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为公布的股权结构,任正非占股深圳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到1%。很多人很好奇,任正非占股这么少,他是怎样确保他对华为的控制权?让我们从一张图开始了解华为的员工持股计划!
创业期的华为一方面由于市场拓展和规模扩大需要大量资金,另一方面为了打压竞争者需要大量科研投入,加上当时民营企业的性质,出现了融资困难。因此,华为优先选择内部融资。内部融资不需要支付利息,存在较低的财务困境风险,不需要向外部股东支付较高的回报率,同时可以激发员工努力工作。
1990年,华为第一次提出内部融资、员工持股的概念。当时参股的价格为每股10元,以税后利润的15%作为股权分红。那时,华为员工的薪酬由工资、奖金和股票分红组成,这三部分数量几乎相当。其中股票是在员工进入公司一年以后,依据员工的职位、季度绩效、任职资格状况等因素进行派发,一般用员工的年度奖金购买。如果新员工的年度奖金不够派发的股票额,公司帮助员工获得银行贷款购买股权。
华为采取这种方式融资,一方面减少了公司现金流风险,另一方面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稳住了创业团队。也就是在这个阶段,华为完成了“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任务,1995年销售收益达到15亿人民币,1998年将市场拓展到中国主要城市,2000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设立研发中心,海外市场销售额达到1亿美元。
1990年华为开始尝试员工持股制度。华为公司员工开始以每股1元的价格购入公司股票,此外,华为与各地电信、行业客户成立的合资公司员工,也享有认购资格。当时每个持股员工手中都有华为新发的股权证书,并盖有华为公司资金计划部的红色印章。
每股1元的价格相当诱人,1993年,华为公司每股净资产为5.83元,1994年每股净资产为4.59元。1995年每股每股净资产为3.91元。但每股1元的认购价格一直延续到2001年。在获取银行融资较为困难的初期,华为公司依靠这种内部融资的方式渡过了难关。
02 第二阶段:(1997-2001年)
以激励为主要目的
至1994年,为了规范各公司各种形式的员工持股计划,深圳市出台《深圳市国有企业内部员工持股试点暂行规定》。但由于一些地方出现了内部职工股权证的非法交易,1993年、1994年国务院和原国家体改委两次发文,要求“立即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
1997年6月,华为公司对股权结构进行了改制,使其看起来相对简单。
改制前,华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005万元,其中688名华为公司员工总计持有65.15%的股份,而其子公司华为新技术公司的299名员工持有余下的34.85%股份。改制之后,华为新技术公司、华为新技术公司工会以及华为公司工会分别持有华为公司5.05%、33.09%和61.86%的股份。
同时,华为公司股东会议决定,两家公司员工所持的股份分别由两家公司工会集中托管,并代行股东表决权。
2000年网络经济泡沫时期,IT业受到毁灭性影响,融资出现空前困难。2001年底,由于受到网络经济泡沫的影响,华为迎来发展历史上的第一个冬天,此时华为开始实行名为“虚拟受限股”的期权改革。
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权,但是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虚拟股票的发行维护了华为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的控制能力,不至于导致一系列的管理问题。
(1)新员工不再派发长期不变一元一股的股票;
(2)老员工的股票也逐渐转化为期股;
(3)以后员工从期权中获得收益的大头不再是固定的分红,而是期股所对应的公司净资产的增值部分。
期权比股票的方式更为合理,华为规定根据公司的评价体系,员工获得一定额度的期权,期权的行使期限为4年,每年兑现额度为1/4,即假设某人在2001年获得100万股,当年股价为1元/每股,其在2002后逐年可选择四种方式行使期权:兑现差价(假设2002年股价上升为2元,则可获利25万)、以1元/每股的价格购买股票、留滞以后兑现、放弃(即什么都不做)。从固定股票分红向“虚拟受限股”的改革是华为激励机制从“普惠”原则向“重点激励”的转变。下调应届毕业生底薪,拉开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即是此种转变的反映。
这一阶段又分为三个阶段:
2001,华为公司延聘人力资源公司韬睿顾问设计了虚拟受限股体系。2001年7月,华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股票期权计划,推出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虚拟股票期权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如此前的历次改制一样,这一计划得到了深圳市体改办批复同意。
推出虚拟受限股之后,华为公司员工所持有的原股票被逐步消化吸收转化成虚拟股,原本就不具实质意义的实体股明确变为虚拟股。
