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随着国际恐怖主义的复兴,“东突”势力的活动趋向综合化、国际化、周边化,逐渐形成了一条国内、周边、国际三个层次明暗结合、内外联动、互为支持的发展脉络。从社会运动理论的视角看, “东突”势力活动的内在逻辑主要包括两种动员、三种框架建构及四种手段。“东突”势力进行共识动员和行动动员,以获取国内外支持为主要目标。诊断式框构、预后式框构、促动式框构构成“东突”势力进行动员的完整过程。东突”势力还将桥接、渲染、扩展、转变等四种手段融合进诊断式框构、预后式框构、促动式框构的过程中,编织出一整套以“分裂”“独立”为主框架的谎言, 借此歪曲新疆的历史与现实。针对“东突”势力活动的新变化,应准确认识“东突”势力的双重本质,有效应对“东突”势力的共识动员和行动动员, 着力开展针对“东突”势力的反叙事框构,大力压缩“东突”势力的国际生存空间。
20世纪以来, “东突”问题一直是危害新疆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而且对国家的统一与安全造成了极大伤害
一、“东突”势力活动的新特点
“东突”即“东突厥斯坦”的简称。“东突”势力指的是打着“东突厥斯坦”旗号, 炮制“东突”分裂主义理论, 企图运用各种手段将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裂出去, 以建立“东突厥斯坦国”为目的的各种组织的综合。“东突”是近代以来才出现的概念, 原意仅为地理概念, 指代中国新疆南部地区。但伴随英俄在中亚地区的竞争与扩张, “东突”的地理范围被不断扩大化, 用以指代整个新疆, 而且在“双泛”思潮的影响下逐步政治化
第一, “东突”势力的活动在近些年逐渐表现出综合化的趋向。最突出的是“东突”势力由此前的两股力量划分, 逐渐呈现出“三个方向、两种方式、一股势力”的特征。伴随国际恐怖主义浪潮的出现,“东突”势力的活动重点侧重于三个方面:一是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重点的中国境内, 二是国际恐怖势力波及的中亚、中东地区;三是以“人权”“自由”等为旗号的国际舆论。尽管侧重的方面有所不同, 但“东突”势力活动的方式仍以暴力、“非暴力”两种为主。近些年, 以“东伊运”为代表的极端“东突”势力积极参与全球恐怖主义活动, 以彰显自身存在, 而以“世维会”为代表的非暴力“东突”势力则积极在国际社会运作、活动, 试图干扰国际舆论的判断, 混淆是非。“东突”势力看似有“东伊运”与“世维会”两种组织, 实际上二者的最终目的均为分裂、建立“东突厥斯坦国”,在本质上属于同一股势力。正如罗瀚·古纳拉特纳所言,“东伊运”与“世维会”联系紧密,“世维会”中有众多“东伊运”的同情者和支持者
第二, “东突”势力的国际化倾向已十分明晰。一方面, 以“东伊运”为代表的“东突”极端组织依托国际恐怖主义浪潮, 借机壮大自身实力, 彰显自身存在价值。自“伊斯兰国”崛起以来,“东突”极端势力不断鼓动疆籍极端分子赴中东参加“圣战”。在2016年的几个月内, “东伊运”制作的网络宣传视频和材料就超过30份。借助国际恐怖主义浪潮的有利时机,“东伊运”在意识形态方面做了积极调整。2010年以来, “东伊运”自称对意识形态和战略目标进行了较重大的调整,对中国政府的态度更趋激进。其过去更多强调以暴恐手段对抗中国政府以达到分裂的目的, 而现在其目标更具全球化特征。在宣传中,“东伊运”极端分子往往号召全球穆斯林加入对抗西方国家的“圣战”
第三, “东突”势力的活动呈现出周边化的特征。2014年前后, “东突”势力在我国境内的活动十分猖獗, 在新疆莎车制造了“7·28”暴恐袭击事件, 在昆明火车站制造了“10·28”暴恐袭击事件。2016年8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出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将反恐维稳工作推进到常态化、法制化的轨道之中
综上所述, “东突”势力的活动越来越趋向于综合化、国际化、周边化, 本质上呈现出一条明暗结合、内外联动的发展脉络。明暗结合指的是“东突”极端势力与非暴力“东突”势力之间在国际国内相互呼应。一是以“世维会”“美国维吾尔协会”等为代表的非暴力“东突”势力不断以“人权”“自由”等为旗帜, 在国际社会歪曲新疆治理的成果, 鼓动维吾尔族同胞对抗中央政府。二是以“东伊运”为代表的极端势力私下招募国内外“圣战”人员, 谋求在国内外进行暴恐袭击, 以实现“分裂”新疆的最终目的。尽管二者之间看似已经出现了分化, 但究其实质, 这两种“东突”势力之间其实是“一明一暗”、相互呼应、相互支持的关系。内外联动是指“东突”势力在国内、国际之间的相互动员。在国内, “东突”势力招募潜在的极端分子, 或在境内发动袭击, 或鼓动其出国参加“圣战”。例如, 在“伊斯兰国”的宣传视频和材料中, 新疆元素屡见不鲜, 它们不断鼓动“受压迫的新疆穆斯林拿起武器、奋起反抗”
二、“东突”势力活动的内在逻辑
“东突”势力的活动并非是毫无组织、杂乱无章的, 而是一种有组织、有预谋, 并且最大限度利用国际恐怖形势的系统性活动。理解“东突”势力活动的内在逻辑,需从其如何鼓动特定人群参与分裂活动入手, 需要从其如何编织“疆独”谎言出发, 进行系统性、理论性分析。
