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作为劳工主题
传统劳工社会学主要围绕劳动过程理论和阶级形成理论展开对话(沈原、闻翔,2012)。随着中国越来越深刻地卷入全球化过程和社会转型对劳工群体的影响,研究者也逐渐将年龄、社会性别(何明洁,2009)、关系视角(周潇,2007)等带入到劳动过程研究之中。如何更好地开辟出新的研究领域,锻造出新的研究议题是摆在学者面前的一道难题。本研究希望走出劳动过程的视野,将劳工交往作为一种空间文化,使得研究场景更为丰富。
曾有研究者梳理了二百多年来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社会空间的变化,从乾隆时期的双子城(满城巩宁、汉城迪化)到光绪初的单体城市迪化,从晚清一城四区到民国时期的一城两区,其城市社会空间发展的主要脉络是各民族混合居住格局的变化(黄达远,2011)。那么,我们有没有可能在空间中突破居住格局的窠臼,寻找新的研究视野?本文希冀把民族视角带入到劳工研究中,将民族作为劳动的主题。
长期以来,研究者们在衡量民族关系的客观指标时大多采用美国学者戈登的七个变量,即文化或行为的同化、社会结构的同化、婚姻的同化、身份认同的同化、意识中族群偏见的消除、族群间歧视行为的消除和公共事务的同化(Gordon,1964)。费孝通根据中国历史事实所做分析和归纳出的各族群共存的“多元一体”格局也颇具解释力(费孝通,1989)。然而,在转型社会过程中,多元一体理论过于宏大而缺乏对微观镜像的透视,囿于变量也无法全面、动态地认识民族发展。笔者希望把民族关系理解为民族交往,具体来说,在生产和生活空间中重塑维吾尔族和汉族劳工的文化互动。
作为一个个案研究,本文不是为了探讨不同民族劳工交往的差异,而是在差异的视角下检视一个具体个案的体制变迁和实践过程。也就是说,本文的研究问题是:在国家社会转型过程中,一个企业里不同民族劳工交往空间的发生和断裂是如何形成和变化的?
二、空间成为活动场景
空间曾作为物质环境而客观存在(马克思、恩格斯, 1995;马克斯·韦伯, 2010),诚然,空间的划分也具有社会差异而被主观认知(涂尔干,1999;Simmel, 1997;Goffman, 1959)。西方社会的空间研究中弥散着社会与政治意涵(列斐伏尔,2008)、权力—知识与身体和主体性的关系(福柯,1999)。东方社会的空间研究除了引介西方空间学术思想之外,在边缘(王华,2011)、社会融入(潘泽泉,2008)、工厂宿舍(任焰、潘毅,2006)等维度做了有益的实践。本文尝试将具体性空间和抽象性空间结合起来,进行民族劳工交往的民族志研究。
空间作为人类学的重要议题,是分析日常生活的一种范式。阿帕杜莱强调空间政治和空间实践的跨地域社会空间过程。布迪厄重视空间中的知识、秩序和权力关系,意即空间实践。列斐伏尔不是落脚于空间的关系结构或实践,而是推进空间的面向:空间实践、空间的呈现、呈现性空间,这三种面向在晋江—香港移民研究方面已有精彩的展示(林蔼云,2006)。本文在使用空间这一概念时主要指具体空间和抽象空间。具体空间,意即能够看得见的、具体实在的空间;抽象空间,意即看不见的、抽象制度性的空间。
作为本文讲述的田野调查地点喀什棉纺织厂,其具体空间坐落于中国最西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西南部,有一片绿洲地区,被誉为丝绸之路明珠的喀什地区。之所以选择这个个案是因为:其一,喀什市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在历史上,喀什这个所谓新疆南八城的首邑,是“南疆安危所系的地方”(包尔汉,1984)。其二,喀什是新疆维吾尔人经济、文化的一个主要中心。一些学者认为喀什地区作为维吾尔族人口集中的地区,对于研究新疆维汉关系是非常重要的(马戎,2000)。其三,20世纪80年代,有研究者已经对喀什棉纺织厂做过一些调查,留下许多调研数据、口述个案和研究报告(刘永谦等,1984;李泽,1984;苗剑新,1985;曾和平,1988)。其四,笔者自小生活在喀什棉纺织厂,有着丰富的、不可替代的生活经历。
喀什棉纺织厂作为一个生产生活空间的形成,是在1957年9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开始筹建的。当时,政府决策是希望在喀什建设一座现代化纺织印染企业,以利用优势资源,改变南疆贫穷落后的面貌。喀什市有着历史悠久的传统手工业生产,而现代化工业萌芽于民国初年。当时为了向苏联出口棉花,吾买尔巴依在东门外办了一座轧花厂,这是当地唯一的机器工业的企业(龚一匡,1994)。瑞典学者贡纳尔·雅林在回忆喀什噶尔几次旅行和调研时这样写道:
