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骚乱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骚乱分子、暴徒举着美国、英国、港英旗子摇旗呐喊,这些骚乱分子、暴徒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他们的诉求究竟是什么?这些问题好像不难回答:期待美英干预香港局势,妄图把香港拉回到港英时代,甘愿做洋人的奴才。
不错,上面的这些目的确实是骚乱分子、暴徒的妄想。但为何他们这些下贱、卑鄙的行为却在骚乱中并没有遭到香港市民的一致挞伐?还能得到一些香港市民,特别是不少年轻人的呼应?这倒是应该引起社会大众关注和深思的。
一、“港独”已从思潮发展成具体行动
上周五(16日)晚,由12所大专院校学生会组成的香港“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在香港中环遮打花园举行集会,主题是“英美港盟,主权在民”。主办方宣称参加集会的人有6万人,但警方统计,参加集会的人数最高峰为7100人。集会中四处可见美国、英国和港英时代的旗子挥动,甚至还有“台独”、“藏独”的旗子。
“港独”分子黄之峰、陈浩天以及长期鼓吹“港独”的加拿大籍歌手何韵诗等都参加了这场集会。集会上,播放了已潜逃至欧美国家的“港独”分子黄台仰和梁继平等人的视频,他们表示对此次集会的支持。还播放了英国工党副主席华森(Tom Watson)特别给此次集会制作的支持录影。
此次集会发起人“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发言人张昆阳在集会上宣称,这次集会有两大诉求,即“希望英国承认中国违反《中英联合声明》,以及希望英美两国通过“香港人权民主法案”,并在法案中加入制裁“反人权”的政府官员,冻结他们的在国外的资产。”
张昆阳嚣张称,举行这场集会他们不担心被指责是勾结外国势力,也不怕质疑是否有外国资金参与,他们就是要通过这场集会“希望国际社会协助香港,向中国政府施压”。
在香港,每逢闹事都会出现美英旗子,这种现象在香港社会似乎已见怪不怪了。以往在大学校园里,有人鼓吹“港独”往往都会被认为这只是一种“学术观点”,最不过也只能算是一种思潮,按照香港的社会制度,这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无所谓,不应该受到限制,更不应该对其进行打击。但这次集会提出的诉求是很系统的,方向、目的很明确,且这种诉求是由“港独”分子提出的,是受到被法律追究已潜逃至欧美的“港独”分子的支持的,是国外政治势力公开参与的。这说明“港独”在香港社会已不是什么“学术问题”,也不再是一种思潮,而是实实在在的一股势力,且已发展到极其嚣张的地步。如果任这股势力肆意发展,必将对香港政局、社会带来更严重的祸害,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必须引起港府高度警惕,拿出有效可行的具体办法予以应对,绝不能任这种现象肆意发展下去!
在中国的土地上,身体中流淌着祖先中国人的血液,享受着祖国丰富资源的一群人,竟然向将中国视为敌人的美国、向曾经殖民过自己的英国诉求,要求他们对中国施压,要求他们干涉香港事务,要求他们对自己政府官员进行制裁,这是多么荒唐的事情!这与抗日战争时期汉奸主动引导日本侵略者蹂躏中国,引导侵略者将屠刀砍向同胞有何区别?!
香港这些汉奸卖国贼以前还不敢这么公开嚣张,以前还要用“民主法治人权”当遮羞布,但这次已经将这块遮羞布撕开,虽然还有“民主人权”的痕迹,但实质重点已经亮出:乞求外国势力干涉中国内政,乞求美英为香港做主!
《中英联合声明》作为中国收回香港主权的一份历史性文件,已经在1997年7月31日香港回归中国后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中国政府承诺收回香港主权后,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中国政府为履行承诺,将这一点写入了《基本法》。同时,将具有代表性的司法体系等也予以了保留。也就是说,当初在制定《基本法》时中国政府将英方的诉求都涵盖进去了。
中国政府将《中英联合声明》的中核心内容写入《基本法》是从法律上予以保障,这比任何形式上的协议都管用。正是如此,香港社会现在发生的许多现象让内地民众非常不可思议和极为不满,但也无可奈何,如香港的司法体系中法官的身份问题,再比如香港教育体系中依然是港英时期的教科书问题等等。
即使这样,中央也从未声言放弃承诺,一直坚持按《基本法》办事。也就是说,严格执行《基本法》就是体现《中英联合声明》。如果在回归20多年了,还将《中英联合声明》作为指导香港的法律文件,那么还要《基本法》有什么用?必须搞清楚,《基本法》才是决定香港的根本性法律,没有其它!