从社会运动理论的视角看, “东突”势力活动的内在逻辑主要表现为两种动员、三种框架建构以及四种手段。两种动员是指共识动员和行动动员:前者指促使他者接受并支持其观点的过程,意在凝集共识、获得外界的关注、接受和支持,后者指促使人们采取行动、参与行动的过程,意在推动人们参与行动
首先, 获取国内外支持是“东突”势力进行共识动员和行动动员的重要目标。从形式上看, 当前“东突”势力的活动划分为暴力活动与“非暴力”活动两类。二者之间不仅最终目的是一致的, 且其内在动员逻辑也是“相互呼应”的。以“世维会”为代表的所谓非暴力“东突”势力主要通过共识动员的方式来获取国内外群体的支持, 而以“东伊运”为代表的暴力“东突”势力则主要以行动动员为主来获取国内外群体的支持。从类别上看, 依对待某一运动的态度, 我们可以将公众大体划分为支持者、反对者、旁观者三种。由于不同群体对动员的意义不同, 将旁观者转化为支持者就成为共识动员的主要作用。非暴力“东突”势力在国内的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 因而其共识动员主要体现在国际动员方面。近年来, 针对中国政府帮助新疆贫困人口而采取的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政策, “东突”势力不断在国际上组织示威、游行等活动, 意在获取国际社会对新疆问题的关注, 进而换取更大范围的国际支持。据报道, 相关海外人士计划在包括美国、澳大利亚、土耳其在内的14个国家举行示威活动, 以抗议中国政府在新疆开展的大规模技能培训计划, 反对所谓同化政策
共识动员并非“东突”势力活动的全部, 更重要的是进行行动动员。在非暴力“东突”势力的共识动员基础之上, 暴力“东突”势力更侧重于行动动员, 即推动人们参与到制造暴力事件、分裂新疆的具体行动之中。克兰德斯曼等学者认为, 行动动员一般需要经过四个步骤:识别、瞄定、激发、参与
其次, 诊断式框构、预后式框构、促动式框构是“东突”势力进行动员的完整过程。从过程看, 框架建构有三个任务, 即问题的识别与归因、提出解决方案、论证自己代表的合法性。这三个任务分别对应诊断式框构、预后式框构、促动式框构。诊断式框构的第一步是确认问题的存在, 即识别;第二步是指认“加害者”, 即归因;第三步是论证自己有资格代表那些“受害者”, 即建立合法性。“东突”势力往往歪曲历史, 将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平解放新疆视为“入侵”、视为对“东突厥斯坦国”的“吞并”
预后式框构指的是提出一个面向未来的构想, 以对解决该问题、所要达到的目标及现实路径等进行说明。预后式框构与诊断式框构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 即做出什么诊断就会开出什么药方
诊断式框构、预后式框构的最终目的都是要让人们加入某一运动之中, 但二者不足以完成该目标, 还需促动式框构说服人们采取实际行动。“东突”势力在促动式框构中往往通过强调问题的严重性、采取行动的紧迫性、有效性以及适当性等, 论证自身的合法性, 以此来促动潜在的极端分子付诸行动。早在2006年, 中东某网站上就出现了一段长达一小时的视频“东突厥斯坦圣战”, 鼓动全球“圣战”
再次, 桥接、渲染、扩展、转变是“东突”势力活动展开最常用的四种手段。“东突”势力在进行框架建构、动员的过程中, 势必要对历史事实、现实状况等进行歪曲, 以为其“分裂”新疆的行径建立“合法性”。从框架建构的视角看, “东突”势力活动的主框架是建立独立的“东突厥斯坦国”。为实现对主框架的谋划, “东突”势力不得不对新疆的历史与现实进行歪曲与粉饰, 即通过桥接、渲染、扩展、转变等手段实现对主框架的充实与论证。
桥接指的是将两个或多个意识形态上相互吻合但在结构上又互不关联的框架连接到一起
渲染是对既有价值和信念的美化、润饰、显化和激发。“东突”势力使用渲染的手段, 一方面为自己所从事的恐怖行为进行粉饰, 另一方面美化自己的“受害者”形象, 将责任强加于中国政府。比如, 自2008年起“东伊运”信息中心就制作了一本名为《伊斯兰突厥斯坦》的在线杂志, 2016年5月的一期中就刊载了诸多反华、“圣战”的文章。该杂志还持续关注新疆穆斯林的状况, 使用诸如“东突厥斯坦是中国镇压下的沸腾”“穆斯林的苦难史”“中国采用有争议的法律打击恐怖主义”“东突厥斯坦的伤口”等带有粉饰色彩的标题
扩展是指扩展自己的框架, 以便塑造容纳更多人群的框架。转变是指改变人们原来的某种理解, 创建和代之以新的理解和意义。20世纪90年代, “东突”势力在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的影响下, 以恐怖暴力为主要手段, 在中国新疆从事分裂破坏活动, 甚至公然宣称恐怖暴力是实现其目标的唯一途径
三、应对“东突”势力活动的新思路
