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里耶古城遗址。
②里耶秦简中的农业生产和采矿冶炼等工作记录目录单。③里耶秦简中的里典(村长)的任命和邮差的安排公文(局部)。④里耶秦简中的官吏的履历表(局部)。
张春龙 1965年生,湖南长沙东乡人,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馆员。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考古学系。同年就职于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从事田野考古工作至今。2002年参与里耶古城一号井发掘和协调出土秦简的保护整理工作。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缘起
我今天主要是给大家介绍一下里耶古城一号井出土的秦代简牍文物的发掘、保护以及整理工作。
先说一下这个工作开展的背景。里耶古城遗址的发现,起初是因为当地的一项基本建设,当时湖南省的扶贫工程要在湘西武陵山区的酉水流域建设碗米坡水电站。2002年开始发掘里耶古城的时候,我们已经完成淹没区古文化遗存调查,里耶遗址一号井从2002年5月28日开始清理,6月3日发现了第一枚简牍,到发掘工作完成,共计出土了38000枚简牍。此外还有大量的生活遗物。应该强调的是,即便是没有出土这些极为重要的简牍,里耶遗址也是非常重要的考古发现。
2002年8月,当时中央领导同志建议将龙山里耶古城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鉴于这将影响到整个库区的建设工程,湖南省政府相关领导在里耶古城遗址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决定将防洪大堤建造位置向东移15米,以保护里耶古城遗址。
需要明确说明,秦简保护整理项目的总负责人是袁家荣先生,库区发掘总领队是柴焕波和龙京沙两位先生。里耶一号井的发掘是龙京沙先生主持,我是在6月3日发现第一枚简牍以后,受单位指派参加发掘。一号井里面出土了陶器、金属器,这些文物的保护工作相对难度略小,关键是出土的木器和简牍,它们特别“娇贵”,从发掘现场就要开始保护,主持这个工作的是荆州文物保护中心的方北松先生。大家可能觉得今天的荆州是个小地方,有点偏,但他们的工作在国内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我是从事田野考古的,简牍整理工作是由北京大学吴荣曾先生、李家浩先生参加并指导完成。
古城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里耶古城遗址发掘和出土文物保护情况。
里耶镇处于武陵山的腹地,里耶古城处于盆地中部,发掘面积5500多平方米。我们的工作首先要确定城址的布局、城墙、城壕各种遗迹的关系和各个时期的文化内涵。
从考古发现来看,在旧石器晚期就有先民来到了里耶盆地。我们发现的里耶遗址是城址,城址堆积中还有春秋时期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遗留。
里耶古城有两个主要的建造和使用时期,第一次是战国晚期的楚国,第二次是秦王朝。我们先后区分出了战国、秦、西汉三个时期的陶器标本,为武陵山地及湘西地区的考古学文化序列建立了参照系。即使没有出土有文字的简牍,我们也会通过这些标本比对其他文物资料,来确定它的文化属性。非常幸运的是里耶出土的简牍有明确的纪年,可以证明其他文物的制作和使用年代,让这个参照系统更有指导意义。
历史上里耶一带是多个民族的杂处之地、文化交汇之区,也是土家族的发祥地,它的发现对于在这一地区的古代民族史研究具有一定意义。这一地区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已基本完成,里耶的考古发现特别是对应的城址和秦汉墓葬又丰富了这一地区的历史面貌,完善了历史考古框架。
