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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朝之音:华为围魏救赵虽好,但需警惕美国围点打援
点击:  作者:夏朝之音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  发布时间:2019-03-12 10: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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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3月4日孟晚舟起诉加拿大政府、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和皇家骑警(统称起诉加政府)后, 3月7日,华为公司又发起反击,高调宣布针对美国《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第889条的合宪性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这一针对华为的销售限制条款违宪,并判令永久禁止该限制条款的实施(此案俗称起诉美国政府)。

 

一周之内,华为方面动作不断,相继起诉美加两国政府,显然是因为孟晚舟案因已进入引渡实质司法程序而被迫采取的补救措施。

 

如果说起诉加拿大政府还是针对孟晚舟案本身的话,那么起诉美国政府则显然是在开辟第二战战,意在围魏救赵。如果能过胜诉,则证明孟晚舟被逮捕的确是出于政治原因,因而不被引渡并被释放的可能性大增。否则华为根本无意起诉美国政府,因为限售华为产品的《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早在2018年5月24日就在美国联邦众议院获得通过,并于当年8月13日由总统特朗普签署而正式生效,当时中国外交部就要求美国“不得实施有关涉华消极条款”。

 

因此说,如果《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第889条违宪,去年生效之时就违宪了,华为要起诉维权,当时就应该起诉,但是直到现在华为才决定起诉,显然是因为孟案的意外爆发。如果没有孟案,华为肯定不会斥巨资,聘请豪华律师团,两线作战,更不会去美国打这场并无必胜把握的有关美国政府涉嫌违宪的官司。

 

如果去年年底没有孟晚舟案发,华为也不打算起诉美国政府,这符合中国人做人做事的一般原则,吃亏是福,和气生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何必一棵树上吊死呢,反正世界那么大,又不只有美国一家,算了吧,大不了放弃美国市场就是了嘛!况且,华为早在2018年4月就已经基本做好了年底彻底退出美国市场的充分准备,所以,谁说死了张屠户,就要吃带毛猪?没有美国市场,华为就不能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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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美国之意显然不仅仅只在美国限售华为或华为退出美国市场,也不仅仅是想在全球至少在西方国家限售华为,而是想彻底扑灭华为的崛起,乘早消除美国在电信领域最强大的竞争对手,确保美国领先地位。所以,仅仅限售(亦即禁购禁用)还不够,还要通过抓捕华为高管的方式,动用国家的力量,使用司法手段,逼迫华为认输投降,甚至将其肢解消灭,才能符合美国的心意。

 

如果美国此举再次得逞,今后中国任何一个稍具影响的高科技公司必将会面临相同的命运,中国科技企业的崛起将可能被美国彻底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永无出头之日。

 

所以,现在华为虽说是被迫起诉美国政府,但如果胜诉,则可一箭三雕,既可以给孟晚舟案解围,又可以扫清华为再次进军美国的障碍,并让美国在全球刻意打造的反华为联合防线彻底崩溃。所以华为此举完全有账可算,于公于私,于情于理,也不管胜败如何,起诉美国政府都是值得一搏一试的高招,即便最后败诉,也可将美国政府虚伪面目进一步暴露于世,令美国政府的人设坍塌,西方“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神话破灭(国内以法律党为代表的公知美粉对此定会如丧考妣)也是快事一桩。

 

此时此刻,作为一个中国人,虽然对最终胜诉并不抱太大希望,但坚决支持华为大胆起诉美国政府仍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没有选择的选择,因为,此时此刻我们都是华为人!

 

但是,华为起诉美国政府违宪,无论结局如何,事实上,象征意义仍然大于实际意义,因为一是胜诉概率较小;二是有效可用时间太短,此官司可能还没有宣判,孟案还没有满意的结局,《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就要作废了,届时诉讼将如何进行呢?毕竟新的《2020财年国防授权法》又要开始生效了,而如果新的法案依然含有限售华为条款,依然涉嫌违宪,难道华为要再次就《2020财年国防授权法》提起违宪诉讼吗?如果两年官司仍未了,《2021财年国防授权法》又来了,华为是不是要继续起诉下去呢?如果是,美国政府是不是乐坏了呢?

