(《红楼梦》前三十六回,这是“《红楼梦》之历史发生学”);机理II对应领导性认识范畴的生产,是矛盾规定基本定型,是“量变→质变”,对应十篇结构的四至六篇(第三十七至七十二回是“《红楼梦》之认识发生学”)[亦可从中得到两种版本的阶级工资形式的对峙形态:按身份的所有制形式和按财产的所有制形式配置,其中身份配置复以组织形式、财产配置复以要素形式作为个别调节形态。上述二者内在联系却不相同。劳动主体总是带着“身份”进入劳动过程的,阶级身份于是使得计时工资为财产形式的绝对规定,计件工资为相对规定。不同于《资本论》雇佣工资和剩余价值的社会界线分割是完全通过阶级化的财产斗争,据此把工资的争夺完全看作“财产形式”(财产工资),《红楼梦》中,即便工资形式也是身份斗争的结果;或者说“身份工资”宁可说成是相对的,v和m的分割具有一种状态依存性。对身份关系系统而言,v和m的全体是绝对的,v是相对的,身份形态的历史持久的斗争力量毋宁说属于“特殊内涵的阶级斗争”范畴。由此可见,《红楼梦》固然讲述“身份版的阶级斗争”,然工资的身份形式外显之规定亦必和“财产版的阶级斗争”相呼应,在更高层级上反映工资的财产形式的运行。这是特殊的身份经济,“六亲同运”这句话透彻地道出贾府危机的铁律。鉴于此种意义,“之所以说《红楼梦》是一部经济大书,正因为它不仅生动再现了清初封建经济成长及崩盘的史实画图,还深刻揭示出经济发展运行的客观规律和经济危机的一般普遍原理。”]。相应地,机理III是基本关系的矛盾规定显露,是“肯定→否定”以认识范畴领导矛盾生产(“《红楼梦》第七十六回,以出人意料的笔法让妙玉出场,并让她一气呵成续出了中秋联句十三韵。这其中的玄机到底在哪里?”据作家刘心武介绍:“妙玉在她所续的这些诗句里面,把贾府,特别是金陵十二钗正册里面的除了她自己以外的这些女子——甚至你也可以把她自己包括在内——所有各钗的命运结局,做了一个扫描和概括。”),对应十篇结构的七至九篇内容(第七十三至一百零八回是“《红楼梦》之系统发生学”);机理IV是矛盾规定充分完全的显露,是“统一→对立”,对应《资本论》第十篇(第一百零九至一百二十回是“《红楼梦》之现象发生学”)。依据这个判定,本身法对于“矛盾”的显露历程是“对象本体→内容→形式→系统(层面)”,最终成就了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规定。

其中,对《红楼梦》而言,认识直接合于历史、现象直接合于系统,历史和认识是“混成的”结合体、系统和现象是“双面的”有机体,从而矛盾的联系与发展似乎是“神秘的”。上面已然交代,按照结构“对称学”,“概而言之,《红楼梦》通部的结构,是以九回为一个单元,又以十二为总揽人物和情节的组合数,因此,全书应该是9 × 12 = 108回。”但这样理解也有一个直接的好处,那就是“曹雪芹是写完了《红楼梦》的”。曹雪芹自然不会为“情”所困,《红楼梦》之被诬为“稗史之妖”,恰值《四库全书》告成时于社会上流布,本身就已说明了问题,即它同样应被视为“百科全书的理论作品”,尤其是理论历史作品。

四、《红楼梦》和《资本论》学理关系考——兼议思维学、逻辑学、知识论的统一


从史书规定来看的《红楼梦》与《资本论》写作旨义相互涵括,然侧重点和直接工作目的颇为不同:一为揭发“人的(身份)解放”,一为揭发“物的(财产)统治”。《资本论》旨义最终必落笔于人的全面发展、人的解放,然揭示所有制的解放必定要被看成是直接的目的,故而以“劳动论”(马克思早期的探索被说成是“劳动本体论”“异化劳动论”)为开笔,沿着所有制(财产关系)路径延伸到“六册计划”和《资本论》。这是由母及子的生成运动线索;简言之,《资本论》者“土(劳动)生金(资本)”,主言金、兼及土也,叙述它们关系的是“价值和剩余价值学说”。在先天八卦五行方位图中,土和金的运动方位彼此相对,言矛盾统一关系。因此,八卦是五行的再续,是把矛盾关系进一步从范畴上明确化、认识化,揭示矛盾机理在现象生活领域的显化。由于以“重建共同体”为旨义而与之不同,《红楼梦》者“金生水”,主言者“水”(即金陵十二钗女子们),又必然置于“金石”(象征男权统治关系)之下也;以此观之,宝玉实不能说成只是“男主角”,而亦为红楼之“女主角(牵线人物)”也。对此周汝昌有自己的观点。且莫论“吴带当风、曹衣出水”二宗风格中,红楼多“善以‘曹衣’之‘出水’来显‘吴带’的‘当风’”,仅在衣饰描写上:“宝玉虽为男性,却写他的服饰,而且是重笔叠笔,何也?”“不难明白:雪芹著书不为男子,只传女儿;宝玉虽属于男,但性与女亲,甚异于世俗‘浊物’——原系一部书的真正的主人公,故特笔‘优待’。”处理二者关系的规定(工具手册)则曰“风月宝鉴”,亦是从人的关系方面对“价值和剩余价值学说”的支应。然则《红楼梦》可谓是解人之学,是伟大的“历史唯物主义之人学”工作规定;所依循的路线是“子”复归于“母”的自我克服(矛盾)发展之路[须知适合《红楼梦》的应是后天八卦工作系统。在后天八卦的五行方位图中,金和木的运动方位彼此相对而构成矛盾统一关系(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规定),与水的方位则是统治意义的相生关系。因此,主言“水”的任务主要还在于由人的侧面揭露矛盾,寻求出路。其要旨在言明“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机理过程(所谓意于一、象于二、言于三),是做到“三生”而“五行”,以通灵之笔把握身份“一化为三”复杂之有机体及其自我克服的行程]。或曰是积极响应了《道德经》的思想路径:既得其母,以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本着人(关系)、物(关系)对译,解人之学亦必可认定是和“解物之学”机理对应的,以期实现原理“合璧”。是以制作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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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红楼梦》《资本论》“诸名”关联及成书由来发生学机理考】


论及艺术,《红楼梦》最大的艺术乃是“存史之艺术”。资治、存史、教化,然《红楼梦》《资本论》共通的艺术特征是存史(一为身份关系史,一为财产关系史),此乃二者之最大艺术性。《红楼梦》更兼两方面的内容特征,是以可说“雪芹建造的,名叫‘红楼’,实是一座‘建章宫’,它千门万户,弘丽轮奂,不可言状。往大处看,气象万千,无人企及。往细处看,又事事经心,件件奇趣”。108回版本说本意是想很好托显红楼结构学,最终却将《红楼梦》引向影射皇族关系的自传体“情书小说”,如以“共名论”解读“情榜”(神秘的108钗),其间弥漫了神秘主义思想的氛围,充斥着纯美学情调诉求。后来竟又在唯心主义结构上越陷越深。这个或许是小说自我生成逻辑史上的要求,意在提供“小说知识”,而抹杀“宝玉范畴”的认识论功能。是以撇开120回版本是否为“御用《红楼梦》”暂且不说,也不论高鹗和程伟元是否“串通”,文本派的做法委实低估并遮蔽了中华知识生产的本有意义[与之相反,120章回是把红楼结构设计坐架在历史体裁中了。用程乙本的话说,“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然)其原文,未敢臆改……且不欲掩其本来面目也。”程伟元是告诉我们,“《红楼梦》当日虽只有八十回,但原本却有一百二十卷的目录。”胡适猜测这话意思是,“八十回以后的四十回,据程高俩人的话,是程伟元历年杂凑起来的——先得二十卷,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又经高鹗费了几个月整理修辑的工夫,方才有这部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之所以再提这段话,是因为胡适等人认为,“我曾推想当时各种抄本之中大概有些是有后四十回的目录的,我在改定稿就‘很有点怀疑了’,并且引了平伯举出的三个理由来证明后四十回的回目也是高鹗补作的。”胡适又径直云:“高鹗续作的四十回,也不过是续书的一种。”而如上所议,“俞先生的大彻大悟,说明已经充分认识到,他以毕生心学致力于‘腰斩’红楼的研究,是愧对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一种罪过……充分论定程高保全《红楼梦》的历史功勋,重新确认他们在红学史上的应有地位。”是以可做推断:所谓“后四十回问题”,“实质上是曹雪芹要想改写《红楼梦》,改是改不了的,但可能有草稿,有的散失,有的幸而为高鹗所得。”况且,这本就是程乙本明示了的意思:“前八十回是‘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后四十回是‘今得’……这个本子是经过他们‘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过的,也即是说经他们整理删改过的。”]。

