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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还有谁不服气?——国企改革再评论之三十六
点击:  作者:梁军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发布时间:2020-12-19 09: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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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打算出一本书,书名叫《国企改革再评论》。把十年间公开发表的国企改革评论文章集合呈现,再以现在的观点与视角,对旧文所涉题材逐一进行二次评论。也许是因为批评味太浓,没有出版社愿意接单。在此连载,给听得见、听得进批评意见的人,留下值得深思的话题。


本篇金句:只有真正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经济和国企改革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才能理解“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这句话的语气、层次、分量和内涵

2016年7月的《国企》杂志,发表了我的一篇评论文章,题目是:《“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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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评论文章,放到今天来看,一点都不过时。

可惜这样的文章,没有机会在类似《人民日报》那样更权威的媒体发表。

我斗胆建议,今天看到这篇“再评论”,看到附文《“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正解》的国资系统领导干部:1.认真阅读;2.对照自己曾经的犹疑;3.转发给您的同事学习。

花一点时间阅读此文,您不吃亏。文章不长,也不枯燥,具备阅读快感元素。一是政治上立意高远,二是解读上鞭辟入里,三是结构上环环相扣,四是行文如高山流水。

○我们曾经政治敏锐性很不够

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国有经济和国企改革问题上发表重要讲话,我一直密切留意。截止到2016年7月,据我个人不完全统计,已有12次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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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比对过历任党的最高领导人在这一问题上的讲话和表态。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信号!国有经济与国企改革将迎来重大转机!

说句大家不爱听的话,在这一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经济和国企改革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媒体报道不够突出,理论探讨不够敏锐,不少国资系统领导干部还在犯糊涂。

2016年7月4日,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经济和国企改革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掷地有声,一锤定音——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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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10年开始研究国企改革问题,到2016年,已基本形成了完整的理论研究阐释与改革体系构建。用一句富有诗意的语句描述,初步达到理论自觉、信马由缰的境地。再加上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经济和国企改革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吻合,更加增添了理论自信心和立场坚定性。写一篇有分量的解读评论文章,可谓水到渠成、顺手掂来。

《国企》杂志的总编赵春凌女士一直十分喜欢我的文章。实在不记得当时是我找的她还是她找的我,总之就是以最快的速度发表出来。因为,习近平总书记做出的重要指示是7月4日,《国企》杂志是月刊,当月就予以发表,从时间上看,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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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国资系统干部曾犯糊涂

在这一篇评论文章里,我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的关键一句——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拆成三层意思进行解读,即“做强做优做大”“理直气壮”和“必须”。只有真正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经济和国企改革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才能理解这句话的语气、层次、分量和内涵。

我个人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句“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是对长期以来各种错误思想对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发生影响作用的警惕,是对一些领导同志对国企作用存在模糊的、似是而非的甚至是完全错误的认识的警告,是在国企改革问题上强调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警示。

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在国有经济和国企改革方面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我“可能是”全中国关注最早、领会最深、贯彻最坚定的学者之一。

说这样的话,我是有根据的。

我事先并不知道习近平总书记会在7月4日做出这样的重要指示,在此之前,在此期间,一场关于习近平国有经济思想研究的理论研讨会,在我的提议、策划和推动下,正在密锣紧鼓地筹备之中。9月13日,研讨会如期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会议首次提出,建议开展习近平国有经济思想研究(具体内容稍后将另行撰文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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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应该有掌声。

随后不久,10月10日至11日,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这一次,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长篇重要讲话,对我们认为已经成型的“国有经济思想”,进行了一次更加系统而全面的阐述。

以上3项内容,几乎同时发生。

这不是巧合。这是一位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与党中央领导核心的同频共振!

○有一些人过去和将来都不服气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已经讲了很多次,也讲得非常明白无误了。是不是就不会再有歧义了呢?

如果你这样以为,那你还是天真了!

这不,党的十九大报告,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角度,提出“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一些人如获至宝,立即得出“不再需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结论。他们试图将国有企业与国有资本割裂开来,将内容和形式区别对待,各自表述。这样一来,国有资本就不需要国有企业承载了,只需要搭其他市场主体的顺风车即可。国资委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就可以变身为分散投资、用脚投票的财务投资者了。进而,国有企业的混改,就可以不设股比底线了。

这算不算移形换位、狸猫换太子啊?

可惜,这一损招又被识破,被一巴掌拍死——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党中央完善了这一表述,定格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看明白了没有?听清楚了没有?既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也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我知道还是有人不服气。

不服气就不服气吧!

