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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写进宪法是人民的选择
点击:  作者:周新城    来源: 红色文化网  发布时间:2018-03-19 08: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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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宪法有一个适应时代的变化而不断修改的过程。

 

  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部有代宪法性质的文件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那时,新中国刚刚成立,许多民主革命任务还没有完成。《共同纲领》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共同纲领》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国家”。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到1952年下半年,大陆军事行动已经结束,土地改革已经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已经取得领导地位。从1953年开始,国家进入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新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向全国政协常委会提出建议: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

 

  为此,中共中央成立了以毛泽东为首的宪法起草小组,进行宪法起草工作。毛泽东开列了详细的参考文献目录,包括苏联宪法和世界上主要国家的宪法,我国历史上的各部宪法,以便借鉴不同类型的宪法,比较分析。宪法起草小组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经政治局多次讨论,形成初稿,1954年3月16日提交政协常委会讨论。经过反复修改,形成正式的宪法草案初稿。初稿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讨论(全国有1.5亿人参加讨论,约占当时人口的四分之一),逐节逐句提出修改意见。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宪法。宪法起草过程表明,我国的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专家认真研究,广大人民直接参与制定的,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利益和意愿。

 

  五四宪法总结了我国革命斗争的经验以及建国五年来的历史经验,参考和借鉴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中的有益内容,体现了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它明确提出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和政治制度: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体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它产生政府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并监督这些机构的工作;国家结构形式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在单一制国家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规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我国的指导思想。确定了公民的广泛权利和义务,保证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有序地参与国家管理。五四宪法是一部社会主义的好宪法,它规定的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各项基本制度,既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又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保证和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五四宪法规定的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框架,一直延续至今,它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内容,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

 

  五四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源头。五四宪法通过后,先后于1973年和1978年两次修改。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这两次修改都存在一定缺陷。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展,我国政治经济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适应这些变化,客观上提出了修改宪法的要求。1982年的修改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总的指导思想,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强调国家政权的民主性质。明确规定了我国的经济制度: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国营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增加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同时对国家机构做了许多重要规定,基本上恢复了五四宪法的原则。很明显,八二宪法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功实践。

 

  自八二宪法通过以后,我国宪法还先后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改,这四次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了必要的修改,主要目的是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的规定。

 

  这次修改宪法的核心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进行了许多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实践证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完全正确的,得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拥护。通过修改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对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确保党和国家的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进一步明确我们的总目标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明确新时代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导向;明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强调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明确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明确我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明确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最大的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些新思想、新理念载入宪法,有利于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指引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凝聚、团结最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奋斗。

 

  这就是这次修改宪法的根本宗旨和核心内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符合全国人民的意愿,是人民的选择,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指明了方向和实现的基本途径。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来源:红色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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