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家名为“视觉中国”的上市公司因版权问题引起公众疑虑和愤怒,其恶劣行径很明显:一个号称以版权保护见长的公司却被发现连国旗、国徽都明码标价,而他们的“国旗”、“国徽”还与我国法定的国旗、国徽标准不一;一家肯定是文化人开办的公司却毫无休止地频繁盗版,他们无论相中了谁家的作品,便打上水印,再上网“盖戳叫卖”,以至于纠纷遍地,连年来平均每天有15.6场官司;一位外国人在华注册的公司却完全无视中国的法律尊严、民族尊严以及人民感情,对毛主席遗像进行恶意修改,对烈士遗像再包装低价出售!正因此,因“黑洞照片”所带来的“视觉中国版权中国”一经披露,立刻引发了巨大争议,网络上,骂声一片。
综上所述,“视觉中国”的罪恶主要归结为两点:第一,把不是自己的东西占为己有,把明显不拥有版权的图片说成拥有版权,并在线出售,获取暴利;第二,贼喊捉贼,几乎所有知名自媒体都被它以侵犯著作权为由索赔过,此种行为,被公众指责为“视觉中国的勒索式维权”。就此,央视《晚间新闻》发表评论称:严惩视觉中国,切掉知识产权市场的毒瘤。
首先,视觉中国这个毒瘤是怎么被发现揭露的。据报道:北京时间4月10日晚,人类历史上第一张太阳黑洞照片公开发布。“此图是编辑图片,如果用于商用用途,请致电400—818—2525或咨询客户代表。”这样的标注引来了社会公众广泛的质疑,即便视觉中国反复解释,说得越多,暴露越多,网络上谴责与质疑一浪盖过一浪。4月12日凌晨3点43分,视觉中国官方微博称,目前,公司已采取措施对不合规图片全部下线,并根据相关法律自愿关闭网站开展整改,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避免类似情况发生。4月14日消息,前央视名嘴——CCTV5实况足球解说员、现在的北半球国际传媒CEO王涛在微博爆料,称其公司曾被视觉中国投诉,致使APP下架,损失达百万之巨。在共青团上述微博评论区,海尔、360清理大师、南京苏宁等多家企业纷纷跟评,先后贴出了视觉中国敲诈自己企业的相关照片……有这些就已经够了,中国警察网在发现视觉中国公然把警徽的版权纳入怀中并作为牟利手段后提出严厉警告:“警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至此,狐狸尾巴全露出来了,藏都藏不住了。
其次,天津市对视觉中国这个大毒瘤到目前是怎么整治的。据报道: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连夜约谈视觉中国负责人,目前其网站已打不开,公司将吸取教训认真整改,自愿接受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依规对公司做出的处理,再次向广大网民和社会道歉!读这则消息,基本上就是“过去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罚款,不抓人,做个姿态就算了,你好我好大家好。可谁敢保证猝然关网不是毁尸灭迹、消灭证据?谁敢保证当事人不潜逃出国,并带走所有非法所得?再说,视觉中国是外国人开办,背后还不知道倚着棵多么高的参天大树,所以呢,小心谨慎些总没坏处,与人为善,天高路远。
再次,对视觉中国该不该骂?该骂,把人家的东西当作自己的出售,还三不五时地贼喊捉贼,向第三方提出索赔,这么做,无论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难逃其咎,尤其他还以图片修改的方式抹黑丑化我们的开国领袖、故意划价“贱卖”英雄人物,这都是不可忍受的。这几天网络上群情激昂,视觉中国已成落水之狗,或者说已成为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正所谓“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谁若敢戳天,必遭天谴!谁若敢伸出脏手偷东西,必被人赃俱获,然后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中国人民讨厌贼,那可不是一般的讨厌;中国人民热爱自己的领袖,那可不是一般的热爱。视觉中国双撞线,咱人人一口唾沫,能把它淹死几遍,难道谁还保得了它?
对视觉中国该不该打?该打。谁违反了法律规定去谋取利益,谁就应当受处罚,这天经地义,更是法治的应有之义。但是,至于该怎么去打,当前却疑惑了一大片人。须知:偷就是偷,虚拟世界并不迥异于现实世界,知识界完全等同实业界,一是定性,二是定量,是完全适用于刑法的。既如此,对视觉中国的恶劣行径除网管部门找上门进行业务纠错之外,公检法也应该主动出面,有所作为,最起码对视觉中国冻结账户,以防资金外逃;同时限制发动代表人人身自由,以防他潜逃出国,然后再侦查、起诉、宣判、收监乃至杀头,依法依规慢慢来,来它个不留死角、除恶务尽、铁血惩治,以为来者戒!
