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作为历史记忆重要文本的革命回忆录,其史料价值、鉴别和利用值得探讨。以华南抗日根据地史书写为例,尤其是书写南路和北江西岸抗日根据地史,以及琼崖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史等,革命回忆录是最主要的资料,其史料价值是独有的,甚至是唯一的。由于革命回忆录存在“失真”问题,因此对它的鉴别尤为重要。通常的鉴别规则有:关于记述的时间和准确性,可利用大事记、万年历等综合判定;关于记述的时间(日期)、数字(数量)、地点、人物,以及由上述要素和其他要素组成的历史事件等,应以亲历者的回忆尤其是多数说法、离历史事件时间最近的回忆、提及传统节日和24节气的回忆、得到其他文献印证的回忆为准,兼以回忆者与历史事件的亲密程度、回忆详细程度加以判断。除此以外,研究者还要备齐相关资料和工具书,熟悉宏观和地方历史,熟练运用各种网络工具和史料数据库,依据人性、逻辑和历史情境等,对革命回忆录的内容、行文逻辑、作者的身份及其处境等作多方比较、严密推理和综合判断,去“非”采“是”。这样才能利用好革命回忆录,完成科学的历史书写。
与记忆相关的研究论题是近年中文学界的热门话题。20世纪90年代,随着记忆研究的引入,中国大陆学界不仅开展了有关记忆研究理论与方法的讨论,而且有关于记忆的实证研究。此后,记忆史、口述史、纪念史、概念史、情感史等记忆及其相关研究在大陆学界蔚然兴起,成果斐然。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大陆学界的记忆研究似乎仍处于概念界定、学科介绍、理论和方法引介阶段。这固然说明记忆研究的方兴未艾,但也在某种程度上凸显了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其概念、方法和基础理论等方面尚需深入探讨和多方完善。
本文讨论的就是记忆研究相关的理论与方法,即承载记忆的重要文本——革命回忆录的史料价值及其鉴别利用。这里的革命回忆录,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革命者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自己斗争经历的回忆,以及所见所闻所感的记录。由于年深日久回忆者记忆不清、主观或受外界因素影响和限制而致回忆录“失真”等原因,学界有一种倾向,即认为革命回忆录史料价值不高,甚至基于其意识形态宣传因素而将其摒弃不用或极少利用。那么,革命回忆录到底有没有史料价值,有多大的史料价值,在实际研究中应如何加以鉴别和利用?对此,一些史料学著作从理论上论述了革命回忆录的特点、作用和局限,以及利用时应把握的基本原则,部分回答了上述问题。尽管这对后来者极具启发,但由于不是针对性的论述,加上受写作主旨限制缺乏案例进行实证。鉴于此,笔者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撰写《华南抗日根据地史》所使用的资料为例,就上述问题对有关中共华南抗战的革命回忆录加以述论,以增进学界对记忆史料价值及其利用方法的认识。
一、中共华南抗战革命回忆录的史料价值
华南抗日根据地是对全民族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军民在华南地区创建的东江、琼崖、珠江、西江、中区、闽西南潮梅、南路、北江八块抗日根据地的总称。每一块抗日根据地,又由若干块根据地或游击区所组成。撰写华南抗日根据地史,必须占有丰富多元的史料。档案史料是学界最为看重的,如1982—1992年中央档案馆和广东省档案馆合编的《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其中全面抗战时期的11册,不仅有中共华南各级组织活动史料,也有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文件,还有华南抗日根据地的情况记载,是最核心、最原始的材料。改革开放后,为编写中共华南抗战各抗日纵队史,相关部门编辑了一些专题史料集,如《东江纵队资料》《琼崖革命根据地财经税收史料选编》《南路人民抗日斗争史料》《华南抗日游击队》等。这类资料,既有档案,也有报刊,还有革命回忆录等。其中,不少资料尤其是档案与《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有重复,但并不完全雷同,无疑是重要的补充。此外,中央档案馆编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南方局党史资料征集小组编的《南方局党史资料》丛书,也有一些关于中共华南抗战的指示、报告、来往函电、报刊资料、革命回忆录、专题资料和国民党方面的相关参考资料。这些资料也是必不可少的。
