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学术探索 > 理论研究  > 阅读信息
张嘉国:关键在于劳动者的积极性
点击:  作者:张嘉国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9-03-23 08:28:29

 

1.webp (19).jpg

 

【导 语】


这是1997年《企业文明》杂志发表的一篇讨论国企改革的文章。主要是批评当时一些流行观点,试图捍卫工人阶级在国家和企业的主人翁地位,但没什么用。20多年过去了,这个问题已很少有人提及,大家已经习惯雇佣和被雇佣这种劳动关系了,并且基本固化。然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不可忽视,不可违背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矛盾发展与演化,这个问题总会被顽強的表现出来。

 

这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改革方向不动摇的思想,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人民共享。这不能当一句口号喊,必须要有一套政策措施做保障。

 

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出:劳动力也是资本,与金融资本有相同的权利,试图给新时代劳动者与资本的结合提供一个理论的方向。在近年发表的《我看混合所有制改革》做了进一步的说明。我的意思是说,不解决劳动者在国家和企业的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失去了根基。

 

习近平同志在两会上说:“共和国是红色的,不能淡化这个颜色”。我理解:有两条:一条是共和国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用鲜血铸就的,红色是共和国的底色。另一条是共和国要保持这个颜色,不淡化这个颜色,必须要不忘初心,与人民一起来捍卫这个颜色,不能让低级红、高级黑那些玩艺把共和国引偏方向。

 

关键在于劳动者的积极性

 

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

 

(一)

 

在生产力诸因素中,人是最积极、最活跃、也最具革命性的因素。在具体的生产实践活动中,劳动者直接使用工具、操作机器设备使用原辅材料制成新的产品,因而,劳动者对生产过程最了解,最熟悉,也最能提出改进和改革的意见,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最直接的推动力量。但劳动者不是机器,而是活生生的人,是有着各种需求的活生生的人。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企业,如果只把劳动者当机器,当成企业的附属物来对待.那肯定要遭到历史的惩罚。

 

资本家在对待劳动者的态度上也经历了几个阶段:开始是把劳动者当机器-样对待,使工人以砸烂机器设备,联合起来,举行大罢工。后来资本家逐步采取了一些改良措施,改善工人的劳动环境,提高工人的工资来缓解劳资之间的矛盾,软化劳动者的反抗。到了本世纪五六十年代,他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劳动者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以“人”为中心的人本主义管理思想,在实践上采取允许工人参股人股、终身雇佣制允许工人参加一部分企业管理等多种改良措施,满足劳动者的部分要求,提高劳动者在企业中的地位,以求更加顺当地榨取上人的劳动血汗,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巩固资本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解决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积极性和创造性问题的思路,不是改良而是革命,就是要把生产资料收归全体人民所有,实现生产的社会化和占有的社会化的统一,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直接占有和结合不仅仅是参与管理参股人股的地位,而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的地位。很显然,这是从根本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最先进、最彻底的观点。1949年我国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政权,人民当家做主,那时全国人民意气风发,斗志昂扬,迅速医治了战争的创伤。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的国民经济体系。

 

凡是经历过那个时期的人,都认为那是一次生产力的大解放,人们莫不欢欣鼓舞。我们现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革,也是为了更进一步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企业活力的源泉。其基本思路,应当是针对我们过去体制的弊端,解决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更加紧密,更能体现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的问题,把解放生产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到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来,这既是企业活力的源泉,又是企业长期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抓不住这一点,就没有抓住国有企业改革的本质所在

 

(二)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始到现在搞公司制,比较侧重于企业外部条件的解决和企业经营者的地位和作用,比如政企分开明晰产权、企业把体制等,往往有意无意地忽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问题,有的人甚至公开宣传:中国工人阶级这把椅子靠不住,他们没有管理国家社会和企业事务的能力,因而要靠“精英治厂”。还有的人说,工人阶级是主人翁只是“政治术语”,具体到企业“不能简单地套用”“企业的主人不是职工”,职工只是“雇员”等。事实上也是这样,扩大企业自主权,权利扩给了厂长经理,承包经营责任制也是把企业承包给厂长经理。近几年提出公司制,国有企业改组为公司,实行董争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是按出资额多少来组成的.职工没有股份,自然不能进人董事会,还是没有解决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改接结合问题。于是,又有人提出允许职工人股参股,并认为这是体现职工企业主人地位的好形式。然而,即使允许职工人股参股,他也只能代表他那一点股份,庞大的国有资产的管理、经营权又由谁来行使呢?也有些人觉得这样做还是不合适,把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分离开来不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的试点企业在企业内部也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但其性质,是企业体外的“监督机构”,对生产资料没有任何占有和处置权。事实上还是把劳动者排斥在企业主人之外。难道公有制经济真的不能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在企业这个层次上得到结合吗?

 

我认为,符合逻辑的做法,是把国有资产的管理、经营权交给广大职工,使职工真正感受到自己既是国家这个层次上生产资料的主人,更是企业这个层次上生产资料的直接主人,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在企业这个层次上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我很赞成国家所有、企业经营这一思路,即国家把这个企业的资产委托给这个企业的全体职工来经营、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为国家创造新的价值具体的可实行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类似董事会的权利。这个思路,解决了企业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问题,使职工从理论上的企业主人变成实实在在的企业主人,必能更加充分地调动和发挥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总之,从理沦上来考察,公有制经济应是最能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所有制形式。一则是公有制经济的建立,在国家这个层次上实现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实现了恩格斯所说:“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总的计划和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的目标,这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政治和经济的前提;二则国有企业的资产,都是国家所有,亦即全民所有,应当“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上,把企业管理和经营权交给广大职工.由他们组织起来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在企业这个层次上使劳动者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则是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认真探索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也应当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体现公有制经济的优势。

 

(三)

 

党中央和江泽民同志多次指出,搞活国有企业,不但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江泽民同志在建国40周年国庆讲话中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由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确定的。”在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他更进一步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自己的创造性事业。”这就把为什么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道理讲得明明白白了。这就是说,实现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管理国家社会和企事业单位事务的权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要求国有企业的改革,也必须体现这一本质的要求。

 

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是保护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和当家做主的权利的,因而,社会主义制度才受到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拥护,这是社会主义制度最探厚的力量源泉所在。就改革而言,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也是改革的力量源泉和依靠力量,无沦微观基础或宏观体制的改革,都只有充分地体现这一点,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船重工国防动员与军民融合发展研究中心总工程师;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2.webp.jpg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更多文章请看《昆仑策网》,网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net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