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第六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不断壮大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对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阐述,实际也是对习总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高度概括和提炼。
宪法和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表明,社会主义和公有制是唇亡齿寒、辅车相依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灵魂;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集中表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离开了公有制,那就不是社会主义只能是冒牌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就只能是其它别的社会形态的公有制,因而社会主义公有制,就像西方经济学确立它的基本“硬核”时的“逻辑”——是不言自明、不证自明的社会主义“硬核”,即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
宪法和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表明,社会主义公有制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的,是稳定和发展的统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公有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公有制,必然要发展到社会主义中高级阶段的比较完善和完善的公有制。以此为出发基地,实现共产党人的最高目标。
宪法和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表明,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人民所有的公有制:全民所有的公有制,是全体人民所有的公有制,集体所有的公有制,是部分人民所有的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体现全体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载体,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中的主体即劳动人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的根本保障,因而,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就是在维护人民民主权利尤其是在维护劳动人民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
宪法和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表明,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现状,还不很适应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在“坚持”的基础上,加以“完善”,改革与社会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调整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的所有制结构,以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宪法和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表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其它所有制应该也必须共同发展,因为这是与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因而它们既是相互促进又是相互对立的。这个相互促进,只是历史现实的相互促进:通过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竞争,不仅仅实现各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而且更实现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地发展;不仅促进劳动力的充分就业,而且能促进社会的向稳。这个相互对立,却既是历史现实的对立,更是根本利益的对立: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其它所有制之间,在剩余劳动的归属上是根本不相容的,或是劳动人民的利益,或是私有企业主的利益,二者必居其一,因而在现阶段,对于其它所有制来说,既要调动其积极的一面,又要抑制和化解其消极的一面。
宪法和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表明,社会主义公有制之所以“必须坚持和完善”,是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还面临着对立面的现实威胁:中国社会那个可能会发展为自由派资产阶级的“分利联盟”集团,即由官僚精英、资本精英、学术精英和黑社会势力结成的“分利联盟”集团,为了动摇社会主义的根基,不仅贩卖、编造和“创新”了各种污蔑、瓦解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的所谓“科学”“理性”的理论,而且根据他们所谓的“科学”“理性”的理论,“理直气壮”“毫无顾忌”地“送光”“卖光”“处置光”公有制资产,其结果使得我国公有资本、公有制企业的产值,均下降到了社会总资本、总产值的1/3左右,而在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劳动者的占比更是下降到了社会总就业的1/5左右。这不仅削弱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而且在动摇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显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内部,是有矛盾的,但它是与社会主义、与劳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而不是所有制之间的主要矛盾;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其它所有制之间,是有矛盾的,既有相互促进的一面,又有相互对立的一面,但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发展的需要来说,也不是主要矛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之间的主要矛盾,决定性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分利联盟”利益集团拥有的私有制基础之间的矛盾。
因此,只有正视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只有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其它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并调动其它所有制的积极因素抑制其消极因素,只有清醒认识“分利联盟”集团对社会主义机体的危害并毫不留情地打击和清除“分利联盟”集团,才能从根本上巩固和增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地位。
一、社会主义社会是社会主义和公有制的有机统一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社会的发展和决定一定社会形态的决定性力量只能是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活动。任何社会,概莫能外,社会主义社会,也不能例外。
社会主义社会的物质生产活动,即社会主义的物质生产方式,仍然表现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不过,它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表现。
