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家新,西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意识形态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美国马萨诸塞州立大学波士顿校区一年期访问学者。
原载于《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8年第12期
[摘要]意识形态话语权始终是西方国家抢夺的重点领域,以美国学者为代表的西方政治学者认为,“意识形态”是自带贬义的标签性术语,特指共产主义国家官方所持的价值观,“意识形态性”只是马克思主义门徒们的蛊惑与偏见。美国意识形态输出战略基于利益需要,带有东方主义的基本偏见和反共产主义目的。美国意识形态的综合输出策略包括:以联邦政府为主导,构建对外意识形态输出的组织化体系;以好莱坞电影为代表的多方位文化意识形态输出;干预新闻传播;构建网络与新媒体的立体攻势;经济上的接触促变与以压促变;支持教育交流、学术研究与智库建设等。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权力是社会主义中国取得国家独立和解放的根本力量来源,是我们立国与国家发展的权力基础。我们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话语权,构建具有中国气质的学术话语体系与研究范式,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关键词]美国;意识形态输出;战略;策略
一、“意识形态终结论”与意识形态话语权
(一)“意识形态终结论”的意识形态性企图挑战马克思主义
意识形态是特定人群、社会或国家基于其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状况与发展愿景等形成的对人类世界所持有的信念体系,狭义上的意识形态特指政治意识形态。《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将“意识形态”定义为:“具有符号意义的信仰和观点的表达形式,它以表现、理解和评价现实世界的方法来形成、动员、指导、组织和证明一定的行为模式或方式,并否定其他一切行为模式或方式。”由此可见,作为一种价值信仰与行为模式,意识形态具有强烈的认异性与排他性。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共产主义与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制度及其意识形态,始终处于矛盾与竞争之中。
从西方中心主义出发,西方“意识形态终结论”者无视现实存在的“文明的冲突”,用形而上学的方法论对自由与民主的“普世性”进行“价值论证”。与此相应,国内某些“意识形态终结论”呼应者、注经者,断章取义地解释马克思主义,无视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的“意识形态的终结”必须基于消灭一切阶级及阶级差别的共产主义这一基本前提。笔者认为,无论从历史性还是现实性出发,“意识形态终结论”本身就极具意识形态性,企图以西方的“普世价值”否定、终结对他们构成重大挑战的马克思主义。
(二)西方政治学研究范式对于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偏见与抢夺
意识形态话语权始终是西方国家抢夺的重点领域,关涉意识形态的学术研究不仅为政府提供智库支持,也影响别国的研究范式。以美国学者为代表的西方政治学者认为,政治学只有以理性的经验性研究进行事实判断,以类似于自然科学的价值中立才能获得学科的独立性与科学性,政治学研究无关意识形态性。在他们眼里,“意识形态”一词本身就是自带贬义的标签性术语,特指共产主义国家官方所持的价值观,政治学研究的“意识形态性”只是马克思主义门徒们的蛊惑与偏见。笔者认为,政治学研究范式的“实证化”趋势一定程度上为学科发展带来了繁荣与理性主义,但其“基于事实的理性判断”却至少“刻意理性地”忽略了三个基本“事实”:第一,美国的立国基础就是其倡导的自由与民主,有多位美国学者曾在不同时期对全美各个阶层人士的基本价值观进行过广泛调查,研究结果趋于一致:美国国民普遍认为自由、民主是其最重要的价值理念,而任何政治学者都未曾否认自由主义、民主主义是意识形态这一“基本事实”;第二,自建国起,美国就持续性地捍卫、推广自由与民主;第三,美国众多知名学者自我披露:“美国政治学从来都是以特有的美国观点而书,它附属于它的国家而非民主本身。”