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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涛: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必定越走越宽广
点击:  作者:于涛    来源:《经济导刊》  发布时间:2020-12-25 1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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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要】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已经走过了四个年头。四年来,我们体会了探索的艰辛,更收获了成功的喜悦。我们感到,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乡村振兴是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最大空间;加强党的领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只要按照总书记的指示办事,充分相信和发动群众,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就越走越宽广。


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必定越走越宽广

——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探索和体会

(2020年9月)


于  涛

2020年,习总书记两次做出“走好农业合作化道路”的重要指示,强调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能含糊。农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痛点、难点。走农业合作化道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2017年3月以来,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提出“抓集体经济是组织部门的份内职责”,在全市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通过做实党支部对农村经济的领导,重新把农民组织起来。截至2020年8月,烟台建成了2779个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占全市村庄的42%,开创性实现了在一个地市范围普遍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做了探索,形成了一些经验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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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做法和历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怎样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党组织怎样领导农村集体经济,理论上看法不一,实践上没有成熟经验。面对思想分歧和复杂的利益关系,烟台市委组织部主动作为,以抓农村党建为切入点,把党员和群众组织起来,把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农村发展,走出了通过组织振兴带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道路。

(一)提出“抓集体经济是组织部门分内职责”

2016年起,为落实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部署,我们对农村进行了深入调研。在调研中发现,经过长期发展,农村不同程度存在“集体穷、支部弱、群众散、产业衰、合作社乱”问题。我们认为,中国共产党最大的优势、最有效的工作方法就是动员群众、组织群众,乡村振兴千头万绪,但“牛鼻子”是组织振兴。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政治就会“空壳”,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加强党的领导,实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就是一揽子、系统性解决农村各种问题的总抓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决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治本之策,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因此,市委组织部经过统一思想,认为抓集体经济,组织部门责无旁贷,在市委和市政府及各部门支持下,主动打破原有分工界限,走上乡村振兴主战场。

(二)从理论上想清楚、讲清楚

我们党是高度重视理论建设和理论指导的党,强调理论必须同实践相统一。2017年初,市委组织部开始发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但初期面临着认识上的不少分歧。针对“集体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只要农民富裕了,集体经济无关紧要”“党支部没有责任、没有资格领办合作社”等观点,市委组织部下了大量功夫进行理论建设和宣讲,在全市县、乡、村三级开展大规模的思想动员,组织全市干部学习总书记《摆脱贫困》著作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农业合作社是发展方向”的重要指示,从历史、理论和实践的角度:

一是讲清楚党支部有无法比拟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必然要求,是重建党同群众的经济联系和促进集体意识回归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明确要求,从法理上完全讲得通。

二是讲清楚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不是简单的“党支部+合作社”“党支部建在合作社上”,而是党支部统领合作社一切工作,党建全面融入产业发展、农民共富,依靠经济纽带把群众紧紧凝聚在一起。

三是讲清楚新时代的农业合作化不是“一大二公”,而是遵循入社自由、责权清晰、按贡献分配的原则,是农村经济体制的“螺旋式上升”,而不是走回头路。

四是讲清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我们欢迎,但要通过党的领导发展集体经济,保障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实现多赢,只有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才能做到像总书记强调的“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不能富了老板、丢了老乡……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五是讲清楚只有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才能保护好农村的绿水青山,避免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指出的“以追逐利润为导向的资本主义农业的一切进步,不仅是抢劫劳动者艺术的进步,而且是抢劫土地的艺术的进步”。

经过层层思想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从茫然、疑虑,转变为发自内心认可在党的领导下走新型合作化道路,干部信心满满,群众一呼百应。

(三)让党支部成为农业合作化的引领力量

在中国,几乎每个村都有党支部、村委会、合作社,但过去受“党政分开”“公民社会”等思路影响,党支部处于边缘化、配角的地位,这是农村许多问题的根源。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正是扭转了这个关系,让党的领导全面融入乡村治理。主要体现在:

一是坚持合作社姓党。由村党支部书记代表村集体注册成立合作社,并明确这是职务行为,不是个人行为。已经进行集体经济确权的村,由股份经济合作社代表村集体注册成立合作社,也是在党支部全面领导下。

二是坚持理事长在党。把“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合作社理事长”写入合作社章程,保障合作社“姓公不姓私”。

三是坚持决策权归党。明确合作社中集体占股为“金股”,确保集体股保留决策权和否决权,利润分红由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主导,向普通社员特别是老弱病残倾斜。