社会主义社会,就是比资本主义社会还高得多的社会生产力。生产力是一个既得的物质生产力量,更是一个不断提高、不断发展的物质生产力量。对于在落后国家、落后地区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比资本主义社会还高得多的社会生产力”的基本含义,就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速度和质量要比资本主义社会高得多。积小胜为大胜,在一个不远的将来,赶上和超过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因此,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
但是,社会生产力,不是“神”的存在,——不是一个独立而超然的东西,它是自然力,但更主要是“人”的生产力因而是社会生产力。
生产力,首先表现为自然生产力,“奶与蜜的故乡”只能属于巴勒斯坦,中国的版图只能属于中国,这是不证自明的真理。谁要想改变,就会与谁做坚决的斗争。然而,自然,既是人们劳动改造的对象,又是生产力。作为自然生产力是一定的,改变自然生产力高低的,只能是人类的生产活动,因而自然生产力也表现为人类的力量。
生产力,又表现为生产资料的生产力。生产资料,既表现为既得的社会物质力量,是“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中国人民奢望在欧美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但“历史喜欢捉弄人,喜欢与人开玩笑”,中国人民只能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废墟上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不能选择和没有办法改变的事。生产资料,更主要表现为人民创造的社会物质力量。中国当代社会的生产力,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而表现为生产资料的生产力,根本上还是表现为人类的力量。
生产力,更主要表现为劳动的生产力。生产力,无非是劳动者的体力和脑力的支出。是劳动者为了获得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不得不付出的辛苦和汗水,这是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还没有充分涌流之前,无法改变的事情。劳动生产力,在任何条件下都是体力和脑力的结合,但是,在社会主义生产条件下,脑力劳动的作用已经居于矛盾的主导方面。正如毛泽东曾经指出的,社会主义没有千百万的知识分子是建不成的,必须建立庞大的无产阶级的科学技术队伍,“为了建成社会主义,工人阶级必须有自己的技术干部队伍,必须有自己的教授、教员、科学家、新闻记者、文学家、艺术家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队伍。这是一个宏大的队伍,人少了是建不成的。”(《毛泽东年谱》第三卷 第193页)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在德育、智育、体育几个方面都得到发展并具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和有知识的劳动者。这个劳动者的主体,就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他们就是社会主义语境下的劳动人民。知识化、科学化和文化化了的人民群众有着无限的创造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
因此,社会生产力,不仅仅是既得的社会物质力量,更主要是劳动者能够创造的社会物质力量,因而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条件下的社会生产力,主要表现为知识化、科学化、文化化了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等劳动人民的创造社会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力量;因而,那种将社会生产力抬到某种“神”的位置、开口闭口为“生产力的发展,杀开一条血路”的观点是大错特错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了生产力的发展,杀开谁的血路?杀开资本的血路吗?不是,因为他们正是希望资本统治劳动。他们只能是杀开劳动人民的血路。这样,他们搞的就不是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和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正像我们以前已经指出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和其它有阶级社会的根本标志,只有逐步消灭私有制,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才是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只有全面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才是建立了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任务,就是运用人民民主的工具,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其它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社会主义的中高级阶段实行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公有制,即社会主义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物质资料的生产组织形式。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就是将全体人民的生产资料,通过国家委托给一部分劳动群众进行生产和交换。生产资料为全体人民共有,生产的社会产品为全体人民共有共享。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生产资料为集体内劳动群众所有,生产的产品为集体内全体劳动群众共有共享。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虽然在生产资料全民共有与部分劳动者组织生产之间存在着矛盾,但是,两者在根本利益上是高度一致的,不存在根本利益的冲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虽然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与集体内部分劳动者组织生产存在着矛盾,但是,两者在根本利益上也是高度一致的,也不存在根本利益的冲突。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内部不存在根本利益的冲突,社会主义公有制应该也必然有比资本主义私有制更高的劳动生产率。
社会主义公有制,即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产权关系,看起来是一个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条件下进行的物质生产活动,但是,在物质生产关系掩盖下的正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与人之间的新型关系: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为全体人民共有,生产的社会产品为全体人民共有共享;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生产资料为集体内劳动群众共有共享。当然,这并不是说,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劳动人民之间就没有矛盾了。没有矛盾,只是天真烂漫的想法。事实上,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是大量而且复杂的。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具体组织生产的劳动者之间存在着大量且复杂的矛盾,社会主义的旗帜上只能大写“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八个字!因而,社会主义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全体人民是比较平等而又不完全平等的社会;因而,“社会主义养懒汉”是对社会主义彻头彻尾的诬蔑!