无论政客还是学者,给其他国家尤其是第三世界开出的“药方”,明显地“带着殖民官吏心态,并将美国的实际利益需要或直接或隐晦地表现出来”。西方政治学研究“无可置疑地存在着由强大的利益集团的顽固和自觉的党派偏见所夹带的虚假的价值无涉的倾向性”。我国部分学者有意无意地忽视以上三个基本事实,或认为美式的自由与民主已经确立了“普世价值”的典范性意义,美国进行意识形态输出理所当然;或认为美国并未有意识地进行意识形态输出,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本身就带来文明的碰撞,是中国自己制造了“意识形态输出的假想敌”。这些错误认识正消解着我们争夺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努力。
必须警惕的是:当政治学研究唯“美国范式”后,我们惯常以美国的研究视角、理论框架看待中国的问题,然后提出“美式方案来解决中国的问题”,这是典型的毁损理论自信、文化自信、道路自信与制度自信的行为。笔者并不否认美国在社会管理、经济、科技、文教等领域的部分可取之处,但因此就认为在国家制度与核心价值观上,可以用“例外的美国”作为普适性制度与普世价值,来否定各个国家的自主选择与价值共识,那就是“中”了美国意识形态输出的“毒”。
我国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短板,既源于认识论层面的对外来意识形态的辨识不清,也源于方法论层面的话语构建不足。本文力图揭示美国意识形态输出的战略本质与策略特征,期冀中国学者能构建具有中国气质的研究范式,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二、基于价值观使命与利益需要的美国意识形态输出战略
(一)美国的使命源自“美国例外”
第一,“美国例外论”具有宗教起源并自我赋予了文化扩张的使命。“美国例外论”在学界有着广泛而不尽一致的讨论。本文的“美国例外”指的是,美国社会宗教信仰的独特性与其独特的地理、历史和发展相结合,形成了美国独特的文化观、价值观与使命感。
1620年,一批清教徒搭乘“五月花号”去往北美大陆,签订了一份被视为美国精神之基石的“五月花号公约”,立誓将沐浴在上帝庇护的恩泽里弘扬上帝的荣耀,尽己所诚推进基督之信仰;我们如今同舟而共济,必将以契约之形式组建促进自我完善的政府。1630年,另一清教领袖约翰·温斯罗普带领信众登陆北美大陆,认为“因上帝的庇护我们来到这希望之地,我们必须将其建成山巅之城。全世界的人民正凝视着我们,我们受恩于上帝,必不能欺骗上帝,否则我们只能承受上帝不再眷顾的恶果并被世人所耻笑”。清教徒们冒险来到了当时被欧洲人视为荒蛮之地的北美大陆,试图组建“上帝选民的共同体”,在这“希望之乡”进行宗教实践并建立“上帝王国”。北美大觉醒运动时期的宗教领袖乔纳森·爱德华兹对宗教的例外与美国的独特性作出了如下判断:“虽然每个立誓信教的民族可能也有契约,但我们却以特别的方式与上帝签订了契约。”
基督教对美国社会影响深远,在选举政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历次总统选举中,如果候选人不明确表明自己的宗教信仰倾向,将会严重影响其可能的得票率。据统计,美国建国之后的45位总统均为基督教徒,其中44位为新教教徒。长期以来,基督教组织发挥了政府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用充满宗教色彩的仪式与宗教语言激励传教士们怀着虔诚的信仰去完成“上帝的事业”,向世界非基督教地区进行“基督教的文化远征”。一些美国学者认为,在坚持政教分离的国家中,美国的立场始终坚定且有效,“美国是最宗教的,也是最世俗的国家”,“在完全出于世俗动机且服务于世俗目的的活动中,‘宗教例外论’很容易转化成涵盖范围更广泛的‘美国例外论’”。西奥伯翰·麦克沃伊-利维称“美国例外论”是一种“‘准意识形态’,使美国的文化价值观明显有别于其他国家,美国担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与价值引领责任,在美国历史的各个阶段对其国内外政治、经济、军事与外交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第二,美国自我摹画出自身的独特性与优越性。作为一个民族国家,美国的民族独特性典型地表现为“国家创造民族”。有学者认为,不像欧洲那样由国王、宫廷、贵族家庭、主教与教士来统治国家,新教徒依据新思想制定新原则而创建新国家,美国人由此能够以平等的“新民”姿态出现;在国家政治的规范性上,“美国的民主制度是保证国民自由、实践民主的最好范例,值得所有国家效仿,基于这种制度的纯洁性与对其的捍卫,将构成世界文明史上最为重要的里程碑性时代”。20世纪以后,美国制造业、全球贸易水平显著提高,国力迅速增强,使“美国中心主义”得到强化,“美国例外论”也得到了进一步确证——“美国在确认自己优越于人类的其余部分后,他们急切而诚恳地希望其他的国家和人民创造和享受与他们一样的‘真正’的生活方式”。
