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的“陈春秀事件”“苟晶事件” “242起高考冒名顶替”等事件频上热搜,引发公众愤怒,无非都在于其触动了大家最敏感的神经。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对于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国家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高考,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仍然是改变命运最公平的途径,错过了可能要比之付出百倍、千倍的努力,甚至走上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
2019年12月19日,在中国高考报告学术委员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考试蓝皮书》发布暨高考评价体系研讨会上发布了《考试蓝皮书:中国高考报告(2020)》,指出:教育是中国社会阶层流动最大影响因素。阶层流动是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包括收入流动、职业流动、代际流动等多方面。其中,收入流动是阶层流动最为核心的指标。该报告将影响收入流动的因素分为四个维度:政府补贴、家庭禀赋(包括劳动和土地)、教育(包括正规学校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社会资本(包括党员身份和干部身份),发现教育对于社会阶层流动的影响最大。由此可见,高考是改变命运的重要方式。
然而近年来,“寒门再难出贵子”的呼声不断变大。一方面,是由于新兴媒体的兴起,热点事件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体迅速扩散,在人群中持续发酵,引起公众的关注;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随着公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对不公平事件的关注度日渐增强。但更重要的是,在我们现在的教育体系中,“冒名顶替”事件,确有发生,确确实实在侵犯着陈春秀、王娜娜等人的权利,可谓是“一波又平一波又起”。如果说第1起顶替事件的发生是让人愤恨的,但是第2起、第3起……第242起是可悲的。
“高考冒名顶替”事件的发生,绝非1、2个人就能操作的,不仅仅停留在“注销学籍”、“停职检查”等层面。若其背后的操纵者仍然在一次次“顶替事件”中全身而退,这个“系统”仍然会存在。因此,我们更应查出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从源头上杜绝“高考冒名顶替”事件的发生,防止在多年后再出现一个“陈春秀”。
没有高考的公平,就没有教育的公平;没有教育的公平,何谈社会公平?高考公平不能儿戏,其背后体现的是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我国仍未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冒名顶替”事件予以规制,“冒名顶替者”处于法外之地,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我们在严格压实高考各个环节的同事,更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顶替人员”予以严惩。
作者:李晓阳 单位:李天木乡政府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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