(四)把党员组织起来是基础,把群众组织起来是关键

在新形势下把农村组织起来,不能靠强迫命令,只能靠典型引路,靠充分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2017年7月,烟台市委组织部筛选11个村试点;2018年选择100个村庄开展“百村示范”,2019年实现“千村覆盖”,2020年8月,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已经覆盖2779个村,我们控制节奏,严格标准,聚焦高质量发展。在办社过程中,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坚决不设置100%入社的数量指标,坚决不搞“一刀切”“大呼隆”,而是通过党支部成员示范带动以及外出观摩、集中培训、入户动员等方式,帮助群众算清入社前后的对比账,讲清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不利,以看得见的利益提高群众入社率。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感人的故事,有的支部书记为了吸引群众入社,无偿贡献了自己的资产,有的为了一家入社,三顾茅庐到外地做工作。

从2017年试点到2020年全域推进,可以非常自信地说:每一名入社的群众都是自觉自愿的。莱阳市西石河头村,90%的群众都加入了合作社,从以前干旱时抢水浇地、大打出手,到现在发扬集体主义风格,先浇集体的地,再浇自家的地。有其他投资者给出更高的报价想流转群众的土地,但是没有群众加入。因为他们从党支部的行动中看到了为民干事的决心,坚定了跟党走的信心。

(五)靠制度建设保障集体经济长治久安

新时代改革开放的重要特征是重视制度建设,我国历史上农业合作化走过的一些弯路,当前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一些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管理粗放、运行不规范,容易产生经营风险,甚至化公为私。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绝不仅是形式上的“领办”、数量上的覆盖,而是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一是干部任用制度。市委组织部借鉴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好人+能人才是当家人”的选人标准,培养选拔出一大批优秀的集体经济带头人。

二是内部管理制度。合作社设立、章程的制定、分配方法的选择,都由入社群众讨论决定,这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农村的体现,也是私人领办的合作社做不到的。

三是规范运行制度。2019年,市委组织部牵头出台《关于促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对合作社的内部架构、股权设置、产品质量等提出了22条指导意见,建立了章程统一审核、项目统一论证、分配统一规范、财务统一管理、社务统一公开、文档统一保管等“六统一”机制,形成科学规范、闭环监管的内部治理体系。

四是服务保障制度。农业农村、财政、供销、金融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创造条件。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让广大村庄发生了振奋人心的变化


今天的烟台农村,风貌焕然一新。支部有了威信和话语权,干部体验到多年未有的荣誉感和成就感。群众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对集体事务争先恐后、起早贪黑。美丽乡村安定有序,共同的经济利益真正让乡村成为命运共同体。

一是加强了党的领导,村党支部开展工作有了抓手、服务群众有了实力,群众对党支部有了信赖,党建与发展“两张皮”的问题迎刃而解。

二是优化了基层治理。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群众抱团发展从“多条心”变成“一条心”,有事共商、有难共担、有利共享,矛盾摩擦不断减少,许多过去的问题村变成了最祥和稳定的村。

三是推动了产业振兴。打破了以往村集体简单发包租赁、群众单打独斗的低层次、低水平增收模式,通过唤醒沉睡的资源、整合分散的资金,让群众参与到了合作社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据不完全统计,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2779个村年新增集体收入4.15亿元,群众增收5.23亿元。

四是拓展了战略纵深。以三产、二产带动一产,提高了农村对人才的吸引力、承载力,为承接城市劳动力过剩做好了战略准备,也为实现就地城镇化创造了条件。

今年“新冠”疫情期间,合作社的社员们主动站出来担任志愿者,纷纷依托集体经济实力为武汉和其他疫区捐款捐物,得知武汉急需金银花,莱州的金银花合作社正月初四就紧急抽调员工连夜开工,莱阳市两家合作社一次性向武汉抗疫一线捐赠了60万吨莱阳梨,莱州一家合作社捐赠了30万吨大葱,更多的合作社坚持以平价甚至半价向超市供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送菜上门;疫情相对平稳后,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村又响应中央号召,成为首批复工复产的经济组织。这些行动充分展现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优越性、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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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的探索和思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农业合作化也必须跟上新时代的步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要走好农业合作化道路。我们在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过程中体会到,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必须根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们既要学习美国、欧洲发达国家在规模化经营、农业技术进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经验,也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实施土地私有化带来城乡差距、土地兼并、农业衰落的教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的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振兴,同样是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农村发展方式的一种新的道路。在烟台探索的基础上,我们感到,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应当有四个基本特征。

第一,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必须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