 

所以,我们也必须要高度警惕,华为起诉美国政府,极有可能是美国打压华为的陷阱和阴谋的一部分,正是美国的如意算盘,华为此举也许正中美国下怀。

 

说难听一点,美国也许正是想让华为陷入美国设置的各种司法诉讼之中的方式来请君入瓮,引鱼上钩,通过冗长复杂的司法程序,围点打援,让华为无法自拔,拖垮累死华为,最后华为被迫签订城下之盟(如认罪并缴纳巨额罚款),或者罚款的同时借机肢解华为,从而实现既打压削弱了华为,又能实现美国遏制中国高科技企业崛起的战略目的。

 

因此,我们不得不提高警惕,不得不有所防备,诉讼的同时,提前做好各种应对预案,留有足够的后手,关键时刻还要借助国家的力量,多管齐下,谨防被动挨打局面,否则,华为极有可能坠入美国陷阱之中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有前车之鉴的,此前美国正是采取类似的手法成功让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坠入美国司法陷阱不能自拔,并最终将阿尔斯通公司彻底肢解掉了,美国在电力领域最大的竞争对手从此消失了,确保了美国在此领域的领先。

 

而阿尔斯通被肢解正是从其能源部高管皮埃鲁奇在美国被捕开始的。

 

法国阿尔斯通集团(ALSTOM)能源部的一名前领导人弗雷德里克·皮埃鲁奇(FREDERIC PIERRUCCI--又译皮耶鲁齐)2019年1月16日出书揭露美国通用电气集团收购阿尔斯通能源部的内幕。他自称沦为“美国司法手中的傀儡”,成为阿尔斯通被肢解过程中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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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美国陷阱(LE PIEGE AMERICAIN)》

 

这本书书名《美国陷阱》(LE PIEGE AMERICAIN),由皮埃鲁奇和记者马秋·阿隆(MATTHIEU ARON)共同撰写,JC LATTES出版社出版。

 

皮埃鲁奇在书中坚称“阿尔斯通解体确实是从他被美国司法诉究开始”。

 

皮埃鲁奇此前担任阿尔斯通锅炉部(为核电站和潜艇提供涡轮机--世界最先进的涡轮机制造商)总经理,2013年4月14日,他在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被美国当局逮捕。

 

美国指控阿尔斯通公司在向印尼、沙特等国出售燃气轮机的时候,行贿了7500万美元,从而不正当获得了40亿美元的订单。而皮埃鲁奇对2000年代初期在印尼的一桩商业腐败案知情,因为阿尔斯通公司讨论行贿的电子邮件有一封抄送给了他,并被美国通过黑客的非法手段获取了这一“证据”。

 

美国将他投入与杀人犯、匪帮同等的重刑犯监狱,不准保释,并威胁15-19年刑期。他被告知,审判的准备工作将历时三年,并耗费数百万美元,除非他选择与美国司法部合作——认罪。

 

皮埃鲁奇别无选择,只能和美国司法部合作。2013年7月,皮埃鲁奇被迫认罪。但是,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这只是大剧高潮的开始,因为“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美国的目标不是皮埃鲁奇是否认罪,而是其就职的阿尔斯通公司是否就范。

 

美国司法部指控阿尔斯通公司和皮埃鲁奇涉嫌商业贿赂,当时投资者们就担心罚款金额可能超过10亿美元,这不但严重影响公司资产负债表,还可能迫使其贱卖资产。

 

为了给阿尔斯通施压,迫使该公司与美国司法部合作,美国当局又先后逮捕了三名阿尔斯通高管,皮埃鲁奇的前同事。

 

2014年4月23日,亚洲区副总裁劳伦斯·霍金斯(Lawrence Hoskins)被捕,他是阿尔斯通第四名也是最后一名被捕高管,他是在美属维尔京群岛被捕的。

 

因为次日,即4月24日,美国彭博社爆料: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正在谈判收购阿尔斯通。

 

根据当时阿尔斯通高管的说法,2013年7月皮埃鲁奇认罪后不久,阿尔斯通就被迫首次尝试与美国通用电气进行交易。在达成交易的可能性出现之后,阿尔斯通和皮埃鲁奇所面临的法律压力似乎有所减轻。

 

果然,在彭博社爆料美国通用电气正在洽谈收购阿尔斯通公司之后,阿尔斯通正式开启了出售资产的谈判模式,相应地美国司法部也就停止了对阿尔斯通高管的密集抓捕模式。 

 

2014年4月26日,阿尔斯通董事会正式接到以约13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阿尔斯通全球电力业务的收购请求。

 

6月20日,阿尔斯通董事会“一致”对收购案表达赞同。阿尔斯通的热电,可再生能源电力和电网业务部门,也就是皮埃鲁奇所在的全球电力业务板块,被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收购。

 

请注意,此时距离2010年6月7日阿尔斯通完成对全球500强的核工业公司阿海珐输配电公司输电业务的收购,组建阿尔斯通全球电网业务才不过短短的4年时间(还差两周)。

 