无独有偶,马克思也有过“三卷体”(本质-现象-认识)设想,但经过写作和论证,马克思最终选择了历史、系统、现象、认识发生学四卷体式,形成总思路:从对象到研究对象、从生产到再生产、从历史到认识、从本质到本质乃至从本质到现象。盖因马克思发现黑格尔的逻辑学是“神秘的自主结构”(概念的自我运动),尽管如此,其辩证法仍可用作研究资本的“纲”;纲举目张,只要批判性地抓住这个纲,黑格尔的“逻辑知识”就能够被转化为历史的认识和范畴。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应做这样的概括:精神的存在、精神的本质、精神的概念(知识)以及精神现象学。马克思通过唯物主义进行的改造在结果上则应做如下概括:历史的存在、历史的本质、“历史的概念”(即范畴)和精神现象学批判,即所谓“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实质是用历史撤换精神作为工作定语。亦可见,如果继续坚持“三卷体”设计,即可能导致“说主义”,如教科书版本的“科学抽象法”,其问题性不在于执行逻辑知识,委实在于试图以“抽象”“具体”辩证法覆盖一切思维形式(改革开放后最早论《资本论》与《红楼梦》的一篇文章恰当地强调“两部书都揭露了社会关系”,然主题限于“《资本论》与文学”关系范畴。尽管如此,其明显对“说主义”提出看法:“就是我们经济理论工作者,在阅读《资本论》的时候也应该领悟到,要像马克思那样,多阅读一些像《红楼梦》这样的文学作品……给我们自己的经济学著作赋以艺术生命。”)。“必须将‘抽象规定’界定为总体的思维形式和方式,例如‘价值(形式)’和‘剩余价值(形式)’。即《资本论》第一卷的思考形式是‘价值(形式)→剩余价值(形式)’,第二卷的思考形式是‘剩余价值(形式)→资本系统构造(形式)’,第三卷的思考形式是‘资本(形式)→生产价格(形式)’,而第四卷则是关于总思维‘认识形式’即剩余价值(形式)的理论批判史考察。”一言以蔽之,就是使“精神的概念”重返历史认识,使知识概念历史关系实体化,防止“自我抽象化”。利用黑格尔的精神逻辑学,可直接得到“资本=价值形式”的逻辑概念,而确定货币转化为资本乃是“价值形式的内部运动”。尽管如此,唯有坚持将与“商品-货币-资本”有关的逻辑链条置身于“简单商品生产→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自然历史过程予以考察,方可实现逻辑与历史的一致性,得到中华意义的思维学工作意境。“思维学领导逻辑学”于是必须成为学科工作规定。

由于《资本论》抓取的纲集中于“商品章”,商品构成(唯物主义的两仪规划)及阴阳路径的劳动二重性即作为了对“历史的存在”“历史的本质”的统一的工作规定,首篇的设计与定格暗合了“中华思维学”(《红楼梦》第一至十二回的叙事单元处置)。《红楼梦》真正的故事开局是第十三回,如《资本论》之“货币转化为资本”和“绝对剩余价值生产”,而为了执行“历史唯物主义”工作规定,开局就必须是对“商品逻辑”(家支)以及“货币逻辑”(官支)进行关系总说。这当然是个最大的领导机制。如第四回即是个阶级关系的纲,“翻开一部《红楼梦》,在开场的头四回,作者就以鲜明对照的艺术手法,揭示了怵目惊心的社会矛盾……四回之后,逐渐地展现了贾府统治者为了维护和延续他们的统治地位和特权,怎样对佃户进行敲骨吸髓的经济压榨,对奴才进行残酷的人身迫害,对贵族的叛逆者进行严厉的思想统制。在读者面前显示一幕幕阶级压迫的惨剧。”第五回是个批判认识的纲,如点出思想路线的斗争——“嫩寒锁梦因春暖,花气袭人是酒香”与“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言明红楼“阴阳”是如何炼成的——“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强调阴阳道路是“从联系到发展”——“方离柳坞,乍出花房……果何人哉?如斯之美也”;言二重性路径的工作批判法(真假法)——“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等等。于是可以说,《红楼梦》与《资本论》遵循相同的思维学顶层设计:一者立足身份(对象),耙梳其历史系统的发生机理,揭示规律;一者立足财产(对象),揭示历史及其社会系统的发生发展机理,并以实践发生学揭示彼此联系着的诸种现象经济规定性;以及一者力主体现身份批判之“主体原则和原理”,一者则全面体现政治经济学批判路径之财产批判“客体原则和原理”。鉴于此种关联,应进行统一思维学上的构图:(1)对象·思维学——蕴涵了对象的相生相克规定;(2)继之的“研究对象·思维学”乃“思维学→逻辑学”;(3)所谓“历史世界·思维学”,则指示思维学、逻辑学、知识论三者统一之规定。

立足方法论学科建设,书写“经济学的文化自信”。其表明,和所谓“逻辑是哲学入门”(关于这个断言,冯友兰是这样说的,“对于哲学是从逻辑学入门的。用古人的话说,就是从逻辑学‘悟入’,用今人的话说,就是从逻辑学‘打开一个缺口’。”)不同,《红楼梦》和《资本论》乃是由“对象思维”悟入,由“思维学”(辩证法)入门。这是统一思维学工作机制的不二法门,而在机理上其必旨在实现由对象思维向对象逻辑的规定转化。作为马克思主义思维科学,它工作统一于“思维学本体”(关于合类意识的研究——建立总联系规定)、“思维学实体”(即研究对象的工作逻辑)以及历史世界的“思维学系统”(即建立思维学、逻辑学、知识论三者之统一)。鉴于此,我们需要继续深入到统一的关系内部,寻求思维学、逻辑学、知识论“对话”的具体通道(图2)。图中分I、II,但实则它们各自在内部系统上总是统一的,I、II言“学科对峙关系”,从而是针对“体”的“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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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统一思维学”构图机理:内置自然学科工作规定的历史理论】