社会主义的性质,根本上是由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即社会主义所有制与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运动,构成了社会主义的社会经济结构;社会主义公有制与社会主义观念的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构成了社会主义的社会意识结构;社会主义公有制与社会主义政治的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构成了社会主义的社会政治结构,而社会主义社会,就是社会主义的社会经济结构、社会意识结构和社会政治结构的耦合。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头脑和灵魂,社会主义社会是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有机统一。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是公有制为主、其它所有制为辅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是一个长期的历史阶段。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废墟上建立和起步的,必然表现为从农业国到工业国到现代化、从不发达到比较发达到发达、从初级阶段到中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自然历史发展过程。
这就是毛泽东指出的,“革命仅仅是为建设开辟道路,建设时间长得多”,“建设比革命要艰苦,时间更长。”(《毛泽东年谱》第三卷第123页)“我国现在经济上的平衡和不平衡的变化,是在总的量变过程中许多部分的质变。若干年后,中国由农业国变成工业国,那时将完成一个飞跃,然后,再发生一个量变的过程。”因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没收。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可以搞资本主义。”(《毛泽东年谱》第三卷 第47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所以要“消灭资本主义,又发展资本主义”,是因为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是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还很不发达和不很发达,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发展国民经济。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其它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其它所有制为辅的有机统一。
所谓公有制为主体,我的理解,就是公有制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主导、控制和支配的能力。公有制对国民经济的主导,就是能主导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国民经济的总量和质量;公有制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就是对自然垄断的产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产业实行绝对控制;公有制对国民经济的支配,就是在国民经济的总量上要居于支配地位,至少要占到一半以上;在劳动力就业上,能够体现劳动者的国家主人翁地位,在就业占比上公有企业要占到社会总就业人数的一半以上。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这样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为了快速地增加社会生产力的总量,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当我国社会经济发生了一个质的飞跃后,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必然也随之发生一个飞跃,即由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
三、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公有资本与公有企业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公有资本与公有企业的有机统一。
公有资本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的统一;公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物形态,价值形态是反映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关系的公有资金,需要公有制企业来体现:没有公有制企业,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有资本;没有公有制企业的做强做优做大,就不可能有国有资本的做强做优做大。
因此,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实现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公有企业是关键,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公有资本与公有企业的有机统一。
四、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生产,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另一个根本目的,是为了创造比资本主义生产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这里的比资本主义生产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既是一个静态的对比,更是一个动态的对比,即主要对比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从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来看,历史已经证明社会主义公有制要比资本主义私有制优胜得多,并且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生产发展,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是为人民共有共享,社会主义公有制能够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兼得,是“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
五、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高效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那个可能会形成自由派资产阶级的“分利联盟”集团,为了达到他们瓦解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不可告人的目的,用所谓的“科学”“理性”包装,胡凑、编造了一系列私有化公有制企业的改革理论,“科学”地“证明”了:公有制就是无效率、低效率,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通向奴役之路,因而“人间正道私有化”,中国的根本出路在于消灭公有制、推行私有制。
暂且不论这个“分利联盟”集团的根本目的。单就支持他们的所谓论据,即“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低效率和无效率”来说,铁的历史事实证明:这是这个“分利联盟”集团的骗子们在集体撒谎!