集体经济是我国公有制为主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农村的主要表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一样,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必须把党的领导融入集体经济组织各环节,把党组织嵌入合作社治理结构之中。我们提出一个公式:“党的有组织>资本的有组织>小农的无组织”,农业合作化本质是把农民组织起来,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和实施乡村治理,维护农民利益。这就要求党组织必须站出来承担这个责任,才能充分动员群众走合作化和共同富裕道路,才能确保合作社姓公不姓私,真正为最广大农民利益服务,才能赋予农民和农村强有力的组织、规范的制度,确保合作社发展行稳致远。在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通过经济纽带把集体和群众紧紧连在一起,群众增强了对集体的信赖感,积极参加支部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广大基层干部也获得了多年没有的信任感、成就感。我们在烟台提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党建要统领一切、覆盖一切、凝聚一切”,实现了讲政治和抓发展的高度统一,避免了党建和业务、政治和经济“两张皮”。

第二,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必须突出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融合。

习总书记强调:“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公有制为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实现广大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如果实行土地私有制,不仅违反党的初心、愧对牺牲的革命烈士,同时也会导致农村两极分化、大量人口失去土地、市场范围受限,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社会风险。因此,不论农村合作化道路怎么走,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个原则不能变。

我们针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这一关键问题,没有把确权登记当成改革的终点,而是把明晰产权作为合作化的起点。既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也通过明确的股权设置激发了群众的内生动力。这符合邓小平同志“两个飞跃”理论,符合习近平同志“必须使分散的农民联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要走组织化的农村市场化发展路子”的思想,与人民公社相比,是一种螺旋式上升,而不是简单回归,更不是走回头路。

在坚持公有制的基础上,我们以生产关系变革解放生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农村一二三产业都有很大升级空间,但当前“统”的问题没解决好,导致交易成本过高,压抑了生产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在群众推动下主动找项目、上项目,撬动了农村大量沉睡的资源,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流动性”。烟台苹果主要是30多年前引种的第一茬果树,已到更新换代的瓶颈期,但一家一户资金有限。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后,可以在较大范围内轮流土地、分批更新,目前已改造老劣果园47.2万亩,3年内将梯次改造120万亩,首批领办合作社的栖霞市东院头村,2019年亩均分红5050元,村集体收入92万元,社员长期务工年均收入4万元,这在以往是不可想象的。

第三,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必须突出人民群众这个主体。

农业合作化不仅仅是资产资源“物”的合作化,更重要的是“人”的合作化,通过共同劳动解放生产力,共同分享发展的成果。同其他合作社相比,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更加强调以劳动联合为主、资本联合为辅,最大限度吸收群众以劳动力入股,发挥群众在管理和分配中的主体作用。

2020年第17期《求是》杂志刊登了烟台栖霞市衣家村的事迹。2017年以前这是一个集体收入为零的省定贫困村,自然条件恶劣,“缺水、缺路、缺人”,党支部通过给入社群众发放“工票”、以劳动入股,把全村50余户群众组织起来战天斗地,男女老少齐上阵,仅7个月就在大山深处开辟了上山路、建起了蓄水池,改善了基础设施,引入种养殖等产业,2019年村集体收入25万元,户均增收6000元,整个村庄面貌焕然一新。这就充分证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通过党的领导,以劳动为纽带把农民组织起来,更有利于盘活农村各种资源,把潜在的经济发展动力变成现实。

第四,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必须突出共同富裕这个取向。

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也是我们和西方乡村发展的重要区别。资本主义国家农村也可以实现繁荣,但无法解决贫富差距问题。我们的乡村振兴,不管能人还是老弱病残,都要过上幸福生活、全面发展,一个也不能掉队。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在入社资格、股权设置、分配办法以及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面,都充分体现共同富裕原则。提高普通党员和村民的入社比例,让尽可能多的贫困群众入社,让更多的农民提高收益,防止大户控制或大户形成“精英社”。如有的区市提出,合作社中单个社员股权不能超过20%,农民二次分红的比例不能少于40%,这就比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权益。改变贫困户“等人送小康”的脱贫心态,优先发展贫困户入社,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致富,实现“以地养老、稳定脱贫”。这些办法不仅受到群众欢迎,社会资本也获得了更大的投资机会,也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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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探索的感受和体会

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已经走过了四个年头。四年来,我们体会了探索的艰辛,更收获了成功的喜悦。我们感到,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乡村振兴是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最大空间,加强党的领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只要按照总书记的指示办事,充分相信和发动群众,这条路就越走越宽广。四年来的工作,我们有如下几点体会。

第一,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是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和根本指南。

