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省城女儿家小住,晨起到公园锻炼,看到几位同龄的老人在一块唠嗑骂街。先从骂许家印开始,接着骂现在的官员腐败和不作为,骂部门办事难和吃拿卡要,骂医院的医生像屠夫一样无情,骂到处的假冒伪劣偷蒙拐骗......接着有一位说道:“毛主席手上,枪毙了刘青山、张子善两个人就保证了新中国几十年的官场清廉,现在贪污受贿即使上了几十亿,一个也舍不得枪毙,要不贪官会越来越多......”
因为在场的所有人笔者没一个认识的,因此也不便插话。但作为长期工作在纪检监察战线且长期致力于反腐倡廉理论政策思考的一名老兵,笔者却认为,毛主席的反腐败,绝不仅仅是对腐败分子一毙了之那样简单,而是有一套完善的机制体制制度,来防止腐败的产生和发展。以笔者拙见,最少以下三方面的原因应该予以高度总结。
一、公有制基础上确立起来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使全社会充满了正气和正义,让腐败失去了生存环境
认识来源于实践,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价值形态。毛泽东时代,公有制经济基础必然形成“天下为公”的社会心态。“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公而忘私”、“无私奉献”等,在那个年代绝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一是笔者插队的村有一个用生产队的毛驴车为队里各家各户拉煤的人,在拉上煤后爬了进村的一道大坡,走到村头平处后,把驴栓到树上让休息一会,结果驴把树皮给啃掉了。有几个放学后的小学生看到,一边上前把驴头拉住,一边叫醒休息时已经睡过头的赶车人,怒斥“你怎么这样不负责任,让驴啃树是破坏集体财产......”后来这几个小学生还把问题反映到大队,这位赶车人在社员大会上做了检查,并补栽了10棵树才把事情了结。可见在那个年代,即使是小学生也是公私分明、有监督意识的。另一件是某公社修了一个小水库,在“合拢口”时,适遇上游下了一股“过云雨”,水一下子大了起来,为合拢口准备的装着石头和土的草袋,甩下去就被水冲走。此时,民兵连长叫了一声:“跳,搭人墙”,自己便第一个跳下去,接着其他人也接二连三地跳下去,手拉手用脊背搭成一堵人墙,才挡住上面丢下的草袋,合住了龙口。待大家上来时,不少人的脊背都渗出了血。当时,笔者在另外一个公社放映队当放映员,这个公社自己没有放映队,为了庆祝合拢口并慰劳大家,笔者的放映队被请去给放电影,为现场亲眼所见。请问,在全社会都是这样充满正能量的氛围下,腐败分子还有生存的土壤和条件吗?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社会主义高尚价值观的丧失则带有必然性。“无私奉献”价值观的核心是为了党和国家及其人民利益,“不计报酬”“不讲代价”“不求回报”。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值观却是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等价交换”与“无私奉献”,是截然相反的两种价值理念。要让生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绝大多数人,不受所生活的整体社会环境影响,去践行“无私奉献”的价值观,犹如想养育一个健康的婴儿,却让他每天生活在严重污染的环境中那样天方夜谭。这种价值观的倒置,绝不仅仅是一般民众,更包括高级干部在内的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在一定程度上讲,只有高层的沦陷,才有底层的沦陷。而全社会沦陷后,腐败就更加肆无忌惮,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很难有效治理。
二、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决定了人民群众对干部有一种天然的监督意识及监督的不妥协性
毛泽东时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共产党人是人民的公仆。这一社会定位,决定了人民必然对干部有一种自觉监督的意识,也决定了监督的不妥协性。试想,有多少主人面对强盗拿走自己的东西时会无动于衷,一声不吭?因此,那个年代,只要有人敢于向国家财产和人民财产伸手,即使并未涉及到自己的个人利益,也会有许多人去维护正义,出面阻止或向上级反映。当绝大多数人都成为党和国家及其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时,即使一些人想贪污受贿,也要顾忌铺天盖地的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眼睛,掂量其腐败的后果。用老百姓的话讲,就是“有贼心也不敢有贼胆”。但毛主席逝世以后,情况就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在刚取消人民公社体制时,笔者曾听过一位农村好友发牢骚:“过去我们叫社员,自己也感到是社会的一员,对社会有一种责任感和义务感。现在叫成‘村民’了,既然你是‘民’,就得规规矩矩地服‘官’管,至于社会的事,就更不用你去操心了。”尽管这位朋友的理解并不一定准确,但却暴露出一种民间心态。事实也确实如此,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这种责任感和义务感以及对自身利益的捍卫权,最终都被各级官员堂而皇之地“代表”了。至于被称为‘领导阶级’的工人,先是被改革为‘合同制身份’,成为雇佣劳动者,随后又完全成为劳动力市场的商品。在这种社会定位下,要让毫无社会地位的人民起来监督党和政府、监督官员,无异于痴人梦话。因此,“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必然逐渐变为“天下兴亡,与我何干?”