1929年来到喀什噶尔,……到处都是运水的人,背上背着盛在绵羊或山羊皮做的容器中的水,非常沉重。染匠把一股又一股的纱线用杆子挂在平顶屋的黄土房顶上。把他们占据的那一部分巴扎刷成了红、黄、蓝和紫色,而这些明快的颜色又东一块西一条地出现在他们的衣服上。……从塔什干和其他苏联纺织业中心进口的纺织品已大有取代本地纺织品之势。那些进口的纺织品图案多变,式样繁多,颜色艳丽诱人。现在(指1978年——笔者注),这一类纺织品仍占据着市场,只是不再从苏联进口,而是由喀什噶尔自己的纺织厂生产。……50年前(指1929年—1930年——笔者注),喀什噶尔没有工业。这也是当时整个新疆南部的状况。工业产品,绝大多数是消费品,都从苏联或印度进口,或某种程度上经过乌鲁木齐从中国中部地区运来。所有的东西都是驼队承载的。喀什噶尔是一个手工业中心。现在这一切都变了。虽然喀什噶尔还不是一个重要的工业中心,但已开始向这个方向发展。(贡纳尔·雅林,1999)
喀什棉纺织厂作为空间活动场景的形成使得:第一,从传统手工业向现代化工业的转型。由羊皮容器运水、染匠挂纱等传统方式转变为机器大生产。第二,纺织品从国外进口到本地自产自销甚至远销海外的转变。喀什棉纺织厂曾连续三年向苏联出口印花布,并为中巴边境贸易生产2321大花哔叽①5.46万米(龙锡丰,1987)。第三,“三工”(工业、工厂、工人)的初步涌现。工业的雏形与工厂相伴相生,从1958年1月成立喀纺建机处开始,后经破土动工,开始纺纱、织布、印染,到生产印花布,遂成为新疆建厂较早的大中型骨干企业之一。工厂的建立也催生出新疆本土的第一代纺织工人,许多少数民族工人加入到现代工业的大生产中。在工厂上班,拥有的不仅是一种生产技能,而且还带来社会身份和思想观念的转变。
三、生产空间变迁实践
生产空间的变迁是在时间的维度中践行的。喀什棉纺织厂的发展史可以分为创建初期(1958—1966)、“文革”时期(1967—1976)、恢复振兴时期(1977—1988)、三年承包期(1989—1991)、转轨建制时期(1992—1999)、鲁新纺织(1999—2000)、新兴纺织(2000—2003)、新棉集团(2003—2005)和雅戈尔集团(2005—2014)九个发展阶段(刘明,2013a)。从产权角度方面来看,自1958年至1999年,喀什棉纺织厂的性质是国有企业。从1999年至今,企业被不同的承包商承接,其性质为私营企业。
劳资之间的空间位置安排受产权性质的影响。在国有企业时期,管理者大多来自生产者,都有一线生产的工作经历。有学者采集到一位汉族工人T的工作从业史中,T从铆工、冲压工(1949年)、计划科的技术员(1958年)、党委办公室秘书(1961年)、党委办公室副主任(1963年)、印染厂总支书记(1965年)、厂党委副书记(1974年)、厂长兼党委副书记(1981年),T在7个岗位上工作过并有丰富的生产工作经验,用时32年完成了从一名普通工人到厂方管理者的身份转变(刘永谦,1984)。与此同时,该学者接触到的一位维吾尔族职工H也是在培训组副组长(1958年)、厂团委干事(1960年)、织布车间党总支书记(1961年)、厂党委宣传科科长(1965年)、厂政工组组长(1973年)、厂党委副书记(1974年)这6个工作岗位上任过职,也是具有扎实基层经验的厂级领导,经过16年的历练从一名普通干事成长为国家干部、国有企业的领导(刘永谦,1984)。当然,与此类似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的流动不仅发生在厂级领导干部等顶层位置,还在中层车间科室负责人中普遍存在。
不同民族间的生产交往空间发生于开放的上升路径。通过对喀什棉纺织厂第一代少数民族工人生活经历的历史回顾,我们发现:第一,工人从低层的简单生产者是可以流向高层的制度管理者的,这一升职空间是通过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得以实现的;第二,工人生产的积极性得以改善是通过自身社会价值的转化,具体来说,技术水平的高低与社会地位的高低相关是被当地社会文化所认可的重要方式;第三,技术职位的流动性使得第一批少数民族技术工人努力走出去,如去青岛、西安、上海等地学习生产技能,通过参观学习的方式积极掌握高尖端技术。由此,在企业内部也形成了更加紧密的师徒关系,从建厂至工厂倒闭,师徒关系作为一种生产制度长期存在。维吾尔族和汉族工人之间的生产空间交往由下面这个个案就能较好地反映出来:
1959年12月,A(维吾尔族女工——笔者注)也和同伴们一起来到郑州国棉一厂学习,她的师傅G(汉族女工——笔者注)非常热情,给她耐心讲解示范。可A不懂汉语,心里非常着急,只好跟着师傅的样子学。有一次因为找不到厕所,她急得蹲在地上。师傅以为她肚子饿了,急忙从饭盒里拿出馍馍给她,她竟羞得哭了起来。因语言不通闹了许多笑话。于是她买来铅笔,把常用语和机器零件都记在一个小本子上,狠下功夫学习汉语。师傅是生产组长,为培养A的责任心和全局观念,她把指挥哨挂在A脖子上,教她指挥全组生产。师傅还买来三朵花,鼓励她好好学习,如果学好了,就给她戴三朵,成绩不佳就戴一朵或是两朵。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她进步很快,有一天工友们给她戴上三朵花,敲锣打鼓在车间绕了一圈,G师傅的鼓励和帮助,不仅使她熟练地掌握了生产技术,而且在她的心田里播下了民族团结的种子。第二年她挥泪告别,难分难舍。此后她们经常通信,1963年A去内地参观,俩人曾见过面,“文革”中联系中断。1981年国家操作能手来厂表演,A向郑州国棉一厂的操作能手打听G师傅,听说师傅还在,她竟激动地哭了起来,在十年内乱中,她常常担心师傅的处境。她托人给G师傅捎去了亲手绣的枕套。师傅也回信,并寄来一些衣物。1982年春节前,A又给师傅寄去了红枣和全家合影像。(刘永谦等,1984)