楚国到两汉,湘西北地区城址的密度超过了现在县的设置,今天的湖南省区域内最北边是孱陵(今天湖北公安县一带),孱陵往北就是荆州,我们判断,在战国晚期,楚国的国防力量在这个方向上有所加强,里耶再往西就是云贵高原,江北平原地区已经被秦军攻占。秦国的军队攻击路线可以分为两道:一是渡过长江向南,直接威胁楚国的防域;二是溯乌江而上,到达今天重庆的秀山、酉阳,穿过山间坝子进攻楚的西部地区,继而向西南发展。这应当是里耶城成为当时楚的边城和秦的重要据点的原因之一。
到了秦代,里耶所在的迁陵县城,虽然是秦王朝在武陵山区的一个偏远小城,但是它还是秦王朝向西南地区发展的前线军事据点。
西汉时期,里耶城已经被毁坏,酉水河对岸不到1公里的魏家寨古城是西汉时期这一带的中心地区。这个时候,里耶(迁陵)作为县治已经撤销,迁到了东边保靖县境内的四方城,但迁陵之名得到保留,现在四方县的县城还叫迁陵镇。
里耶古城遗址有400米见方,当时这里是里耶的小学和初中所在,由于学校一直没有翻修,相当于客观上保护了这个古城城址。
这里涉及里耶古城的大小,其实在秦楚时代,当时县城的规制就是这么一个规模,城池并不大,也就是一里见方,不仅仅是里耶,其他地方同时代的县城也是这么大的规模。当时的城不等于后世的城市,它只是城,跟市没有关系。我们后来所说的城市,是城与市的结合,在里耶城所处的时代还没有出现。当时的城里面只有官员、少量的驻军,再加上一些比较重要的冶铸作坊,所以那时候的城规模小而规范。
田野阶段的工作有很多收获。一号井底距地表深17米,我们进行发掘的时候正值当地雨季,随时有塌方的危险。我们采取了一些安全保护措施,依堆积的自然层理逐层发掘,全部堆积淤土通过水洗筛选,保证了发掘的安全、资料收集全备,并为古井发掘积累了一例经验。
在整个发掘中我们将古井、简牍、城址看作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还把里耶盆地内的三座城址、三处墓群作为一个统一体,来考虑这一地区更广阔的历史课题,从而制订工作细则和计划,以保证工作效率,并在工作中培养锻炼了业务人员,较好地处理了考古发掘、研究与文物保护的关系。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思路,原因之一是战国到秦汉时期的古城址、古墓群,与行政建制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以前由于种种原因,能够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系统考古发掘与研究工作的机会不多。因此,所获得的历史信息也有限。而里耶盆地的古文化遗存受后期生产生活建设活动破坏少,文物保存情况较好,非常有利于开展这方面的工作,这也是我们重点关注这一地区的原因。
古井
里耶一号井开凿于战国晚期的楚国,使用至秦,废弃于秦末。井深17米,井底直达砾石层,这砾石层与酉水河道的砾石层是相通的。我们推测当时之所以费这么大的力气挖出这口井,主要是为里耶城军事防守,为备战而掘井。当楚秦两军对垒时,楚一方挖了这口井用于军备供水,而此后控制这里的秦也利用到了它。到了秦末农民起义之后,当地的秦朝基层官吏跟秦朝首都咸阳联系不上,里耶城池守不住了,因此这口井也就随之废弃了。
一号井井内的堆积主要由淤泥和生活遗弃物组成,出土有铜矛、铁锸、玉玦、打水罐、残破的漆器构件以及秦代货币半两钱等。其中最令世人关心的就是简牍,这些简牍记录的主要内容是秦时迁陵县衙署公文档案,包括行政日常的各个方面:人口、田地、物产、赋税、仓储、邮递、军务、司法、医药等,年代从秦王政二十五年到秦二世胡亥二年(公元前222年至公元前208年)。
在发掘现场,我们来不及仔细甄别所有出土物品,只能尽量多地收集文物,把它们都收放到防腐防虫的箱子中,并且尽可能让箱子里注入井里面原有的水。
室内工作包括甄别、编号、清洗、脱色、拍照、红外扫描、脱水、有机玻璃夹封以后入库、库房后期管理。这些简牍虽然经过一定程度的清洗,但是上面还能看到泥,这不能继续用水去硬冲了,那样会损坏简牍。我们在取出这些简牍之后,为了便于保护这些简牍,只能浸泡在蒸馏水中。
里耶秦简的形制,有椠、椠材(空白简)、简、牍、检(邮签)、封简、封泥匣(配合使用,保密或物资保全)。简牍文字是用毛笔蘸墨汁书写,墨汁比较浓稠。里耶简分成两批,另一批出土于护城壕底部的十一号灰坑。有些简是没有字的,我们在现场只能把它作为简收集起来,它们并不一定能跟其他的简进行拼合。对于这些不带字的简牍,我们用红外扫描和红外照相做过对比试验,红外摄影或红外扫描设备的好处是,只要简牍外表没有稻草或者淤泥之类的遮盖物,就可以通过红外扫描把上面留存的不易发现的墨迹体现出来。还有些简表面上好像有一点墨迹,但放在显微镜下仔细观察,发现并不是墨迹,这样的工作是简牍甄别必须进行的。
