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月22日晚9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公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于志刚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同时,撤销其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于志刚于2018年卸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当选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以下是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杨帆教授的一段回忆,值得人们深思。
杨帆回忆录:石亚军安排于志刚给我讲刑法
2001年28岁在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入政法大学任教;
2002年29岁破格晋升为副教授;
2004年赴英国牛津大学作访问学者;
2005年32岁破格晋升教授,2006年为博导。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
刑法研究会理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
兼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7年34岁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10年37岁北京五四青年奖章,第11届全国青年委员;2015年郑州大学教授;
2019年9月给中央政治局讲课;
2020年47岁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
2012年39岁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
2015年44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2017年46岁政法大学法治信息管理学院联席院长;
2018年3月47岁,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5月不再担任政法大学副校长,为全国人大专职常委,准备提拔副部级的。
二.石亚军安排于志刚给我讲刑法
这样的人如何能飞黄腾达?我们的组织部门,为什么就不能事先发现和阻止?
我们的纪检监察不是说要“预先防止腐败”吗?如何防止啊!
他们掌握了刀把子,要向谁开刀啊?!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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