50年代末,在喀什及周边地区,没有其他棉纺织企业可以借鉴制度和经验,师徒关系这一生产制度采借自内地模式。从内部招工师徒关系建立人群的来源看:第一,有来自祖国四面八方支援边疆的干部、工人和技术人员等;第二,在试生产后,由区内外分配进一批大中专毕业生,接收部分复转军人;第三,有从区上招工,既有招工条件,又有名额限制。喀什棉纺织厂建厂伊始,曾多次派新工人到内地进修学习,使得“师徒关系”制度作为重要的生产模式被采纳并延续。师徒关系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却成为技术传承与人际交往的纽带。因此,喀什棉纺织厂原本并没有设立师徒关系制度,而是通过内地实习、技术学习、招收工人等方式,移入到工厂文化中的。
在工厂工作的工人,师傅是由车间自己安排的。师傅不能挑徒弟,徒弟也不能挑师傅。但是,师傅必须是生产技术好的。师徒之间没有师徒合同,也没有任何拜师仪式,学习期限一般是半年。如果徒弟能单独完成工作,就算是出师了,可以提前进到技术工,甚至是熟练工。在经济上,学徒工所做的一切产量归师傅,拿学徒的固定工资(刘明等,2006)。一些老工人回忆道,工厂内维汉关系非常好,很少发生吵架之类的事,互相来往、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对方的语言,过年过节互相看望、吃饭、拜年、请客、宰羊等。
正是基于上升空间渠道的开通和师徒生产制度的运转,使得维汉劳工在生产空间交往方面是互通有无的。首先,喀什棉纺织厂师徒关系的确立,特别是维汉师徒关系的确立,是维吾尔族与汉族生产交往的重要方式之一。师徒关系数量的增加与减少,都直接影响双方交际,如生产互助、生活往来和语言学习等。当师徒关系融洽时,就能促进民族团结,缓解交际不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增强彼此深入了解的机会,使得双方的文化互相渗透,实现文化资源互惠共享(刘明,2013b)。其次,师徒关系也反映出现代工业组织与跨文化交际之间的互动关系。师徒关系作为现代工业组织的产物,特别是在新疆这样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生产环境中,就产生了新型的多民族师徒关系。在维汉师徒关系中,其关系模式促进了维吾尔族与汉族之间的交往和互动空间,也加深了师徒之间的个人关系。这其中既有制度因素的存在,又有其深刻的文化成因。
破产后的喀什棉纺织厂,在短短的15年里,历经鲁新公司(2年)、新兴公司(3年)、新棉集团(2年)、雅戈尔公司(8年)等不同名号的转换,其产权性质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企业组建大致可以分为三块:第一,企业的领导均由投资方担任;第二,企业的中层由原棉纺织厂有资历、有技术、尚未退休的中年人员组成;第三,企业的员工则是采取招工的方式纳新。这就形成了资方、中层和员工的三级管理模式。可以说,资方有效地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另外,企业方也会较少投入生产技术学习、工人健康体检等额外费用,利润的最大化成为私企生产的主要动力。相较于国有企业时期,维吾尔族与汉族工人的交往是平面的,私营企业的维吾尔族与汉族的交往更多是立体的,是上对下的关系,因为在平面空间缺少了汉族工人的位置,这是由于招工过程中,汉族工人逐渐减少的缘故。
根据“产权性质变化导致维汉劳工生产空间交往变化”示意图(图1),从1958年至1999年国有企业阶段,在普通工人、技术工人和厂方管理者层面均有维汉劳工关系的纵横互动。从2000年到2014年私营企业时期,首先,企业领导层仅是由内地投资方的汉族构成,因为来自内地的汉族投入了大量资金,在买断工厂使用权限的同时,也买断了管理者的职位空间。所以,在领导层缺少少数民族的优秀工人代表。其次,在企业中层主要以原工厂退休后返聘的汉族工人为主,他们有多年累积的纺织从业经历,是沟通领导层和员工层的中间环节。少数民族退休工人大多在家带子女的孩子,要么回到乡村减轻子女的生活压力,工厂每月的退休工资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笔收入;要么通过在巴扎市场上从事新兴商业活动以增加补贴。因此,在企业中层也缺失经验丰富、传帮带的少数民族工人。再次,在企业员工纳新方面,主要以少数民族工人为主,他们面临两种选择:要么成为技术工人,但缺乏上升空间;要么失去岗位,另谋出路。
可是,在私营企业阶段,企业员工平面空间里为什么缺少了汉族工人的位置呢?或者说是什么原因导致汉族工人数量急剧减少呢?