庸俗经济学继承单边主义西学传统,遑论科学的解释。统一的历史科学坚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统一;从方法论上看,辩证法(狭义的辩证法即思维学工作规定)、逻辑、认识论之统一即为“统一历史科学”,在于促成“单边主义”向百科全书传统回归。这当然是执行“主观知识批判”的直接基础。然则唯物史观范畴是历史“倒过来”看的结果,是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形成“知识体系分裂”从而产生“工作对峙性”的认识结果。但是按照发生学,只有主体的自觉行动和认识达到自然历史过程工作规定时,生产力、生产关系相互间的关系才能够为群众彻底掌握。伴随着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日益分裂化,阶级斗争的工作规定会完全显露出来。这样,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按下定义的方式是四项内容:
(1)自然历史过程;
(2)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它们在科学领域中分别被逐渐地工作发现);
(3)阶级斗争(原理);
(4)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是以图中,所谓以实证为逻辑的实证逻辑学,即“客体立法”工作规定;所谓以批判为逻辑的批判逻辑学,即“主体立法”工作规定。所谓“主观知识”即认识形式,从而,社会客观知识一定是基于“批判逻辑学”的,且以调查和批判为“知识标准”。归根结底,对社会历史的知识生产而言,矛盾法是体、是本,批判法是表、是用。盖言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是将通常所说的知识(理论)作为“狭义之理论”,将关于“方法论”之理论作为“广义理论”(包括逻辑学)。相应地,推理逻辑就被严格置于研究对象的理论逻辑地基之上,而后者正是作为“对象思维”向“对象逻辑”进行规定性转化的产物形式。这样,“对象知识”的规定(知识的“真理”)有望得以彻底建立。是故《红楼梦》不独提供“艺术之联系”,更直接提供了“理论之逻辑”,固然它的知识生产由人物的活动和小说语言来表达,但它进行“统一思维学”构图事实是确定无疑的。

要之,文本派着眼于作者个人身份性,忘却了阶级代言人的工作规定以及历史制言的根本性,就产生违背历史联系的“逻辑联系”,据此安排逻辑推断,是为“假推理”。红学文本派未考量官僚地主社会系统的内部矛盾,导致“伪托小说法”似乎变成了“真托”“真构造”。其实不然,犹如《资本论》商品章将第一、二节设定为“上游”之规定(对象思维学),统领“中游”(第三节的逻辑学规定),继而指导“下游”知识论生产(即第四节“商品拜物教批判”),《红楼梦》的最大理论价值和方法论贡献即是守住了知识生产的“上游路线”。这个路线本真的方法是求规律、求本质,从而运用的就是“真假法”“事格法”以及基于矛盾机理显露的“工作批判法”。《资本论》最终建立的批判的知识理论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红楼梦》囿于时代局限没有通达这个层面,但践行了由易而难的“克取知难”的新型知行主张。

五、行动的语境——中国经济学本土研究何以依傍《资本论》进行


《红楼梦》之对劳资阶级关系的“忽略”既囿于历史发展阶段,又根植历史文化旧有路径,此不足道哉。但从学理上看,《红楼梦》极富主体批判革命精神,且着实为方法论之指导:谓毁灭共同体而建设共同体也。然在认识高度与方法论原理上,《红楼梦》即“中华本土版的《资本论》”(即便是直接意义的“中国的《资本论》” 也有确实之工作内涵:例如在《资本论》里,马克思揭示出商品即物质生产交往背后的社会的人的关系;而《红楼梦》则揭示出人伦背后的物质利害关系,揭示出政治经济利益的总博弈——真正在宝、黛、钗三角关系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正是四大家族的这种博弈)。《资本论》中所抓取的“纲”来自中华思维学,尤其《道德经》《史记》《红楼梦》这样的经典作品;此外,红楼所托起的“诗词艺术”更加是显现“纲”举“目”张的灵魂性东西。《资本论》与《红楼梦》皆为“史书工作规定”,尽管工作侧重点不同,但共有一点相同之处——“是兼容了章节体和条目体的综合类著述,保持了形式逻辑”,故此,“《资本论》在西方世界没有获得应有的发展,反倒在中国有充分的发展,这本身就可说明西方学术传统及其新进展和《资本论》之间具有相当的异质性。”

须知在学科建设上,《红楼梦》遵循的传统曰“大”,所谓“道大”,即行动主义(道名)的实践规定;这个规定在唯物主义上的又一体现是“道器”,即谓“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汉字“器”的中央,实乃“北斗星”演化天象之所系,其环绕的四周顺逆时针进行周转运动,暗合《洛书》机理;于是有结构化的“器”模型。曰大、曰逝、曰远、曰反,皆言道之名,乃合教科书建设之机。具体而言,《红楼梦》的学科名称即为“大”,直接主持知识论生产的“哲学”学科名称为“逝”,现代意义教科书的学科涵义是“远”(知识阶级斗争),而《资本论》的学科名称应定为“反”;反亦是返,返者归也,向“大”回归,即意味着对资产阶级教科书进行“历史反动”,重塑史书和百科全书工作规定。迄今为止,也唯有《资本论》对资产阶级流行的教科书说了“反话”,是以《资本论》的学科命名仍从“辩证法”。盖因辩证法的形态“引起资产阶级及其空论主义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盖因“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盖因这个工作实质:“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器”模型蕴藏的变化机理展示于图3的路线示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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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教科书之“器”生产模型:道·大·逝·远·反】


这些术语(学科命名)都是对象思维学上的规定,一字结名(一字诀)恰如“刘三姐对山歌”(象、思、言、智)——对象之名[山歌得从心中出:山歌不唱忧愁多,大路不走草成窝;山歌的象(对象)、山歌的思(思维)、山歌的言(言即说,指“对话”之逻辑)、山歌的智(知识)完全是诗性的,这个诗性(唯物主义的感性)即是“理性”。此诗之歌(山歌)乃“道名”之直接统一],说的是“历史的自我认识”(历史的对象知识)。就知识生产而言,《红楼梦》《资本论》皆以历史范畴领导逻辑范畴,“范畴定制”领导语言概念达到这样的艺术效果:鱼儿不知鸟在林,鸟儿倒知鱼在水。红楼的人物教科书在于“指导手册”的意义作用,所谓一卷青史(风月宝鉴),“以情索人”宝典也!相比之下,《资本论》着眼于资产阶级教科书批判,取意境“看鱼不见不怪水,看鸟不见不怪林”,“以关系索人”建立阶级学历史档案。在阶级研究上,两者相得益彰:不约而同地做到阶级行动、阶级意识和阶级知识生产的工作一体化,并强调这个认知理性必然由历史而来,是有根的,在历史过程中成长壮大;是以对阶级理性的历史研究,须得有通史视野,研究理性变迁史,尔后锁定于某一特定社会发展阶段,开展断代史意义的典型形态研究。又之,前者在思维学艺术上更胜一筹,后者在知识接应上坚决而彻底。逻辑为对象思维形式所映射,然则作为结论性比较,我们以对象思维学上的一个知识生产模型(图4)动议如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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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封”“产”“建”与“购”“产”“销”:从道(无)到德(有)】


注:《红楼梦》以“无”“有”解真假,实则以“无”托“有”。在知识生产上,说到底还是“贵有论”,此追求教化也。如《资本论》第一卷可谓由现象深入到本质,直至由历史现象生活深入到社会本质生活,这是“道(无)”,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历史矛盾作用的生成过程把握资本总公式历史形成和发展;第二卷是从本质到本质,可谓有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客观知识之“德(有)”,其领导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谓为“生产关系上的生产力形式”(购、产、销),定格财产关系管理“三个阶段”“三种职能形式”“三种循环形态”。概言之,《资本的流通过程》对“个别资本→社会总资本”社会发展路径的研究阐发,根本目的在于揭示生产条件在资本主义划分上的特殊历史形式,提示微观层面的有计划何以导致了“宏观层面的无政府”;于是所谓市场形式,不过指示组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之特殊财产结合形态与运动方式——生产资料自主、生活资料非自主之经济体制形式。故图4总以“道(无)”“德(有)”,《红楼梦》第一百一十六回云:假去真来真胜假,无原有是有非无。价值规律作为共名的规定,在于引出本身是财产理论的“劳动价值论”历史逻辑:所谓劳动为母、价值为子以及价值为母规定、价格为子规定基础上的生产价格为体、市场价格为用——价格治人、价值治于人。作为“必然性的经济实现关系”,其在身份关系侧的表现是身份的共生共治的秩序,财产价值的标尺而为身份组织的标尺所替换——组织治人、身份治于人。