就在阿尔斯通同意被收购的同一周,皮埃鲁奇的保释申请终于得到批准,但那时他已在监狱里待了14个月。他说他曾有250多天没有见到阳光,也没有呼吸到牢房外的空气。而他被捕时本以为很快就会被释放或者保释,因为他以为只是法务上的一点小问题,不会影响他周末回国的计划(是不是与孟晚舟被捕情况非常相似,当初也以为仅仅是因为海关常规检查等问题被留置讯问的),所以前四天他都没有告诉家人他被捕的情况。

 

再之后从2014年6月到2017年10月,他又经历了三年多的保释期;然后又回到美国监狱待了一年,直到2018年9月他才出狱回国。因为此时阿尔斯通大势已去,彻底歇菜了,美国司法部再也没有后顾之忧了,继续关押皮埃鲁奇,必然还要管他吃喝拉撒睡,消耗美国纳税人的钱财,很不划算,既然此间大事已了,留他何用?还是赶快让他从哪里来就滚回哪里去的好,于是他就出狱自由了。

 

原来他自由之前的2018年5月,阿尔斯通最终还是同意退出当初与通用电气组建的三家合资公司,并定于9月4日-10日出售三家公司的股份,10月2日阿尔斯通将所有权益转让给通用电气,完成退出能源领域的最后一步。

 

自此之后,国际能源界再无阿尔斯通的这一名号了,浩大的阿尔斯通集团肢解工程至此终于完美收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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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早在阿尔斯通被彻底肢解之前的2014年12月22日,也就是皮埃鲁奇被捕1年零8个月,认罪1年零5个月,阿尔斯通公司收到通用收购请求8个月后,阿尔斯通已被迫跟美国司法部达成认罪协议,被处罚金7.72亿美元。这是直到当时美国司法部对外国公司开出的最大一笔罚金。

 

目前,美国司法部对孟晚舟和华为的司法指控,目的不过是想让当年阿尔斯通与之达成认罪协议的那一幕再现而已。

 

可以确定的一点是,美国司法部的判罚的确给阿尔斯通带来了巨大的财务压力,客观上加速了阿尔斯通变卖资产的进程。该公司2014-2015财年电力业务销售额133.3亿欧元,净利润1.04亿欧元;交通业务销售额61.39亿欧元,净亏损8.23亿欧元。在这种财政状态之下,要支付7.72亿美元的罚金对公司的压力可想而知。

 

果然,在短短几个月内,阿尔斯通的董事会非常“爽快地”卖掉了他们的优质资产(也是大部分的资产)。很多人对此表示很不理解,皮埃鲁奇在书中指出,道理很简单,因为美国司法部对阿尔斯通的调查给这家法国公司造成很大的压力,以至于他们面对通用电气的收购无法招架。

 

“美国以反腐为掩护,成功动摇了欧洲的大型跨国公司,特别是法国公司”,皮埃鲁奇说道。

 

时任法国经济部长阿诺·蒙特布尔(Arnaud Montebourg)也表示,阿尔斯通在谈判收购期间“毫无疑问”地感受到了来自美国司法部的压力。

 

蒙特布尔的继任者,正是现在的法国总统马克龙。2015年3月11日,时任经济部长马克龙参加法国国民议会经济委员会听证会,称“我个人相信,(美国司法部的)这个调查和(阿尔斯通首席执行官)克朗先生(Patrick Kron)的决定有因果关系(de cause à eff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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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龙在法国国民议会的发言)

 

虽然阿尔斯通2014/2015财年财报显示阿尔斯通当时的经营业绩本身的确在严重下滑,但美国司法部的判罚显然是“捅了最后一刀”,成为压死骆驼的那最后一根稻草。

 

在阿尔斯通公司被肢解的过程中, 有两点特别需要注意,因为这两点都是美国司法部唱的独角戏:

 

一是2014年12月,阿尔斯通被判罚7.72亿美元之后,按照规定这笔罚款应该在10天内交齐。但是直到2015年9月,阿尔斯通才缴纳完。美国司法部为何会如此“宽容”,宽限了这么久?皮埃鲁奇表示,那是因为美方想等到法国和欧盟的有关部门都批准了通用电气收购阿尔斯通电力部门后,再收罚款,免得节外生枝。

 

二是在收购谈判期间,阿尔斯通曾提议让通用电气在收购完成后代缴罚款,通用也表示愿意,因为依照商业规则,收购是债权和债务一起收购的。但是美国司法部却强令必须由阿尔斯通公司未出售的部分来缴纳罚款,这样阿尔斯通就不得不通过加速变卖资产筹集现金的方式来支付美国政府7.72亿美元的高额罚款。