第一,工厂改制转型时,继续保留职位和自谋生路的工人已做过一次安置。该厂将要倒闭时,能够退休、病退以及按百分比拿劳保的工人已经完全脱离工厂生产区。但凡稍微有些出路的汉族工人,都进到喀什中心商业区打工或者更换单位了。实在没有出路的,又不能待在家里只吃饭不干活的工人,才勉强继续留在厂里打工。而对于生活在乡村的维吾尔族工人来说,只要能在城市找到一份出卖劳动力的就业机会,工作一天就有一天的收入。因为对于农村的维吾尔人来说,他们在遇到城市化就业问题时,一方面他们的汉语语言能力有限,阻碍了他们获取信息的途径和工作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教育程度较低使得他们只能参与城市中的体力劳动,没有专业技术、没有城市户口也成为他们难以融入都市的重要社会因素之一。因此,在我们访谈到的维吾尔族工人里,他们很珍惜难得的就业机会。应当客观地说,在面对城市化就业时,维吾尔族农民相较于汉族市民而言更为弱势。由此,造成了维吾尔族工人应聘者较多,汉族工人数量减少的现象。
第二,私营企业劳动强度大、收入较低,对于汉族群体缺乏吸引力。根据笔者2013年对该厂纺织女工的访谈,私营企业时,工厂曾经要求工人们延长工作时间,即由每天8个小时三班倒改为每天12个小时两班倒。据此减少雇佣员工数量,降低生产成本。但是,这一制度性的安排刚试行便遭到工人们的强烈不满和抗议。无奈之下,企业仍旧延续8个小时三班倒却加大了技术方面的扣钱处罚细则。工人们每个月的工资在1000元至2000元左右,对于纺织女工而言,维持家用几乎就是杯水车薪。一位女工告诉笔者,如果不是因为年龄卡在30岁至40岁之间,加之离异又带着孩子,年迈的父亲又在厂院里需要她照顾,她绝不会留在企业里起早贪黑地工作。如果年龄在30岁以下,可以再学个一技之长以维持生计;或者年龄稍长可以在该厂倒闭之前申请退休或者病退。她低着头向笔者坦诚,这一年她都没有舍得花一分钱下过一次馆子。在工资收入方面,汉族工人的心理预期要高于少数民族工人。因为应聘于该厂的维吾尔族工人大多来自周边县乡镇,相较于通过农业劳动所获得的收入,工厂所提供的工资收入还是能够接受的。以往留在厂区的工人期待的是稳定的退休工资,没有了退休金作为养老保障,年轻的汉族工人自然不会选择继续并长久地留在私企里。
第三,在职业生涯规划方面,汉族工人更倾向于长时期、稳定的且有发展的工作就业机会;而处于社会弱势群体的维吾尔族年轻农民,只要能够摆脱农村、农田、农民身份,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一次大胆地尝试和挑战。一位维吾尔族女工讲述道,她出生在疏勒县某大队,因为她父亲认为女孩子多读书没有用,并为她包办了自小收养的徒弟,打算早些办理婚事。以至于她刚上完小学就辍学了,后来她得知工厂招人就瞒着父母几经周折来工厂当工人。没过几天她母亲就哭着来到厂里,说挨了父亲的打,要把女儿带回家,否则母亲也不敢回家。在这种情况下,她和母亲回到家中,父亲扇了她几个耳光,把她锁在小房子逼她结婚,不准她再去当工人。双方相持不下,后来都做了让步。于是,她以结婚作为再回到工厂工作的条件(刘永谦等,1984)。由此可见,维吾尔乡村社会的观念较为保守,他们习惯于农村所安排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秩序。面对工业社会,他们的观念和心理尚不能完全转变和适应,年轻子女更缺乏职业发展和人生规划。所以,不少维吾尔族工人认为能够走出农村,改变农民身份,在心理上已经获得极大满足。他们甘愿尝试在城市辛苦劳作并获得高于农业的收入,重要的是能够享受都市所带来的各种生活便利。因而,维吾尔族工人数量增加,汉族工人数量减少。
建厂初期,大批招工导致许多不同民族师徒关系开始建立。1959年全厂少数民族工人八百人左右,1983年一千七百多人,这些工人大多已成为熟练工人。根据历史访谈材料所记录的情况,从喀什棉纺织厂建厂至80年代初期,恰好是第一代维吾尔族技术工人成长、发展、磨砺的二十年,从不同部门的技术人员逐渐形成了以专业技术为主(技术型)和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管理型)的两类精英群体。一位挡车女工Z回忆说,她是1976年入厂,经过三个多月的学习基本掌握了挡车的要领,她被分配到后纺车间丁班,该班共130人,下分为八个小组,其中民族同志近七十人,占50%。到20世纪90年代,汉族工人数量逐渐减少,维汉工人数量比例失调。在2013年调研过程中,90%的工人均是维吾尔族工人,一个班组仅有一两名汉族工人,而在一些班组里甚至连一名汉族工人都没有,这也使得维汉师徒关系难以维系。师徒制度生成的机制因维汉工人比例失调缺少继续运转的条件,维汉工人师徒交往空间因工厂单位所有权的变更而断裂。
根据表1,我们可以看到:首先,工人整体数量在1959年建厂阶段为1522人,到1999年将要破产时达到顶峰6766人,到2003年不断精简人数降为2227人。其次,民汉比例在初创时期大致上是平均的,有了这样良好的民族构成比例,也搭建了民汉交往的人口基础。虽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民汉数量互有多少,但自1966年开始,汉族工人数量所占比例逐渐减少,即便是在破产前夕统计的数据中,也仅为39.65%。再次,男女性别比例在20世纪60年代较为平均,到了90年代女性居多数。
四、生活空间发生断裂
生活空间的变迁是在居住格局的维度中实践的。喀什棉纺织厂社区的形成是基于劳动生产所需,也就是其职业交往圈(生产区)和生活交往圈(生活区)重合。因此,在多年生产工作过程中,逐渐形成不同民族、不同代际、不同地域人员之间的互动往来。