其实,对视觉中国的种种猜测、指责、诟病、谩骂,完全来源于它从一个维权者变作彻头彻尾的侵权者,从一个对机制积极的实践者堕落成了一个对规则的破坏者,其犯罪性质,官场上车载斗量,可当今对犯罪官僚的处理很到位,对视觉中国却很不到位,因为官僚侵害大多数,受视觉中国侵害者,无论如何,都相对较少。其实这是个认识误区:物质是一个层面,精神是一个层面;物质世界很重要,意识形态也同样重要。就社会治理来说,对两者有所偏颇,贻害无穷。没受过损害的不知道,版权被偷所带来的痛苦一点都不亚于真金白银地被偷,因为偷钱很难把你的现金和资产都偷走,而版权被偷却极可能连毛带屎渣都不剩。所以我认为对版权流氓不但该关网整改,而且该重重罚款并入刑,譬如对视觉中国,罚就罚它个底掉,判就让它的法定代表人“把牢底坐穿”。下大力气整顿网络秩序,已时不我待!
对知识产权被盗所带来的深切痛苦我既感同身受也了解别人的苦衷。大约在七、八年前全国舞蹈大赛开赛在即,弘涛应邀在央视直播间现场挥毫写了个“舞”成为大赛标识,再之后可就热闹了,很多人的T恤印上“舞”,很多培训机构把这个字当作徽标、印上传单或宣传画册,根本就没意识到侵犯了版权。我的著作《红墙梦》第一版就被盗版起码四次,短文也有活页散发,对活页散发我们支持,毕竟扩大了宣传面,红友,算做好事,可有人把我们穷经皓首才写成的大部头著作拿来盗版印刷就是商业行为,因为你低价卖钱,严格说属于偷盗或剽窃。在当时,获悉后痛苦莫名,谁瞎了眼好意思对我们下手?
真要说调查,弘涛的“舞”字版权被剽窃相当普遍,且剽窃者摆在明处,按图索骥,费点功夫,总能找到,可是找到又怎么样,人家会煞有介事地对比着告诉他:这里短了,这里瘦了,这里虚了,所以不是一个字。《红墙梦》版权的剽窃者并不普遍,都躲在暗处,咱就是找都找不到,因为多年来盗版印刷屡禁不止,早已经泛滥成灾,到最后实在没办法,二、三、四稿就拼命往里加料,但却有碍观瞻,令读者厌烦。这种事,只要不是受害者就很难想到,《红墙梦》若有幸出版肯定是“洁本”,而那些鸡鸣狗盗之徒,没工夫也不知道哪里该删减。就这么干不是办法的办法出于无奈,也是反复被误会。
多年来美国总是指责我国没有保护好知识产权,我国一直强调再努力,可到底努力到什么程度,还真不好说。山西阳泉,有一个五短身材面庞黧黑的河南人三天两头摆书摊,他的书,全是盗版。此人油滑,却敢说真话,有次跟他谈起来,他拿起本《白鹿原》问我印刷成本有多少以及出版多少能赚钱,我看看页码、纸张、书号、印数以及定价,回答印刷成本约二十、盈亏平衡点大约在一千本左右,他大嘴一咧告诉我:屁!换一换纸张油墨,用最差的,一本书七元不到。省去了书号、编辑、校对、封面设计等等,而且输入自动化,这么做,肯定咋印咋赚钱!再譬如批发,正版印刷敢给你五折,他们敢给我两折甚至一折半,他们保证做不亏!我问他:公开发行公开卖,你们敢吗?他想都没想就笑嘻嘻地回答:不敢不敢,我们是地下工作者。
好一个“地下工作者”,剽窃了人家的劳动成果,这么做与大街上三只手偷钱与小偷乘夜深人静入室做贼有什么区别?但是,偷钱偷物有人管,偷版权就没人管了;恰恰因为没没人管,“孔乙己”们已经从“地下”做到“地上”,居然还做得风生水起,有恃无恐。而咱中国自古以来也有“偷书不算贼”的说法跟上低谷,让人把盗版看的无伤大雅。其实这是错误的,盗窃别人的著作权,性质跟偷钱一样。
最后再回到视觉中国,它的全称叫“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家看看这个公司名,你觉得是国内公司还是国外的公司?该公司还取了“视觉中国”的股票名字,有关部门不出面,究竟是怕了外国人,还是掉进钱眼出不来了?连工商都注册不来的名字你破例给它使用,按说企业必守法,它盗用国家名字做宣传,跟我们每个中国人有关,却是以“李鬼”扮“李逵”,骗了多少中国人?
一家外国人创办的公司,以中国名义在中国行骗,我们还能忍受吗?而今闹出大笑话,贻笑大方,我们不让它凉,该让谁凉?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转自"红墙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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