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百姓话题 > 民生权益 > 阅读信息
辛闻:过度加班不应成为爱岗敬业的衡量标准
点击:  作者:辛闻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20-11-26 11:31:09

 

1123日,北京大兴,一段网约车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热传,视频中记录下了一名女孩连续加班半月无休,生日当天好不容易早些下班却又被半路勒令回公司加班,瞬间情绪崩溃伤心痛哭。以这名女孩为代表的“打工人”被用人单位高呼为“匠人情怀”“爱岗敬业”,“无薪加班”更被弘扬为“无私奉献”精神。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飞速发展,各个行业的工作节奏加快,“996工作制”“过劳死”成为近两年热门话题,在加班文化盛行的社会背景下,似乎只有做一名苦行僧才能体现出自己的存在价值和工作态度。

 

早在几年前,人民日报三问过度加班,就对职场中“无效加班”“无谓加班”“无偿加班”的现象作出调查并重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而“996工作制”严重超出国家法律规定。

 

“敬业”一词被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敬业精神成为当今时代每个人都需要践行的职业操守。今天的中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敬业精神。这一点,全社会有着高度共识。但是,拒绝“996”并不意味着拒绝奋斗,“牺牲个人生活时间忙工作”更不意味着敬业。我们崇尚的奋斗,是让劳动者实现有尊严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的奋斗,是基于人们对事业的责任感和对未来的信心的奋斗。如果不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无视劳动者意愿,肆意践踏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强制推行“996工作制”,甚至连加班费都拿不到,这恰恰是对奋斗者的伤害,也是对爱岗敬业精神的误读。

 

抓好正常范围内工作时间的工作效率是健康的工作状态,不能为了领导眼中的“敬业”而故意拖慢工作效率“磨洋工”,用人单位也不应拿工作时长当做评判员工的量化标准,不论是企业或是党政机关,领导对员工的评价要看办事效率和工作成绩,而非工作时间的长短。把敬业精神简单地认定为“加班”,只能让更多人在疲惫不堪中,逐渐丧失对工作的热情。

 

作者:辛闻   单位: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纪委监委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携趣HTTP代理服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