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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青钊:人民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
点击:  作者:唐青钊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9-03-24 09: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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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语

 

如果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基本的特征,那么,人民社会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另一基本特征。这同样是由社会主义的性质,即社会主义的社会与社会主义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决定的。

 

人民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也即由全体人民结成的政治共同体。人民,尽管在不同的国家和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但是,在我国不论在何种历史时期,以工人为典型代表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均构成了全体人民的主体。在现阶段,人民的内容也是确定无疑的。因此,人民社会是全体人民的社会,人民社会建设的主体是全体人民,建设的目的还是为了全体人民。

 

人民社会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最本质的揭示,这是由公有、公益、公平、公正、平等等基本原则构成又是充分体现这些原则的,因而人民社会的根本宗旨是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追求的终极目标是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首要的任务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实现共同富裕。

 

人民社会,是在无产阶级的阶级政治治理下的人民的政治共同体,其不可能超然和独立于社会主义的政治关系之外,因而人民社会体现出一系列的统一,即人民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人民主权的统一,是集体主义与个人自由的统一,是政府与人民的统一,是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的统一。

 

人民社会,不仅是对封建社会帮会组织的根本否定,而且还是对“市民社会”,尤其是“市民社会”的变种——在当今世界横行无忌、大行其道的所谓“公民社会”的根本对立。所谓“市民社会”或曰“公民社会”,本质上反映的都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不过是将资本的统治经过一番乔装打扮变成了人间的欢乐园,因而建设社会主义的人民社会,就必须划清人民社会与所谓公民社会的界限,防止所谓公民社会对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颠覆。

 

人民社会,重在社会建设,这就必须不断促进社会的平等,不断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不断增强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不断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和对人民群众的领导,不断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进步,从而建立起一个人民共建、人民共享、人民平等、人民幸福的人民社会。

 

一、人民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

 

人民社会,或曰社会主义的人民社会,一言以蔽之,就是由无产阶级为代表以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等劳动者构成人民的主体形成的政治共同体;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社会;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以公有、公益、公平、公正、平等等基本原则为其基本特征,社会的构成是全体人民,建设的主体是全体人民,建设的目的仍然还是为了全体人民的人民主权的社会。

 

人民社会是人民的社会与党的领导的高度统一。人民社会最本质的属性是他的人民性。正像前面已经指出的,人民是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人民,人民的概念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民,也是如此。在现阶段,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管理者和个体生产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依靠力量,是人民中的劳动人民,也是人民中的主体;私有企业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参与力量,是人民中间的一员,但不是劳动人民中间的一员。这一基本事实昭示人们:无论中国社会的阶级和阶层结构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以工人阶级为典型代表的劳动人民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体。人民社会,就阶级属性来说,就是以工人阶级为典型代表并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全体人民的社会。就人民社会的制度化来说,就是确立人民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教育制度和劳动就业制度等制度,以保证人民社会在制度上得到充分体现。就人民社会的根本目标和最终价值来说,就是实现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阶级解放,建立一个人民共建、人民共享的社会体制,形成一个人民平等、人民幸福的社会生态,不断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人民的主体性来说,人民社会就是人民自我改造、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社会。

 

人民社会又是由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为什么是共产党的领导?这是由于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领导阶级是工人阶级——无产阶级,而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最高形式。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政治。无产阶级的阶级政治,就是共产党的无产阶级阶级性和阶级斗争政治,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就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政治,就是树立起共产党人的仆人意识、民主意识和服务意识;就是树立起消灭私有制意识、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意识,就是要从根本上树立起“两个决裂”意识,一句话,就是共产党将社会全体人员逐步改造成为无产阶级,无产阶级通过解放全人类,最终解放无产阶级自己的政治。中国共产党的阶级性质表明,共产党的领导是与人民社会的本质属性是高度契合的,人民社会是人民的社会与共产党的领导是高度统一的:人民社会是以无产阶级为典型代表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政治共同体,这个政治共同体构成了共产党领导的基础;但是,这个政治共同体只有经过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人民社会的性质,才能保证人民社会的兴旺发达,也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和保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民社会是共产党的领导与政府负责的高度统一。共产党与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政府组织,都是矗立于人民社会之上的上层建筑。工农商学兵、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但党的领导,主要的就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他不可能也不应该包办人民社会的一切事务,大量的具体的事物只能通过各级政府和他的部门去决策执行和落实,因而只有通过国家主权组织的主导,才能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平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人民社会是人民的社会与民间组织的高度统一。我国宪法赋予了人民广泛的结社——成立民间社会组织的广泛的权利,人民社会也需要人民成立人民自愿参加依法成立的民间社会组织。人民成立民间社会组织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自身的利益。显然,民间组织在根本利益上是与人民主体、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的人民社会的目标是高度一致的,根本不是西方新自由主义鼓吹的政府与人民对抗的“公民社会”而是对人民群众起联系和纽带作用的群众自治组织。从这一点估价,某些人鼓吹在中国建立所谓“公民社会”是司马昭之心。

 

