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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宇:社会办医只“松绑”不严管的误区必须纠正
点击:  作者:江 宇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5-06-21 17: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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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办医是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和社会力量在医改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应坚定不移地支持。不过,支持社会办医,有一个如何支持的问题。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对社会办医“严格监管、建立退出机制”。这就回答了对社会办医要不要监管、怎样监管的问题。

 
  长期以来,始终有一种误解认为,政府对社会办医的投资者管得越松越少、门槛越低、给的优惠政策和补贴越多,才越是真心实意支持。甚至有人把一些必要的监管措施也当做“玻璃门”、“弹簧门”来破除,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医疗卫生是人命关天的事业,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监管,这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起码的要求。由于医疗卫生行业的特点和复杂性,监管必须全程覆盖,从投资者资质、利润流向、区域卫生规划、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如果放松甚至取消必要的监管,就会让不符合条件、损害人民健康的办医者进入市场。
 
  经济领域的教训应当吸取。多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以破坏规划、放松环保标准、降低土地价格、压低工人福利的办法,吸引投资者来投资。从表面上看,这是对投资者“真心实意地支持”,但最后导致的结果是,欲速则不达,为了追求发展速度,反而导致资源环境破坏、低端产能过剩,到最后大批企业利润率下降,甚至破产倒闭、债台高筑。这固然有宏观经济周期本身的原因,但是当初通过对企业“松绑”、放松监管,传递错误信号的那些地方政府,也要负相当大的责任。
 
  当前,在社会办医中,片面强调松绑、强调放松监管,已经出现一些误区,孕育着不可忽视的风险。
 
  第一个误区:下指标一刀切。既然社会办医是市场行为、社会行为,就不应当把指标一刀切。2015年社会办医床位数达到20%,这是一个预期性指标,而不是约束性指标。应该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来实现,不能由政府强制推动。而且,20%是全国总的目标,并不是全国每个省、每个市都要达到20%,在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甚至过剩、老百姓(603883,股吧)在公立医院看病已经不难不贵的地方,社会办医的步伐可以大一些。而像广大中西部、基层,“保基本”的问题还远未解决,就不能再把社会办医作为工作重点。像新疆、西藏这样的民族地区,医疗服务起点低,而且存在宗教问题,就更应该慎重对待社会办医。
 
  第二个误区:突破“不可分红”的约束。社会办医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其中,非营利性医院享受免税等待遇,同时要接受价格监管、利润不可分红等约束。之所以我们鼓励非营利性医院发展,就是为了消除社会资本的逐利动机,真正把那些有慈善心、愿意回报社会的资本引进来。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日本、中国台湾甚至立法禁止运营营利性医院。但是,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带着“非营利性”帽子的民营医院,实际上从事着营利性分红的行为,而且利润率远高于社会平均利润,说是“暴利”也不为过,如江苏宿迁市某医院的投资三年内即已收回。这时候,政府本应尽快制定法规,落实“非营利性”的要求。但奇怪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目前有云南、河北)却在文件中公开允许非营利性医院“获得合理回报”,这就完全突破了非营利性的约束。结果就是鼓励医院的逐利行为,使得本来在民营医院已经很严重的过度医疗、小病大治、没病大治、费用虚高更加严重,损害患者利益。如果这样的医院进了医保,还将对医保基金带来风险。

  第三个误区:突破区域卫生规划。区域卫生规划是世界各国通用的调控医疗卫生服务的手段。因为医疗卫生存在“供给者诱导需求”的现象,医生多了,就会制造出不必要的医疗需求。我国区域卫生规划是1990年代实施的,在那些公立医院已经满足区域卫生规划的地方,确实没有必要再增加民营医院,否则就是违反区域卫生规划。这不是对民营医院的歧视,而是历史形成的状况。一些地方以区域卫生规划的名义,禁止公立医院扩张,同时却允许民营医院突破区域卫生规划,这是颠倒了主次。

  第四个误区:把“进医保”作为支持社会办医的手段。社会办医主要提供非基本服务,政府对其监管力度比公立医院弱,不承担公益性职能,所以原则上不应纳入医保。当前,我国医保基金已经开始出现支出大于收入的局面,这种局面在将来会越来越严重。今天为了支持社会办医放松医保的标准,将来医保亏空,这个债是要还的。

  第五个误区:以社会办医的名义侵吞转移公立医院的国有资产。社会办医,顾名思义,是“办”,而不是“挖”。如果社会资本愿意拿出真金白银,办医院,培养医生,奉献社会,当然要鼓励,而且要大大地嘉奖。问题是,目前大部分资本考虑的,并不是新办医院,而是从公立医院挖一块资源,不管是以直接改制,还是以公私合作、股份制等各种变形,实质都是一样的。这样做,不仅将损害公立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让更多优质资源进入民营医院,以更高的价格为少数人服务,而且会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逐利行为。公立医院的国有资产,不仅包括建筑、设备等硬件,更重要的是职称含金量、学术地位、医院品牌、医院文化等无形资产。不仅有形资产不能流失,无形资产更不能流失。
 
  目前,在公立医院改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土地出让等领域一样,都存在着不可忽视的腐败现象。一些地方只要搞定了市县“一把手”,大笔一挥,就可以把公立医院改制转让。2014年以来,中央纪委巡视的重点领域就包括国有企业改革、矿产资源、土地等领域,这对于那些想通过卖公立医院来刷政绩、甩包袱以及满足个人利益的市委书记、县委书记们,是一个大大的警钟。
 
  6月5日当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指出:“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承担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这些原则,对公立医院改制是同样适用的。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来源: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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