第三,制造与他国之间价值观的“视差”:自我赋予一种布道与救赎他者的必要性。美国惯常于用盎格鲁—萨克逊优越于其他民族的信条进行思维和话语表达,这种东方主义带着基本的偏见:东方的文化系统反常而低劣,与西方的现代、理性、人道的文化系统形成了强烈对比。“东方之于西方,从长期的观察来看,或威胁着西方(如蒙古游牧部落的侵扰、黄祸),或必须接受西方的控制(直接占领,至少是被用来开发和研究)。”二战后,美国时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关于印度支那独立问题两面性的观点,典型地反映了决策者们的东方主义偏见。罗斯福认为,鉴于印度支那人无自治能力,战后的印度支那虽然不能交给法国治理,但也不能立即放手让其独立,有必要以国际托管的形式“照看”印度支那20—30年,直至他们自己能够管理自己。长期以来,美国对中东、阿拉伯地区民族主义持轻蔑态度,认为这些地区“在石油经济的刺激下狂妄而崇拜极权,对东方式的专制主义有一种本能的偏爱,对犹太人及其信仰持一种暴民心态”。这种“去生物化”的文化达尔文主义,制造了不同地区文化与价值观的“视差”,认为“对落后的解释从生物学解释转向文化解释意味着第三世界的进步是可能的,从而为美国指导和设计第三世界的发展提供了正当性。(如果)没有美国的引领,这些国家要么永远处于停滞之中,要么接受共产主义的蛊惑”。
(二)基于利益需要的美国意识形态输出战略
国家利益的基本要素包括国防利益、经济利益、意识形态利益与世界秩序利益。协同“意识形态利益”与其他三个基本要素的整体推进,是美国意识形态输出的基本战略。
20世纪初,美国资本主义工商业框架性体系基本建立,“门罗主义”国家政策不断被调整,美国更多地是将国家利益置于世界范围内进行考量。1918年,时任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十四点计划”,明确宣布将美国价值观(意识形态)输出到国际秩序建设之中。将“威尔逊主义”付诸实践的典型代表当属富兰克林·罗斯福。“珍珠港事件”之前,他不无忧心地指出:“以德国为首的轴心国不仅控制着本国民众的思想与生活,他们还试图通过奴役欧洲进而控制世界其他部分的资源,德国并不讳言于他们的制度哲学迥异于美国且不能共存,他们最终将会把枪口对准美国,所以,美国必须支持欧洲战场。”美国介入欧洲和太平洋战场,“军队通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同时出现在欧亚非三个美洲以外的大陆地区,并同时在大西洋和太平洋水域取代英国,这种世界范围内的战略优势是前所未有的,对美国义无反顾地走向世界有重要的影响”。冷战时期,美国用对纳粹德国进行道德批判如出一辙的措辞批判共产主义阵营,诸如杜鲁门主义、马歇尔计划、朝鲜战争、对越战争、组建“北约”等,都是美国价值观与经济、军事、世界秩序利益的“复合形式”的表现。里根、布什父子等共和党人执政期间,倾向于新保守主义,强化将军事实力与意识形态进行捆绑式作业;卡特、肯尼迪等民主党人执政期间,虽然祭起“尊重共同体、民主、自由”的大旗,但“自由主义及新保守主义安全观在是否要促进和扩大美国的价值、规范和制度问题上并无分歧,差别只在于,这一目标在美国国家利益中的位置以及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上”。
2017年,特朗普政府发布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提出,当前美国的利益与安全受到了中国野心勃勃的挑战,“印太”地区正在上演着代表自由与压制的地缘性政治斗争,美国所能做的是综合有效地在政治、经济、军事与安全等方面回应挑战,为美国利益的最大化服务。中国与俄罗斯等“修正主义大国”正在利用包括技术、宣传与胁迫等方式塑造迥异于美国价值与利益的世界。近年来,美国政商精英阶层越来越强烈地认为,“中国在对外‘扩张’和“‘破坏’美国创建的国际秩序,以往美国推行的对华接触与合作政策业已失败,美国对华政策需要大幅调整”。
(三)根深蒂固的长久战略:反共产主义