人民社会是集体的意志和自由与个人的意志和自由的高度统一。社会主义社会就是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社会生活的。这两者之间是有矛盾的,但在根本上又是一致的:没有集体的意志和自由,就没有个人的意志和自由,反过来,如果没有充分的个人的意志和自由,也就没有集体的意志和自由,因而在维护集体的意志和自由的前提下,社会主义人民社会要充分维护个人的意志和自由,不断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民社会是对封建帮会组织的根本否定。封建社会,说到底是封建帝皇、贵族和地主阶级主导的社会,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这个社会的统治阶级早就被推翻了,但这个社会的社会基础即民间帮会组织如青红帮、哥老会、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组织的阴魂还不散,当今社会存在的各种黑恶社会组织,可以说是这种封建组织的延续,因而建设人民社会就必须从根本上否定封建社会,彻底根除黑恶社会这一人民社会中的毒瘤和顽瘴痼疾。

 

人民社会还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辩证否定。不错,资本主义社会在历史上曾经起过极大的进步作用,并且他创造的一些社会组织仍然对资本主义制度起着修补的作用、在缓解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但是资本主义社会本质上是资本主导的社会,是为金融资本家和大工业资本家服务的,他不可能为芸芸众生的人民大众服务。当代新自由主义资产阶级思想家创立的所谓“公民社会”理论,不过是披上了“科学”外衣的“市民社会”理论的变种:他在政府和公民之间横插一个“公民社会”,好像在他们宣称的“现代社会”中会无缘无故就会生长出一个圣洁无暇的天使。不是的,所谓“公民社会”或“公民社会组织”,表面上是公民的组织、实际上是资本操纵、本质上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民间组织。由于他充当起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独立代言人”角色,由于他打扮成政府“反对派”的角色,这样他就将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成功地转化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代理人即与资产阶级政府之间的矛盾,而躲在背后的金融大工业资产阶级必然高信得大喊“OK”!因此,建设人民社会,就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认清西方所谓“公民社会”的实质。当前一项主要的任务,就是防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打着建立“公民社会”的旗号,以各种“基金组织”的名义对中国社会渗透以图谋实现其所谓“颜色革命”。如果它们的图谋得逞,中华民族就会万劫不复,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必然国将不国。

 

总之,人民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人民社会,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这个社会是对封建社会的根本否定,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辩证否定,他代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具人民自我改造、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的政治共同体。

 

二、人民社会必须不断地改造人与社会

 

人与社会的改造,既是社会主义人民社会得以建立的前提,又是社会主义人民社会得以不断巩固和发展的基础。什么是改造?张全景同志认为是:“改造,包括改变、打造。就是修改或变更原来的、旧的事物的形态,使之适合新的形势、新的发展的需要;从根本上改变旧的、建立新的,使其适合新的形势和需要。在这里,改造和改变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很大区别。改造是把事物变得更好、更美,推动历史前进,包含着改变。”(张全景:《毛泽东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历史巨人》)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指出:“在世界、在中国均已到达了一个历史的时节——自有历史以来未曾有过的重大时节,这就是整个儿地推翻世界和中国的黑暗面,把它们转变过来成为前所未有的光明世界。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实现下述的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地球上已经有一部分实行了这种改造,这就是苏联。他们还正在促进这种改造过程。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也都正在或将要通过这样的改造过程。所谓被改造的客观世界,其中包括了一切反对改造的人们,他们的被改造,需要通过强迫的阶段,然后才能进入自觉的阶段。世界到了全人类都自觉地改造自己和改造世界的时候,那就是世界的共产主义时代。”因此,社会主义人民社会必须对人和社会进行改造,根本的是对社会的改造。这是因为,人和社会,对立统一,人是社会中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而社会则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人则处于矛盾的次要方面。人之所以处于矛盾的次要方面,是因为人作为具有生命的有机体,自然有个人先天禀赋的差别,然而,这种个人禀赋的差别,就像马克思指出的“掏粪工与工程师之间的差别,要比家狗与猎狗的差别还要小”;社会之所以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因为人的分工不同、所处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不同造成了社会阶级、阶层的形成和对立,在阶级社会里总是有压迫和剥削阶级与被压迫和被剥削阶级的对立,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压迫和剥削阶级,实现对被压迫和被剥削阶级的政治解放、经济解放、思想解放和文化解放,因而社会主义人民社会对人和社会改造的实质就是实行社会主义的政治改造、经济改造、思想改造和文化改造;只有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的政治改造、经济改造、思想改造和文化改造,才能不断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才能实现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建立”向“建成”的根本转变。

 

