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题: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基础上,提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这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对于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宪法完善发展的内在要求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国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在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宪法确立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确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针,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方面事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都离不开宪法的保证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也无不闪耀着宪法精神的光辉。
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后4次对1982年宪法即我国现行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共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主要目的就是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其中,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十二条将邓小平理论写进宪法,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十八条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宪法,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大指导作用。实践证明,通过修改宪法及时把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至关重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也是我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勇于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围绕回答好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理论指引,其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已被实践充分证明,得到全党全国人民的高度认同。
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以党内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通过修改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实现国家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对于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指导作用,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意义重大而深远。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我国宪法完善发展,更好维护宪法的统一、尊严、权威,更好发挥宪法对我国政治和社会生活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二、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奋斗目标、战略步骤,有利于更好地团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我国宪法同一些外国宪法相比较,一大特色就是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各方面事业在宪法中都有体现、都有要求。这是我国宪法能够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因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动力、战略步骤、外部条件、政治保证等基本问题,并且根据新的实践对经济、政治、法治、科技、文化、教育、民生、民族、宗教、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统一战线、外交、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理论分析和政策指导,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和引领意义。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强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明确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突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强调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这“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体现了指导思想与行动纲领的有机统一,是党团结带领人民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
一个民族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赖于思想上的团结统一,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必须以科学的理论为行动指南。当代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团结凝聚我国最广大人民群众;只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才能指引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新时代我国发展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战略步骤、基本方略,对于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进一步明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鲜明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条基本方略,也是我国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政治原则。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在思想上的领导。毛泽东同志提出:“掌握思想领导是掌握一切领导的第一位。”我们党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的指导思想,牢牢掌握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思想领导权。
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这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为确保这一思想在国家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提供了宪法依据。这一重大修改,对于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于我们党通过宪法实施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至关重要、影响深远。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行为规范。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自治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赋予其最高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使之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成为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根本遵循,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全面领导。
附:
环球时报社评:坚定支持中央修宪建议,这是理性也是信仰
新华社25日公布了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其中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第二款,将宪法中国家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中的后半句删去,以及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等建议,尤其广受关注。
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早已是中国的现实。准确说,宪法的这个条文不是写出来的,是历史选择出来的,是中国人民走出来的。宪法序言中一直有相关表述,但是当依然不断有少数力量在境外势力支持、鼓动之下试图挑战这一原则时,将它写入宪法总纲就成为十分必要的修宪行动。
国家主席的设立和职权范围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几经变化,最近二十几年形成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它被实践证明健全、有效。这次修宪取消对国家主席连续两届任期的限制,有助于保持上述“三位一体”,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
根据权威解读,这一修改不意味着恢复国家主席职务终身制。应当看到,在党内外有一个广泛的共识,那就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已经成功解决并将继续有效解决党和国家领导层依法有序更替的问题。
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将极大促进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上述修宪建议是中央二中全会做出的决定,这是党领导立法原则的又一重要体现。自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加上这一次,中央一共领导进行了5次修宪,总体上使宪法始终适应不同历史阶段和历史任务的需要,充分发挥出根本大法的作用。
坚决跟党走,在重大事项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实践反复证明了的中国社会根本利益之所在。我们生活在世事多变迁的年代,国家不断穿越复杂的事态和信息前行,我们每个人的视野和甄别力都是有限的。党中央无疑最有能力把握全局,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展望未来,带领我们建设强大国家和美好的个人生活。因此对包括修宪在内的重大决定,我们坚定的选择就是相信党中央的智慧,坚决支持、维护党中央的决定。
每临中国作重要改革,酝酿关键决定时,舆论场涟漪的形态往往耐人寻味。主波纹就是主旋律的呈现,同时也会有因为正面信息做不到迅速深入全社会每一个层面和角落而引起的次波纹。另外永远都会有刻意搅浑水的,特别是当西方舆论场强烈希望影响我们这边的时候。
正因为这样,加强党中央的权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政治主张自改革开放以来不断被强调,它逐渐成为中国社会团结一致完成各项使命、冲破一切艰难险阻的法宝。支持党中央所支持的,践行党中央所要求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就这样一次又一次成为这个世界上的大赢家,中国人在西方人面前建立起了自己的尊严。
十八大以后,在波澜壮阔的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习近平同志成为党中央新的领导核心,党因此而变得更加坚强,更敢啃硬骨头。从反腐败到全面依法治国再到深刻的经济转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稳健地开创了中国新时代,这个国家充满希望。
本次修宪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性总结的点睛之笔,也是为实现中国继续前进做出的关键性宪法保障。无论是出于理性还是信仰,我们都支持这些修宪建议,期待它们为整个中华民族带来福祉。
铁血_青衫老祖:2018年可称依宪治国元年
之所以如此,有四大标志:
一是2月24日,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主题是依宪治国。
总书记强调,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必须管家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总书记号召: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教育,弘扬宪法跻身,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由于“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委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内容,在我国政治体系中始终具有风向标意义。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以依宪治国和依法治国为主题,无疑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吹响了集结号和冲锋号。
二是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决定对宪法宣誓制度相关规定作出适当修改,从3月12日起实施。决定规定,各级代表大会及县以上各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火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检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也就是,上至国家元首,下至县级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进行宪法宣誓。宣誓誓词如下: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在这里,忠于宪法是首要誓言,充分体现宪法的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
三是2月25日,中共中央委员会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实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和尊崇党章的高度统一,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依宪治国的高度统一。
此次修改突出是六点:
一是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二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一道写入国家治理的指导思想;
三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写入宪法,包括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包括新时代、新矛盾、新 征程、新使命、新方略等。
四是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
五是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单独增加监察委员会一节。
六是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从上述几点看,中央委员会的修宪建议很及时、也很符合中国实际。可以概括为二个一致:
一是与党章一致。党章规定的新事项基本纳入修宪建议;
二是与国家发展方向一致。
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都在修宪建议中得到体现。这充分体现中国的宪法精神,即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将党的主张、人民的期待转化为国家意志,而后党领导人民遵守宪法法律、执行宪法法律、捍卫宪法法律,进而实现忠于宪法与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和尊崇党章、尊崇核心的高度统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伟业不断前进。
四是设立独立的国家监察机构,为保障宪法法律实施提供机制保障。
修宪建议规定: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对此,新华网发表署名为中纪言(很容易猜出是谁,与“宣言”异曲同工)的文章: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文章指出:
“这是一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必将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宪法基础,产生重大深远影响。”
可以看出,监察委员会既是党纪的守护神,也是宪法法律的守护神。独立的国家监察机构的设立,必将为宪法法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驾护航。
(来源:新华社、环球时报、“铁血_青衫老祖”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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