先看斯大林领导下的苏联。
苏联,这个当时处在帝国主义严密封锁和包围下的世界上唯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斯大林和苏共的领导下,“在极短的时间内,苏联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从1928年到1940年,苏联工业总产值增长了9倍,年均增长16.8%,这在世界工业发展史上是极为罕见的。1937年,苏联工业生产水平由1913年的世界第五位和欧洲第四位,上升到世界第二位和欧洲第一位。人民物质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1937年苏联国民收入由1913年的210卢布增加到963亿卢布(按1926——1927年的不变价计算)人民总消费水平提高了一倍。”(中宣部:《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第97、98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很快医治好了战争的创伤,国民经济很快就得到了恢复和发展。至于后来苏联经济发展相对迟缓,恰恰不是社会主义的错误,恰恰是苏共领导人没有坚持社会主义、没有坚持社会主义改革的错误。
再看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社会经济发展。
对于毛泽东时代取得的社会经济成就,王立华大校在他的《揭秘历史真相:从产品产量数据看毛泽东时代的经济发展》一文中,通过与印度、与欧美、与日本、与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等一系列的比较,用无可辩驳的经济数据,证明了毛泽东时代是社会经济超常规高速度发展的时代。他得出结论:“比较之后深切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评价毛泽东时代‘为中国发展富强、中国人民生活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定论极其准确,决没有半点溢美之词。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与印度、日本、美国等主要经济体的比较,基础性产品无论总量还是人均产量,在发展速度上都是遥遥领先的。中国两个时期的对比,毛泽东时代在绝大部分项目上也是大幅领先的。”由此他推断,中国国内主流严重低估了毛泽东时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
但是,就是按照中国主流社会的观点,也还是证明了毛泽东时代取得了了不起的社会经济成就。比如,《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就对毛泽东时代的建设成就作了这样的评价:
在工业建设中取得重大成就,逐步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1980年同完成经济恢复的1952年相比,全国工业固定资产按原价计算,增长二十六倍多,达到四千一百多亿元;棉纱产量增长三点五倍,达到二百九十三万吨;原煤产量增长八点四倍,达到六亿二千万吨;发电量增长四十倍,达到三千多亿度;原油产量达到一亿零五百多万吨;钢产量达到三千七百多万吨;机械工业产值增长五十三倍,达到一千二百七十多亿元。在辽阔的内地和少数民族地区,兴建了一批新的工业基地。国防工业从无到有地逐步建设起来。资源勘探工作成绩很大。铁路、公路、水运、空运和邮电事业,都有很大的发展。
农业生产条件发生显著改变,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全国灌溉面积已由1952年的三亿亩扩大到现在的六亿七千多万亩,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辽河、松花江等大江河的一般洪水灾害得到初步控制。解放前我国农村几乎没有农业机械、化肥和电力,现在农用拖拉机、排灌机械和化肥施用量都大大增加,用电量等于解放初全国发电量的七点五倍。1980年同1952年相比,全国粮食增长近一倍,棉花增长一倍多。尽管人口增长过快,现在已近十亿,我们仍然依靠自己的力量基本上保证了人民吃饭穿衣的需要。
城乡商业和对外贸易都有很大增长。1980年与1952年相比,全民所有制商业收购商品总额由一百七十五亿元增加到二千二百六十三亿元,增长十一点九倍;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由二百七十七亿元增加到二千一百四十亿元,增长六点七倍。国家进出口贸易的总额,1980年比1952年增长七点七倍。随着工业、农业和商业的发展,人民生活比解放前有了很大的改善。1980年,全国城乡平均每人的消费水平,扣除物价因素,比1952年提高近一倍。
最后再来看一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所取得的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的社会经济成就,毋庸多言。这里只需指出两点。一是中国已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有的人用购买了评价计算,甚至认为中国事实上已经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体。无论是第二大经济体,还是第一大经济体,世界都感受到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力量,虽然尚未达到中国经济一咳嗽,世界经济就感冒,但中国一开口,世界必须洗耳恭听了。中国能发展到这一步,没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效率是不可能的事情。二是国有企业担当起了“航空母舰”的责任。“进入世界500强企业的中国国有企业数,从1990年1家到2014年的83家。有此前提,中国才能用1%的全国实有企业总数,创造34.4%全国税收收入、29.4%的全国财政收入,为13.6亿人民所共享。”
因此,社会主义的历史事实告诉人们,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高效率,具有资本主义私有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因此,中国“分利联盟”集团论证的所谓“公有制低效或基本无效”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是用他们所谓的“科学”“理性”包装的弥天大谎!