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政治改造,基本的内涵,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新思想为指导,以共产主义世界观改造人的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就是要改变旧有的社会生产关系,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不断清除社会主义的敌人;就是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实行“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就是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建设,党要实行自我革命;就是要改革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就是要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形成为人民服务的体制和机制;就是要建立起又有民主、又有集中,又有自由、又有纪律,又有个人意志心情舒畅又有统一意志那样一种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社会主义的政治是人民民主的政治,也才能不断促进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经济改造,基本的内涵,就是要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起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进而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制度;就是要开展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独立自主地开展高端技术的研究,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将引领世界经济发展的高科技掌握在自己手里;就是要以自力更生为主、以争取外援为辅,独立自主干工业、干农业、干服务产业,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就是要掌握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就是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现城乡和区域的平衡发展;就是要努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极大地增加经济的总量和质量,逐步满足人民对物质文化的日益需要;就是要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将中国建设成为强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国家。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社会主义的经济是满足人民需要、国家繁荣富强的经济,也才能不断促进和实现人道自由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社会的思想改造,基本的内涵,就是要对中国社会各阶级、各阶层进行社会主义的思想革命,这就是毛泽东早就指出的,“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中,人人需要改造,剥削者要改造,劳动者要改造”。(《毛泽东文集》 第7卷 第223页)就是作为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也要改造,“谁说工人阶级不需要改造了?工人阶级也要改造”。改造的目的,就是让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人,逐步树立起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逐步使知识分子工农化、工农阶级“自觉”化、革命干部公仆化,剥削阶级和反动分子人民化,从而实现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无产阶级化。就是像毛泽东所指出的,“为要从组织上整顿,首先需要在思想上整顿,需要展开一个无产阶级对非无产阶级的思想斗争” 因而就要破除非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树立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破除非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破除非无产阶级的思想,树立无产阶级的思想;破除非无产阶级的精神,树立无产阶级的精神;破除非无产阶级的灵魂,树立无产阶级的灵魂。就是要变非无产阶级的旧人为无产阶级的新人。这个无产阶级的新人,就是毛泽东所描述和主张的:襟怀坦白、公而忘私、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人民第一、不怕困难、勇于牺牲,等等;就是周恩来对共产主义战士雷锋的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所概括出来的人道品格和精神。这样的人也就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社会主义的思想是无产阶级的思想,也即共产主义的思想,也才能促进和实现人道自由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文化改造,基本的内涵,就是要破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文化,对中华文化和外来文化吸收其精华、剔除其糟粕,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就是要党必须掌握文化领导权,确保文化领导权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里;就是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和灵魂,以中华传统文化为根本,以西学和其它外来文化为用,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就是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着眼未来,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就是要大力创造和发展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就是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铸就社会主义文化的辉煌;就是既要使人民大众成为“剧中人”,又要使人民大众成为“剧作者”,使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文化的主力军;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文艺批评的“政治标准”和“艺术标准”,而不能以诺贝尔文学奖以及各种排行榜的评价标准为标准,更不能以诺贝尔文学奖以及各种排行榜的是非为是非;就是要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对日益增长的科学文化的需要,并最终成为世界文化发展的引领者。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主义文化成为民族的科学的人民大众的文化,也才能促进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强调社会主义人民社会对人和社会改造的实质是社会主义的政治改造、经济改造、思想改造和文化改造,但强调这些并不排斥和否定个人的自我发展、自我实现人的价值。相反,在社会主义人民社会前提条件下,非常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鼓励自我价值的实现。而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人的自我价值,每个人都必须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尽最大努力地锻炼好体力、开发好智力、发挥出智慧、学习和践行雷锋式的精神。因为社会主义本来就是个人的自由、个人的发展和社会集体的自由、集体的发展的统一,社会主义的历史本来是历史必然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统一,只有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尊重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才能在认识和改造人的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中取得自由,才能促进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三、人民社会就是不断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前进的直接动力。社会主义,是人民的社会,社会主义是人民社会的主人。只有不断地促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的发展,才能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自由和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则既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里的“自然历史过程”,又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根本特征、最高目标和核心价值。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一卷 第273页)恩格斯晚年在致卡内帕的信中强调,“除了摘出这句话之外,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因而,不断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特征,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然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与一定社会的生产力联系在一起的,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即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在根本上推动的。这种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决定了一定社会“现实历史的人”的人与人类社会的状态——人的自由、人的发展状态,以至到达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状态。所谓人的自由,马克思认为,是有人的主体意识的人的自由,这种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改造。”所谓必然,即规律性,是指自然规律、社会历史规律和人自身发展的规律。自由首先是对必然的认识,人只有在认识必然的基础上,才能有自由的活动。自由最根本的更在于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而改造世界的过程则是具有人的主体意识的人的劳动——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马克思指出:“劳动尺度在这里本身是由外在提供的,是由必须达到的目的和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那些障碍所提供的。但是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而且“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必然性的外观,被看作个人自己自我提出的目的因而被看作自我实现,主体的物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可见,劳动——社会实践是人与客观世界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使自己的主观世界得到了改造,从而使人获得了自由。所谓人的发展,是指人的体力、智力、个性和交往能力的发展。所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发展达到的理想状态,它包括人的各种能力——劳动能力和其它实践活动能力得到充分和全面的发展,人的需要得到充分满足和全面发展,还包括人类社会的高度发展和全面完善。

 