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重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新型农业合作化的思想,总书记已经十分明确地指出了乡村振兴的方向、道路,党中央已经对乡村振兴做出了明确的顶层设计,我们的工作就是把这些顶层设计在基层落实。1990年,习近平同志在宁德任职时就明确指出:“喜的是广大农民开始脱贫致富了,忧的是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出现了弱化的现象”“一些农村没有把壮大集体经济放在应有的位置,摒弃了‘统’的思想,造成从原有的‘大一统’变成了‘分光吃光’,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有的同志说,只要农民脱贫了,集体穷一点没有关系。我们说,不对!不是没有关系,而是关系重大!”他多次强调:“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今年在“新冠”疫情之后,他又两次强调“走好农业合作化的道路”。可见,总书记关于走农业合作化道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思想,是坚定不移、一以贯之的,这是我们探索“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顶层设计和根本指南。

第二,走新型农业合作化道路具备天时、地利、人和,农村“第二个飞跃”的历史机遇已经到来。

1990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两个飞跃”的思想: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感到:农村实现“第二个飞跃”的条件已经逐步成熟。从农村自身来看:一家一户经营的积极性已经充分发挥,要进一步实现多种经营、产业升级、共同富裕,一家一户的能力越来越捉襟见肘,老龄化、空心化的农村迫切需要集体经济平台吸引更多人才和资源。从城乡关系来看,我国城市和工业部门已经从多年来的短缺经济转变为过剩经济,农村还有大量未开发利用的资源。而乡村的山水林田湖草人是天然融合的共同体,无法单独作为生产要素流动,必须以集体经济的方式,兼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改善民生,而不能放任资本下乡把农村冲垮、生态破坏,唯一的道路就是在党领导下组织起来。如果说,我们2016年萌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思路,还只是理论上的设想,那么四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群众中蕴含着组织起来的巨大动力,很多村干部和村民在听宣讲、办合作社之后,感到相见恨晚。这表明,只要把道理给群众讲明白,只要有先进的典型引路,绝大部分村庄都能坚定走上发展集体经济和共同富裕的道路,让古老的乡村焕发青春,让党组织和人民群众血脉相融。

第三,必须把农村问题放到历史、道路和伟大斗争的全局中来看待。

我们没有把农村基层党建和乡村振兴作为一个简单的业务问题,而是联系历史、道路和伟大斗争的全局进行思考。国民党统治时期,表面上集各种大权于一身,但实际权力只在乡以上,没有延伸到广大农村,出现了“城市有党,农村无党;上层有党,下层无党;沿海有党,内地无党”的情况。国民党失败的重要原因是脱离群众、缺乏基层基础。我们党用短短的二十几年时间取得全国政权,靠的就是把群众组织起来。新中国成立后,短短三十年时间建成完整的工业体系,靠的也是把群众组织起来。改革开放之后,我国能够创造经济奇迹,农村集体所有制的稳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都是重要的历史经验。当前,“新冠”疫情加快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到来,能否有效推进新时代农业合作化,既是凝聚新增长动力的关键所在,也是稳定国内大后方的关键所在。

第四,党的领导和“四个自信”是做好一切工作鲜活有力的武器。

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最鲜明的特点,就是从抓基层党建入手、党的领导和农村发展深度融合,这是在实践中总结出的宝贵经验。我们感到,政治和经济是不分家的,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正是由于发挥了党的理论优势,才能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群众的头脑,形成走农业合作化道路的共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才能让合作社真正代表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发挥党的“选贤任能”的优势,才能培养出一大批“梁生宝”式的集体经济带头人;发挥党的制度优势,才能把党的各项制度延伸到合作社,提升管理水平;发挥党联系群众的优势,才能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赢得群众发自内心的追随。党的领导和经济发展决不是“两张皮”,不是矛盾和割裂的,而是高度统一的。

第五,农业合作化道路顺应党心民意,人民高度拥护,值得为此付出努力和担当。

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过程,是重温党的初心使命、深受感动和教育的过程。这项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得到国内许多知名专家学者的关注,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在推动工作过程中,烟台市委组织部的同事和广大乡镇基层干部在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付出了巨大努力,倾注了许多心血,许多同志克服困难、无私奉献。但每当看到农村日新月异的面貌,看到人民群众分红的喜悦,看到基层干部和群众团结奋斗的场面时,我们感到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烟台愿意做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的“报春花”,我们期待着广大农村山青水绿、春色满园,群众安居乐业、共同富裕的美好景象早日到来。

(作者时任中共烟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来源:昆仑策网,原刊于《经济导刊》2020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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