下面这幅图,虽然夸张,但是很能表达我们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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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正解


(《国企》杂志2016年7期)

2016年7月4日,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涵盖国企的性质、功能、定位,以及改革的目标、方向、要求。其中一句“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成为点睛之笔。在当前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关键之际,可谓拨云见日,一语定乾坤。

一.关于“做强做优做大”

这次重要指示是习近平总书记国企改革思想的全面系统阐述。

实际上,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已经十几次在国企改革问题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国企改革的关键性问题作出了表述。比如“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我们要向全社会发出明确信息:搞好经济、搞好企业、搞好国有企业。”等等。所有这些重要讲话都紧紧围绕着一个明确无误的核心目的,就是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发表这些重要讲话的场合都是有所选择的。比如在每年年初的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班开班仪式上,比如在每年参加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各省代表团审议时,比如在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上,比如在视察央企国企时。总体上看,一次比一次系统、详尽,一次比一次鲜明、直接。

以前的历任总书记都没有像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密集地为国企改革发声。因为确实有那么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总是朝着弱化、边缘化、私有化国企的方向不懈地努力着。这一次重要指示,就是要将一次又一次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党中央对国企改革的立场和态度,向全党、全社会做一次集中的、系统的、郑重的宣示。从今往后,再有人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这一核心要求上打歪主意,可视为与党中央做政治对抗!

二.关于“理直气壮”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国企改革这一重大问题上,我们存在理论模糊、政策摇摆,因而显得底气不足、畏首畏尾。

这是新自由主义理论长期广泛传播、浸淫的结果,也是党内一些同志放松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和制度理解、认识的结果。一些人把“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当成文件报告的标准前置词,一笔带过,实际工作中对怎样做强做优做大国企并不十分上心,甚至认为国企不可能搞得好,会拖累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于是口号喊得响,行动有保留。一些人认为做强做优做大国企,就一定会损害民营经济的发展,就是搞“国进民退”,是观念保守、思想左倾的表现。因此,对国企的表现横加指责,对国企的问题渲染放大,将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都怪罪到国企的头上。还有一些人即使认同做强做优做大国企的大方向和原则,但是囿于对社会舆论的惧怕,关起门来搞改革,不敢宣传不敢讲,只做不说,或多做少说,遇到舆论质疑也不回应、不解释。比如一些省市出台相关国企改革政策,对公众不公开,生怕引出不必要的麻烦,把好端端的国企改革搞得鬼鬼祟祟、偷偷摸摸,十分怪异。

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中国共产党从宪法、党章、法律、制度等所有意识形态领域,维护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保障国有企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和环境,并通过坚持不懈、刮骨疗伤的系列改革举措,以巩固、完善、发展壮大国有企业,最终都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光明正大,日月可鉴,何须遮遮掩掩、闪烁其词?如果连做强做优做大国企的自信都没有,谈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道路和制度的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尤其是“理直气壮”这一用词,宣示了做强做优做大国企的正当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给了我们直起腰杆、堂堂正正、放开手脚、继续前进的信心和力量!

三.关于“必须”

必须二字,更主要的是对党内的同志,尤其是高级领导同志而言。

毛泽东同志说过:“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国企改革能不能走对路子,能不能走好,走到光辉的未来,除了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关键还在于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解、贯彻和执行,在于国资系统全体党员的齐心协力。如果存在来自党内领导同志认识上的模糊,思想上的摇摆,行动上的偏差,就难免将党和人民的事业置于高度风险之中,难保不发生“颠覆性的错误”。

十八大之前,十八大以来,在国企改革向何处去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上述这种可能性是确实存在的。一些地方国资监管机构,认为只有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才能拯救国企,搞发展混合所有制的任务单和时间表,“只讲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讲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甚至认为国有企业根本搞不好、应该消失”;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在审议地方国企改革指导意见时,质疑文件起草人“是不是还要提做强做优做大的目标”;一些国企领导人跟主张国企私有化的专家学者眉来眼去,一唱一和,对党中央的国企改革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阴阳怪气,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敏锐地察觉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所以才会在前后十几次重要讲话中,反反复复,语重心长,旗帜鲜明,乃至掷地有声地强调党中央的立场和态度,才会使用“必须”这样的用词。这是在国企改革问题上,强调党内“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所谓“必须”,对每一位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就是最大的政治,就是思想上可以保留意见、行动上必须步调一致的铁的纪律!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而且是要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再冠以必须前置条件,这是我们学习、理解、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准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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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广东省国有资本研究会会长、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转编自“全民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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