因而既然人的自由、人的发展,以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决定的,那么,人的自由、人的发展,以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将人类社会人的发展状态的“自然历史过程”概括为“直接的社会关系”、“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和“自由人联合体”三大社会形态。在人的发展第一社会形态中,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分工还不发达,社会经济结构也表现为自给自足的封闭性,个别劳动很大程度上就表现为社会劳动,这决定了“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6页)家庭、氏族和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国家形态都体现着这种从属和依赖关系的“自然共同体”。因而,人的发展第一社会形态大致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社会形态相一致。

 

在人的发展第二社会形态中,生产力愈来愈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专业,商品生产取得了统治地位,为买而卖,为卖而买,赚取更多的金钱成为人真正的“神”和信仰,“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与此同时,“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8卷,第51页)这种因商品生产形成的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虽然相对于自然经济条件下人的发展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并且也是人的自由发展过程中重要的和必要的一环,但这种自由仍然只是资本的自由,而并没有表现为劳动的自由,因而它不是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显然,人的发展的第二社会形态与资本主义社会相对应。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的发展的第三形态。这一社会形态,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以及由此决定的生产关系使全部的生产集中到了“联合起来的个人手中”。生产资料是社会公有的生产资料,劳动是劳动者的自主劳动,劳动已不再是外在的强制劳动,而“成为吸引人的劳动,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也就是“真正自由的劳动”,这样人也就生产出了“他的全面性”,社会也最终实现了人的最终解放成为了“自由人联合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8卷,第174 、137页)。自然,这样的社会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对于我们认识社会主义人民社会有着根本的指示意义和现实的启示作用。

 

启示之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个人与社会集体的统一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一方面是以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基础和前提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首先是个人的体力和智力在物质和精神的生产过程中得到多方面的、充分的和自由的发展。个人的全面发展包括许多内容,但主要是指个人的劳动能力即个人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发展,强调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另一方面, 人的全面发展又是社会成员的自由全面发展,尤其是社会全体人员的发展。社会全部成员多方面的、充分的和自由的发展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最终理想,更是人类实现彻底解放的必要条件。因此,个人是社会中的“个人”,不是“某一个人”而是“每一个人”——每一个劳动者;社会全体成员是由社会中的所有个人组成的,社会就是“每一个人”即一切人的集合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个人与社会集体的统一。

 

启示之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个人与社会发展的统一

 

在马克思看来,首先,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一方面,社会是人的社会,全部历史是由个人活动构成的,离开个人的活动,社会也就不复存在;另一方面,人又是社会的人,任何个人在本质上都是社会的存在物,个人无法离开社会而求得绝对自由。因此,社会和个人是辨证统一的两个方面,人作为社会的存在物同时又用自己的活动创造和改变着社会。 其次,马克思认为,在人的发展水平上,人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一方面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现代化大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人类的最高理想;另一方面,人的发展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与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紧密相联,因而人的发展必然具有相对性。

 

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统一的思想表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仅是人的目的本身,还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目标和本质。社会发展的最高层次是人的发展,人的发展的最高境界是人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因而人的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进步和完善的一个根本尺度。

 

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思想还表明,个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互为前提、相互促进的矛盾的自然历史过程: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而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中心和根本。即使是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个人仍然不是中心,不是本位,相反,社会仍然是中心,是本位,在个人与社会发生矛盾的时候,仍然要把社会摆在第一位。因此,每个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应该服从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与人类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

 

启示之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高度发展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结果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是神的旨意,更不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它只能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消灭了私有制,并创造了新的更高的社会生产方式的产物。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

 

在私有制条件下,由于生产资料归私人占有,由于旧式分工的束缚,广大劳动阶级只能作为剥削阶级发财致富的手段获得片面、畸形的发展。只有既拥有充分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又废除私有制,建立起新的生产方式,即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也表现为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从基本不自由、基本不全面向比较自由、比较全面的方向发展,最后到达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彼岸;从部分人的比较自由、比较全面向多数人的比较自由、比较全面的发展,最后趟过所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彼岸;而实现所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是社会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之时!因此,只有那时,也只有到那时,才能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生产力高度发展和更高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结果。

 

总之,马克思、恩格斯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是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人类社会的发展、与无产阶级的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共产主义运动、与共产主义的社会天然地联系在一起的,是一个现实的自然历史过程。具体到社会主义人民社会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个从较少自由和发展到比较自由、比较充分发展再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而到了人道自由全面发展的时候,社会主义社会也必然走到了它的尽头,因而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就是不断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四、人民社会就是不断促进社会的和谐

 

社会和谐既是人类自古以来的美好愿望,也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思想。但是,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人们虽然怀揣社会和谐的美好愿望,但不可能寻找到一条现实的实现路径。这正如毛主席指出的,中国的古先贤和西方的空想社会主义家们,像康有为一样,“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毛泽东选集》 第四卷 第1471页)这里的“大同”,显然就包括社会和谐。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后,情况就根本不同了,马克思主义不仅从理论上阐述了社会和谐,而且从社会发展规律中找到了社会和谐的实现途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的社会和谐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到高级的自然历史过程,最终将走向共产主义社会。只有到了消灭“阶级对立”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人类社会的和谐。

 

