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二十七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三十一条:“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两条,对党员的不作为、慢作为无疑起到巨大的警戒震慑作用。
“‘打!’我气愤不过,喊了一声。
‘谁喊打?’肥人圆睁着那凶眼望着我们威吓地喝。
‘打!’几十个人的声音,从站着观看的乘客中吼了出来。”
这是方志敏《可爱的中国》中记述的他在长江外国人客轮上亲历的一件事。当时三个中国穷苦人因为逃船票,被发现后遭到资方无情吊打、肆意羞辱,当时身为一介书生切身体孱弱的方志敏气愤不过,第一个喊打,引起了乘客们的集体怒吼,“那肥人有点惊慌了,赶快移动脚步,挺起大肚子走开,一面急忙地说:‘饶了他们三个人的船钱,到前面码头赶下船去!’那几个打手齐声答应‘是’,也即跟着肥人走去了。”
《可爱的中国》中还有这样的一段话:“在上船之前,送行的朋友告诉我在J国轮船,确要小心谨慎,否则船上人不讲理的。我将他们的忠告,谨记在心。”然而,当方志敏真实地看到苦难的同胞受欺侮的情景,还是全然忘却了友人的忠告,全不以个人安危为意,忍不住义愤填膺振臂一呼。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但他唤醒、激烈了无数观看着的乘客的良知和勇气,正可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现实生活中,却总有一些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殊不知,这里的麻木不仁本身就是最大的“过”。恶势力正是看到被欺辱的对象不能团结,所以才肆无忌惮;如果大家都对恶行选择无视,总有一天,火也会烧到自己身上,那时,再哀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只恐为时已晚。
这些人倒也不是没有是非之心,只不过不愿率先、独自承担斗争的成本,信奉“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大路不平有人铲”。殊不知,“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当大家都这样想的时候,人人都成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而最后,社会矛盾也会越来越激化。
还有一些人,不但自己无意斗争,而且还喜欢和稀泥,当好好先生,无原则地阻止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反抗。这不是真正的定纷止争,而是变相地袒护恶人,为矛盾激化埋下更大的隐患。孔子说:“乡原,德之贼也。”孔子所谓“乡愿”,指的正是这样的伪君子,那些看似忠厚实际没有一点道德原则,只知道媚俗趋时的人。
这样的“乡愿”,就如鲁迅描写的阿Q一般,“子孙繁多,至今不绝”。“乡愿”们成天满脸堆笑,似乎与世无争,因而很具有欺骗性,被很多人视为精于世故老道成熟,“情商高”“会来事”。
1919年毛泽东在《湘江评论》创刊词中写道:“天下者,我们的天下;国家者,我们的国家;社会者,我们的社会;我们不说,谁说?我们不干,谁干?”
鲁迅《热风·随感录四十一》:“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
这些话,是对全社会说的,对青年人说的,但尤其应当理解为是对我们的广大党员同志们说的。
2010年10月,一位学者写下这样的话:“你所站立的地方,正是你的中国。你怎么样,中国便怎么样。你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你有光明,中国便不黑暗。”
“你”是谁?是我们每一位公民,而首先,最应该是我们每一位中国共产党党员。
《史记·司马穰苴列传》有这样的话:“将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军约束则忘其亲,援枹鼓之急则忘其身。”这倒很近似我们今天常说的话----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
(作者:陶余来,常州大学红色文化研究院(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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