六、社会主义公有制遭到了持续不断的诋毁和围攻
在社会主初级阶段,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其它所有制共同发展,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具体运用,更是体现我国基本国情的根本举措。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关系到全体中国人民根本利益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根本方向和前途的基本经济制度,却遭到了“分利联盟”利益集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持续不断的诋毁和围攻。
中国社会“分利联盟”集团,对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诋毁和围攻,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的人。
第一拨人,是那些西方经济学传播家
他们力图用他们所谓的“科学”和“理性”“证明”:“社会主义公有制是通往奴役之路”“公有制低效或无效”,因而社会主义公有制毫无出路,出路在于“人间正道私有化”!
比如,我们那位可爱的西方经济学的贩运工张维迎先生,就是这样描绘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的:
“中国过去30多年的改革,是一个从强盗的逻辑走向市场的逻辑的过程。计划经济本质就是强盗的逻辑,一切生产资料归政府所有,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由政府说了算,人们没有基本的自由,更没有创业的自由,政府所制定的‘价格’也不过是政府掠夺和分配财富的工具,与税赋没有什么不同。我们中国人历来是很辛苦的。每个人都在追求幸福。但是过去在计划经济时代,个人追求幸福常造成相互伤害,最后结果是所有人都不幸福。改革开放之后逐步走向市场的逻辑,从包产到户给农民自由,到价格自由化、私人企业的崛起、国有企业民营化的改造,都是逐步走向市场的逻辑的过程。30多年来越来越多的资源、精力与时间转向为他人创造价值,这样社会的财富增加了,每个人的生活都得到了改善。”(张维迎:《市场的逻辑》 第21页)
第二拨人,是那些亦官亦学、官学一体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的历史发明家和理论发明家
首先是那些理论发明家。他们力图用他们的所谓“理论创新”和“历史创新”“证明”:
中国的社会主义搞早了、搞糟了,因为“只要私有制还能对社会生产力起积极的促进作用,就不应该、也不能消灭私有制”,社会主义要从“公有制的框架里解放出来”;而且,任何国家的所有制都是公有制,任何股份制都是公有制,发展任何形式的股份制就是发展公有制;而且,美国早就是公有制了,因为“美国不仅早就有少量的国家所有制,更重要的是在美国,股份制产值占了国民生产总值的80%以上。”从而在他们眼里,美国不仅是自由民主的灯塔,而且还是人类社会所有制发展方向的灯塔了。(周新城:《如何面对否定公有制的各种思潮?》)
其次是那些历史发明家。他们力图用一些似是而非并经过他们“科学”修正的经济数据,证明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失败:
“1952年中国GDP总量占世界总GDP的比例为5.2%,1978年下降为5.0%。人均GDP水平按当时高估的汇率计算,也只有224.9美元。1948年,中国人均GDP排世界第40位,到了1978年中国人均GDP排倒数第2位,仅是印度GDP 的2/3。”“1978年,中国刚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候是世界上最穷的国家之一当时的人均GDP连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国家平均数的三分之一都不到。”(转引自王立华:《揭秘历史真相:从产品数量的真实数据看毛泽东时代的经济发展》)
总之,在这些历史发明家和理论发明家那里,毛泽东时代搞了近三十年,竟连战火纷飞、民不聊生的1948年的国民党时期都不如,竟连失败的国家印度都远远不如,竟连撒哈拉沙漠南部那些刚获得独立不久的国家都远远不如!毛泽东时代,不是黑暗,是什么!而产生黑暗的根源,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加计划经济。因此,只有消灭毛泽东式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建立美国那样的“公有制”,以美国的“公有制”为“公有制”,以美国的道路为道路。中国才会有出路,否则中国还是走在被奴役的路上。
第三拨人,就是那些明里暗里支持和搞私有化的官员
他们不仅有理论。
比如,曾经一位主管全国经济工作的官员就公开宣称:公有制和其它所有制都是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就不要再区别谁为主、谁为次了。
再比如,地方上的那些“陈卖光”“陈送光”(此为原山东省聊城地区专员陈某的雅号)们的“改革”。他们的“改革”理论是上述两拨人马理论的浓缩,——其“即使我们没有一个公有制企业,也不会影响公有制为主体”的口头禅就是他们的理论的最好说明!