共产主义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彻底批判,从一开始就受到了资本主义的强力遏制。20世纪40年代,美国社会对苏联持更加强烈的警惕心理,认为,“反共已经不能仅仅停留于一种姿态,而应该成为一种信条与行动”。二战后,“理论共产主义”转变为大规模“政治实践”,多个社会主义国家成立,美国感到真正的威胁开始到来。冷战时期,美国政府将对共产主义的敌视与恐惧,以各种宣传工具传导到社会各个阶层,“反共产主义”上升为一种国家战略,“我们需要全面地反击、遏制共产主义,并重申民主、自由的传统与原则;需要以传教士的热忱与坚韧向世界奉献我们旨在促进人类自由的政策;需要提高人类普遍的尊严并促进物质的繁荣,将共产主义遏制在始终只能防守的状态”。为此,必须联合其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建立政治与军事同盟,对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展开军事对抗与政治遏制;综合采用经济极限施压、文化渗透、秘密颠覆等方式,摧毁共产党国家的经济基础,迫使其改变内外政策;积极参与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援助,与之合作,以美国模式促进这些国家的现代化发展,在竞争中消除苏联对这些国家的渗透;进一步激活美国国内的自由与民主活力,重建世界人民对美国的信任与向往。
三、进攻永远是最好的防御:美国意识形态的综合输出策略
(一)以联邦政府为主导,构建对外意识形态输出的组织化体系
美国对外意识形态输出是由国家主导、多方参与的系统工程。输出主体“主要包括政府(白宫、国防部、美国情报界、新闻署)、国会、非政府组织(各类财团、社团、智库和基金会)、媒体以及宗教团体等”。不同主体之间分工合作,构成立体多样、整合推进的输出体系。总统与国务卿领导着公共外交总体事务。二战后,美国新闻署具体负责对外传播事务。1990年10月,专设负责公共外交与公共事务的国务次卿,次卿负责3个局(文化事务局、公共事务局、国际信息局)和2个中心(战略反恐通信中心与政策、计划、资源中心)。
(二)以好莱坞电影为代表的多方位文化意识形态输出
笔者并不否认好莱坞电影在现代艺术创造中的贡献,但作为审美的意象系统与社会的镜像反应,好莱坞电影一直以视觉化方式传达着美国的社会思潮与意识形态。
一是,美国电影表现出“公民宗教”与美式“英雄主义”。美国电影虽然题材多样,但战争片一直占据着更多的市场份额,此类影片总是表现出“宗教性的圣战”色彩。“普遍性而言,美国电影艺术的最大特征是,尽其所能地把战争演绎成承载上帝旨意的纯洁的美国对邪恶的敌视基督的异端进行宗教征战,并以此宣扬美国的道德理想主义。”美国的道德理想主义根植于基督教文化,电影艺术中的基督教圣徒气质为战争的正义性提供了依据,并据此进一步催生出“公民宗教”与“英雄主义”。
用艺术化的镜头承载意象与意识形态,正是美国政府及社会精英的策略共识:最好的宣传就是做得不像宣传。特别是随着电脑与互联网的发展,镜头的特技处理、艺术化表现、多渠道传播方式更能服务于美国价值观宣传意图。
二是,美国电影所表现的“英雄主义”凸显了其文化中的“冒险精神”。美式英雄主义崇尚“没有敌人的英雄是落寞的”,敌人越强大越能体现英雄的价值所在,所以“寻找敌人”成为美国精神在好莱坞电影中的一种突出表现。而苏联、中国等这样“强大的敌人”,正是美国现实中企图进行价值观征服的对象。
三是,美国文学、艺术等所传达的意识形态性是综合、隐性而立体的。众多美国学者认为,包括前卫、抽象、后现代等在内的文学、艺术流派在美国国内与国际范围内均取得极大成功,其原因“并非如美国与欧洲评论家所言那样,仅仅源自于审美、人性透视与表现风格,坦白说,这些成功很大程度上应归因于成功地实现了文学、艺术与意识形态的共鸣”。
(三)新闻干预
美国建国以后就奉行新闻自由主义与新闻专业主义,新闻媒体在国家建设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被称为“第四权力”,但其为资本主义服务的本质从未改变,且借由其“专业”的视角“自由”地对他国进行新闻干预。“通过新闻报道、煽动舆论、制造谣言等方式施加舆论压力,干预他国内政,从而实现扶持其所支持的派别或推销其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其核心是一种政治干预。
一是,操纵他国国内舆论与国际舆情以实现对他国制度与价值观的“软打击”。对他国新闻工作者、知识分子进行“新闻自由”“媒体独立”“第四权力”的观念灌输,培养能够以美式视角发声的新闻工作者和知识分子。同时,在他国“突发”事件报道中,以“专业态度”迅速介入,凭借美国强大而专业的媒体集团与新闻话语权,对事情的本来面目进行“理性的专业化”曲解,并以美国的“民主、自由、人权”为坐标进行国际舆论“倒灌”,借机对他国的意识形态合法性进行攻击。
二是,扶植独立媒体,对他国热点问题与地区、群体性事件进行价值观指挥。政府、各类财团与社团积极扶植独立媒体,利用发展中国家出现的问题进行“美式解读”,展开宣传攻势,逐步蚕食、击碎其他国家的社会共识,煽动群体性事件朝政治化方向发展,引起规模不等的社会动荡。近年来发生的“颜色革命”,处处可见美国所支持的独立媒体赤膊上阵,为广场革命站台、摇旗呐喊、筹募资金等。