生活空间的安排也受产权性质的影响。国有企业时期,工厂区和生活区只是一路之隔,从生产区域拓展到居住生活领域,逐渐形成一个较为封闭的熟人社会。如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在厂院里的平房区302栋,共住有9户人家,其中有车队、化验室、准备车间、食堂、后纺车间、机动车间以及在厂院管理卫生等在7个部门、3个不同民族(维、汉、回)、不同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生活在一起。在喀什棉纺织厂生活区里,居住着汉族、维吾尔族、回族、乌孜别克族、锡伯族、壮族和满族等不同民族的职工。20世纪80年代,喀什棉纺织厂家属生活区分为十二区以及单身楼,其中男性占48.8%,女性占51.2%。(李泽等,1984)
喀什棉纺织厂从建厂发展生活区至21世纪初,从单身楼到逐渐盖起刀把房、窑洞房、平房和小二层,生活区域也从1号楼拓展到71号楼,不同民族居住格局的均衡发展有益于民族间的交往。例如,工厂生活区还专门成立民族伙食管委会,开办民族幼儿园。每逢少数民族同志过节,都尽量多采购一些物品,以便少数民族职工过好自己的节日。少数民族职工也处处想到汉族职工,厂里盖了一幢四层住宅楼,在分配住房中,少数民族同志主动提出要多照顾一些进厂时间长、家庭人口多的汉族老职工。(董建生、严美然,1982)
国有企业时期,原有的劳工住房问题可以在喀什棉纺织厂房产科内部讨论协调解决。企业转型之际,出现了许多住房纠纷。例如,C女士在网上发表说:喀什棉纺织厂的下岗工人,有经济适用房,符合所有的条件却没分上房子,很多不是本单位的人都分上了,很气愤。饶有意味的是喀什地区国资委的回复情况:
答复:C女士,您好!2009年3月份以前,花苑小区(原喀什棉纺织厂生活区)还有419户原企业人员(包括下岗职工、退休职工)仍旧居住在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危旧平房之中,喀什地委、行署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重点解决广大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民生,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2009年4月开始由政府投资在花苑小区修建了1254套保障性住房,在解决原419户平房住户的住房问题后,其余住房全部用于解决原企业下岗职工的住房问题。
2009年8月开始,受喀什地区行署和喀什地区国资委的委托,喀什棉纺织厂改制企业开始进行保障性住房资格初审及首期购房交款相关事宜。按照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安排,喀什棉纺织厂改制企业具体做法如下:一是419户拆迁户优先安置。由于拆迁户在拆迁前全部和喀什市保障办签订了回迁协议,必须全部予以安置。二是在花苑小区修建保障性住房时,地区行署考虑的是在安置完拆迁户后,安置喀什地区其他改制企业的拆迁户。但由于原喀什棉纺织厂兴盛时期职工超过一万人,鼎盛时仅在职职工就有8000余人,加上退休职工超过万人。随着企业改制、改组,原企业有众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还有很多辞职、除名人员,申请要房人员较多,修建的1254套保障性住房,在安置完419户拆迁户后剩余835套全部用来安置原喀什棉纺织厂职工。但是,申请人员数量远远超过了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数量。三是保障性住房首要申请条件是根据喀什市政府下发的文件精神执行的,家庭平均收入低于660元、人均面积小于13平方米,有喀什市户口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但特别要求有房改房、全额集资房、商品房和私有住房的一律不准购买保障性住房。四是剩余835套保障性住房有限解决原企业双职工下岗家庭、一方下岗、一方无业职工家庭和一方退休、一方无业职工家庭和原企业残疾职工家庭。五是在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有残疾人证书人员和年龄在50岁以上的人员优先点房。六是由于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数量远远低于申请人数,先申请住房的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了安置,后来的即使符合申请条件也无法解决。基于这种情况,2010年,喀什地委、行署、行署领导想方设法寻找合适的土地,今年(2011年——笔者注)在花苑小区能建一个单元建一个单元,能建两个单元建两个单元,又建了300套保障性住房,目前主体尚未完工,预计明年(2012年——笔者注)上半年能够投入使用,这样可以继续安置300户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七是目前已经入住保障性住房家庭,在经过资格初审、复审后,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时还要继续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收回保障性住房。此复。②