现在“港独”分子将《中英联合声明》凌驾于《基本法》之上,将它视为搞“港独”的法宝、工具,实属胆大妄为,指责中央政府“违反《中英联合声明》”更是歪曲事实。反对派、“港独”分子破坏《基本法》,阻扰《基本法》第23条等相关条款落地立法,才是最显著的事实。
现在一帮叫嚣英美干涉香港事务、向中国政府施压的汉奸卖国者多是年轻人,他们要么在香港回归前尚未出生,要么回归时还是婴儿,他们了解多少中英两国签署《中英联合声明》时的形势和环境?知道多少中英两国政府当时谈判的复杂内情?现在他们又是以什么判断称“中国违反《中英联合声明》”?是谁向他们传递的这种错误的信息?传递者的目的何在?
这些问题实际上是秃子上的虱子,早已世人皆知。英国外交大臣和最后一任港督在这次香港骚乱中的言论就是最好的证明。曾经的殖民者之所以向香港社会传递这些错误的信息,无非是还妄想将香港当做自己的势力范围,虽然他们也知道香港拉回殖民时代已是不可能。他们的图谋就是能继续对香港指手画脚。
“港独”分子希望美国通过所谓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实际上就是乞求美国干预香港事务,干涉中国内政。他们一直妄想美国英国干预香港事务,以为美英的干预可以决定香港的未来。
美国干预香港事务虽然与英国有共同利益,但它比英国的企图更大、更险恶。它不仅要将香港变成自己的势力范围,更要将香港变成颠覆中国政府的一块最好的前沿基地,以实现在中美对抗中占得先机。所谓的“香港人权民主法案”只不过便于美国更好插手香港事务、干涉中国内政的一块招牌而已,其实与“人权民主”屁不相干。
因此,16日集会的发起者张昆阳正是在8月6日与美国驻港总领馆官员Julie Eadeh秘密会晤后才发起的。也正是如此,这场集会的诉求已不再是之前的“反逃犯条例”,而是直接乞求美英出面干预香港局势,干涉中国内政。
“港独”分子的这一系列做法与反对派发起骚乱遥相呼应,其目的就是配合美国搞乱香港,将香港推向深渊。他们绝不会给香港带来真正的人权民主。他们只图如何当好美国的狗令主子高兴,如何在香港骚乱中捞取自己的政治资本,绝不会真正替香港市民未来着想。
因此,16日集会的真正主谋并非香港一帮汉奸卖国贼,而是是美国。英国是同谋者。张昆阳,以及黄之峰、陈浩然等人只不过是美英台前的木偶,而“台独”、“藏独”分子是为了从中分一杯羹,那些参与者多数是浑浑噩噩跟着起哄、不嫌事大的糊涂虫。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这个事实任何人都不可改变。决定香港命运的只有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国中央政府。美国和英国无论如何处心积虑也永远别想主导香港的未来。“港独”分子及反对派“引鬼入门”的下贱行为必将遭到包括香港市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唾弃!