然而,共产主义的人类社会和谐,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一觉醒来。就实现了人类社会的和谐,从此,就“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不是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真正社会和谐,是一个经过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经过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不断发展来实现的,同样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因为社会主义人民社会所做的一切既是为共产主义的理想和共产主义的社会和谐而奋斗,又是为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现实目标和社会主义的相对社会和谐在不懈努力。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社会和谐,相对于共产主义社会是相对的社会和谐,但对于社会主义人民社会本身,确是一个不断促进的历史过程,因而社会主义人民社会是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

 

人民社会的社会和谐,需要人们从理论上加以把握,在实践中加以总结。什么是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社会和谐?恐怕还难以定论。但是,其基本的属性和基本特征,人们并不难窥见其堂奥。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社会和谐,既是指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等关系之间的协调,又是指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因而,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社会和谐,必然既要求中国共产党率领中国人民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视野和战略高度谋划,又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问题着手促进社会和谐。

 

人民社会的社会和谐,不是表面上的社会一团和气、温良恭俭让,而是正视矛盾、分析矛盾,不断地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在不断地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的和谐。社会主义社会是充满矛盾的社会。这些矛盾,大而言之,有敌我矛盾,有人民内部矛盾。尖锐的、对抗的,是敌我矛盾,大量的、非对抗的,是人民内部矛盾。敌我矛盾,在当前社会条件下,就是中国人民大众与准自由资产阶级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这也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个矛盾决定着科学社会主义的生死存亡,决定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有了准自由资产阶级的利益,就没有了人民大众的利益;有了准自由资产阶级利益集团的呼风唤雨、横行无忌,实际上也就有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改旗易帜、变了颜色,因此,人民大众与准自由资产阶级利益集团的斗争是关系到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生死存亡的斗争,必须清除准自由资产阶级利益集团这个毒瘤,否则,将国难安宁、民失邦本。在解决了准自由资产阶级利益集团这个毒瘤之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将转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常态下的主要矛盾。这个矛盾虽不是敌我矛盾,但却是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主要矛盾。对这个矛盾的正视和解决,是维护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金线”,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和谐。除了这个主要矛盾之外,人民内部还存在大量的、复杂的矛盾,这些矛盾,可以说“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因而化解这些人民内部矛盾,也是“子子孙孙,无穷匮也”的任务。总之,只有正视各种矛盾、仔细分析各种矛盾,正确处理各种矛盾,才能实现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社会和谐,否则,任凭你如何高喊社会和谐,这个社会都不可能和谐。

 

人民社会的社会和谐,必须建立在维护人民权益的基点上。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主体是全体人民,其建设主体仍是全体人民,建设目的最终还是为了全体人民。但是,“为了全体人民”不是一句空头的口号,只有在加速社会经济发展之间不断地调整好各民族之间、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各社会阶级阶层之间的利益,不断地缩小这些方面的差距,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社会和谐,这就必须将人民的权益,说到底是将以无产阶级为代表的劳动人民的权益为基点,以劳动人民的权益为依归,否则,即使每天将社会和谐挂在嘴上,也只能是说在嘴上,落实不到社会实在上。

 

人民社会的社会和谐,要在坚持社会主义的总体目标下,在正视、分析和解决矛盾的前提下,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些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又是社会主义人民社会最基本的内容。

 

人民社会的社会和谐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自然过程,罗马不可能一天建成,因而既要立足当下,又要着眼长远,以实现社会和谐的不断发展。

 

总之,人民社会的社会和谐,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

 

五、人民社会就是不断促进社会平等

 

平等,是客观地关于人在社会中基本权利的维护和实现;而公平则是关于人在社会中基本权利的维护和实现的主观判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阶级社会都有不同的公平观念。但是,当代中国似乎已将基于主观判断的公平正义一词替代了基于客观的平等的价值判断。“社会主义人民社会”是客观的,他所要实现的目标也应是客观的,因此,有必要用平等代替公平正义。

 

平等是阶级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确切地说,是资本主义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很早以前,资产阶级思想家就提出了“人人生而平等”的口号。如果说平等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那么,社会平等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产物。这是由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决定的。马克思曾经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为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因而社会平等不是由道德和法律决定的,而是生产决定分配,是由社会各阶级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关系决定的。只有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才能准确地把握各种平等要求的内在本质,才能认识各种平等与不平等关系中的利益主体,才能科学地分析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因此,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与之相适应的阶级利益关系本身就是不平等的现实存在形式,任何一种平等要求都是一定的所有制结构和与之相适应的阶级利益关系的体现。因此,在当代阶级社会中平等问题只有在阶级利益的关系中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对平等问题的讨论也只有与一定的阶级利益相关才有意义。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商品生产取得了生产的统治地位。这一地位,必然促使资产阶级的思想家提出“人人生而平等”的口号,但是,资产阶级的平等,只能归结为法律的平等而实际只是资本家阶级的平等。因为这种平等的基础,只是“在商品流通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但是,一离开这个领域就立刻表现出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的严重对立而不是社会的平等;即使有平等也不是什么社会的平等而是资本的平等。

 