其一,以历史批判为指向性的取象-比类——道和象的规律(对象思维学之始)。由历史而认识(母子关系工作规定),由系统而现象(体用关系工作规定),这是所谓知识生产体制的“唯物主义工作机制”。知识通由对象思维学予以定制,表面上看是“直接生产”问题,实则是历史知识的“第一性问题”。此卓绝之亲身经历所得,实为“对象存在”“思维形式”获得合一性之知识规定。如对古代织衣女进行写实的《九张机》,采用联章体,乃是文人模仿民间词的作品,“章章寄恨,句句言情,恭对华筵,敢陈口号”,是下层文人学习民歌而创制出来的新调(该词首句曰“采桑陌上试春衣,风晴日暖慵无力,桃花枝上,啼莺言语,不肯放人归”。艺术制作知识的历史远远先于科学本身,“讲史”意义的艺术作品书写知识的共同特点是客观。“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变化,《水浒传》《红楼梦》之作者是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盖写人、物互译也。“古诗云:‘谁能思不歌?谁能饥不食?’诗词者,物之不得其平而鸣者也。故欢愉之辞难工,愁苦之言易巧。”它所对应的《资本论》知识生产是,一张机曰:质(抽象劳动)→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形式(价值形式)→规律(价值规律);两张机曰:质(无酬劳动)→量(最大限度追逐剩余价值)→形式(绝对和相对)→规律(剩余价值规律);三张机曰:质(再生产)→量(最大限度进行剩余价值资本化)→形式(资本积聚和集中)→规律(资本积累规律);四张机曰:质(产业资本运动)→量(各种职能形式完整地循环一次)→形式(资本总公式运动形态)→规律(资本循环规律);五张机曰:质(产业资本循环)→量(周转速度)→形式(固定和流动)→规律(资本周转规律);六张机曰:质(社会总资本再生产)→量(总资本运动条件)→形式(基本形式和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的扩大形式)→规律(社会再生产规律);七张机曰:质(职能资本)→量(社会平均律)→形式(各种利润形式)→规律(生产价格规律);八张机曰:质(非职能资本)→量(虚拟平均律)→形式(各种利息形式)→规律(虚拟利息规律);九张机曰:质(垄断资本)→量(级差和绝对)→形式(各种地租形式)→规律(虚拟生产价格规律)。

其二,以系统批判为指向性的分析-综合——五行合于阴阳(对象思维学之成)。在联系财产形式的人和物结合关系的知识生产即《资本论》中,劳动过程构成、资本主义劳动过程构成必合于“阴阳(总思维)”,以后有阴阳道路的矛盾(规定)显露;这实际是历史进路:财产关系形成(购)-财产型生产(产)-财产关系社会实现(销),以“分则合之”完成对“合则分之”的工作接续,劳动过程发展从来是内容实体,然“形式”(生产关系上的生产形式)不断发生裂变,产生“本质的内容”和“本质的形式”规定,聚合为工作系统。就《红楼梦》而言,“封”(分封)、“建”(建制,即“支”形成的过程)在两头,生产在中间,其特别的生产(管理)形式是身份关系形成(封)-身份型生产(产)-身份关系社会实现(建);无论封或建,均须作为生产方式上的一种组织形式(如分封之权非独王侯所特有,亦必然下降至生产组织者),一言以蔽之,“封而建之”可以说是对中国封建-官僚体系的一种生产制度形式浓缩。这自然是联系身份形式的人和人结合关系的知识生产景象:所谓取象-比类在于以象系人“索类”,内容解析亦必“由分而合”;“象-类(分)-合”相互合并,而可直称“合-分-合”,其系事物辩证法所由成,是以“108钗”(所谓一腔爱恨)须作一关系整体(阶级关系象)予以把握。至此从方法论规定上看,劳动(二重性)之谓“阴阳”,资本总公式之谓“五行”,也就彻查清楚了[“穷通宝鉴”好似五行的认识论。其实五行是有“中心”的,这个中心亦不能只以穷通解,而必以“绝对权威”领导系统工作对待之。然则《资本论》取资本五行,《红楼梦》取皇权五行,皆为说明绝对权威(唯一在场者)而设;即言明“王亦大”,此社会主观矛盾也。阴阳是“圆体”本身,五行则是带有“圆心”规定的圆体。五行学说由阴阳起,又不同于阴阳,是求路径的结构化也;八卦又不同于五行,为求路径和结构之用也。或可简洁地说,阴阳“母子关系”之谓,五行“父子关系”之谓,八卦则是“家关系”全体(父母兄弟姐妹关系)之谓也。并且,这样与“资本的生产过程”“资本的流通过程”“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作对解,亦十分恰当。总之,五行当然不能被说成是自然运动的“天演”(仿佛一失掉“货币形式”之价值形式演化),八卦亦不能视作逻辑游戏之模型(西方经济学教科书无一例外是用逻辑“中项”去搞分配、交换公式设计的)。必须牢记:阴阳、五行、八卦之不能神秘化,在于其言“历史、思维、语言”规定也,即本质上都是对象思维学用具]。是以“神秘姻缘”乃是一假因果关系,正如三国演义立意史路,可还原于《三国志》以了解其人物模型的原貌,对情僧录之揭示则必须由真实王朝历史本身去解谜,然则针对“红楼九张机”的方法论注解,意义了然可见也(剥开姻缘关系伪装,走出神秘,不过是一至三张机言“阴阳”,四至六张机言“五行”,七至九张机言“八卦”)。

其三,以现象批判为指向性的抽象-具体——规律的内涵逻辑(逻辑学)。庸俗经济学通常的做法:以推理仿认识(发生和发展)关系,以因果仿历史(发生和发展)关系,而形成“因果-推断(推理关系)逻辑链条”;复以意图仿现象(发生和发展)关系,以功能仿系统(发生和发展)关系,而形成“目的-手段(功能关系)逻辑链条”。结果是,自然规定性要为历史代言——即是“普世价值观”,自然人的功能和意图要仿真社会人的功能和意图——即是完成仿真版社会效率指标对于真实社会权力关系的认识覆盖;前者致力于迷失经济社会形态的历史运动方向,后者掩埋阶级关系的社会不平等关系构造。解决上述问题,就在于彻底破除“自然仿历史”“个人仿社会”的知识生产体制。然则何谓“合”?认识上即为有关于对象规定的抽象力,是思维与存在同一的“客观”和对象思维形式的“总体”。一言以蔽之,思维即对象,这就是合之规定(如“劳动二重性”之于劳动过程历史对象和生产方式)。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所说的科学抽象法其实没有达到这个层次,说详细点,即是其作为主观辩证法未能实现对统一体本身进行探究。而生产一般的动态概念即劳动过程。抽象由何处得来?显然源自对象的合类规定,换言之,《资本论》中所谓“合的规定”,其实是指向了历史的劳动过程——个别(总体)。“传统的形式逻辑认为只要抽出现象中的相同属性,就达到了抽象的目的,辩证逻辑则要进一步抽象出本质的联系。辩证逻辑坚持在科学的研究中运用科学的抽象,但反对那种将抽象绝对化的思维方式。”但如果以逻辑为统率安排知识生产,前提条件是将逻辑看作第二性规定,盖因逻辑本身是思维形式的衍生品;而如果把科学抽象仅仅视为“叙述的方法”,那它无论如何没有能力实现对具体思维形式的统一。归根结底是认识到,“《资本论》的研究方法不是多个,而是一个,不是‘混合’的,而是‘统一’的。”可以说,“这种统一的研究方法中的各主要形式,只有在统一中才有其内容,才能得以存在。”