(四)网络与新媒体的立体攻势
一是,美国政府负责网络与新媒体传播的政策供给、法律支持与统筹协调。美国政府非常重视互联网民主输出的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一方面,以法律形式确保美国借助网络与新媒体进行意识形态输出的合法性、稳定性与长期性,先后通过了《国际广播法》《网络空间国际战略》《爱国者法》《网络安全法案》《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案》《情报改革与防止恐怖主义法》等法案;另一方面,整合政府相关机构,统筹协调网络外交事务。例如,2011年,时任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极力主导“网络外交必须成为21世纪治国方略”,由此成立了“网络问题协调员办公室”,新设“新媒体主管”职位,共同负责基于“开源民主”为理念的“透明、参与、沟通”网络活动。
二是,注重宣传平台的硬件建设,进行价值观“软传播”。首先,政府组织和网站充当价值观传播的急先锋。以奥巴马执政期间为例,奥巴马上任不久便成立名为“伦敦进程”的网络空间外交平台,负责政府形象设计并对国内外宣介美国价值理念与外交政策。奥巴马、希拉里包括现任总统特朗普的推特更是由专门团队打造,无处不彰显“美国正义、美国优先、美国中心”的理念并对他国进行各种非难。其次,重视利用非政府组织、投资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学术团体等进行价值观的“软传播”。联合各方成立“全球网络倡议组织”,“对别国互联网主权构成了实质上的肆意践踏与变相侵害,放大、杜撰或炒作别国人权问题、民族问题、社会结构与社会矛盾问题、收入分配问题等”,联合社会知名人士的推特与脸书发布,赢得各阶层人士的关注与热议,并利用网络推手的操作,营造网络舆情的沸腾化。
三是,抓住重点传播受众,将政治话语大众化。青(少)年、社会精英是网络的主要用户群,青(少)年处于价值观可塑性的关键期,而社会精英分子因思维活跃、批判性视角与良好的话语表达,往往受到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追捧。美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重视把价值观输出与国际援助、经济与技术合作、教育与文化交流等进行捆绑式结合,培养青(少)年与知识精英对于美国价值观的理解与认同,并重点培养具有“亲美情结”的政治异见分子与网络意见领袖,提高“有价值的人与事”的利用价值,以公开讲座、博客、微博、脸书、推特等各种方式解释美国的“民主”“自由”观,制造社会议题并进行意识形态化分析,指责他国政府“专政极权”“民主缺失”。网络大V们更是善于“圈粉”“吸粉”,扩大受众范围尤其是青(少)年的关注,展开公开或私下交流,将政治话语大众化。近年来网络事件的不当“爆料”“炒作”及其所引起的不良社会影响,固然与部分事件本身有关,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他国发展中的社会问题总是会被美国拿来进行加工编造并提高到意识形态层面进行解读。
四是,通过控制信息流确立美国的世界认同。一方面,强力推进美国价值观的信息流对他国的“正向”输入。美国利用其技术、资金、语言优势,研发、应用包括“翻墙技术”“破网技术”等在内的网络传播工具,升级改造主流媒体的网络版,开博客专栏、微博与微信公众号、推特、脸书,改变舆论传播的单向与刻板形式,代之以多主体、交互型、参与式舆情传播形式,并根据受众的类型化与细分分析,构建有针对性的舆论影响模型与机制,试图引起每个个体的价值共鸣。另一方面,遏制敌对国网络的根服务器,阻断“逆向”信息流传播。美国一直掌控着国际互联网的根服务器,这为其利用网络技术侵害、打击敌对国提供了“必杀器”。例如,2003年与2004年,美国分别强行驳回伊拉克、利比亚顶级域名申请与解析,使得伊拉克、利比亚顶级域名崩溃,并“消失”于国际互联网。
(五)经济上的接触促变与以压促变:以对华意识形态输出为例
在政府层面,二战后,美国对中国实行了长期的封锁政策,原因就在于两国意识形态的根本不同。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美国政府认为,经济发展的中国将是美国的市场与利益所在,需要与中国进行接触与合作。布热津斯基在《大失败——二十世纪共产主义的兴亡》中预言,共产党治下的中国,其持续的改革和经济建设将不断带来变化,最终将撕下共产主义的标签,朝向自由与民主的中国即将成为现实。在“接触促变”的理念下,20世纪80年代美国对华实行较为宽松的外经贸政策。1989年之后,美国联合西方世界以人权危机为名对中国再次实行封锁,实行“以压促变”政策。其后的克林顿、小布什、奥巴马总统任期内,中美关系经历许多波折,美国一直试图将“人权问题”“民主问题”与最惠国待遇相挂钩,力图以经济手段逼迫中国在政治上作出让步与改革。
