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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平 | 红旗文稿:新质生产力发展与国有企业的使命任务
点击:  作者:沈伯平    来源:昆仑策网【授权】  发布时间:2024-06-03 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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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着眼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高瞻远瞩提出的重大命题,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我国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作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作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应该承担重要的使命和任务。

一、打造原创技术的“策源地”

科技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必须加大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的力度,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切实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问题,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提升国有企业原创技术需求牵引、源头供给、资源配置、转化应用能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为此,必须加大国有企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中,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对于电力、油气、铁路等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网络环节,要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而对于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环节,要有序向民营经济开放,允许民间资本进入,让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各自适合发展的领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一方面,通过营造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营商环境,强化国有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作为原创技术的“策源地”,应充分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聚焦主业进行自主技术创新,同时,也可以通过购买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的方式充当其科技创新的“孵化器”,最终在技术创新领域实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发展。作为新质生产力重要载体和着力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要鼓励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共同进入,进而实现两者之间资本和技术的双向奔赴,形成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竞相参与创新的效应,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

二、勇当现代产业链的“链长”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必须以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企业等国有企业要勇挑重担、敢打头阵,勇当原创技术的“策源地”、现代产业链的“链长”。国有企业要加强与各科研院所、“双一流”研究型大学的联系,深化产学研用相结合,推进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切实将科技创新转化为产业创新。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一方面要推动国有企业向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量子力学、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集中。另一方面要顺应产业发展大势,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发展方向,通过人工智能和数智技术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挥其固本强基作用,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谋划未来产业。同时还要推动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通过延长产业链供应链实现从优到强的转变,推动国有企业从基于资源优势控制产业链向基于创新能力控制产业链的转化。国有企业要通过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创新实现生产工艺和流程再造,力争在高端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占据主导地位,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定价权,推动短板产业补链,成为真正意义上基于创新能力的产业链供应链的“链长”。

三、为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提供重要保障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体人民,公有制经济是全体人民的宝贵财富,是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对于保障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国有企业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对实现共同富裕意义重大。新质生产力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遵循共享发展理念,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社会分配中体现人民至上。在这一过程中,国有企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促进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必须健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活力,更好体现知识、技术、人才的市场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初次分配领域,国有企业必须切实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最大程度激发社会活力,将其中蕴含的优质劳动力资源转化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所需的人力资源。在国有企业内部,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同时,还必须完善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机制,激发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活力,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在再分配领域,国有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国有企业还要积极参与第三次分配,积极探索构建国有企业深度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新机制,在不断改善自身公共形象赢得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信任的同时,积极履行好新时代国有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四、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

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相得益彰。只有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才能为高水平安全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样,只有在发展中更多考虑安全因素,才能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国际和国内安全环境,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的中流砥柱,必须承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这就要求国有企业必须在这三大行业和领域切实承担起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职责。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而提升其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则是实现高水平安全的需要。国有企业除了要承担起将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这一经济责任外,还必须切实承担起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以及维护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的社会责任。国有企业要通过成为原创技术的“策源地”,切实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确保我国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安全。国有企业要成为现代产业链的“链长”,切实维护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在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域和节点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国内生产供应体系,不断提高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国有企业要为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提供重要保障,就是要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责任。国有企业还要在我国应对风险挑战中发挥“稳定器”和“压舱石”的作用,坚决防范化解各类生产经营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环保事件的底线,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作者:沈伯平,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南京大学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授权】,转编自“红旗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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