其四,以认识批判为指向性的归纳-演绎——内涵逻辑中的范畴(知识论)。狭义的定义即为了内部演绎的“概念内涵”。它的直接根据是归纳实证,以调查为基础。教科书的知识生产充斥两条路线斗争——行动主义和神秘主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归根结底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理论斗争。“演绎者只能是‘逻辑的本质’,归纳者只能是‘历史的现象’”,演绎与归纳乃是本质和现象的“思维形式”。马克思据此认为,真正的归纳是“个别对一般的关系”,所立足者规律也。换言之,“商品拜物教‘秘密’规定的反面不过是以‘价值规律’为武器的批判,并且既是客观批判,也是主观批判的过程。这样,不仅潜在的矛盾规定从‘提出问题之意义’进一步转化为‘解决问题之意义’,同时意味着被隐藏的矛盾分析、阶级分析会从对认识迷雾的破除中破冰而出。”一言以蔽之,抽象-具体、归纳-演绎规定合成起来又是另一种意义的“合-分-合”,即执行矛盾显露的由合出发、复归于合的内容形式再统一过程。而这不过就是将业已定制的范畴知识规律化——边归纳、边演绎。如就“劳动过程”这个问题来说,从统一思维学角度看,首先是思维学的规定(由劳动过程而生产方式),其次是“统一逻辑学”(生产关系域内的所有制逻辑),最后才应当是生产知识的规定(交换关系域内的所有制知识)。

其五,再谈知识生产体制上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斗争问题。“六经”,可谓教科书1.0,此由对象思维学径直控制;接续之“经史子集”,可谓教科书2.0,逻辑学因素开始介入,尽管仍然总体由思维学控制;前述“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教本”,可谓教科书3.0,此转由逻辑学直接控制;是以“现代意义的教科书”在建设行动上应进一步视为“教科书4.0”,以真正反映《红楼梦》与《资本论》的内在诉求。重归天人合一的思维学之路,不是一味排斥逻辑学的规定性,乃在着力关注“道不离器”的同时突出“器不离道”。于是“第一性”的工作内涵亦在于强调“对象知识”(如红楼由人出发并以“人物”寻求直接的阶级关系表达),强调对象思维学的归根结底的领导性。第二性规定(知难行易)便于理解和解决思维学、逻辑学、知识论“和而不同”的工作关系问题,但依存于第一性规定(知易行难)。以此而言,马克思《资本论》的“纲”(发生学)其实就是“对象(象)→思维(思)→逻辑(言)→知识(智)”[这里只对“什么是象”作评说。象者,母子连通也,例如母,马克思用的是“个别(总体)”,犹若《红楼梦》对早期共同体(即初建形态)的规定。母子连通——如简单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而有对关系的比类:所同者若使用价值和生产力,所异者若价值和生产关系。这样,“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不过就是母子连通的规定性,即由个别(总体)历史转至一般(总体),而用以诠释历史的劳动过程对其生产方式的发生发展关系。马克思的个别、一般显然以历史总体为依据,而这个依据同时就提供了逻辑学个别、一般的根据,黑格尔的逻辑中项(即特殊)不过看作一种概念知识的造设,它必然是暂时的形态]。再说详细些,即是以对象讲述“历史的存在”,进而以对象思维把握“历史的本质”——此制名之法“第一性规定”(对象思维学犹若艺术作品创作法);复以对象逻辑解说范畴,以“历史的知识”切入批判——此制名之法“第二性规定”(即以逻辑学为工作重心。而所谓解释学,也即是以逻辑学为第一性,转而将历史规定的思维学当作第二性了)。思维存在的同一性问题说到底是求思维形式客观性,于是思维形式的第一性、第二性的问题亦便是体用关系问题了,它要求名以道为体,器为体用。这样的话,若于第二性问题的工作内部对思维学、逻辑学、知识论“三者一致关系”加以逆转、否定,或更以这种认识覆盖第一性规定,制造方法神秘,则构成“方法论唯心主义”。

总之,所谓深层机理问题,即确立对象思维学为体、思维学、逻辑学、知识论三者统一为用的认识工作机理。其所由发动,在《红楼梦》是围绕“共同体存续与重建”,在《资本论》则是围绕“共同体瓦解与重建”之范畴定制。在这当中,价值规律是真正的一个共名的规定,“价值规律(W的规律)”=阴阳互系的规律=质量互变的规律=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对立统一的规律;在《资本论》而言,“质—量—形式—规律,既是讲经济形式,也必须是讲劳动过程,归根结底,是二者在规定上的内在紧密结合。”其转为m(财产身份)的规律,乃基于m独立化之历史境遇考量,是针对阶级对抗性激烈化的一个思想反映。以红楼反观“资本”巨型历史条目体的写作,可谓皆为“石头记”;“红楼梦”实乃“石头记”之境界[此境界自然不会是王国维说的从“有我”到“无我”或“写境”和“造境”的关系,而是历史之境界,是对书写历史第一性工作方法之确认和强调。若再借助中国传统文化,或可曰:“《石头记》是名,《红楼梦》是字,字是表名的,所以它对名有点解释的作用,因此它比《石头记》要更具体、更有(方法论上的)内涵些。”]。是以在“统一历史”的干预下,“中国资本论”和“世界资本论”的对话使埋没于身份表达的中华商品生产在“经济知识”上展示得更为清晰。

六、对象思维学的深层构境

从唯物主义历史观看,“木石前盟”归根结底是说“水字诀”解放道路,即水生木而获共同体重生,中国革命西安事变可验证于此,——其后有“黛玉之生”革命;所谓“金玉良缘”则指示“金字诀”解放道路(决战于公有制、私有制的财产所有制史),史无前例的“巴黎公社-苏维埃革命”验证于此。这是合璧的“共同体本位到国家本位(社会本位)”“主体的不自由发展本位到自由发展本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道路。从对象思维学中认识析出“思维学”,意味着“劳动二重性”进一步变身为“经济五行”,于是有:官(G)—家(W)……“身份/财产”生产(P)……家支(W’)—官支(G’);它们的连通规定是“W的规律”向“m的规律”进行工作转化(此“身份系统+劳动过程”演化轨迹及发展转化路径是:由财产本位I走向市民关系和商人阶级的数字化管理,由财产本位II走向资本关系和资产阶级的雇佣制度;由身份本位I走向封建制和领主制,由身份本位II走向官僚制的国家组织系统)。即可以说由财产生产形态引出“基本生产关系=c + v + m”,由身份生产形态引出“基本生产关系=政治身份(家支头人和吏)+生产身份(家支成员和民)+财产身份(家支占有物)”。也即意味着,“《资本论》研究必不能满足于客体构成,而要深入探究背后的‘社会主体构成’,寻求政治经济学批判‘主体侧’与‘客体侧’的统一,寻求其历史的具体实现方式和机理形式。”所谓:货币循环即“护官符”,P-P则是抽象与通灵之事格书写的定格化;W’-W’及其所引出社会再生产和流通的“两大部类”构造,即对应了金陵十二钗之全体描绘[从资本周转回看,生产资本循环仅涉及“c + v”(其物质载体是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商品资本循环则全部涉及c、v、m,因而必与“金陵十二钗”相对应。盖因十二钗实写一和多(在天界是“仙姑”,在凡尘是各种命运不同的女子),乃完成人的角度的身份大循环;曰:题只十二钗,却无人不有,无事不备]。其充分表明:“水字诀”(身份过渡)、“金字诀”(财产过渡)向共产主义前进的道路已然合流[受“m的规律”支配、制约,“金生水”系统生产具有的两面性可概括为:共同体生产方式的代衍性、溃败性(机构溃崩),此所谓“水行”言消亡阶段也;“土生金”系统生产的两面性是:商品生产方式的市场性、危机性(生产危机),此所谓“金行”言衰老阶段也。消亡亦是衰老之收结、衰老必昭示消亡。显然,一是企“立”,一是企“破”,着力点不同,但皆是批判与建设并举]。“没有历史,则没有科学;同样没有艺术,也没有真正的科学境界。”综合上述,业已定格的《资本论》商品章设置的四节内容委实是“巨大的布局”;太极(阴阳生两仪)→两仪→三人行(阴阳而三生)→四象→五行,至八卦而又复归一,“阴阳”贯穿其间、一以贯之,总说与分说并举、并进,纲举目张、蔚为壮观[第一节乃是《资本论》第一卷的“纲”,是以历史发生学作为工作条目;相应地,第二节乃是第二卷的“纲”,是以系统发生学作为工作条目;第三节乃是第三卷的“纲”,是以现象发生学作为工作条目;最后,第四节乃是《资本论》第四卷(价值和剩余价值学说史)的“纲”,是以认识发生学作为工作条目,如此等等]。然则一是历史唯物主义布局,这是自然历史过程的生动活泼的局面,坐落历史的一个伟大“诗局”:“诗之象”犹言“对象规定”,“诗之思”犹言“思维规定”,“诗之言”(诗之说)犹称“逻辑规定”,“诗之智”犹指“知识规定”(盖因“政治家之眼,域于一人一事。诗人之眼,则通古今而观之”);二是辩证法布局,言“历史的结构”,因为商品章中的这个局由“唯物主义的局”启动,所以它根本上是言历史过程“暂时性的社会生活局面”。(历史唯物主义的局说到底是“新唯物主义的局”,即指向了同时兼容、蕴涵辩证法工作规定的唯物主义的理论本性)