上面这则住房纠纷问题原本非常简单,就是喀什棉纺织厂下岗职工因为有经济适用房没有分到保障性住房,问题的关键在于不是喀什棉纺织厂的职工分到了保障性住房。喀纺人作为劳工的一种群体认同经年累月已经形成,更成为自我与他者身份认同的利益边界。通过两次回复,事实也较为清晰。喀什棉纺织厂修建了1254套保障性住房,其中419户拆迁户优先安置,剩余835套根据职工困难状况酌情安置。“答复”中阐述了划分困难状况的依据:第一,人多房少。喀什棉纺织厂职工加上退休职工过万,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人数超过可供分配的住房。第二,根据人均收入、人均住房面积做第一次切分,根据职工下岗、无业、退休等情况做第二次切分,根据残疾与否、年龄50岁以上者做第三次切分。总体来说,切分有理有据,既符合实际情况,也符合喀什市政府下发文件精神。问题在于,答复中的第六点“先申请符合条件的已经进行了安置,后申请的即便符合也无法解决”。答复中回避了两个问题:首先,是其他企业职工也有安排在厂院的情况,这一点在“喀什地区国资委回复情况”中有所说明和体现,即“也安排了一小部分其他破产关闭企业无住房的拆迁户”;这一小部分是多少人?为什么没能提前计划列入其中并予以说明?其次,同样都符合条件的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以及其他切分原则是否提前告知。
私企时期住房问题的解决,最后竟然成了原喀什棉纺织厂职工与喀什地区国资委之间的问题。首先,喀什棉纺织厂生活区更名为“花苑小区”,就已经向国企时期挥手告别。那么,国企时期分房时是如何解决的呢?一些老职工告诉笔者:一是根据工龄长短;二是看工作表现,例如是不是标兵,是不是劳动积极分子,如加班加点或者是操作比赛获奖等;三是看是不是双职工、单职工,然后经由厂党委、各车间领导、房产科相关人员、工人代表共同协商、打分、推选列出名单。由于厂职工多年工作生活在一起,彼此非常熟悉职工的实际情况。所以,并不存在利益争夺的问题。相反,工人们将精力都放在加班加点劳动和争当优秀标兵上了。论资排辈和工作情况是主要评审依据,这就避免了很多利益纠纷。事实上,也会出现上文中提及的维吾尔族职工照顾汉族老职工的案例。其次,从深层次来讲,企业转制后,管理者和员工群体之间发生了错位。对于私企来说仅需专注生产,因此,对于生活这一块内容无形之中交给了喀什市、喀什地区相关分管部门。例如,当保障性住房问题面临纠纷时,是喀什地区国资委出面解释和安抚。一方面,加大了喀什地区和喀什市相关部门的工作量,毕竟71栋楼的小区在喀什地区算是最大的生活社区。另一方面,固有的生活观念使得原生活区的工人们在出现了问题之后,找不到直接接管的部门。信息无法透明化,办公效率必然降低,反复发酵的工人情绪既不利于工厂生产,也无益于社会安定。
其实,街坊邻里居住在一起,互相学习语言、互相了解并尊重对方的生活习俗,很容易就相处在一起并成为生活中的好朋友。我们就遇到一些生活中维吾尔族和汉族交往的实例,如给对方民族的朋友起名字,过年过节互相看望,生活中有困难,比方说掏下水道、拉煤等具体生活事宜时,不同民族间能不分彼此,这是在一个厂院里生活三十年建立起来的友谊,面对异文化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尊重和学习。笔者访谈的一位汉族老职工S说:
我是40多岁开始学习维吾尔语的,在三小上汉族学习班学习维语,花了50多块钱。当时,我觉得维语还是挺重要的。学了维语之后,通过我和维族人打交道,我觉得他们有好多在文化层次上很高的人,确实非常通情达理。其实,我的童年是在喀什度过的,我的保姆是维族人。那个时候(指1954年——笔者注),汉族人经常找维族保姆。当时,工资才有多少,28元钱,5元钱的保姆费。工资都很低,维汉之间就根本不存在隔阂的问题,我们家那时候住在院子里头,维族人都会说汉话,每次做饭他们都端来很多好吃的,煮的羊肉吃的,切上好吃的,挺好的。我们楼上住的阿不都,这样住了没什么影响,没有矛盾,人都挺好的。他父母也是纺织厂的老工人,有时候有点小问题,我就跟他说:你们两个孙子调皮得很,放假了,天天下面扔东西,你去看一下,给孩子、孙子讲一下,一楼的空气好了,上去四楼也好。(笑)好好说,什么事情也没有。
如果说生产交往空间更倾向于个体纵向上升的话,那么生活交往空间则是侧重群体平面交叉的。一年四季对老百姓来说最重要的日子当属过年,对于汉族同志来说是春节,对于少数民族同志而言就是古尔邦节和肉孜节。在喀什棉纺织厂还未破产时,每到过春节就由厂里组织工人家属在总务科领取一份肉菜和素菜,并由工会组织在生活区放烟火及各种文娱活动活跃节日气氛。古尔邦节或肉孜节时厂里或各车间也组织团拜活动,互相问候并组织厂里的职工看露天电影等。三月是学习雷锋的日子,厂里就组织车间维汉工人在厂院里篮球场空地上帮助家属们解决一些生活实际困难,比方说修自行车、摩托车或各类家用电器等。五月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月,厂里每年都会开展相关的文体趣味活动。无论是个人先进工作者、车间部门先进集体、厂委会民族团结工作总结,还是制定民族团结公约,重要的都由厂里领导、组织、策划、实施,企业将民族团结和政治学习作为与生产质量同等重要的工作常抓不懈。此外,国企职工无论是少数民族工人,还是汉族劳工,大家对于生产和生活所形成的空间文化是认可的、接受的,并逐步塑造了“喀纺人”这样的群体认同。
随着企业改制,在国企时代部门间的辅助交往空间还涉及食堂、澡堂、车队、医院、学校等多部门。生活区和生产区的彻底断裂主要表现在小区名称的变化和管理权的归属,喀什棉纺织厂家属院成了花苑小区,生活区归厂方管理转变为花苑物业公司。现如今在我们调研过程中,这些辅助部门如食堂、澡堂、车队已不复存在,医院划拨给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成为一分院。幼儿园现在由私人维吾尔族老板承包成为了“双语幼儿园”,全部为维吾尔族儿童。喀什棉纺织厂子校划归喀什市教育局,改名为喀什第十九中学。企业改为私营之后,露天电影院被拆除,连带着卖电影票和摆摊卖瓜子的人一起失业。企业福利体系中的食堂撤掉了,廉价可口的饭菜没有了,重要的是劳工们一起吃饭交流、交往的空间断裂了。退休办里依稀还有为数不多的老职工们下象棋、打扑克、捣两把台球打发闲暇时光。聚光灯下的篮球场已经破旧不堪,没有人维修,甚至连生活区中心的假山、水池也没有活水了。厂院的居民不时抱怨垃圾没人清理,管道老化无人更换,生活区与生产区的断裂,不仅断裂了人们的物质享受,还断裂了人们的精神世界。
