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耶古城
秦二世元年七月(公元前209年),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的长官派了两个军人,押着九百名民夫去渔阳(今北京市密云怀柔一带)去戍守。因逢暴雨,这一行人被阻挡在蕲县大泽乡(今宿州)。他们计算了一下,无论如何也不能按期到达渔阳郡了。
按照秦朝的律法,这些人将被处死。戍卒中为首的大哥陈胜喊出惊天动地的一句:“今亡亦死,举大事亦死,等死,死国可乎?”他和吴广策划,杀死了押送的军官,揭竿为旗,斩木为兵,这就是有名的“大泽乡起义”。
在两千两百多年前的秦代,信息传播是相当的迟缓,这一导致秦帝国灭亡的重大事件,全国多数郡县并未及时得知,仍然按照秦朝严密的律法有条不紊地运行着。
这一年的七月二十四日,几乎在大泽乡起义的同时,数千里之外的洞庭湖之南、沅水的支流酉水之滨的洞庭郡迁陵县,一位名“固”的守丞接到零阳县送来的一封写在木牍上的公文。公文里告知零阳县官吏,迁陵县有两位名为辨、平的狱警,和一位叫贺的文吏,办完一个案子携带案卷前往某地(很可能是洞庭郡郡治),他们的干粮只能吃到甲寅日,希望经过的县、乡提供膳食。
迁陵守丞固接到公函后,作出批示:按有关规定办理。
白云苍狗;陵谷变迁。湘西的沅水缓缓地流淌着,这份文书在一口井底沉睡了两千多年。
2002年6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里耶古镇,由于流经里耶古镇的酉水下游要筑坝修水库,部分地区将淹没。文物地区进行抢救性挖掘,在河岸发现一座战国时期城池的遗迹,进而在一口古井里发现数量众多的简牍。
这座城池是时跨战国、秦和汉三代的迁陵县城,古井位于当时的县衙之内。文物工作者先后从古井中的淤泥里找出了秦代的简牍三万六千余枚,是此前发现的全部秦代简牍的九倍。
出土的简牍经过擦洗,用特制的化学试剂浸泡,然后再脱水处理,一部秦帝国县一级百科全书式的档案库呈现在人们的眼前。
古文字和书法研究者最为注意的是:这些繁杂的秦代简牍中除十几枚楬(标签)以小篆书写,其余文字都是用未脱篆书痕迹的隶书写就,再联想到一九七五年十二月湖北云梦睡虎地十一号墓出土了大量的秦代竹简,简上的文字是毛笔墨书的秦隶。因此有论者认为,秦帝国统一天下后,“书同文”所同的包括古隶书,而非仅仅是小篆,小篆和古隶书是并行的。从出土的秦简来看,官家行文几乎都用隶书,那么隶书是通用文字了,而小篆书写麻烦,和隶书相比,当时或许只是雅、俗之分,类似大写与小写。重要仪式上所用的文字,如铸鼎、勒石用小篆以示郑重,而日常行文,都用容易书写、辨认的隶书。可以说,始皇帝“书同文”不但统一了文字的标准,也向整个帝国推行了隶书这种“简化字”。前不久很火的电视连续剧《大秦帝国》中有一幕:秦、赵长平之战前,有大臣向秦王进呈了一卷简牍,上面用小篆书写重金贿赂的赵国重臣的名单。——真实的场景很可能是这些名单用秦隶书写的。
里耶出土的这些简牍都是县或郡一级衙门的书吏所写,这些整日埋头于案牍之中的读书人,不是什么有名的书家。可今天再来审视这些简牍,上面的字迹或圆熟平和,或规整方正,或笔力遒劲,锋芒稍露,或稚趣拙朴,不乏书法精品。隔着两千两百年的时光,仍然有令后人怦然心动的感染力。
一直参与里耶简牍出土与整理工作的古文字学家张春龙认为,里耶秦简的文字全用中锋,笔画遒劲,意境酣畅淋漓。秦简文字中的许多笔划,特别是撇、捺、竖、点等笔划十分漂亮。
透过这些简牍,可以判断出《秦始皇本纪》中丞相李斯的建议“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在疆土广袤的帝国内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经手这些文书的几乎都是熟悉律例而又敬业的官吏,而秦代各级政府各岗位职责明确,在这些简牍也得到很好地体现。以秦二世元年七月那封零阳县要求沿途县、乡给办案人提供膳食的简牍为例,全文如下:
元年七月庚子朔丁未,倉守陽敢言之:“獄佐辨、平、士吏賀具獄縣官,食盡甲寅,謁告過所縣鄉,以次續食。雨留不能投宿齎。來復傳。零陽田能自食。當騰期卅日。敢言之。”