前面我们说了“返=反”的学科结名,可引出两个并行依存的布局系列:I.在史中进行的诗之象→诗之思→诗之言→诗之智(唯物主义和行动主义布局),引出辩证法“反对”规定;II.史之象→史之思→史之言→史之智(历史布局),引出“返归”规定。可见,象、思、言(说之逻辑)、智——或曰历史、思维、语言、知识——乃是共名,其中的唯物主义路线乃是“诗”字诀,辩证法路线乃是“史”字诀。唯物辩证法构成即唯物主义和辩证法,马克思在说明这个构成时强调“我是唯物主义者”,知识生产的命题意指在于体现对“反”规定的工作重视!这是“体”规定之“第一性”。是以引申出结论:在学术形态上,可以确定对象思维学的构成即为“诗和史”[须知《资本论》有“两面”:关于历史的理论(理论部分)为诗之一面,所谓“诗有恒裁,思无定位,随性适分,鲜能通圆”;关于理论的历史(历史部分)为史之一面,所谓“世历斯编,原始要终,史路传思,终有诗韵”];条目体是其基本载体形态,学科形态相应附着于史学理论和诗画艺术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是,商品章一至四节“诗性”愈发减弱,直至进行拜物教批判;——因为商品两因素即言“绝句”、劳动二重性言“律诗”、价值形式言“赋和曲”、拜物教秘密揭露言“白话诗”。与之相反的是“史性”愈发增强行程,据之进行人类生产形态史摹写。此两者又无疑是时间同步而求得“空间相遇”意义之规定连通,可谓是相反相成之“诗”“史”合璧。然则红楼不外是“一集诗”“一部史”,所壮大者主体批判也;而以诗意重入史实(重新组织历史材料),书写“信史”,谓为求方法论之信史意义也(何止《红楼梦》,《资本论》即是时空际遇,径直为“诗和史”统一而安排的设计。须知《商品》通过对《导言》的改造和思想提炼,四节内容已完全是诗言史了。即以“两个黄鹂鸣翠柳”表达商品构成之工作规定,以“一行白鹭上青天”总揽阴阳五行之统一机理,以“窗含西岭千秋雪”展示“逻辑”之作为历史构件,此为演绎“八卦系统”的基础;复以“门泊东吴万里船”神韵之笔烘托、渲染“史籀之法”,创造性统一历史、结构、矛盾、批判,从认识上完结“母子体用”工作关系)。

又可见,《红楼梦》和《资本论》皆身藏“诗”“史”,具有诗和史的结构布局。尽管《石头记》易名为《红楼梦》,但不意味着它以抽象为主;红楼实际用意全在写出具体,然不是小说的具体,亦不能够是美术之具体,而只能是“历史具体”(有关于晚期共同体的皇权经济的具体规定)。由于运用了文学的笔调,《红楼梦》仍旧不同于《资本论》,它侧重在“具体”和“个别”方面追捉规律。盖因“历史学本身规律是历史学的范畴。”“历史认识只能建立在彻底实现一般与个别的辩证法的基础上。即是说,要想在本质的层次上研究单一的、个别的东西,只有通过弄清那种能与一般的东西相沟通的联系(亦即寓于个别之中的一般)的联系才能做到。”这是毋庸置疑的,——须知“红楼梦”意指实则是辩证法的由“返”入“反”结构[声言文学不是历史,无须藉由历史拔高,是欲置红楼于纯文学的范畴,消弭历史观耳;尽管如此,亦断不必走向“纯审美艺术”之对立面,毕竟个别性、普遍性在艺术领域的发展领先于历史逻辑。“《红楼梦》是写政治斗争的,谈情是为了掩护。”(毛泽东语)须知此是一个别事项,犹如谈情本身亦是一个别事项。《红楼梦》是若干具体事件的集大成。“红楼梦”是有机的,是别于本质主义、单边主义的“合一主义”。《红楼梦》依象而演,为此生出一套别具风格的“讲史”术语,并远胜于《桃花扇》(“《桃花扇》,政治的也,国民的也,历史的也”)。然“通灵”不是抽象之规定,恰好是依托具体规定的“对象思维”。是故能解王国维的“破其惑”,曰“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着此乐天之色彩”,而红楼取悲剧艺术者——彻头彻尾之悲剧、悲剧中之悲剧(“《红楼梦》,哲学的也,宇宙的也,文学的也”),“此《红楼梦》之所以大背于吾国人之精神,而其价值亦即存乎此。”]。于是为了避免不怀好意者以“红学”“马克思学”名义,对该工作构成进行学术“宰杀”,我们有必要及时明确对象思维学即生产“研究对象”之装置[须知研究对象(财产关系)的“一、二、三”即意于一、象于二、言于三,并且唯有“言于三”,方能使母子体用结合关系全部通过财产关系具象出来。可见,它的规定性完全来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正是有了事和道支持的内容和形式的联系和矛盾,研究对象方能“君临天下”,统驭全部学科材料,实现“三生万物”]。“对象→研究对象”和“对象思维学(史和诗)→研究对象(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交换关系)”毕竟不同:一为研究对象产生的规定,一为生产“研究对象”的规定;一者是母子规定,一者实乃知识生产体制上的“第一性”和“第二性”关系规定也。并且在客体方面,较容易区分本质和现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和叙述以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在主体方面则不易,必然会依据自身特点,倾向多采用“合一主义”。这样如上所论,“红楼梦”对象思维学内中的规定只可命名为“广义唯物史观”。尽管如此,《红楼梦》运用的思维形式具有客观形成结构,可辨识为“取象(象)”“比类(类)”“分析(分)”“综合(合)”“抽象(有)”“具体(无)”“归纳(外)”“演绎(内)”八种[严复以“外籀”命名演绎,所谓本隐之显,这是对的,况且是立足了隐显之母子法解之;尽管如此,须知演绎法是针对逻辑思维应用的,决非对象思维的工作本体。籀者,即演绎,乃由内向外演绎,索之显也,是“脑海中”(内部世界)的概念推演,本质上是“内部工作法”(犹如新红学的实证法——据公理以断众事、设定数以逆未然),因而只能以“内”结名。反之,归纳乃索之隐也,所谓“推见至隐者,内籀也”(犹如旧红学的索隐法——察其曲而知其全、执其微以会其通)。但同样的道理,它的本位是外部工作法,调查只能是在外部世界中,以“外”结名,符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原则],而且这些思维形式的客观性均已在《资本论》中得到了验证[八种思维形式——有关于唯物辩证法的知识——可谓对象思维学“制名之法”。思维形式居首位的是“象”,正是为了寻求“资本之象”,马克思开启了“商品-资本”历史研究,最终合璧了“商品之象”“商品之类”“商品之分”“商品之合”“商品之有”“商品之无”“商品之外”“商品之内”。这些研究有效规避了思维单边主义,如“巫术”(以象为术的迷信解释)、“思维至上的假设”(以思为思的科学解释)、“说主义”(以言为说的逻辑解释——无论现象辩护论的“科学物象”还是本质批判论的“科学抽象”)、“哲学主义”(以智为智的哲学解释)以及更为广泛性的归纳主义和演绎主义等等。须知思维单边主义是一切的本体论与解释学的妄想者和“始作俑者”。以抽象法的科学“说主义”为例,其实质不过是欲将一切的由隐到显(历史、结构、矛盾、拜物教认识的由隐到显),全部说成是“从抽象到具体”的上升运动,仿佛一切都可化为有规律性的认识逻辑,乃至化为逻辑运动本身;这就把范畴批判概念的历史认识行动神秘化了,由于违背“不破不立、不立不破”的历史自我认识原则,过度化的有关于运动的逻辑操作显然是严重破坏乃至根本否决了产生认识的“第一性原则”(在这一点上科学实证主义甚至比逻辑实证主义有过之而无不及),——从实质上看,这是把思维方式当作“抽象原则”而神秘化了。工具不是独立的,抽象之沦为自足的思维工具在于满足了逻辑的自洽,从而离开实践基础,可一旦失去思维与历史对象存在的同一性原则,一切的思维形式都将直接蜕变为解释学的某种用具形式]。歌云:象起真假,类起六身;承分事格,承合四象;转有矛盾,转无批判;外合调查,内合实证。这是走向“思维舞步”的道路,“中国舞步有助于进一步在细节上解决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如何结合’的问题。”它们的性质和生成秘密显露于对象思维学。