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社会平等就不同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或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制度,这就在所有制关系上,奠定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就从国家制度上保证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社会主义的社会平等,正如社会主义社会本身一样,是一个自然历史的发展过程,它与社会生产力和社会本身的发展紧密相连。然而,由于社会主义的生产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或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这就为社会主义人民社会奠定了社会平等的基础。社会主义的社会平等,在内容上包括经济平等、文化平等和政治平等。尽管社会主义的社会平等是一个自然历史的发展过程——人们不能设想:社会主义的社会平等,一天之内就不仅实现形式上的平等,而且会实现实际上的平等;尽管社会主义的社会平等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是形式上的平等而事实上的不平等,但是,他的每一个发展都在促进社会主义的社会平等由形式平等向实际平等转变,即实现人民的平等权利不断向社会的政治平等、经济平等和文化平等的转变。社会主义的社会平等在表现形式上,主要表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所谓权利平等,就是人的基本权利不能因出身、职业、性别、民族、财富等的不同而受影响,承认并保证社会的主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所谓机会平等,就是社会的主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应当均等,每个人都有从事与自己能力相匹配的工作权利和机会。所谓规则平等,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法规和程序成为社会平等的尺度。这些看起来与资本主义的“平等”表现形式差不多,但如果注入社会主义的社会平等的实际内容,社会主义人民社会的社会平等就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就高下立判、天壤之别了。因而总起来看社会主义的社会平等是比资本主义的资本平等全面、实际和广泛得多的平等,社会主义人民社会就是不断促进社会平等的社会。

 

六、人民社会的要义是在社会建设

 

人民社会首要的任务是在社会建设,没有脚踏实地、实实在在的社会建设,社会主义人民社会就是水中之月、镜中之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就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通过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政策、改进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平等、维护社会秩序等各个方面来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必须明确社会建设的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在不同的时期肯定有不同的内涵,但他们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这就是:必须树立起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就是要按照民主法治、社会平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构建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着眼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整体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五个建设”,即社会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树立起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思想。就是要始终站在最广大的人民的立场上,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努力使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问题。必须树立实现和维护社会平等的思想。就是努力使整个社会从形式平等逐步过渡到事实平等,努力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调整和协调,及时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其他矛盾,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的正当的合法的权益。必须树立促进民族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协调发展的思想。就是要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规律的认识,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尽力促进民族、区域和城乡的共同繁荣和协调发展。必须树立劳动人民优先兼顾其他阶级阶层的思想。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始终是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和社会进步的主导力量,这就必须优先保证他们的权益;其他社会阶级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与者,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不富而富、不贵而贵,因而只能是社会权益的兼顾者。当然,说他们是兼顾者,并不是要剥夺他们正当合法的权益,而是说社会权益要依法向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等社会主导力量倾斜。必须树立加强和创立社会管理的思想。就是要深化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坚持统筹兼顾、综合配套、协调推进,建立和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

 

人民社会的社会建设,必须完善社会建设的各项制度,这主要的是:完善人民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完善社会教育制度,基本实现教育的平等化;完善劳动就业制度,切实保护劳工的合法权益。

 

人民社会的社会建设,还必须明确社会建设的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这是因为民生是为政之要,是社会建设的价值追求,是全体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只有把民生放在社会建设的首要位置,才能从根本上推进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

 

七、人民社会必须警惕资本和国外敌对势力

 

综上所述,人民社会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人民主体、共产党领导、政府主责、民间社会团体辅助共同构筑的政治共同体。这个政治共同体的本质,就是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建立起人民共建、人民共享的社会体制,形成一个人民平等、人民幸福的社会生态,不断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这个人民社会自然是有诸多缺点和问题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解决,但总起来说,是比西方资本主义的所谓“公民社会”优胜得多的社会。

 

但是,近三十年来,随着世界社会主义处于低潮、随着发源于美国的新自由主义的横行无忌,随着中国社会逐步形成了一个准自由资产阶级利益集团,中国社会的所谓“公民社会”也准备粉墨登场,企图占领中国社会的舞台了!

 

“公民社会”在西方不是一个新鲜玩意,他的老祖宗即“市民社会”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市民社会的实质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因而市民社会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变臭自然也不会变香。但是,切不可低估资产阶级思想家的梳妆打扮和发明创造的能力。三十多年前,本来就是“市民社会”的变种的“公民社会”,经过西方新自由主义“科学的”梳妆打扮和发明创造,“公民社会”变成了光鲜无比、圣洁无暇的天使,——据说,这个天使既是一片不许国家公共权威涉足的空间,也是参与国家政治事务的基地,而他的最伟大之处还不在此,而在于公民社会能够对政府的公权力构成制约,从而促进民主的实现!

 

能够促进民主——促进全体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多么伟大的发明创造啊!瞧一瞧,就激动不已,想一想,更是鼓舞人心:从此“天下民主,环球凉热”!从此“地球少了冬和夏,人间只有秋和春”!

 

但是,且慢!据王绍光先生揭露,不仅“公民社会”的概念名不正言不顺,而且是西方新自由主义包装出来的不折不扣粗糙不堪的神话!