虚拟股的体系当中,明确了持股人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且这种股票不必经过证券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繁琐的审批程序,非上市公司的虚拟股体系也避免了公开市场所带来的股价的波动影响。
通过虚实之间的悄然转换,华为在治理结构上已经从一家号称全员持股公司变成由两家实体股东所控制的公司。
2003年,尚未挺过泡沫经济的华为又遭受SRAS的重创,出口市场受到影响,同时和思科之间存在的产权官司直接影响华为的全球市场。华为内部以运动的形式号召公司中层以上员工自愿提交“降薪申请”,同时进一步实施管理层收购,稳住员工队伍,共同渡过难关。
2003年的这次配股与华为以前每年例行的配股方式有三个明显差别:一是配股额度很大,平均接近员工已有股票的总和;二是兑现方式不同,往年积累的配股即使不离开公司也可以选择每年按一定比例兑现,一般员工每年兑现的比例最大不超过个人总股本的1/4,对于持股股份较多的核心员工每年可以兑现的比例则不超过1/10;三是股权向核心层倾斜,即骨干员工获得配股额度大大超过普通员工。
此次配股规定了一个3年的锁定期,3年内不允许兑现,如果员工在3年之内离开公司的话则所配的股票无效。华为同时也为员工购买虚拟股权采取了一些配套的措施:员工本人只需要拿出所需资金的15%,其余部分由公司出面,以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自此改革之后,华为实现了销售业绩和净利润的突飞猛涨。
在2003年,华为经历了2003年诉讼。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
2001年,深圳市政府颁布了新的《深圳市政府内部员工持股规定》,员工持股的股票的回购价格是上年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但华为公司的持股运作并不完全如上。,华为公司因为长期实行1元每股的认购价格,因而也长期实行了每股1元回购的做法。这给华为带来一场诉讼。
2003年,华为公司的两位资深员工――刘平和黄灿,将其告上法庭。原因之一就是,华为公司是根据双方合同中约定的以每股1元的价格,而不是以每股净资产价格回购股票。两位员工还认为,华为所用做增资的应付红利中也应有自己的利益,他们应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享有股权的增值。
华为员工与华为公司所签署的《参股承诺书》中明确规定,员工辞职或因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辞退等丧失持股资格之一的情况时,需要将所持股份以原值退回公司。这一规定有违于公司法规定的同股同权原则。
最终,深圳市中院和广东省高院判两位员工败诉。
有专家指出:刘平黄灿案的认定意味着,华为员工与公司之间只是合同关系,而非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在华为公司股票诞生起,华为员工手中的股票与法律定义的股权就不相同,员工不是股东,而工会才是股东,员工享有的只是某种意义上的合同利益或者权益,而非股权。此时的“员工持股制度”更近乎于一种分红激励和融资手段。
2003年,成立深圳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为控股)成立,任正非持股1.0708%,华为公司工会持有余下的股份,成立同时,华为公司工会就将所持股份全部转给了华为控股有限公司。
此时,华为公司股东就由原来的该公司工会持股98.92%,任正非持股1.07%,变更为华为控股持股99.98%,华为创业元老副总裁纪平持股0.01%。一年之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再变更为华为控股和任正非,任正非持股1%。此后至今,历次增资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控股、华为工会、任正非繁复的股权关系比例小有调整,但框架未再有大的变更。
而在华为控股成立的同时,华为公司原有的内部员工持股制度、期权激励计划也被平移至华为控股的平台。
对于华为公司的员工持股管理,其年报称:持股员工通过选举产生股东代表,通过股东代表大会行使其应有的权利。而华为控股的公司章程也明确: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并具体写明关于召集股东会议的方式与步骤。
但事实上,虚拟股制度下,持股员工的权利仅限于分红和股价增值收益,不涉及产权,而掌握实际权力的是华为控股股东会。在涉及华为控股增资扩股、分红和人事任免等问题时,其股东会议历次只有两人参加――任正非和孙亚芳,他们才是华为控股真正的两家股东的代表。
与当年联想控股等公司的持股会最大的不同是,联想持股最终将公司产权落实到了每个个人身上,而华为员工所持股票事实上只有分红权,实体股东只有任正非一名,其他员工整体以社团法人存在,而社团法人体系下,相互维系的关键并非股权,而是劳动合同。
2010年银监会发布《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在颁布办法之前,在2010年管理办法颁布之前,华为员工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企业的虚拟股票,相当于加杠杆买虚拟股票。通过加杠杆的作用,华为内部融资,使华为保持高速的增长。