仿真(假作真时真亦假)→批判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假去真来真胜假,无原有是有非无)→具象(无和有的“不隔”或道无象有:无为有处有还无)→知识(意之言),这就是立基自然科学独立化运动(事-意-物-言)之社会科学发展(道-意-象-言);全部内容和道路形式在于求取工作批判规定,在于实现意向言的转化,或曰“通向经济知识的历史道路”。所谓“物言人意”即是资产阶级的工作仿真(数学曲线是财产关系的仿真),所谓“人言石意”乃红楼在艺术上的具象(人情是身份关系的具象),毋庸置疑,两者以格物致知、正心诚意的统合为其前提,——此处,心应训为“象”,意乃身份关系之规定,比如“仁”。是以“政治经济学”决非一国之私事,不是某一社会形态理论之专利;政治经济学理论形态的成型于中国道路上当在中华古代晚期共同体成型(明清交替)之际,它和《资本论》创作隔空照应,并以学科的合力破除官方正史“书写的神秘性”,揭露由此带来的思想“单一趣味性”,消除庸俗化工作倾向。

七、从知难到行难——“《资本论》学”对改造红学的启示


与常识相反,所谓“《资本论》学”并非狭义《资本论》之研究,乃指示“广义《资本论》”研究规定。其有两重学说意蕴:一重作为通史意义的理论,这又必须涉及中国固有路线——学科方法论与理论史观——之工作感召;一重作为断代史的典型研究,其可以作为和中华道路典型态“身份社会”之工作对照。但在论及中西差异时,很多人只是轻描淡写地归结于思维方式分殊,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纸上谈兵式的思维概念的字面意义的比照,而未能从中抓住历史道路的迥异,相应产生对阶级关系及意识形态的处理方式的深刻性不同的认知;比如在研究对象逻辑结构的处置上,均未能抓住“加定语”的核心议题。然而对《资本论》而言,定语说到底是财产关系上的限制词,作为“阶级的”意义,它和西方经济学教科书的“物象的”限制词刚好对立。同理,《红楼梦》作为理论性历史科学,其定语说到底就是“身份关系”的阶级性限制词,它和《资本论》共有着相同对象形成原理。然则统一的经济学对象只能规定为生产关系,它是二重的范畴规定,或者说具有内涵意义上的两面性:阶级关系和意识形态的属性。说得更清楚些,阶级关系是生产关系阴性一面,意识形态(宗法和宗教意识)则是生产关系阳性一面。从而,任何生产关系范畴都可直接看成阶级范畴和意识形态范畴二重性意义的结合统一。[生产关系(范畴)二重性是制订拜物教理论的依据。但也不能由此将之与生产过程本身或生产方式的二重性相混淆,要之,生产关系(范畴)二重性由“生产一般”(对象思维学的规定)而来,是在“生产关系特殊”这个层次上继续寻求“范畴的二重属性”(历史客观性和社会主观性),以深化对“特殊对象性”的认知。既是“历史”,亦是“认识”,从而,生产关系是“母”“子”两面,围绕认识本身的阶级斗争成为拱卫阶级关系的另一面景象]正因马克思发现这一点,乃坚决地将政治经济学工作命名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学科支持方法是“通史和断代史的统一”,或毋宁说,马克思正是“通史意义的西方学者”。这样《资本论》所致力打造的不仅是“资本财产论”,自然也是“财产关系通论”。由此必涉及对身份与财产结合状态的史考,实际上,《资本论》(知难规定——曰对象模型法)正是将自身置于《共产党宣言》(行难规定——或曰对象之法)工作语境中的,其演绎范畴的目的性在于剖解以财产运动为主动极的社会系统结构特征——“财产与身份结合不自由之状况”。

《资本论》立足“知易”(从体用合一看即“行难”)致力于解决“知难”问题,盖因对象思维学工作传统使然,盖因方法论的资产阶级特殊仿真问题使然。所谓知易,即对象之法(真意法)——历史轴的工作规定(阴阳生两仪,是对象思维学的规定,故言“知易”而“行难”,指向了知识生产体制上的“第一性”——对象与思维形式合一);全部的出发点是对象的方法论,就是由于这个出发点,资产阶级经济学教科书必须仿真以理性假设,欲用仿真术掩盖真正的对象规定,但无论理性人、经济人或资源配置,都只是资本家意识形式的伪装罢了,却要被说成是全体人及其行为特征。对象之法(真意)——对象模型之法(真言);假设之法(假意)——实证模型之法(假言)。后者(仿字诀——半真半假的规定性)很显然是对前者(道字诀——历史的规定性)的工作仿真,而这不过就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和“唯心主义+形而上学”总路线斗争在经济学教科书中的全部体现。亦即,
(1)面对“事形式”,资产阶级教科书必须仿真以“物形式”;
(2)面对运动(法)——如过程研究的资本总公式,资产阶级教科书仿真以边际(法);
(3)面对构造(法)——商品价值构成,资产阶级教科书仿真以均衡(法);
(4)面对系统-结构分析——如两部类结构的社会再生产系统分析,资产阶级教科书则仿真以成本-收益分析。

