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无神论学生成了地下党,谁之耻?
点击:  作者:天涯何处是神州    来源:天涯何处是神州  发布时间:2018-06-19 10:21:16

 

        201862日,微博@习五一 发表了甘肃政法学院的部分学生(包括汉族和回族不信仰伊斯兰教的学生)的感谢信:

尊敬的习教授,亲爱的各位网友们,我们是甘肃政法学院的部分同学,今天我们各二级学院各个班级由班主任主持召开了班会,会议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强调几个问题:

第一,晚上11:30宿舍熄灯锁门后禁止任何人出宿舍。

第二,严禁任何形式的校内宗教活动,务必严格遵守《高等教育法》。

第三,严禁团员、党员信教。

第四,对于部分宗热分子,需及时上报学校。

 

从学生的来信中可以看到,在甘肃政法学院,宗教分子气焰嚣张地集体进行宗教活动,甚至在开班会的时候还咬牙切齿咒骂;毛概课老师还在上课时宣扬大伊斯兰主义、宗教捆绑民族;校园里穿宗教服饰的学生招摇过市无人敢管。

 

建党快一百年了,建国快七十年了,党在甘肃政法学院的执政基础还不如某宗教势力,眼睁睁看着当地的宗教势力把无神论学生逼得像地下党一样隐姓埋名,这是谁之耻?这不是某地治党不严还是什么?试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在某些宗教分子的心中,影响同学休息搞宗教活动是教法,政教分离是国法,两者冲突的时候,教法大于国法,教法可以压制国法,争夺国法的效力空间。

 

甘肃政法学院是甘肃省属的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不是清真大学、某教大学,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大学。根据《甘肃省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甘肃政法学院更名甘肃政法大学,培养的毕业生将进入各级政法队伍。如果让这些宗教极端分子或两面人混入政法队伍,反恐维稳的行动力、战斗力就会大为削弱,犯罪分子就有可能被袒护包庇,公平正义就得不到伸张;如果他们成为领导干部,权力就可能成为极端分子的保护伞,反恐维稳的各项举措就难以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甚至会产生倒行逆施的危险。

 

过去有许多反极端的网友被喝茶,甚至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遭到极端分子的死亡威胁,其中少不了有这种两面人的身影。

2016年,梁道长因批评马步芳被西安白队长找上门,说梁道长破坏民族团结,要求开除梁道长的道籍。微博上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的女性网友@绿教的秘密,在201746日,就曾经被叫到她所在城市的派出所,以挑拨民族仇恨、侮辱伊斯兰教的名义拘留12小时,里面提到了马局长

 

2014年,西域某地有一家回收废品三年多的,来自河南,夫妻均37岁,大女儿13岁,小女儿3岁。他们夫妻在收到一台存有暴恐宣传音视频电脑后报案,公安受理举报后对嫌疑人批评教育了事,举报人信息由此泄漏,暴恐分子将这家河南人报复灭门。

在社会主义中国的甘肃政法学院里,无神论学生如见不得阳光的蝙蝠一样躲躲藏藏,宗教分子气焰嚣张横行无忌,这是校领导治校不力、治党不严的体现。当初是哪些人做出背离政教分离教育方针的决策?为何做出这样的决策?今后我们应该如何避免这样的决策偏差乃至决策错误?如果不对当初决策的官员进行追责,如何回答这些问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应当予以问责: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

这次甘肃政法学院学生公开进行宗教活动的风波,背后的根源是某些校领导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思想上同情某些宗教,行动上偏袒某教某族,符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应当根据党纪进行问责。

让我们继续唤醒人民群众,一起与宗教极端势力进行坚决的斗争,相信总有一天能让无神论学生们挺直胸膛、堂堂正正地走在中国的大学校园里,而不是像地下党一样偷偷摸摸不敢暴露身份。请大家牢记这些无神论学子们的呼唤,力争实现他们的心愿:让极端宗教分子在共产主义反邪教革命面前发抖吧!

鞠躬尽瘁为国忧,华夏复兴望君同。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作者 相关信息

  • 无神论学生成了地下党,谁之耻?

    2018-06-19
  •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