这里我需要特别说明一下,大家现在都认为秦代简牍是非常宝贵的文档资料,当初的古人可能是有意把这些简牍存放在一号井中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现在我们可以很肯定地说,这些秦代简牍,当初是被当作垃圾,丢进一号井里的。我们之前提到,秦末农民战争时期,里耶城弃守,城中的这口古井也随之被废弃了,正因为这口井被废弃了,当时人才把这批简当作垃圾往井里面扔,他们并不是为了保存简牍留下来给我们看的。这批简牍跟垃圾混在一起,它们处于一个潮湿密封的相对恒定的环境内,经历2000多年没有太大变化,因此得以保留下来。
由此延伸到另外一个话题,那就是出土简牍的保存问题。我们现在用蒸馏水来保存这些简牍。至于说泡在水里面能保存多久,现在还是边做边看,具体能保留多少年,尚没有精确的答案。目前保存时间最长的是河南信阳楚墓出土的简,到现在已经在蒸馏水中保存50多年了。不过简牍泡在水里也会出现降解问题。我们可以泡在石英管里去防酶、防菌,但它还是会降解的。毕竟两千年来这些简牍在地下掩埋,出土之后它就脱离了原来的地理环境,相应的掩埋压力也没有了,由此引发了降解的问题。
秦简
一号井出土的秦代简牍数量巨大,可以说是改变了我们的秦代学术研究的面貌。这里我通过对比一下著名的睡虎地秦简,来描述一下里耶秦简的价值。1975年,考古人员发现了睡虎地秦简,它是当时作为基层官吏的墓主人有意识地选择带进墓里面去的秦简。墓主人当年负责过司法方面的工作,所以这批简基本都是法律条文。而里耶古城出土的秦简不是律令,是当地的行政档案。其中的内容,可以帮助我们更充分地了解秦代的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制度和基层生活。
比如说,以前我们一直以为,里耶所在的那个区域素来比较落后、闭塞。如今从历史发现来看,那个地方只是因为交通不便捷而不太为人所知,当地的历史发展脉络是非常清晰的,特别是秦朝时发生的事情今天得以通过简牍的记载呈现出来,让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秦代这里的情况。
湖南的地方志,最早是明代中期以后的府志、县志,过往2000多年前发生的很多事情是找不到的。现在有了里耶秦简,这个地区的秦汉时期的情况就比较清楚了。
通过秦简,我们得以一窥当时的秦郡设置。在里耶秦简出土之前,我们一般认为,秦统一全国以后设置了26郡,但是里耶秦简记录的是28郡。岳麓简里记录的郡名有22个。两下结合,去掉重复,我们得到的秦代郡名共有37个。有了这些明确的郡名,学术研究中许多相关的争论,也就可以不争了。里耶秦简中还记录了秦代许多县一级的地名,湘西北的这些古代地名都得以保存了下来。湖南现在的很多县,以前我们以为是汉高祖刘邦统治时期设的,现在通过里耶秦简,可以明确知道,这些县名在楚或者秦的时代就已经存在了。
我们如今可以确定,这一带涉及的如今湖南、重庆、湖北部分地区,秦在这里设置的是洞庭郡和苍梧郡。里耶简牍中有关于湖南郡县设置的明确记录,其中有一组简由于谈及田地开垦、赋税增加问题,上面就提到了“苍梧为郡九岁”,也就是说,长沙这一带作为秦代的郡县已经有九年了,它始于秦始皇二十五年,也就是公元前222年。
洞庭郡管辖的就包括迁陵县。当时秦的迁陵县,县里面设置了县令、县丞以及科、曹、狱。县以下还设有乡、里。迁陵县下属的三个乡分别是贰春乡、启陵乡、都乡,都乡是县城所在的乡,相当于今天有些县的县城所在的城关镇,同时设置职能单位如仓、驿道、津渡、邮人。当时的居民则包括有楚、越、濮等。