可见,资产阶级御用文人正是先弄通《资本论》,之后利用工作仿真术,以假意“反”对真意,以假言“正”对假意,——如此严格的对对子,所突出者经济学文科本位也。

以历史过程而论,也有类似的工作对联。原始共同体是身份与财产直接同一的巨型体(乃是“行难”规定之出发点),接续的行程:“奴隶-资本制生产方式”渐渐转向知难,从最初身份(财产)分化形态中历史崛起的“封建-官僚制生产方式”行程则是行难的历史演化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合二者统一之,亦知难亦行难,然就世界和民族工作关系而论,成长方向总体是“知难→行难”。简要回顾历史:起源于奴隶制的行程总体由“历史下降系列”(自然科学初兴:对象→研究对象→知识)转为“历史上升系列”(自然科学全面崛起:对象→思维→知识);与“奴隶/雇佣制”相对的行程则由“历史上升系列”(中国古代社会:对象→研究对象→理论和知识体系,本身以“客观知识”为前提和发展条件)逐渐转为“历史下降系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起:对象→研究对象→知识)。可见,《资本论》由不同层面和角度说生产关系,以意驭言,枢纽是“求象”;须知劳动二重性即“阴阳太极图”,即有关于研究对象规定之总揽: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说明抽象劳动代表的财产关系也只有在全面彻底的市场交换形式上才完全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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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人类社会经济形态通史·演化路径示意】


两条历史路线相互干预,彼此以对方的发展为路径中介,是为经济形态社会演化路线的总示意。真正的“知难”由财产关系意识“历史上升”而形成(即身份藉由“财产”实现的规定)。盖因在类型学上,直接的宗法(其意味着“间接的宗教”)仅仅指示身份系统的执行意识形态,而直接的宗教(其意味着“间接的宗法”)则指示意识形态的社会执行性——财产系统执行意识形态社会功能。“知难”便意味着“知识阶级斗争的发生”。换言之,在中国古代社会的行程中(无论古代社会的上半场抑或下半场),之所以总体上显示“知易行难”认知格局,在于意识形态功能的自我执行——意识形态直接依附于身份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面临“伟大的斗争”,则在于根植“行难”,又直接地面对了现实世界资本拜物教的“知难”。知难的历史困境是如何实现“财产过渡”,行难的困境则是两重的历史境遇:第一重是“官本位”的解除(拜物教本身属于一种特殊的身份规定而藉由“土”“田”“金”等财物载体实现和封建宗法在官僚体系内的结合),第二重则是依据共产主义文明规划进行“身份过渡”(参看图5的示意);并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历史任务必须连贯起来和内在结合,从而“第二重”任务乃是内含了财产过渡的历史规定。

历史提升之路沿着“物本位的生产关系→人本位的生产关系→以物为本的生产力→以人为本的生产力”路线前进。为有效制止拜物教的“知难”,马克思根据政治经济学批判,科学制订了“范畴法”,区分范畴和概念,让抽象为具体立法,由此试图真正确立客观知识→主观知识的批判路径。这些工作努力最初集中体现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导言》本身系依据通史研究所得,乃是理解《资本论》的一把钥匙。《导言》开创了通史路径的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探究结合以保持逻辑的联系与历史的联系统一性,彰显了“以马克思主义理解马克思”工作重要性,——所谓“抽象力问题”。然则母子、体用当然都是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力”:一者把对象作为一完整的通史过程来研究,由子回溯母,确立发展路径上的历史连通性;一者则是把业已建立起来的对象规定作为“巨型的系统”来考察,由用锚定体,以建立结构机制和数量机制的内在统一。在这两者中,母子关系的寻找与确立又是首要的、优先的。于是马克思进一步认为只有依凭历史范畴法,才能根本揭示“财产的绝对真理→相对真理”。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科学抽象法进一步试图使之逻辑体系化、解释学之,以分析第一性(实在具体→抽象)、综合第二性(抽象→思维具体)工作支撑相对具体概念而言的生产关系范畴的“抽象第一性”。但囿于逻辑学的自我解释性,未能说明第一性规定的机理以及根源和依据。真实历程应描述为:
(1)正是在历史的基础上,藉由对象思维学,自然历史过程获得“第一性”规定,相比之下,内容属“第二性”;

(2)进而在内容规定基础上,可辨明分析的第一性、综合的第二性,以及在进一步的形式层面区分抽象(范畴生产的第一性规定)和具体(范畴生产的第二性规定);

(3)最后,全部的逻辑学工作规定集中于解决这一问题:归纳第一性和演绎第二性,而这又要求推理解释学神秘性质的工作破除。

知难和行难是相互嵌入的,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阶段,必须内在藉由《资本论》解决知难问题的强大理论力量(如按劳分配需要在“身份形式”和“财产形式”的本位上予以融合),以巨大之勇气进一步推进“知难→行难”,以期早日实现“第二重身份过渡”历史任务。然则马克思主义红学的建构方向乃是“身份关系通论”。盖因这一原理即为《资本论》的另一工作侧面——本土版的《资本论》。中华本土版《资本论》必须尽快实现“文化版”工作转向“历史版”,以“中华调查”为起点(《周易》与《资本论》研究系列),以“中华实践”为理论涵养(唐诗宋词与《资本论》研究系列),最后以“中国改造”为目标价值取向(即本文论及的《红楼梦》与《资本论》研究系列),以期夯实历史科学研究的基础。由“知难→行难”复又“知难→行难”,是历史“第二次伟大长征”。如果说《红楼梦》起步于“行难”(知易行难的历史大总结),“旧红学→新红学”则重新陷入“知难”,那么可以讲,马克思主义红学将面临新起航,即所谓行动高于理论的再创业行程:“首要命题即在于中华系统有共同体经济学之原理关系,有共同体构建的理论实存性,中国(政治)经济学或者说是有关共同体客观原理的发掘和极其丰富的中华经济社会实践活动域内经济学理论之提炼与构建。”

 

正如《资本论》由“对象模型法”(如图4的例解)有效引出知难的历史解决,新时代的社会主义理论构建和本土研究行动必从“对象之法”规定之上实现再出发,进一步引出行难问题之历史彻底解决。一是以“思维学、逻辑学、知识论三者结合和统一”为切入重建科学抽象法,解决历史范畴法的规定性问题;二是从对象知识论起步,广泛探索逻辑与历史一致的发生学工作逻辑系统(即“对象逻辑学”),确保第一性转向第二性规定工作通道的顺畅;三是坚决以对象思维学为工作地基解决方法论第一性规定问题,这是研究的决定性方面;四是面对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创造性缔造与丰富“唯物辩证法=世界观+方法论”时代工作内涵,在理论上拒绝任何思维形式的单边主义、形式逻辑工具的至上主义,以及“理中客”知识论的仿客观主义等等人为化的普世价值观理性设计与解释学机巧。是以这里自然不会有GDP的探究问题,仿佛这个现象数字真的为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胎死腹中”提供了解释的佐证,同时,也根本不存在“元哲学”的中华求索。问题意识仍然集中于知识路径的阶级斗争,应将之转向中国本土路径的建构。所谓逻辑:你证我证,无可云证,是立足境。所谓历史,依照写意即是:无我原非你,从他不解伊,肆行无碍凭来去;茫茫着甚悲愁喜,纷纷说甚亲疏密;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应寻求社会关系客观之中华语义:
(1)天人合一的历史发生学——此相当于《资本论》第一卷工作规定;

(2)事物合一的系统发生学——第二卷工作规定;

(3)知行合一的现象发生学——第三卷工作规定。

是为阶级关系研究之经济学意义。然则以“马克思革命”寻路,方有历史行动之真境界,方可彻显“身份的绝对真理→相对真理”。显然,这不过是社会关系客观为意识形态主观立法之“中华进程”:经纬合一的认识发生学——《资本论》第四卷意义域内中华语境的整体探索。

(作者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财经大学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研究领域为《资本论》与中国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原刊于《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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