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郑文锋被停课一事又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其今年6月份在课程QQ群“创新的本质2019”和学生讨论论文选题时称,“中国古代没有实质上的创新”,“‘四大发明’在世界上都不领先”,只是“给老祖宗编出来的优越感”,因此,任何在论文当中认为“四大发明也是创新”的学生都不能通过,并且把发表不同意见的学生踢出了QQ群。
7月16日,电子科技大学发表声明,认定郑文锋有师德失范行为,取消其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资格,停止教学工作、停止研究生招生资格,期限为24个月。
8月21日下午,郑文锋表示同意学校的处理流程和结果,不希望再有人追究与跟踪此事——
【“我要好好做科研了,这事就过去了”。】
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这几天来仍然有不少人就这些话题发表意见,甚至有不少知名的大v表示“处理不合理”,侵害“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因此,笔者也想就这一问题简单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
电子科技大学对于郑文锋副教授的处理是否合理,首先应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中对“师德”的规定第一条就是: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因此,高校教师如果在教学当中有违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这类言行的,就属于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贬低中华文明,丑化人民群众,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言论,并不属于我国高校教师享有的“言论自由”范围。
而对于这一类“违反师德”的言行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18年11月8日发布的文件《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也分为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三种情况,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高校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还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02/201811/t20181115_354923.html】
对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可以发现,原法案当中的规定,可是即使是情节较轻的情况,也应该“停止招生资格不少于24个月,或者取消导师资格”的。电子科技大学对于郑文峰副教授“停止研究生招生资格24个月”等处理,已经属于相关规定当中“情节较轻”的处理中最轻的一种了。
当然,有的朋友可能会觉得《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这个规定本身就有些偏严了,对高校教师违反师德的言行处理偏重了。这种意见作为个人的看法不是不可以,但是个人的看法不能代替法律法规,我们现在是依法治国,所以在教育部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之前,学校就必须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教师违反师德的行为进行处理。
因此,只要是我们认为郑文锋副教授“中国古代没有实质上的创新”,“‘四大发明’在世界上都不领先”,只是“给老祖宗编出来的优越感”违背了“热爱祖国”的师德原则,那么就应该承认电子科技大学这种处理已经是在尽可能从轻了,而不能说是重了。
二
有的朋友可能会说,郑文锋副教授只是根据自己对“创新的本质”的定义来论述的。其在自己开设的《创新的本质》这门课上强调了“创新是一个科学的系统过程”,所以没有系统理论支撑的发明创造都不算是“创新”。按照这个定义,四大发明理所当然就不算是创新,所以不让认为“四大发明也是创新的”学生及格是正确的。
问题在于,是谁授权郑文锋副教授把“创新的本质”定义成“创新是一个科学的系统过程”,所以“中国古代没有实质上的创新”,“四大发明都不算是创新”的呢?如果要是教育部相关课程大纲当中也是这么规定的,那么郑文峰副教授的确没有任何责任,如果不是教育部的规定,那么他要是能够拿出教育部委托他给“创新的本质”下定义并且相关定义得到了教育部认可的文件证明,那么同样也可以不承担个任何个人责任。但是笔者相信,他一定是拿不出来的。
何况,即使是按照郑文锋副教授根据自己对“创新的本质”的定义,也只能说包括四大发明在内没有系统理论支撑的发明创造都不算是“创新”,而不能说“‘四大发明’在世界上都不领先”,只是“给老祖宗编出来的优越感”。理由很简单,最早肯定四大发明历史意义的,恰恰是西方人而不是中国人:
像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便指出,
【“(印刷术、火药、指南针)这三种发明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把事物的全部面貌和情况都改变了:第一种是在学术方面,第二种是在战事方面,第三种是在航行方面;并由此又引起难以数计的变化来:竟至任何教派、任何帝国、任何星辰对人类事务的影响都无过于这些机械性的发现了。”】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更是强调:
【“火药、指南针、印刷术——这是预告资产阶级社会到来的三大发明。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指南针打开了世界市场并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术则变成了新教的工具,总的来说变成了科学复兴的手段,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最强大的杠杆。”】
因此,郑文锋副教授“中国古代没有实质上的创新”,“‘四大发明’在世界上都不领先”,只是“给老祖宗编出来的优越感”等言论的确有违背“热爱祖国”这一师德的基本原则之嫌。当然,其这些言论比起某些公知公开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侮辱英雄烈士等更极端的言论也确实是相对轻一些,可是学校也是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中“情节较轻”的处理中最轻的一种对其进行处理的,所以有关处理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不过另一方面,现实当中的确有某些公知和受公知影响的高校教师发表了比郑文锋副教授更极端的言论也没有受到处理。从这个意义上说,郑文锋副教授确实有点冤。但是,这只能说是那些高校做错了,没有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并不能说电子科技大学做错了。
同样,有人说举报的学生和郑文锋副教授有私人恩怨,如果属实,举报者的确不算是道德多么高尚,至少不如没有私人恩怨单纯从正义感的举报高尚。但是举报者是否高尚也和郑文锋副教授是否应该受到处理无关。按理说,对高校教师贬低中华文明,丑化人民群众,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言论,应该是学校主动查处的。
三
在这里,笔者还想补充一点。有些朋友表示,郑文锋副教授混淆了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的界限,在学术研究当中可以持个人的见解,但是在教育教学当中还是应该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课程大纲规定为准。这种观点是正确的,但是不够全面。
严格意义上来说,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学术研究的确可以持个人的见解,但是也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并不能违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道德底线。像对于四大发明的发展演变进程是什么样的,其对于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的具体作用到底有多大,这些都是可以讨论的学术问题。但是简单地给“创新”胡乱加一个“创新是一个科学的系统过程”的定义,然后就宣扬“中国古代没有实质上的创新”,“四大发明都不算是创新”,就不能算是什么“学术研究”的问题了。
有的朋友可能对此不太理解,那么笔者就在这里再举两个例子:
比如说,我们教育部和相关科研项目立项时对于“民主”定义的规定都长期沿用了列宁同志的概念,也就是“民主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当中的大多数人的政治,一定阶级的民主就是一定阶级的专政。资产阶级的民主也就是资产阶级的专政,是少数人的狭隘的民主,无产阶级的民主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民主,是多数人的广泛的真实的民主”。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在“学术研究”中可不可以照搬某些西方反共学者对“民主”的定义,宣称“民主的本质就是多党轮流执政,所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才有真正的民主,中国也应该搞西方多党制,今天香港的暴徒就是民主的先驱,任何拥护民主的人都应该大力支持他们”呢?显然是不可以的。
再说的极端一点儿,二战以前不少西方的殖民主义者和种族主义者都认为只有金发碧眼的欧洲人才算是“人”,中国人和黑人等有色人种只能算是“禽兽”一类。但是现在,即使在西方也不再允许公开发表这种对“人”的“定义”了。我想,应该不会还有中国人认为今天的中国学者在学术研究当中先把人“定义”为“金发碧眼的动物”,然后就宣称“中国人都是畜生”也是可以的,也属于“学术自由”的范畴吧?
当然,也许是我孤陋寡闻,现在对于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在学术研究中反对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违背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等道德规范应该如何处理,笔者还没有看到相关具体规定。但是至少在教学当中,《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已经对高校教师违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等道德规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且郑文锋副教授的行为也是发生在教学中,所以学校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教师违反师德的行为进行处理是非常恰当的。
最后,笔者希望这一事件能够给公知和受公知影响的某些高校教师提个醒:你们也不是主张依法治国吗?那么就请好好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今后不要再大放厥词了。正如西方从不容许发表亲共亲华的言论,大量删除脸书推特和 YouTube上反对香港暴乱的账号一样,中国高校教师享有的“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也从来不包括反共反华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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