近来对香港这次骚乱产生的原因有许多分析文章,其中笔者比较赞同这样的观点,即司法体系和教育体系存在的问题是引发骚乱的关键原因。
现在香港大学里使用的有关历史、政治内容的教科书,基本上还是港英时代的,这一点众人皆知。在这样的教育下,受教育者无疑对港英时代怀有感情,认为港英时代是香港最好的时代,英国对香港有恩,英国的观念才是香港应该拥有的,被殖民没什么不好等等。经过这样的洗脑,年轻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认知社会的态度与回归前不可能有太大的改变。加上在反对派及其媒体不断大肆对港府和中央政府的歪曲报道宣传,不仅年轻人缺乏对国家的认知,民族的认知,身份的认知,甚至在一些年龄较大的人群中也开始蔓延对殖民时代的留念。
也就是说,香港回归后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并没有因香港脱殖民者统治,成为成国家、香港的主人而感到有丝毫的光荣感,并没有因成为中国人而有自豪感,相反对国家、对中华民族毫无感情,对自己中国人的身份甚至感到羞耻。
因此,在这样长期洗脑之下,在反对派及其媒体的不断加深歪曲、抹黑蛊惑之下,这些年轻人才会把围攻中联办、玷污国徽、国旗的行为看成是英雄行为,没有丝毫的羞耻感和违法意识。
其实,香港在教育上存在的问题,早已被不少学者专家意识到,也曾经做过一些努力想改变。前些年港府推行的国民教育就是很好的办法。但是,最终还是被反对派像这次“反逃犯条例”一样以失败而告终。
回归后,香港法律实行的是英国的普通法,基本保留了港英时代的司法体系,其中在法院运作上,对各级法院法官的身份认可相当宽容,使得在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的法官外籍占了绝大多数。
港英时代,香港市民并没有什么民主自由,如长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直到回归前夕1991年9月15日才举行首届立法局选举,而且只有18名议员)、不允许游行示威等,港督更是由英王派遣,且不受任何人和组织的监督。港英当局为了维护英国王室的尊严和英国的国家利益,为了体现对殖民地的绝对统治,对任何不利英国和港英当局的言行都进行严厉打击。因此,司法体系是绝对忠于英国政府和港英当局的,其中在香港的法院是不可出现对警察不利和对反抗者有利的判决的(这也是后来成立廉政公署应对当时社会不满的原因)。
回归之后,香港主权移交给中国,可司法体系中的法院法官却绝大多数还是以前的人,如果这些人真能遵守《基本法》,以《基本法》原则办案,真心拥护“一国两制”,维护中央政府权威和维护特区政府利益,那么就不会出现这些年来不断发生的骚乱;就不会出现违法“占中”罪犯绝大多数最后被离奇轻判,甚至逍遥法外;就不会出现制止违法“占中”的警察遭到重判;就不会出现这次骚乱中警察在前面抓暴徒,法院在后面放人(轻易获得保释)的现象;就不会就连冲击中联办玷污国徽、广场上侮辱国旗、内地记者、居民机场被围殴等这样恶劣事件的暴徒也很轻易统统获得保释!
有些人为香港法官辩护称,这是因为香港法律实行的是普通法,正体现了香港是法治社会。这是典型为外籍恐龙法官狡辩、跪舔反对派观点的言论。说白了,现在香港各级法院的法官他们的地位与香港回归前没有发生变化,可维护的对象已经发生了变化。他们原来维护的是殖民统治者,可原来的殖民统治者已变成了引发香港骚乱的原因之一,在立场并未转变的时候,让这些法官们做到维护中央权威、维护特区政府利益根本不可能。所以,出现骚乱分子、暴徒轻易获得保释、最后被轻判,甚至逃脱法律制裁的现象并不奇怪。因为这样的判罚是符合这些法官们的前主子的意思的。
只是这样的司法作为,这样的法官判决在制止骚乱、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中对香港社会能起到积极作用吗?能真正体现法律的尊严吗?事实已给出了答案。犯罪成本如此低,有谁还害怕犯罪?说实在的,现在再用“法治社会”来形容香港,已经变成了一句笑话。
教育体系和司法体系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如何解?这不是中央该不该干预的问题,毕竟香港局势尚未达到《基本法》第18条所描述的境况。现在唯一能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只有特区政府和香港各界有识之士,以及香港有良知的市民共同努力,让正义的声音发出更响亮,让邪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只有香港社会真正出现正义压倒邪恶的氛围,让“港独”、汉奸卖国贼无立足之地,让国旗、国徽真正飘扬、闪光在每个香港市民心中,让国民教育、《基本法》第23条立法成为真正的共识并落地立法,让法官不敢再胆大妄为做出“拉偏架”的判决时,香港的这两个难题才能得到解决。
如果香港不能尽快止暴制乱,如果像16日这样公然诉求“引鬼入门”的集会依然得到许可,如果骚乱分子和暴徒依然可以在保释期间轻易逃离香港,香港将在美国、英国和反对派鼓吹的虚伪的“民主法治人权”中沉沦,香港市民的好日子很难继续下去。香港社会、香港市民对此该是认真思考的时候了!
至于“港独”分子、汉奸卖国贼,他们只会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转自“兰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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