三、毛泽东时代形成的“双向制约”机制,既对官员产生巨大约束力,也同时加强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号召力
在毛泽东时代,老百姓对官员之所以形成巨大约束,就是因为法律赋予了老百姓维护自己权益和党和国家利益的武器,这个武器就是后来饱受一些人诟病的“四大”(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笔者在这里不便评价这一武器的功过是非,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由于老百姓手中有这一武器,不少官员就得夹起尾巴来做人,不敢对老百姓扯高气扬,颐指气使,更不敢胡作非为,去贪污腐败。笔者在插队期间,曾亲自见过一位老农对县委书记的反驳。其缘由是县委书记带人下乡检查农田基本建设,指责村里的安排有问题,这时村贫协主任站出来说:“x书记。你说的不对,如果按照你说得那样干,不仅会形成窝工,而且会带来许多隐患......”接着老农仔细分析会出现窝工和后患的缘由。县委书记听了无话可说,最后临走时还专门过来特意和老农握了一下手。试想,这样的场景,在后来还可能再现吗?但是,当时的环境下,在赋予群众巨大监督权利的同时,也并不是说老百姓就可以任意而为、无法无天。只要领导说得对,指挥得对,作为下属,必须服从,不服从就有相应的制约手段。当时,农村的生产队小队长,工厂的工段长安排工作,社员和工人都得服从,否则,农村生产小队长可以左右对你工分多少的评价(当时大多数农村记工为社员集体评价,工分联系着年终分红和工分粮),工段长对不服从安排的工人也有相应的制裁措施。笔者把这种群众和领导可以互相制约的机制,称之为“双向制约机制。”二十多年前,在高层召开的以“巩固和加强党的领导”为主题的一次研讨会上,某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召开了一个小型座谈会。笔者在发言中曾提出:“加强党的领导,无疑需要高度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权威,但也更需要加强各级组织包括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号召力,否则巩固和加强党的领导就成为空中楼阁”。同时呼吁“必须在基层运作机制上,建立这种‘双向制约’机制。没有群众对干部的制约,一些官员就会肆无忌惮。而官员一旦自身有问题,腰杆就硬不起来,就不敢理直气壮地去管人管事,即使想管老百姓也不买账。而基层组织的堡垒作用一旦失去,大量的社会稳定压力就会逐层上传,最后直至传导到中央......”而几十年的事实已经证明,现实还是不幸被笔者所言准了。笔者也不知道对此该喜还是该忧!当然,毛泽东时代之所以能保证几十年的清正廉洁,还有其他方方面面的原因,如普遍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领袖身体力行下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模范带头等等,在这方面有关学者已经研究探讨不少,笔者在这里就不赘述。近年来,中央一直强调“反腐永远在路上”,这一论断深刻表明了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但我们反腐败的路,总不应该是越走越艰难,越反腐败分子越多,越查腐败涉案金额越大。否则,无以向人民交代,更无以向历史交代。因此,要想反腐败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就不能老是围着粪坑打苍蝇,必须彻底地进行机制体制制度改革,要还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真正当家做主的应有权利,使人民群众不仅对官员的升迁去留拥有话语权,同时要赋予对权力天罗地网式监督的相应手段。否则,产生苍蝇的粪坑永远难以铲除,而最近被炒得火热的类似“马树山案”的现象,也就永远难以禁绝。(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山西省吕梁市党建研究会常务理事、特邀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作者授权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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