 

西方的“公民社会”本身还是个模糊不清、混乱不堪的概念。尽管新自由主义的“公民社会”已经横行几十年了,但到目前为此,还没有哪一个新自由主义辩护士说清楚到底什么是“公民社会”!以其昏昏,怎么能使人昭昭,也只能是使人昏昏罢了。

 

“公民社会”的理论又完全是西方新自由主义的话语体系。这个话语体系是建立在人类社会同质、公民社会组织圣洁、公民社会组织独立、国家和社会二元对立、公民社会促进民主的基础之上的。然而,只要对这个基础稍微剖析一下,这个基础不过是海岸上的沙滩。在这样的基础上修建“公民社会”的大厦,只能是粗糙不堪的神话。

 

首先,是同质的神话。公民社会理论在谈到公民社会时,总把人类社会设想为一个同质的整体,好像任何国家的任何历史时期,都不存在阶级阶层的差别,任何团体都可以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竞争。然而,现实社会恰恰是有血与泪,有剑与火;有人一无所有,有人拥有一切。把真实的世界描绘成人间天堂,不是出于无知,就是对人的欺骗。

 

其次,是圣洁的神话。为了论证“公民社会”是人类理想的社会——当然,他们不说是理想的社会,而是“公民社会组织”——新自由主义把“公民社会”的支柱即民间组织,描绘成人间的净土、真善美的化身,几乎就是人间的观音菩萨。自然,人们不能排除个别民间组织是观音菩萨,但是,相当的民间组织绝对不是观音菩萨,甚至是比普通人还假恶丑的人类渣滓。就在“公民社会”的祖籍地美国,就有学者披露,一些社会精英之所以捐赠民间组织,不过是为了展示社会精英身份、促进资本阶级内部团结和主导非营利/非政府组织,使自己积累更多的人脉和财产罢了!

 

再次,是独立的神话。公民社会的拥趸最是看重民间组织的自主性。所谓“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独立部门”等等称谓,暗示这些组织是独立于企业和政府之外。可是,西方社会绝大多数的民间组织的资金的绝大多数都来自于政府的支助和企业的捐款!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不也宜乎?——中国人有句俗话叫做“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些所谓“独立”的民间组织又在哪里呢?!

 

又次,是国家与社会对立的神话。在新自由主义的话语体系中,公民社会是一方净土,国家机构就是乌烟瘴气;好事都是公民社会干的,坏事都是国家干的。按照这套逻辑,政府与民间组织只能是对立关系:政府强则民间组织萎缩;政府作用缩小,民间组织就会拓展。然而,这套国家与社会对立的神话,也经不起新自由主义的发源地美国自己的“实证”:既然政府为恶,那还要美国政府干什么?罗斯福“新政”时,美国政府最强势,可是那时的美国民间组织又是拓展最快的时候;新自由主义在美国得势已经三十多年了,可是,美国的民间组织反而每下愈况了!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吗?

 

最后,是民主动力的神话。新自由主义之所以强调民间组织的独立性、突出公民社会与国家对立的关系,其目的是为了论证公民社会是民主的前提条件。然而,如果公民社会是民主的前提条件的话,那美国的资产阶级民主可就岌岌可危了:因为自1960年以后,参与社团的美国公众的比重已大大下降,已回落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水平!(参见王绍光:《“公民社会”是新自由主义编造的粗糙神话》)

 

然而,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公民社会”这样一个“妾身不明”而又粗糙不堪的神话,却在中国社会落地生根并开出了一些花、结出了一些果,对我国人民社会的建设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这是有深刻的社会原因的。首先,“公民社会”有他在中国扎根的思想基础。改革开放前,由于西方的封锁,中国人对西方社会缺乏了解,人们把西方社会与“水深火热”和“虚假繁荣”联系起来;国门洞开后,人们惊异于西方,尤其是美国的发达,于是,一部分人挺直了的脊梁又跪拜了下去,以为西方的发达,就是因为他们有好的制度,好的文化,就是他们有民主自由,就是他们有公民社会,就是他们有公民社会组织;于是,一些人就以美国的是非为是非,美国的对错为对错,美国人放个屁都香十里;于是,那些跪下去的中国人自觉自愿、诚心悦服地在中国大肆宣扬和推行所谓“公民社会”,第二,“公民社会”有他登陆中国的“良方”。西方“公民社会”尽管“马屎面光,里面包粗康”,但他确实是有一套动人心魄的说辞的,这不能不俘虏一部分中国人,何况那些打着各种“基金”旗号的“公民社会组织”确实还能给一部分人某一些利益呢!第三,“公民社会”有他在中国立根的现实基础。这就是中国社会出现的“两极分化”,一方的富有总是有另一方的贫穷为前提和基础的,富有的一方总希望自己的财富最大化,贫穷的一方以为“公民社会组织”的帮助是恩德。第四,“公民组织”在中国的落地有组织基础。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的民间社会组织逐步建立起来了,一部分民间社会组织的宗旨理念恰恰契合了“公民社会”,于是,西方“公民社会组织”借一部分中国民间组织的“通道”,也就在中国社会堂而皇之登堂入室了。

 

但这些还不是最根本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当代中国事实上产生了一个准自由资产阶级利益集团。这个利益集团,对外大肆出卖国家利益;对内不仅大肆掠夺中国人民的财富,而且既要钱更要权,企图建立美国那样的政治制度,而建立美国那样的政治制度的最佳推手,就是通过建立资本掌控的各种民间组织,在中国建立所谓的“公民社会”!

