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慧、刘远生两博士均经海南一中院一审判决,现已生效。巫英蛟 摄
中共中央政法委并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公民李善杰,是刘远生职务侵占罪案的受害人。现向领导反映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秘密审理秘密判决,拒不公开的违法行为。 2019年5月13日,海南省委政法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海南省原政协常委刘远生涉纪涉法涉罪案件,并承诺调查、处理结果将依法向社会公开。 此后,海南省政法部门对张家慧逮捕、移送审查起诉、起诉、审理及判决均依法向社会及时披露、及时公开。但是,对于刘远生,除在逮捕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外,其后再无信息披露。 特别是对刘远生的审理、判决,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通知刘远生涉罪系列案的受害人行使诉讼权利,如浙江温州万顺植物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宗发、田心清…,甚至连前述受害人依法联系该院时,该院也拒不告诉,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的行为,不仅有悖司法公开原则,而且有违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是对本次中央政法队伍整顿工作的实质顶风,有害于海南自贸区法治昌明的环境建设,…鉴于刘远生案影响广泛,海南省一中院自以为是的保密措施,无异于掩耳盗铃,外界早已知道刘远生在2021年3月被判决14年6个月的事实。 更匪夷所思的是,刘远生的亲属把海南省一中院的秘密行为炫耀成“刘远生是受海南政法系统特别保护的人”……海南省一中院的行为,既经不起历史检验,还会逆冲海南司法形象。 为此,特具信于领导,请领导敦促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即纠正违法行为为敬、为盼! 祝 为司法珍重 李善杰呈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来源:高倍镜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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