在经济层面,跨国公司为美国的经济利益服务并扮演着“接触促变”的角色。“通过经济途径的意识形态输出,鼓吹新自由主义‘去政府化’和‘去监管化’的理论,大肆宣传和推动市场化、自由化原则,促使中国加快推行经济私有化的进程,最终实现国家经济的私有化。”他们参与培养一些认可美国价值观的中产阶级,部分中产阶级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将资产转移海外并移民他国。更有甚者,部分人移民之后成为“反华”“损华”的急先锋,一边利用其华人的便利条件从事与中国的经贸合作赚取利润,一边“积极”从事贬损中国形象、侵害中国根本利益的活动。跨国公司的文化输出所带来的另一显著现象就是使得大众消费文化的“麦当劳化”。中国人对于美式消费文化的效仿固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不加选择的“模仿和趋同”,无异于主动放弃自我文化的塑造。造就一个没有文化自信的民族与国家,这正是美国所乐见的事实与未来。
美国希望出现一个“听话”且能按照美国设计的方式而“改变”的中国,其目的在于,妄图让中国既能为美国经济问题“买单”,又能与其价值观“共舞”。当中国不听话时,就通过讹诈性贸易战,高科技出口限制,加大对中国不友好国家和地区的军售,直接在中国周边进行军演,挑起台独、藏独、疆独势力抬头等措施,对中国制造压力以图“改变中国”。
(六)支持教育交流、学术研究与智库建设
作为科技发达国家,美国教育质量尤其是高等教育质量优良,通过国际教育交流,美国大量吸纳外国优秀人才、培养亲美分子,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当前出现的重要变化是,美国高等教育界研发并推广的大规模在线课程(MOOC)为世界各地学子提供了学习的机会。我们在感受到不出国门即可享受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也发现,美国正在利用MOOC进行殖民文化的输送,“内容涵盖宗教、信仰、哲学、政治、道德等各个方面,很多内容与我国倡导的主流价值观不一致甚至存在冲突和立,即使在科技类课程中也不乏‘英语和互联网的西方式偏见’,文化软实力输出悄然进行”。例如,一些课程以貌似价值无涉的“学术话语”进行考证,对中国历史进行断章取义的曲解,歪曲重要历史事件、诋毁部分中华民族英雄人物、炮制政治谎言,此类课程极易造成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思想混乱、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动摇。
在学术研究领域,美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财团等通过对各类思想库、智库、学者个体进行资助,对研究者的政治立场施加影响,使其充当为美国主流政治服务的高参角色。学者与政界、军方、商业界(包括军火商)之间存在着或明或暗的意识形态关系。如,福特基金会、卡内基基金会等,通过资助学者研究、举办国际研讨会、学术出版等形式,与学界保持广泛而多样的联系。“学者们研究的客观性更好地证明了美国的伟大并为美国的持续强大提供了客观理性的智力支持。这简直就是知识界的洗钱行为。”
意识形态权力与国家军事权力、经济权力、政治权力一起构成国家权力的基础,也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意识形态在美国的对外关系中一直具有极其重要的实质性与操作性作用。在实质性层面,意识形态为美国决策层与社会各界构建了理解国际事务的认知图式、行动目标、概念框架;在操作性层面,意识形态为国家政策行动提供了价值性分析依据,也为动员国民支持国家各种政策提供了解释性工具。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权力是社会主义中国取得国家独立和解放的根本力量来源,也是我们立国与国家发展的权力基础。我们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话语权,认清“意识形态终结论”与“价值中立”学术研究范式的本质,积极构建具有中国气质的学术话语体系与研究范式,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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