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国策建言 > 国防军事 > 阅读信息
张国君:绝不允许域外大国在我周边搞“模糊地带”
点击:  作者:张国君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5-10-26 17:55:33

 

1.jpg

 

1.jpg

  

“模糊地带”,即通过混淆事物概念和地理界线及主权归属而形成的信仰或地理争议区。这个争议区,既是某些大国控制小国弱国、插足地区或他国内部事务的重要抓手,也是引发地区冲突乃至战争的“导火索”。

 

一、基本表现

 

1.概念模糊。少数大国为维护自身利益,总是对那些本已明晰的概念加以模糊。比如“主权”,国际法早有明文规定。有的国家却再三鼓吹“人权”高于“主权”,把“人权”和“主权”混淆、对立起来。再比如“侵略”一词,国际法也早有明确,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却反复叫嚷“侵略无定论”!其根本目的就是要造成概念模糊,为发动侵略战争寻找借口。

 

2.信仰模糊。国家不同,种族不同,历史文化不同,信仰也不尽相同。然而,自誉“人权斗士”、“自由王国”的美国,则反其道而行之,通过各种手段扭曲他国历史、侵蚀他国文化、诋毁他人信仰,不遗余力地推行“颜色革命”。甚至违背联合国宪章,动用武力推翻他国政权,并在此基础上塑造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价值观。

 

3.界线及主权模糊。界线既是“底线”,也是“法线”。在法制日益健全和完善的今天,霸权国家仍然继承老帝国主义的衣钵,凭借自身优势,无视历史事实和法理依据,肆意模糊他国国界、践踏他国主权,让原本简单的问题扩大化和复杂化,人为地制造“争议区”,破坏地区稳定,遏制他国发展,借此实现其所谓的“均势战略”。

 

二、主要危害

 

1.直接威胁地区或国家安全。“模糊地带”实质上是大国安放在世界各地的“遥控炸弹”。一旦需要,便启动按钮,激化矛盾,造成地区局势动荡。近期出现的“朝鲜半岛危机”、“钓鱼岛危机”、“南海危机”,正是美国战略东移的“杰作”。

 

2.极易引发局部冲突乃至战争。“模糊地带”多为矛盾的焦点区和高发区,一旦失控,极易成为局部冲突乃至战争的“导火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地发生的局部冲突或战争,大多与“模糊地带”的矛盾有关。

 

3.严重阻碍人类社会的联合发展进程。“诚实守信,合作共赢”是未来人类社会发展主流。然而,由于“模糊地带”的存在,给地区或国家间的联合发展蒙上了阴云,有的甚至成为一大障碍。近年来,许多地区或国家间的合作,大多因“模糊地带”之争而被迫流产。

 

三、消除措施

 

现在看来,“模糊地带”已经成为地区或国家间合作的“绊脚石”,必须尽快消除。

 

一是斩断“幕后黑手”。霸权国家是操控“模糊地带”形成和发展的“幕后黑手”,任其泛滥,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容易使问题复杂化,酿成新的麻烦。因此,要彻底消除“模糊地带”,必须先斩断霸权国家这只“幕后黑手”,让直接相关方平等协商,共同寻找消除的路径和措施。

 

二是控制“跳梁小丑”。“跳梁小丑”就是某些大国的“马前卒”,虽无大略,但易坏事。历史证明,“马前卒”多没有好下场。对付“跳梁小丑”的办法:一是孤立,二是拿下。尤其是对那些罪行累累、顽固凶残的“跳梁小丑”,你不拿下它,它就会置你于死地。因此,要消除“模糊地带”,必须充分做好拿下“跳梁小丑”的准备。

 

三是注重合力攻坚。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集智克难总比孤独登攀好。消除“模糊地带”,既需要登高望远,又需要脚踏实地,同时还需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着眼未来。因此,团结大智者,孤立短视者,始终是消除“模糊地带”的上上之策。

 

四是坚守正义底线。正义必胜!侵略与反侵略,就是非正义对正义。非正义战争必将败在正义战争的炮火之下。毛泽东早就指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一切无视国际法、蛮横无理、肆意践踏他国主权的行为,都将遭到国际社会的一致抵抗,必将以失败而告终。

 

责任编辑:昆仑侠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携趣HTTP代理服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