有一位维吾尔族女老师D说,她是“民考汉”,以前就住在厂院里。后来企业破产,就想办法购买商品房搬出去了。她觉得自己生活得很遗憾,这里的气氛感觉不对劲。自从改制后,好像生活区和生产区就完全是两个地方。一些老工人想去厂房里看看,还需要企业管理人员审批。企业对生活区的老工人也完全不管不顾,没有任何联系。虽然在地理空间位置上没有变化,厂房和小区一路之隔,但是在机制上生产区和生活区已经拆分开了。D说,因为自己上汉族学校,总觉得自己是夹在中间,汉族这边也亲近不了,维吾尔族那边也不招待见。比如说她的孩子8岁了,到门口玩,外面有三四个汉族家长,她的孩子拿着滑板玩,那几个孩子挡在那里,他们家长就站在那里也不管,如果她站出来说什么话的话,就会被看成是不维护民族团结。她觉得现在是真的很受伤,想回到原来厂院里那种和睦的人际关系之中。另外,就比如说她们孩子碰上汉族孩子摔倒了,那个汉族老师就直接揪着维吾尔族学生找他的老师。其实,她觉得这是个很简单的事,把摔倒的小孩扶起来,赔个礼、道个歉。但是,现在这就成为非常敏感的事情。现在纺织厂里面好多房子都是外面来的人在住,互相不认识的也很多。不像她们以前那种父母认识,子女也认识,就成了很好的朋友,太想回到以前了。反正她们小的时候都是快乐的童年记忆,现在这些孩子就不知道了。熟人社会也随着企业转制逐渐成为熟悉的陌生人。加之,现在企业新招的维吾尔族工人全部住在工厂宿舍,虽然与生活区一街相隔,但是已经与厂院里的人没有任何个人或公家的关系可以维系。
在国企时期,师徒关系能从生产过程中自然带入到生活领域里。在私企时代,师徒关系仅存在于生产流程里,在生活空间中断裂。一位纺织女工Z告诉笔者,她是1989年进厂当学徒工的,一开始的工资只有30块钱,到熟练工45块钱。然后,开始挡车。带她的是汉族师傅,师傅咋说都是挺严厉的,没有很亲到过年拿东西看她。她认为自己也在帮师傅干活,帮她开机车。她没有带过徒弟,因为私企里没有给她分配徒弟。她说,现在车间织布的维吾尔族工人多,汉族人少。她们在一个房子吃饭也是分开的,你坐你的一半,我坐我的一半,接触不多,说话用汉语,她不会说维语。工作上,维汉不互相帮忙,她觉得现在的人都自私得很,谁都想自己多拿一点钱,不会给别人帮忙的。维吾尔族人也不给维吾尔族人帮忙,车间里就没有可能,你干你的活,我干我的活,谁有那个时间?家里有小孩的、有事的,她给当官的讲就行了,请半个小时的“小假”,现在车间都有备工。过年也不叫,互相都不叫。现在都是把钱挣上就可以了,也不太互相走动。
她说:现在和维族人几乎就没有交流了,也就是在我们这个车位(指她工作上班的地方——笔者注),如果两边都是维族的,偶尔说一两句话,因为上班十个小时,要不停地来回地走,没有说话的时间。维族人做了好吃的,不可能叫我们吃的,就像我们做了好吃的,我们也不可能叫她们来吃一样。平时就是在外面打招呼,维族人到汉族人房子里给他吃啥?维族人讲究得很,汉族人的东西他都不咋吃的。以前的人都是朋友,现在好像没什么了,上班就是同事,下班谁也不认识谁了。现在的人都是这样子的:就像我们班上有几个汉族都这样的,汉族也不互相来往,见了就打个招呼吧,也许是钱的原因,为了钱可能变成这样了。矛盾没有,如果有脸红脖子粗的就是分车位,分好的车位可以多拿钱,分得不好的车位就拿不上钱,由管理员分车位,管理员有汉族的,也有维族的。
在这个个案中,我们看到当代维吾尔族和汉族女工的生产交往空间彼此区隔,生活交往空间几乎很少有交集。一是由于企业产权性质带来的劳工观念上的变化,从为公转变成为私,这主要体现在个人计件利益获得上;二是师徒制度的延续上,新生代的劳工对于传帮带的理解仅仅在技术传承上,而对于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空间交往较为淡漠;三是生产区和生活区归属权的划分,使得新生代的维汉劳工并不生活在一个院子里,原有的生产和生活区域的重合现在已经被打破;四是个人利益至上,一些旧有的生产、生活制度和体系被打破,新的社会运作机制尚未完善,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空间狭小。
在师徒制度体系的生活交往空间中,六七十年代的师傅常带徒弟回家吃饭,把徒弟当作自己的子女一样,而80年代的师徒关系一般,工作间隙在一起吃饭,非工作时间不分师徒,互相帮助生产和解决家庭困难。2000年以后,不会把徒弟带回家吃饭,徒弟也不会给师傅带饭。70年代的徒弟尊重师傅,有眼色③,与师傅的感情深,经常走动看望。一些退休的老职工认为,80年代的徒弟没有眼色,懒得很、吃不了苦,过年过节打电话问候或者亲自看望一下。90年代,与师傅的关系淡了,只是见面打个招呼,过年还会看望师傅。现在的徒弟,见了面还会叫师傅,但不会像以前那样毕恭毕敬;过年也不看望师傅,大多数人的解释是路程太远,或者觉得不是非得去给师傅拜年。
五、思考和讨论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民族工作部门最重要的光荣职责。如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是党和国家推动民族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由于我国西部边疆大多为少数民族地区,多民族共生的族际社会便成了西部边疆社会的基本特征,民族关系也成为社会关系结构中基本的社会关系。所以,要了解和认识族际社会的运行机制,促进族际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就需要从族际社会也就是从民族关系的视角出发加以考察。民族关系是边疆稳定的基础,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是保障边疆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新时期的民族工作更需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与交融,以交往加深了解,以交流增进团结,以交融实现共同繁荣发展。(龚学增,2012)