 

美国对阿尔斯通高管逮捕、保释、释放与对阿尔斯通罚款及缴款时间的控制节奏与通用电气收购阿尔斯通的节拍完全吻合,步调高度一致,能说这是巧合和偶然吗?能说阿尔斯通案是没有政治因素的单纯司法独立案件吗?能说阿尔斯通被收购是一桩简单的商务并购案吗?没有美国司法部的助攻配合,阿尔斯通能如此顺利地被肢解,最后被迫彻底退出曾经独领风骚的能源领域吗?而且关键是收购方竟然还是一家美国公司。

 

阿尔斯通原本是法国一家大型跨国公司,旗下主要有电力和交通设备两大业务。该公司2013-2014财报显示,当年其电力部门(热电、可再生能源、电网--如今已属美国通用了)资产总计194.03亿欧元,占资产总额的61.35%;而交通部门资产66.48亿欧元,占比21.02%。

 

其中电力部门销售总额148.11亿欧元,占比73.07%,税前利润10.47亿欧元,占比88.06%。交通部门销售总额54.58亿欧元,税前利润仅2.87亿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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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斯通2013/2014财年财报摘录)

 

显然,阿尔斯通当时的电力部门占有更多的资产,产生大部分销售额和税前利润,其现金流也主要是电力部门带来的。这是阿尔斯通集团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属于优质资产。

 

但最后,这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只有被贱价卖给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才能最终摆脱了美国司法部的追杀,各被捕高管才相继重获自由。

 

至此美国司法部对大型跨国公司阿尔斯通赶尽杀绝的真面目终于彻底暴露了。阿尔斯通这匹被逼到墙角的瘦骆驼终于撑不下去了,彻底被肢解了。

 

阿尔斯通虽然在法国继续存在,但失去最赚钱的核心电力业务后的规模变得很小了,已经无足轻重,不再对美国企业具有竞争优势了。

 

我们回头再看看华为案和阿尔斯通案,不难发现,尽管美国在对付华为和阿尔斯通的套路上有惊人的相似,其根本目的也没有什么大差异,但华为和阿尔斯通两家公司及各自所处的环境却又有很大的不同,最后结局不同是极有可能的

 

两案最大不同之一是两家公司的整体状况不同,采取的应对措施也不同。

 

当时的阿尔斯通虽然实力不弱,其电力部门也是优质资产和利润大头,但整个阿尔斯通集团却呈颓势,利润率很低,日子并不好过,前景堪忧,事实上已经到了要变卖家产以自救的地步,从而早就被人盯上了;而华为则完全相反,正处在蒸蒸日上的良性上升势头,规模、利润、前景等各方面均非常好,这就决定了阿尔斯通公司面对美国司法部的追杀,对美国治外法权的长臂管辖几乎无力抗争,无能为力,只有认栽;而华为则勇敢的举起了司法武器,决意与美国政府一较高下,显然不愿意认怂当冤大头,也拒绝步阿尔斯通后尘,至少也要让美国有所收敛,不至于太为所欲为。

 

另外一个重要不同是中法两国政府的立场态度及两国国力的不同,在本国企业同美国政府较量的天平上分量不同,中国显然要比法国沉重很多,这也是华为奋起反击的底气和信心所在。

 

正如王毅所言,美国“针对中国特定企业和个人的行为根本不是什么单纯的司法案件,而是蓄意的政治打压。对此,我们已经并将继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和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这是中国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同时,我们也支持相关企业和个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不当‘沉默的羔羊’。”

 

中国政府虽然没有像很多网友期望的那样直接正面反击美国,但是肯定不会袖手旁观,令华为任人宰割,因为仅凭华为一家民营企业,实力再大,要对抗美国政府举国之力的扼杀,力量无疑是单薄到鸡蛋碰石头的程度。但是,有了中国政府“义不容辞”的“一切必要措施”,华为就不会是“一个人在战斗”,其反击就不会再孤立无援了,至少不会沦落到像阿尔斯通一样只有通过变卖家产才能自救的程度。

 

还有一个不同也不能忽视,就是今天整个国际环境与五六年前有很大的不同

 

美国当时还没有祭起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旗,让人们很容易认为那只是一场单纯的司法案件,并无政治因素在内,美国绝对是正义的化身,公平和秩序的维护者;而今天美国四面出击,掀起多场贸易战,高喊“美国优先”的口号,逆时代潮流而动,大搞贸易保护主义,其自私自利、损人利己之状毫无遮掩,已与公平正义无缘,世界人民终于明白了美国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终于看清了美国的本来面貌,此时美国故技重施,难以再让人相信这只是简单而又单纯的司法案件而不是政治打压问题,这就使美国不再占有舆论和道德优势了。所以,华为的反击甚至都得到了不少美国传统盟友的暗挺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美国围剿扼杀华为的防线,在双方官司未了的情况下,已经呈现出崩溃的迹象了,从这一点来说,美国收拾华为,遏杀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图谋必将破产,定无悬念。