他们不仅有消解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理论,而且更有消灭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行动。他们的行动是:不仅将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全部卖光、送光,而且还想将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公有资产例如医院和学校全部卖光!
七、 “分利联盟”利益集团是当代中国之国蠹
我国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自我完善和革命,目的是为了使国民经济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实际利益得到更好实现和保护,将中国建设成为民主、繁荣、富强、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国家。
但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是有那么一股势力,借社会主义改革之名,行新自由主义改革之实,逐渐形成了大肆侵吞公有资产、严重侵害人民利益的“分利联盟”利益集团。
这个“分利联盟”利益集团,打着公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公有民营化改革的旗号,通过一些貌似合法和非法的改革措施,贱卖、侵吞公有资产和公有企业。
这个“分利联盟”利益集团,与国外垄断资本勾结,对国外垄断资本,大搞利益输送、大肆出卖国家、民族利益。
早在2006年,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的一份研究报告就指出:
在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有21个产业由外资控制;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的前5位也几乎由外资控制。国外资本通过跨国公司、基金会以及在华的金融机构,通过企业并购、品牌控制、参股控股等形式,攫取大量的财富,给我国造成了巨大的资产流失。
以2006年,的我国国家银行改革为例,这个集团,打着“规范招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旗号,将我国国有各大银行的大量股权以极低的价格卖给了国外资本。
据保守估计,当年整个国有银行贱卖股价的损失超过了6000亿元,整个金融领域内能统计到的损失超过了10000亿元。
这个“分利联盟”利益集团,利用我国法律的不完善及市场经济的缺陷,通过双轨制、官倒、操纵证券市场、非法集资、侵吞国有财产、骗取贷款、行贿、房地产投机、欺行霸市、生产假冒伪劣黑的商品等方式大肆谋取个人利益,积累了巨额个人财产。
这个“分利联盟”利益集团,他们中的官员利益手中的权力,大搞权力资本化,资本权力化,大搞权色交易,大搞利益输送,化公为私,损公为私,慷国家之慨,私私人之利,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仅中石油贪腐窝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窝案揭露出来的问题,就叫普通老百姓不仅做不到,而且连想都想不到。
因此,当前我国实际存在的“分利联盟”利益集团,是侵吞我国巨额公有资产的最主要势力,是蛀蚀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蠹虫,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共同敌人。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只有彻底清除“分利联盟”利益集团,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实现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的发展,也才能从根本上巩固和增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八、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未得到很好体现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其它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但是,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在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体现。根本的问题,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相对地不是加强了,而是受到了严重削弱。
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绝对数上看,有了较大的发展。“2013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104.1万亿元,对全国13.6亿人而言,人均7.65万元。”(《国企热点面对面》)日前,又据国家国资委主任肖亚庆的透露,2017年,我国国有经营性资产已达到155万亿元。这同时说明,全国人民人均拥有国有资产已达到10万余元。
这确实是了不起的发展成就。
但是,这只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绝对性的发展的一面。然而,事物总有两面,社会主义公有制还有与其它所有制比较相对的一面。
从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相对性的一面看,“2007年末,国家资本占33.4%,集体资本占3.0%,法人资本占25.5%,个人资本占22.9%,港澳台资本占6.1%,外商资本占9.1%。此后,国家统计局没有按企业实收资本统计的所有制结构。”(何干强:《振兴公有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现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一数据表明,我国公有资本所有制在整个所有制结构中已经被严重削弱了,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已很不相称,因此,必须巩固和增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九、不忘初心,切实巩固和增强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
社会主义与公有制同体连肢、密不可分。只有切实巩固和增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从根本上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巩固和加强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劳动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实际利益。
当前,巩固和增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应该也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落实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公有制的思想,形成一整套有利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的法规政策