从短期来看, 应对“东突”势力活动需着眼于两个层面:明确“东突”势力的本质, 密切关注“东突”势力的动员情况。从长期来看, 应对“东突”势力活动需要更宏大的视角:一方面, 针对“东突”势力的框架建构, 要建立有针对性的反叙事框构, 尤其是应重视对新疆发展的宣传, 以打破“东突”势力歪曲新疆历史和现实的框构设计;另一方面, 在“一带一路”等重大倡议的基础上, 要妥善处理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 尤其是大国关系, 压缩“东突”势力的国际生存空间。 第一, 准确认识“东突”势力的双重本质。“东突”势力的“分裂”活动早在19世纪末就断断续续地出现了, 但其极端化在近20余年体现得尤为明显 第二, 有效应对“东突”势力的共识动员和行动动员。要重点关注“东突”势力在国际层面的共识动员和国内层面的行动动员。尽管“东突”势力的共识动员、行动动员在国内外均有体现, 但基于我国的实际情况, 应重点关注“东突”势力在国际层面的共识动员和国内层面的行动动员。“东突”势力的国际共识动员在很大程度上与西方国家反恐的“双重标准”密切相连。这种“双重标准”着重体现在西方国家对本国恐怖事件和他国恐怖事件态度上的不同。“东突”势力巧妙利用西方国家反恐话语的“双重标准”, 精心打造以“人权”“自由”等为旗帜的共识动员, 其目的就是迎合西方国家反华的需求, 以获得支持。对此, 我国应在国际层面重点突破西方国家的人权议题, 揭示其反恐“双重标准”带来的危害。此外, 要在国内层面重点防止“东突”势力的行动动员。当前, 我国已经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的反恐经验, 进行了预防性反恐和去极端化的有益尝试与积极探索, 加强了对相关人员的引导和教育, 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免受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伤害。正如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针对新疆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等问题的回答:打击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是世界性难题, 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是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消除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滋生的土壤……中方的做法与英国、法国、美国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我们反对在反恐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 希望有关国家正确认识和理解其他国家依法采取的有效预防性反恐和去极端化措施的努力 第三, 着力开展针对“东突”势力的反叙事框构。反叙事框构是打破“东突”势力对新疆历史和现实歪曲的关键一环。近年来, 依托框架建构的内在逻辑, “东突”势力借助“伊斯兰国”发展的有利契机, 积极参与叙利亚内战, 四处招募维吾尔族“战士”, 借此壮大自己。据悉, 2013年“东伊运”部分成员加入了“伊斯兰国”, 与两个乌兹别克人团体一并成为“努斯拉阵线”的一个派系;2016年在叙利亚西北部的中国籍、中亚籍的“东伊运”成员超过2 000名 第四, 大力压缩“东突”势力的国际生存空间。压缩国际生存空间也是打击“东突”势力活动的重要方面。“东突”势力的活动空间一方面来自其内在的框架建构, 另一方面来自国际社会中反华国家的背后支持。对此, 应积极展开与相关国家的外交, 妥善经营大国关系, 使相关国家了解中国发展、认清“东突”势力的邪恶本质。这不仅可以有效压缩“东突”势力的国际活动空间, 而且能为我国国际形象的塑造提供助力。近年来, 面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新疆问题的公开指责, 伊斯兰世界并未参与其中, 其重要原因之一是“一带一路”等使相关国家越来越了解了中国新疆的发展, 从而在新疆问题上的发声更为谨慎。更好地展示新疆的新面貌、新形象, 使各国透过新疆了解中国的发展, 对揭露“东突”势力的谎言十分重要。2016年, 英国将“东突”列入恐怖组织名单, 承认“东突”是一个恐怖和分裂组织 四、结语
“东突”问题的形成既有国内因素, 也有国际因素, 是多重因素长期、复杂、综合作用的结果。“东突”问题从最初的局部问题演变为全疆问题, 从新疆问题演变成国际区域性问题, 折射出了该问题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对此, 我国应有清醒的认识, 不仅要从理论层面加强对“东突”问题的剖析, 重视对其活动内在逻辑的把握, 而且要加快自身发展, 积极发展与相关国家的关系, 打破“东突”问题中的国际“人权困境”, 把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注释略
作者简介:靳晓哲, 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靳晓哲.“东突”势力活动的新特点、内在逻辑及其应对[J].统一战线学研究,2019(04):74-83.本公众号推送供学习研究。学术引用请参阅刊物纸质稿,请尊重作者和杂志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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