 

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威胁,这同样是对人民社会这一社会实体的威胁。因此,要想保障人民社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清除准自由资产阶级利益集团这个毒瘤;就必须对国外资本的渗透保持高度警惕,严防他们控制国内的民间团体;就必须对国内的资本依照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之,对于资本出于慈善的目的的捐款,那是“韩信将兵,多多益善”,对于出于建立所谓“公民社会”目的的资本捐款,必须严加防范;对于公然鼓吹建立所谓“公民社会”的言行,必须依法打击,绝不能让他们侵害人民社会的肌体。

 

八、人民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民社会是人民主体和人民主权的社会,而要想实现社会的人民主体和人民主权,就必须使人民能够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这就必须不断推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加速推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必须逐步变雇佣劳动为自主劳动。雇佣劳动,相对于将农奴束缚在土地上的农奴劳动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雇佣劳动本质上是资本主宰的劳动,是机器和资本的奴隶。欧文先生的一句“这些人都是我的奴隶”说出了雇佣劳动的真谛。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是在“一穷二白”,只能造桌子、椅子不能造车子、机子的基础上起步的,引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是必要的。但是,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非公有制经济的问题,问题已经是非公有制经济危及到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问题,危及到劳动者的国家主人翁地位的问题,危及到劳动者不能自主劳动的问题,因为我国的雇佣劳动已经成为了劳动的主体。这样的状况显然是与共产党人的“初心”不相适应的,显然是与劳动者是国家主人的地位不相适应的,显然是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因此,必须改变这一状况,逐步减少雇佣劳动,加速推进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自由的自觉的联合自主劳动。只有这样,才能夯实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也才能加速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加速推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必须用科学的知识体系武装全体人民。之所以要用科学的知识体系,是因为科学的知识体系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最有力的武器,而只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才能使人获得自由和全面发展。用科学的知识体系武装全体人民,首先是要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全体人民。原因无他,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是人间的真理,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只有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才能科学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才能使人获得自由和全面发展。其次,要用中华优秀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熏陶全体人民。原因无他,是因为中华优秀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能唤起人们心中美好的理想、信仰、信念、思想、情感和崇高的精神,它能使人成为白求恩式的人物即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样的人也就是自由的人和全面发展的人。再次,要用科学技术武装全体人民。原因无他,是因为科学技术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最有力的工具。只有用科学技术武装起来的全体人民,才是最有力量的,才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也才能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总之,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须有马克思主义做指导,必须有美好的人文知识,必须让科学技术武装头脑。只有这样,才能加速推进人道自由全面发展。

 

加速推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必须努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经济是基础,不仅是政治的基础,同时也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没有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就没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不言自明的真理。老生常谈,就不谈了。

 

加速推进人的自由发展,就必须大力增进民生福祉。社会主义是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发展目的的,只有增进民生福祉,才能促进人道自由全面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是要将习总书记提出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民生福祉观”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大力推进人道自由全面发展。

 

加速推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必须将“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发展到高级形态。六十多年前,毛主席提出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的政治课题。六十多年来,我国基本形成了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但是,还不够,还必须在新的时代,将其发展成更高级形态的政治局面。这个更高级的政治局面,就是要更加民主的同时又更高度集中,更加有自由的同时又更加有纪律,更加有个人意志并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同时又更加有统一的意志、统一的行动。因此,只有在处理好这些矛盾的前提下,才能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九、人民社会必须大力提高社会文明和民生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政治报告中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借助一年干。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持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同时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就业和人民收入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等具体的七项目标和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提出的社会治理和改善民生的方针,以及具体的七项目标和措施,也是人民社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方针、措施。这七项措施都非常重要,都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执行和落实。但人民社会的建设是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同在的过程。这就必须紧紧扭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既作为推手,又作为目标。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必须紧紧扭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问题,在各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持之以恒办好民生实事。

 

人民社会必须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要高度重视全社会的教育,尤其是农村的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建设特色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前实现毛主席当年设想的一百年内普通劳动者都要大学毕业的目标,真正实现全社会的教育平等。

 

人民社会必须实现充分就业。要大力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坚持完善就业创新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好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户、复退军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使劳动报酬提高得更快。

 

人民社会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施社会保障兜底工程,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社会托底工作,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关爱服务体系。高度重视健康建设工程,强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巩固提升医疗卫生全覆盖,发展智慧医疗,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以全民健康助力全面小康。

 

人民社会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扎实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把“绿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发展绿色经济,打造绿色家园,构建绿色制度,筑牢绿色屏障,培育绿色文化,让绿色生态更多地惠及人民。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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