华为公司每年度发行股票数额,均由两个实体股东按当年每股净资产购买,然后,控股工会再发行等比例虚拟股出售给“奋斗者”们。2004年至今,华为员工以购买虚拟股的形式通过华为工会增资超过260亿元。
反观华为公司的直接竞争对手中兴通讯,其在A股上市以来累计募集资金不过24亿元。2004年在香港上市,融资不过21亿港元,融资力度高下立判。
资深律师认为,华为虚拟股融资的制度要比上市公司期权股权激励更具效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只能发行新股,或者既有股东出让老股,资源有限,而且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操作起来成本很高。虚拟股则可以无限增加,股票来源不是问题。另外,内部发行,几乎没有监管成本。
但在2010年之后,因两个管理办法的实行,员工只能自己筹钱购买虚拟股票。华为的融资规模力度降低。
2008年,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给世界经济发展造成重大损失。
面对本次经济危机的冲击和经济形势的恶化,华为又推出新一轮的股权激励措施。2008年12月,华为推出“配股”公告,此次配股的股票价格为每股4.04元,年利率逾6%,涉及范围几乎包括了所有在华为工作时间一年以上的员工。
由于这次配股属于“饱和配股”,即不同工作级别匹配不同的持股量,比如级别为13级的员工,持股上限为2万股,14级为5万股。大部分在华为总部的老员工,由于持股已达到其级别持股量的上限,并没有参与这次配股。之前有业内人士估计,华为的内部股在2006年时约有20亿股。
按照上述规模预计,此次的配股规模在16亿~17亿股,因此是对华为内部员工持股结构的一次大规模改造。这次的配股方式与以往类似,如果员工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直接用现金向公司购买股票,华为以公司名义向银行提供担保,帮助员工购买公司股份。
华为公司的股权激励历程说明,股权激励可以将员工的人力资本与企业的未来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体系。员工获得股权,参与公司分红,实现公司发展和员工个人财富的增值,同时与股权激励同步的内部融资,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比例,缓冲公司现金流紧张的局面。
众所周知,华为的高薪水、高福利、股权分红让一大波员工实现了财务自由。企业内部出现了”懒惰“”怠工“的员人。为继续保持华为的奋斗文化,激励员工去前线打拼,华为出台了这一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实行保持实行饱和配股制,即规定员工的配股上限,每个级别达到上限后,就不再参与新的配股。这一规定使得手中持股数量巨大的华为老员工们配股受到了限制,但是有利于激励华为公司新员工们。
而且提高劳动的回报比例,避免出现持有大额股票的员工”躺着赚钱“。
技术和管理属于两个领域,一个人往往不能同时成为管理和技术专业人才,但是两个职位工资待遇的差别,会直接影响科研技术人员的努力程度。为了解决了这一困境,华为设计了任职资格双向晋升通道。
新员工首先从基层业务人员做起,然后上升为骨干,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管理人员或者技术专家作为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道路。在达到高级职称之前,基层管理者和核心骨干之间,中层管理者与专家之间的工资相同,同时两个职位之间还可以相互转换。而到了高级管理者和资深专家的职位时,管理者的职位和专家的职位不能改变,管理者的发展方向是职业经理人,而资深专家的职业是专业技术人员。
华为的任职双向通道考虑到员工个人的发展偏好,给予了员工更多的选择机会,同时将技术职能和管理职能平等考虑,帮助员工成长。除了任职资格双向晋升通道外,华为公司对新进员工都配备一位导师,在工作上和生活上给予关心和指导。当员工成为管理骨干时,还将配备一位有经验的导师给予指导。
华为完善的职业发展通道和为员工量身打造的导师制度能够有效地帮助员工成长,减少了优秀员工的离职率。
股权激励并非万能,当股权激励的力度不够大时,股权激励的效果也相当有限。华为公司刚开始所进行的股权激励是偏向于核心的中高层技术和管理人员,而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华为有意识地稀释大股东的股权,扩大员工的持股范围和持股比例,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
华为对人力资本的尊重还体现在华为基本法中。该法指出:“我们认为,劳动、知识、企业家和资本创造了公司的全部价值”;“我们是用转化为资本这种形式,使劳动、知识以及企业家的管理和风险的累积贡献得到体现和报偿;利用股权的安排,形成公司的中坚力量和保持对公司的有效控制,使公司可持续成长。”,这说明股权激励是员工利用人力资本参与分红的政策之一。
华为重视人力资本还体现在对研发的投资上。华为每年都将销售收入的10%投入到科研中,这高出国内高科技企业科研投资平均数的一倍多。在资源的分配上,华为认为管理的任务就是使最优秀的人拥有充分的职权和必要的资源去实现分派给他们的任务。