秦简牍还为我们提供了很多的史地信息。这批简中发现了道路里程书,里面出了三枚记录道路里程的简。这既是秦朝设郡研究的重要资料补充,也可以说是政治地理的大发现。由17-14“泰凡七千七百廿二里”和16-52“凡四千四百卌四里”看,简牍所记道路的出发点和终止点也应当不同。16-12所记地名多在今河北境内,17-14所记地名在今河南省境,16-52所记地名则在今湖北和湖南二省。16-12所记地名都在秦朝巨鹿郡范围内,所记道路经过今天河北省高阳、肃宁、饶阳、献县、武邑等县和冀州市境,这一道路自古以来就是华北平原中部的交通孔道。16-52记载的鄢—销—江陵是陆路和可以通航的小河流。由河南南阳经襄樊、宜城而到江陵,这条道路自远古以来就是南阳盆地进入江汉平原的必由之路,在新石器时代中期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和长江中游地区的大溪文化就已在这一区域交汇碰撞,后来更是南北交流的重要孔道“南襄隘道”所在,这些记载都极为重要。
在当时道路里程书的设置是为了配合邮驿系统,设置的完备程度,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文明与发达程度。而行书效率是国家机器管理效能的具体体现。秦朝虽然时间很短,但它整理制定的这些制度在以后的历史中得到了充分继承。通过里耶秦简,我们了解到,当时邮件物资的邮递,有简牍负责记录传递期间每一站的交接时刻。当时计时用的是漏壶,将白天分为十一刻,简文中称之为“水十一刻,刻下……”。夜晚重设漏壶,简文记录“夜水下……刻”,计时的漏壶配置到大部分的驿站。除了邮递之外,其他的绝大部分工作也都有时刻记录。
信息
在简单概述里耶秦简的价值之后,我们再来介绍里耶秦简中记载的一些有趣的信息。
2005年,在清理里耶古城护城壕的时候,我们发现了51枚秦简,经过分析,我们认为这些简相当于是秦代的户口簿,这也是我们目前找到的最古老的户口簿,当时的名称是“户版”,户版分五栏,分别记录户主的籍贯、乡里、姓名、爵位爵称、兄弟、妻妾、子女、有无房舍等。
有秦简提到,“田时也,不欲兴黔首”,指的是大规模的军事物资征调时,地方官员既要执行上级命令征发劳力完成任务,又不能影响农业生产,这其实是很考验地方官员的行政能力。
通过秦简我们知道,当时的秦代农业是分为公田和民田。公田是国家拥有、政府管理,收成也归官有;民田就是黔首田,平民田地,通过“行田”制,国有土地分成小块后分给百姓,分到手的田地不可以买卖,必须按规定交赋税。对于那些新开垦的田地,前两三年赋税很轻或者是不收税。而当时农业的劳动力来源,主要是家庭成员,也可以雇工。而公田的劳作者主要是刑徒,戍卒也是公田的主要劳动力。
农作物的品种比较单调,主要有粟米、菽、麦、稻,特殊的作物有芋、糜子。经济作物有苎麻、橘、生漆等等。另一个有趣的情况是,由于当地比较贫穷,当时的很多居民有土地但是没有种子。对此秦朝迁陵县政府也有相应的措施,包括借种子给居民来耕种。
从里耶秦简我们还能够看到当时的一些政治命令和文化措施,比如第8层的455号简。秦以后就在文化上规定,称谓要统一化,这枚简用的都是小篆书写。它的内容是规定所有的官名都要统一。必须称始皇帝死去的父亲庄襄王为“太上皇”、皇帝乘骑的马为“乘舆马”、皇帝的狗为“皇帝犬”、国门必称“都门”等等。这些内容之所以抄写在上面,就是为了方便当时大家传播并学习,也方便书写公文的时候进行查验。
里耶秦简还有一组简提到过这样一件事: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即公元前214年),阳陵这个乡的宜居里有一个居民,他在阳陵老家欠了官府的钱,但是本人已经来到洞庭郡服兵役了。阳陵的官吏并不知道他具体在哪个县,只知道此人在洞庭郡。于是阳陵县相关官员就行文到洞庭郡,请洞庭郡这边的官吏来落实追债这件事。这一组简实际说的是比较超前的事情,在当时没有异地汇兑的情况下,秦朝法律已经规定政府欠老百姓的钱,老百姓可以向异地的政府索要。同样,老百姓如果欠政府的钱,政府也可以追讨。这个观念是很先进的,不过具体实施起来的效果怎么样,我们现在还无法确定。
在里耶秦简中,关于钱粮物资的往来是有专门记录的。而且上面的年月日、经办人、接收人、抄写人都记录得很清楚。比如其中一枚三联券,涉及的问题是秦代的财产权,具体来说就是女子可不可以继承财产。秦简里提到,当时有一个叫广的居民,他要求把他们家里的奴隶、庄稼、衣服、器具以及六万钱,全部都赠给他的大女儿。最后是他所在的乡的乡长经办此事,并且把这个事情记录了下来。
(演讲人:张春龙,本文演讲资料及图片,均由中国国家博物馆研究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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