 

目前华为围绕孟晚舟案已被迫卷入四起司法诉讼,起诉美国政府的官司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至于结果,不外三种情况,败诉,胜诉,和解

 

我认为胜诉有一定的难度,虽然按理说就证据而言,胜诉是理所应当的,毕竟美国2019年的国防授权法案违宪是非常明显的,而美国不是号称是“司法独立”的法治国家吗?不是宪政的楷模吗?美国到底有没有宪法精神?美国司法是否真正独立,这个官司就是一个很好的试金石,也是一面绝佳的照妖镜!

 

至于孟晚舟个人的命运和整个华为案件的最后结局,我觉得双方妥协和解的可能性较大。和解当然极有可能是一揽子的和解,即美国对华为公司及孟晚舟提出的23项指控(这些指控包括盗窃商业秘密、电汇欺诈、妨碍司法等)与华为指控美国政府违宪并要求永久禁止限制华为条款的实施合并一起和解解决。

 

因为和解也许既是华为的诉求,但也更是美国引鱼上钩、围点打援的企图,阿尔斯通案最后不就是通过和解的方式了结的吗?中兴案不也是和解了结的吗?

 

事实上,美国指控孟晚舟并提出引渡要求,本意其实还是想逼华为与美国司法部合作,逼迫华为以认罪、认罚、停止商业活动等方式来削弱打压华为。这与美国逮捕皮埃鲁奇想要达到的目的完全一样,引蛇出洞,围点打援,围的皮埃鲁奇和孟晚舟,打的是阿尔斯通和华为。

 

尽管美国可能没有料到华为会反诉美国政府违宪,但引诱或迫使外国企业在美国司法体系内进行法律诉讼,坠入美国布设的司法陷阱,进而对这些企业进行打压宰割,本来就是美国一贯的做法和如意算盘。因为美国摸透了这些跨国公司的心理,为了避免遭受更大的打击,付出更大的代价,最终都会选择与美国政府妥协,以认罪认罚的方式,换取自认为较小的惩罚,“两害相权取其轻”嘛。所以,美国政府对华为的诉讼行为可能既不感意外,又不会惧怕,也许还是求之不得呢。

 

遭到美国调查和处罚的公司当然并不只有中国的中兴华为,日本韩国的不说,就是遭到美国调查处罚的欧洲公司也远不止阿尔斯通一家。早在2008年,德国产业巨头西门子被美国司法部指控商业贿赂,判罚了4.5亿美元。而皮埃鲁奇在书中也指出,自2008年以来,遭到美国司法部起诉,并最终支付罚金超过1亿美元的企业总共有26家,其中的欧洲公司多达14家,占了半壁江山,支付罚金超过60亿美元。相比之下,被判罚的美国公司只有5家,罚金20亿美元。皮耶鲁齐认为这显示美国司法部门明显偏袒美国公司。

 

所以,让华为陷入美国司法诉讼陷阱,让华为背上沉重的负担,分散华为的精力,遏制华为的发展和进步,直至肢解甚至杀死掉华为公司,至少也要让华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一夜回到解放前,并警告其它中国科技公司不要想动美国公司的奶酪,这是美国一波接一波借用国家的力量,采用所谓司法诉讼形式,实施长臂管辖收拾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凡是对美国有较大竞争优势的跨国企业的原因所在,是美国政府长期惯用的且屡试不爽的不二伎俩,我们应该高度警惕。

 

不过,我相信,在华为身上,美国以往的如意算盘这次未必能打响,因为对手换了,中国反抗美国长臂管辖的决心和阻击美国扼杀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能力绝不会让美国的如意算盘轻易得逞,美国的治外法权无论如何不能在中国再次生效,租界绝不能在无形之中再次进入华夏,这是问题的关键和核心。

 

“多算胜,少算不胜”,只要我们提前打好了算盘,谋定而后动,就不会太被动,结局应该就不会太糟糕。所以,我对华为案持谨慎乐观态度,即便是美国是采取引鱼上钩和围点打援的陷阱方式,因为这不是华为一家公司与美国的斗法,而是中美两国软实力的角逐,也是国运的碰撞,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路上,没有任何理由和迹象表明我们需要对此持消极或悲观态度。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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