通过薪酬体系来达到激励的目的首先要设立有差别的薪酬体系。华为通过股权激励,不仅使华为成为大部分员工的公司,同时也拉开了员工工资收入水平的差距。随着近几年华为的发展,分红的比例有了大幅上升,分红对员工收入的影响因子达30%以上,这对员工而言很具有激励性。
股权激励除了薪酬结构需要有激励性,还需要绩效考察具有公平性。华为公司在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上采取定期考察、实时更新员工工资的措施,员工不需要担心自己的努力没有被管理层发现,只要努力工作就行。华为的这种措施保证了科研人员比较单纯的竞争环境,有利于员工的发展。华为股权分配的依据是:可持续性贡献,突出才能、品德和所承担的风险。股权分配向核心层和中坚层倾斜,同时要求股权机构保持动态合理性。
在保持绩效考核合理性的同时,为了减少或防止办公室政治,华为公司对领导的考察上也从三维角度进行,即领导个人业绩、上级领导的看法以及领导与同级和下级员工的关系。领导正式上任前要通过六个月的员工考核,业绩好只代表工资高,并不意味着会被提升。这样的领导晋升机制从道德角度和利益角度约束了领导的个人权利,更加体现了对下级员工意见的尊重。
股权激励不是空谈股权,能在未来实现发展和进行分红是股权激励能否成功实施的关键。在行业内华为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和稳定的销售收入成为其内部股权激励实施的经济保证。根据Informa的咨询报告,华为在移动设备市场领域排名全球第三。华为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已经应用于全球100多个国家,服务全球运营商前50强中的36家。2008年很多通讯行业业绩下滑,而华为实现合同销售额233亿美元,同比增长46%,其中75%的销售额来自国际市场。
华为过去现金分红和资产增值是促使员工毫不犹豫购买华为股权的因素之一。据了解,随着华为的快速扩张,华为内部股近几年来实现了大幅升值。2002年,华为公布的当年虚拟受限股执行价为每股净资产2.62元,2003年为2.74元,到2006年每股净资产达到3.94元,2008年该数字已经进一步提高为4.04元。员工的年收益率达到了25%~50%。如此高的股票分红也是员工愿意购买华为股权的重要原因。
华为作为通讯行业的领头企业之一,其特有的狼性文化和任正非的个人魅力是其他企业难以复制的。但是,我们仍可以从华为股权激励中获得一些启示:
对于一些掌握核心技术的员工,如果没有股权激励等措施,员工可能会根据自身掌握的技术自主创业,或者跳槽到竞争对手那里获得更高的收益。那么企业不仅面临着人才流失的影响,也面临着市场份额丢失的风险。
但是,股权激励也不是任何时候都对员工有吸引力,如果员工对企业的管理水平并不满意或者对企业前景感到悲观,股权激励对员工来说更多的是一种风险。所以企业应该持续改进自己的管理水平,在盈利和发展都可观的时候,及时进行股权激励,让员工共担风险也共享利润,提升企业的战斗力,实现跳跃式发展。对于一些盈利模式较好,发展迅速的企业而言,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稳住员工,增加竞争优势。
但是对于一些未来前景很好,只是目前经营状况并不明朗的公司而言,大股东让出一部分股权给核心员工,可以增加核心员工的凝聚力和激发员工的潜能。
对于一些刚创业的企业而言,应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对技术人员的依赖性合理地设计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对一些技术依赖性比较高的公司而言,华为的任职资格双向晋升通道保证员工的发展空间是很好的选择。中国南车通过学习华为的任职资格双向晋升通道后,合理地解决了技术人员想转做管理人员的问题,同时也使得企业的人才结构更加稳定。
在经济危机时期,很多企业的人才流失并非是裁员,而是当员工预期企业未来的业绩不好时,主动选择离职,以便有更多的机会寻找更好的工作。那么,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一方面增加了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另外一方面也有利于减少员工的流失率。同时股权激励是建立在未来盈利水平上的一种激励模式,公司不仅要实施股权激励,也要积极开拓市场,增加市场份额,以保证公司未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和稳定的现金流。
对于高科技企业而言,管理部门如果太多干涉科研部门,势必造成科研人才的不满,影响员工工作心情。合理定位管理部门的职责,一定程度地弱化管理者的权利,开发通畅的沟通渠道,有利于企业内部的竞争环境。弱化管理部门职能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有利于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办公室政治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最头疼的问题,缺乏监督的绩效考核不利于发展良性的办公室文化。华为公司对干部提升的三维考核和六个月的考察对于现有的高科技企业来说,是值得学习的。
(作者:蓝军总参谋部;来源:昆仑策网,转编自“蓝血研究”,修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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