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干部能上不能下一直是制约干部任用、抑制干部活力的制度性短板,成为备受民众诟病的官场痼疾。近期中办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健全了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针对性解决了“不能下”的问题症结,彰显出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近年来,从中央到基层,各级对干部“能上能下”呼声很高,期间也出台过部分关于庸政懒政官员削职摘帽的相关问责规定,取得了一定的警示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如何区分界定对于“该下”官员的行为,始终缺乏相关的认定标准。同时相关处理中很容易出现“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宽松软”现象,使得“不能下”成为难以规避的用人尴尬。此次新规列举了15种不适宜现职的情形,在理想信念、政治能力、担当精神、组织观念、领导能力、决策论证以及家属情况等15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说明,旨在从干部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评价,进一步实现从严治党、依规治吏,让干部“能下”回归于正常的科学体制。
此次新规的出台,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意义重大。一方面强调了打造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的科学方法,另一方面就15种不适合担任现任职务的干部进行规范说明,并提出了组织调整的相关程序。新规的出台需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组织落实。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那些懒作为、不作为、不称职的干部“下”,让那些有能力、敢作为、勇担当的干部“上”,为干事创业者腾出空间、搭建平台,让肯干的受激励、懒干的受鞭策、不干的受惩戒。通过制度建设和落实,在干部队伍中树立“无功便是过,平庸便是错”的从政观念,营造人人一心干事业的良好氛围,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常言道,有为者有位、不为者腾位、乱为者丢位。毫无疑问,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已成为新时期新常态下深入推进从严治党实践的重要举措。各级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勇于动真碰硬、善于破障立规,充分发挥好“调整一个,教育一片,影响一群”的指挥棒作用,使得各级干部既“能上”又“能下”,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从中彰显出优胜劣汰、奖惩分明的良好用人导向,力促干部担当作为。
作者:王博 作者单位:河北省任丘市议论堡镇人民政府;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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