七月戊申,零陽龏移過所縣鄉。/齮手/
七月庚子朔癸亥,遷陵守丞固告倉嗇夫:“以律令從事。”/嘉手
这些文字可分三个层次解读:
第一层次是七月丁未日(初八),零阳县(今湖南慈利县)管理粮食的仓守阳向长官汇报,出公差的三位所带的粮食只能吃到甲寅日,请求行文沿途官府,予以提供膳食。“敢言之”,是当时下级向上级一种敬语,近似“斗胆进言”的意思。
第二层次是次日即七月初九,零阳县县令龏同意此建议,移文所过县乡。这段文字由一位叫“齮”的文吏手书。
第三层次是七月二十四日,迁陵县守丞固接到零阳县的移文后,发文告知该县的仓啬夫,按照朝廷律令给三位公差提供食宿。此段文字由嘉书写。
秦灭楚不到十数年,在武陵山的腹地,离秦国那样遥远的楚国旧城,帝国的律令如此被忠实的贯彻,不能不让人感叹秦帝国律法之严,行政效率之高和大小官吏责任明确。
里耶简牍中还有一份著名的文书,反映严密的文法在现实中遭遇到困境。
卅三年四月辛丑朔丙午,司空腾敢言之,阳陵宜居士五(伍)不死,有赀馀钱八千六十四。毋死戍洞庭郡,不智(知)何县署。今为钱校券一,上谒言洞庭尉,令毋死署所县责以受阳陵司空。司空不名计,问何县官计年为报。已訾其家,家贫弗能入,乃移戍所。报,署主责发,敢言之。
四月己酉,阳陵守丞厨敢言之,写上谒报,报署金布发,敢言之。/ 儋手。
卅四年六月甲午朔戊午,阳陵守庆敢言之,[至今]未报谒追,敢言之。/ 堪手。
卅五年四月己未朔乙丑,洞庭叚(假)尉觿谓迁陵丞,阳陵卒署迁陵,其以律令从事报之,当腾腾。/ 嘉手。 ·以洞庭司马印行事。 敬手。
这件文书可分四段研读。
一、秦始皇卅三年(公元前214年)四月初六,阳陵司空(司空,掌掌水利、营建之事。阳陵县非今日关中之阳陵,而是洞庭郡的属县)腾报告说,阳陵县宜居里叫“不死”的士伍,欠官府的钱八千六十四。但毋死充当戍卒,现不知分发在洞庭郡哪一个县,归哪一个县管辖。现制作一份校验文书,上报给洞庭尉,令管辖毋死的县将追讨欠债的情况告知阳陵司空。阳陵司空现不再承担上报这笔债款之责,由现在管辖毋死的该县将债务统计上报的年表中。阳陵县已经向其家庭追讨过欠款,家贫无法偿债,只得转到其服役之处。文书送达后要回报,文书由管辖该戍卒的官府开启。 ——这一段是阳陵官府推卸责任。秦国对官员清偿债务督促甚严,阳陵县只能说欠债人家庭太穷,这钱在阳陵追不上了,应该由欠债人服役地的官府负责追偿。
二、四月八日,阳陵守丞厨将腾司空的报告转批给主管财政的“金布曹”,责成上报。由儋手书。
三、第二年即秦始皇三十四年六月二十五日,阳陵守庆发现,此公文至今没有呈报。由堪手书。
四、秦始皇三十五年四月初七,洞庭郡假尉(代理郡尉)觿告知迁陵丞,阳陵戍卒不死现由迁陵管辖,应按律令处理,将公文抄送相关部门。由嘉手书。公文用“洞庭司马”印章封缄发送。由敬手书。
那时候的公文已经和现在一样,有“主送”“抄送”的区别,签署人、书写人也清清楚楚。但是碰到复杂的现实状况——戍卒毋死家庭贫穷,根本还不上所欠的钱,于是两个县互相踢皮球,最后官司打到上司洞庭郡那里,由代理郡尉(管理一郡治安、防务)裁决。
不知道洞庭郡责成迁陵县,这笔欠款到底收着没有?如果不死没钱,又能如何?在两千多年前,秦帝国的统治术可谓严密,各种律法非常完备。可有什么用呢?结局如杜牧所言:“戍卒叫,函谷举”。
已经清理的里耶简牍时间跨度为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至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为什么二世二年后不见记载了?专家普遍的推测是此时天下板荡,反抗暴秦的烽火已经燃烧到武陵山中,“亡秦必楚”的口号鼓舞着楚地的士民。迁陵县大概在这一年受到了波及,而秦帝国派驻此地的官吏无力回天,仓皇之中将文书档案扔到井底。而这些官吏呢?或许是逃亡,或许是被杀死。
所幸,千年简牍沉井底,而不是“楚人一炬,可怜焦土”。里耶古城比阿房宫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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