宪法规定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中的主体地位,在社会主义中高级阶段的根本地位和绝对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巩固和增强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发表过一系列的指示。
宪法的规定和习总的指示,是我国现阶段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指路明灯。但是,要想将宪法和习总的指示落到实处,就必须形成一整套有利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的具体政策。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命。要根据当前我国公有制发展的实际,制定一系列的促进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的法规政策;要果断阻止那些名曰混改,实则将公有制混改成私有制的私有化混改;要彻底清除那些过时的、限制公有制发展的政策规定;要对公有制企业实行政策扶持、政策倾斜;要在税费征收上实行国民待遇,不能对公有制企业杀鸡取卵。只有这样,才是实行社会主义的政策,才是抓住了巩固和增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根本。
二是,批判西方经济学,切实树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指导地位
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作为我国经济改革和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指导理论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可是,改革开放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在“马克思主义过时了”的一遍喧嚣声中,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被挤成了伊壁鸠鲁的神,——它在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虽然存在,却只在某个角落里。加上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理论严重滞后经济改革的实际需要,于是西方经济学那一套随着西化派的竭力鼓噪,在中国社会攻城掠地、拔城劫寨,竟左右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头脑;“确定的、轨道的社会经济观”“经济人理性”“个体主义”和“私有制”成了不可移易的经济学信条;全国各地那些“陈破产”“陈卖光”“陈送光”公有制企业和公有资产的地方领导人,就是这些西方经济学信条的具体执行人。
因此,必须开展对西方经济学的批判,清除新自由主义对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影响,在改革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重新树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我国经济改革的指导地位。
三是,全民讨论和辩论,形成巩固和增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良好社会氛围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在改革开放中,中国社会为什么能形成“分利联盟”利益集团?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什么得到削弱?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为什么大面积破产和被贱卖、被白送?原因很复杂。但有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在国企改革中,广大劳动人民民主权利的缺失。他们不仅被排斥在具体的公有制企业改革之外,而且连基本的话语权也失去了,结果在那些新自由主义理论家的忽悠下,差不多被他们忽悠出了一个所谓的“新体制”。
因此,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性和历史能动性,充分还给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在当前,至少要在全社会开展一次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大讨论、大辩论。在讨论和辩论中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认识,使全国人民自觉地抵制新自由主义者的忽悠,使党的各级干部和全体人民认识到社会主义公有制对于社会主义、对于共产党执政、对于全体人民的民主权利的基础意义和决定意义,形成有利于巩固和增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坚持社会主义的混改,实现国有资本的放大功能
资本的生命,在于运动,在于不断的增殖。当前我国进行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一定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的教训,只能将公有制企业改大了、改强了,决不能将国有企业改少了、改没了。
要特别警惕那些借国企混改之名,行国企私有化之实的行为;要在国企混改中,确保国有资本的放大功能,迅速地扩张国有资本,通过混改巩固和增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五是,清除“分利联盟”利益集团,促进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健康稳定发展
社会“分利联盟”集团,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现实的威胁,是瓦解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敌对势力。必须认识到,任何对“分离联盟”集团的姑息、怂恿,都是在对人民犯罪,都是在残害社会主义的机体。必须依法依规,全面清除。只有这样,社会主义才能行稳致远,社会主义公有制才能巩固和发展。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更多文章请看《昆仑策网》,网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net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作者 相关信息
内容 相关信息
• 昆仑专题 •
• 十九大报告深度谈 •
• 新征程 新任务 新前景 •
• 习近平治国理政 理论与实践 •
• 我为中国梦献一策 •
• 国资国企改革 •
• 雄安新区建设 •
• 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 •
• 社会调查 •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