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与文明起源和发展先秦史》书系第二卷第四章,以相关文化遗存出土的文字及其他内证性证据链整合的实物证据链证实:三星堆文明是在马家窑文化的后续文化——齐家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成熟文明。既然马家窑文化在距今5200年前后最先俱备了公认的文明社会开始形成的四大基本标志:城市、文字、冶炼金属和礼仪建筑,而进入初级文明社会;那么,其文明化过程经经过一千多年发展的这支羌夏盟族所创造的三星堆文明,必然会有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文明标志,即三星堆文化和其后的金沙、十二桥文化共同构成的古蜀文明,具有相当发展的并有宗教礼制、国家机构的城市、青铜器制造业、礼仪建筑和文字。其中前三项已得到公认;问题还是出在文字上,同中国其他地区文明探源中的根本问题一样。
王巍学部委员为代表的学者们认为:“三星堆人使用文字的可能性不大。这是因为,直到春秋战国时期,巴蜀地区地区的文字还是符号”(梁新慧2021)。他们这是按西方学者以西方拼音文字为标准的文字定义,在文字与符号之间人为地设置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不论其主观意图如何,这样自我矮化三星堆遗存中的文字,是在上西方中心论的当。早在15世纪“地理大发现”之后,欧洲殖民者以西方为中心,在全球用军事、经济和文化侵略推行西方文明的政治制度、宗教信仰、人文学术以至文字为圭臬的价值观及其话语体系,西方中心论者将西方民族用字母记录语音的拼音文字,作文字进化的最高阶段,并以“是否记录语言”为标准来衡量其他民族文字的进化程度,而炮制出贯彻其“文明等级论”之文字史观的双重标准。在1840年中国被殖民化的过程中,这种文字史观纵深传播,以致“有些学者抱怨中国文字不进化,不能达到拼音文字”(唐兰 1988);直到前些年,李学勤(2003)等中国学者报导8000多年前贾湖人使用的刻划符号中,有迄今为止人类所知最早的数字符号和线形象形符号,以方块的形制出现,而且有些的构形相同或相似于相应的甲骨文 “目”、“日”字等,引起西方学者的严厉指责说“没有其间有联系的证据”;在出示其间确有联系的证据后,他们又说“这些刻符没记录语言因而不是文字”;在列举有关民族学调查证据后,要对方拿出其“没有记录语言”的证据,他们当然拿不出,只得悻悻然而拒绝予以发表。显然,这样对待史前流行刻划符号的“双标”,同人类实践与认识都是一步一步的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实际及其中贯彻的辩证法相背离。
事实上,羌、夏部族族号及其相关文字,包括三星堆文化早期一些器物上“常刻铸的巴蜀符号”、“会意文字”(段渝 1996),为其世代族众在其迁徒和求生活动中长期广泛使用。本书系第二卷第四册依据430多个先秦遗址及其同期国外遗址的考古材料所梳理的羌、夏族族号及其相关文字的时空分布图表明,它们的流行从仰韶文化半坡期早段到周代末期,时间跨度达4500年之久:它们的传播东到上海、西至东欧,北到西北利亚、南至越南,其空间范围遍及大半个欧亚大陆。这些文字的时空分布证明:它们都是在跨越四千多年之时间、大半个欧亚大陆之空间的交流中,为上百成千万人世世代代储存和传播其所需信息而被使用的文字,是世界历史上流通最悠久、最广泛的古文字。它们同甲骨文、金文乃至汉字相比,除了书面表述形式显得原始而被称为原文字或前甲骨文字之外,其实用结构和功能没有任何区别。仅现已公布的马家窑文化彩陶中,就有甘青地区各地的羌、夏部族居民以数字卦原文字和卦象文字作为他们的共同的文字,来表达对其共同的羌族祖先族号的信仰崇拜,承载他们各自氏族的历法、数术、方技和其他易学知识,其中甚至有比甲骨文早一千多年而又与甲骨文同形的文字,如“巫”、“癸”、“井”、“十”等五十多个甲骨文字和甲骨文的字根和前身,还有多个数字卦组成的文章,更有整个伏羲六十四数字卦体系书写的历法教科书。
人类人工记忆系统发展到当今计算机时代的历史已证明,具有形、音、义三个方面基本要素的汉字体系才是迄今文字进化的最高阶段;象形文字进化成完全语音化的注音文字或拼音文字的历史证明,文字是能跨时空储存、传播和交流信息的二维符号;在史前条件下,凡能跨时空传播的符号必然语音化,才有可能为处于不同时空的人们所口耳相传(本书系第一卷第四册对此有详论)。既然三星堆文化遗存器物上的符号,特别是标明其族属的符号,流传了数千年、传遍了大半个欧亚大陆,那它们就是以其流通于古代世界最久、最广所证明的最具文字功能的古文字。把这些文字贬为“符号”毫无依据。
迄今公布的三星堆文物上的文字,大都是以数字组合和图画形式出现,这些就是前辈古文字学家唐兰所说的“数字组合文字”、“最初的文字是书契,书是由图画而来的;契是由记号而来的。”在未考察这些文字之前就先入为主地认定“三星堆没有发现文字”, 是造成三星堆谜团层出不穷的内因。无视或矮化三星堆文明遗存中的文字,是上西方中心论双重标准的当,使三星堆之谜成为永远无解的历史大悬案。以三星堆出土的文字和其他内证性证据链整合其同出实物证据链正在证实:
三星堆文明遗存中,文物与文字实际上是密不可分的,其中的实物证据依文字证据链才能整合成如山铁证直接证实:三星堆文明的创造者——羌夏盟族先民,是炎黄子孙中的一支冠军团队,在世界各国青铜文明竞争中蝉联千多年世界冠军!厉害了,我们的蜀方国!一切“外星文明”、“域外文明”论及“三星堆没有发现文字”的自欺欺人之谈,皆可休矣!
作者:邓宏海 系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兼Alberta 大学客座教授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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