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以后,人们对新疆的局势纷纷进行重新评估。有人对新疆的治安工作提出质疑,有人认为民族政策应进行重大调整。特别是针对今后新疆经济应如何发展,如何解决社会中一些不安定因素,如何维护民族团结等问题,众说纷纭。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并不是越快越好。尽管我们目前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新疆最大的挑战,但我们也应注意到:边疆问题从来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它还有文化情感和社会秩序问题。新疆生态环境脆弱,少数民族未经过大规模工业革命洗礼,对现代化观念、现代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有一个适应过程,如何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理解不同文化族群间劳工交往空间问题将对于我们客观描述、理解、认识新疆民族关系大有裨益。
喀什棉纺织厂是以维吾尔族和汉族为主兼有其他少数民族的工厂社区,其突出特点是企业与社区重合。由于生产和生活互为依托,使得维吾尔族和汉族交往空间具有跨文化交际的特点。喀什棉纺织厂的技术工人并不像迈克·布洛维(Michael Burawoy)所描述的那样,他既不是依靠霸权(hegemony)或者强制(coercion)由垄断资本主义的劳动过程控制,也不是志愿性服从(voluntary servitude),更不是将劳动过程作为一场“赶工游戏”(the game of making out)而产生甘愿(consent)。这里的劳动工人有其自身的利益诉求:第一,身份的转变。该厂培养了第一批维吾尔族产业工人,首批招收民族工人800人,分别送往青岛300人、郑州200人、乌鲁木齐等地100人进行培训学习,为这个厂奠定了民族工人的基础和培养了技术骨干力量,这也是喀什棉纺织厂维吾尔族、汉族劳工空间交往的历史背景。第二,职业上升空间。通过对喀什棉纺织厂55年生产史的回溯可以看到,国企与私企在生产者成为管理者这一流通领域的差异性:国企允许并鼓励工人成为管理者,而私企不可能花钱租厂再将管理者的位置拱手让给生产者。在传统生产环境下,对于生产工人而言,特别是维吾尔族产业工人,高层、中层等职位并非遥不可及。而企业改制后,中高层的空间位置犹如“玻璃天花板”(glass ceiling),技术工人是根本无法真正接近的。当然,这并不是要求私企老板让渡自己的经济财产和社会地位,但是如果连基本的技术学习这一到内地培训的机会也被阻断,这不利于维吾尔族劳工与汉族劳工在空间分布上的交往,由此会影响维吾尔族和汉族劳工的社会关系。
劳动过程研究是马克思揭示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的关键。劳动过程如何被组织以便劳动力转化为劳动,是马克思主义劳动过程研究的核心问题。笔者在论述新疆社会转型过程中维吾尔族、汉族劳工的生产、生活交往空间时,正是回归劳动者主体,并重视劳动过程内外的因素,如民族视角、产权关系、师徒制度、交往空间等对工厂政治、民族关系的影响。特别是,从维吾尔族和汉族民族视角作为切入点,我们看到劳工在生产和生活交往过程中,空间文化的发生与断裂,是与体制变迁和实践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可以这么说,工厂维汉劳工交往的好坏也是新疆维汉关系的一面镜子。我们看到在不同时期的流变下,空间的契合与割裂是现实民族关系的反映。应当说,民族视角和空间理论的切入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转型时期经济与社会变迁研究,特别是民族交往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研究得到2014年度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疆社会转型中维汉劳工交往调查”(14BSH060)和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边疆热点地区城市民族关系发展态势与对策研究”(11&ZD059)项目的资助。文章曾在瑞士伯尔尼大学国际会议“Spatial Transformations in China’s Northwest”上宣读,得到ldikó Bellér-Hann、Agnieska Joniak-Lüthi、 Madlen Kobi、Emilia Sulek、地木拉提·奥迈尔、李晓霞、尼合迈提·霍嘉、余成普、刘宏涛、余晓燕、黄斌欢、张田等师友的建议和帮助,敬致谢忱。)
参考文献略。
刘明: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新疆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来自:华夏文化交流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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