问题是,上述这些资料够不够写一部《华南抗日根据地史》?或者说,能不能勾勒出《华南抗日根据地史》的基本轮廓、基本史实?答案是否定的,举几个例子加以说明。例如,南路抗日根据地。1996年出版的《南路人民抗日斗争史料》是至今为止关于南路人民抗日斗争最全的史料汇编。全书共660页,除去第1—18页的《南路人民抗日斗争概述》,剩下的642页中只有73页是党内文献,包括党的指示、报告、大会记录、宣言、决定、来往函电等。这73页的档案中,只有23页是关于南路抗日根据地的,且大部分是中共中央或南方局的指示、林平或中共广东省临时委员会和东江军政委员会的报告、广东区委员会的报告等,都是些外围史料。关于南路抗日根据地的核心史料,其实只有两篇文献,一篇是1945年1月4日不足千字的《周楠关于南路情况给董必武及王若飞的报告》,另一篇是同年6月13日(成文时间4月30日)一千五百字左右的《周楠关于南路各县武装起义情况给中共中央的报告》。显然,靠这六页两千多字的报告,不要说撰写南路抗日根据地史,就是把南路人民抗日武装斗争写好都不可能。所幸的是,《南路人民抗日斗争史料》除了73页的党内文献,还收录了258页回忆资料和140页专题资料。专题资料中除五篇回忆资料外,大部分是地方党史部门根据当地调查、回忆资料撰写而成,相当于回忆性资料。只不过由调查时的多人回忆,变为党史部门的记述。笔者在撰写南路抗日根据地的开辟和建立,以及根据地的政权、军事、财经、民运、统战、文教卫等建设和工作时,主要依据的是上述回忆资料和专题资料。没有这些抗日亲历者的回忆录,显然无法撰写南路人民抗日武装斗争史,更不可能撰写南路抗日根据地史。
再如,琼崖抗日根据地。关于琼崖纵队六年多的抗日武装斗争史和琼崖抗日根据地史,相关的党内档案史料主要有两本,一是1986年编印的《琼崖抗日斗争史料选编》,一是1987年编印的《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中共琼崖特委文件)》。这两本文献无疑是重要的资料,尽管大部分重复。但是,如果仅仅依靠这两本文献,琼崖抗日根据地开辟和建设的许多内容就无法撰写。例如,关于琼崖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建设,档案资料非常缺乏。1984年编印的《琼崖革命根据地财经税收史料选编》(一),只有16页16开本的档案文献资料。这16页资料,大多是琼崖特委关于财政经济方面的会议记录、指示、决定、报告、政策条文等,且没有1943年的资料。这些资料的大部分在前述两本档案史料集中也有收录。显然,靠这16页资料无法撰写出琼崖抗日根据地六年多的财政经济变迁史。同样的,《琼崖革命根据地财经税收史料选编》(二)收录了80页16开本的抗日亲历者的专题回忆史料(包括编在解放战争时期而内容属于抗战时期的五页史料)。这些抗日亲历者,有的是琼崖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的负责人如林诗耀和占力之,有的是地方党政负责人如王月波、符思之、符风耀、邢保文、李大勋、王壮行等,有的是根据地公营企业的负责人如陈大新、吴坤宽、吴多武等,有的是税收征收员或缉私队员如李高泰、蒋益忠、郑忠和、周光道、张荣发、周民锋等。他们的回忆从不同角度、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反映了根据地的财政经济状况。笔者以这85页的专题财经税收回忆资料为核心,辅以前述16页档案资料,以及其他散在《琼岛星火》、党史资料和文史资料中的回忆资料等,勉强完成了琼崖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变迁史的撰写任务。
相对来说,东江抗日根据地因长期是东江军政委员会、广东省临时委员会、广东区委员会等华南党的领导机关驻地,又有电台和中共中央、南方局保持日常联络,因此,关于东江纵队和东江抗日根据地的档案资料相对丰富一些。但是,这是否意味研究东江纵队和东江抗日根据地不用革命回忆录也可以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例如,关于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香港秘密大营救”,目前公开的档案资料只有中共中央、南方局和南方局南方工作委员会、八路军驻香港办事处、广东人民抗日游击(总)队之间来往的十多封电报,分散在《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中共广东省委文件)(1941—1945)》甲38、《东江纵队志》之中,内容主要是关于营救的方针、对象、进展等简要情况。靠这十多封电报是写不好“香港秘密大营救”的。关于营救的具体决策、布置、路线、人员、详细过程等,都必须依赖决策者、营救者和被救者的回忆录资料。这些回忆性资料大部分收集在《东江党史资料汇编(抢救文化人史料专辑)》第3辑,其他分散在地方党史、文史资料、个人文集等文献中。尽管各人所述不同、千人千面,但集腋成裘,正好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反映了营救的过程和面貌。
另外,北江抗日根据地中的北江西岸根据地是1945年2月广东省临时委员会决定由西北支队开辟,并得到中共中央同意的。现有大多数资料只是提及它,没有展开记述,唯有吕苏和叶培根详细记录了西北支队在清远的战斗历程。可以说,没有吕、叶的回忆,根本无法撰写北江西岸抗日根据地的开辟历程及政权、财经、军事等相关建设的内容。
总之,对于华南抗日根据地来说,革命回忆录不是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的,而是必不可少的,是主要的资料之一。对有些抗日根据地史如南路、北江西岸抗日根据地史,或根据地史的某些方面如琼崖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史等研究来说,革命回忆录的史料价值是独有的,甚至是唯一的。因此,革命回忆录的史料价值是毋庸置疑的,关键是应科学地加以鉴别和利用。
二、革命回忆录的鉴别方法
尽管革命回忆录很重要,但一些革命回忆录确实存在偏离史实、歪曲甚至背离历史事实等问题。因此,对于革命回忆录,应该用长避短,科学鉴别,具体方法有五条。
(一)辨明回忆记述的农历公历日期及其准确性
作为时间计量单位的年、月、日是否准确,是利用革命回忆录时必须关注的问题。其中,最易引人误入歧途的是将农历日期误记作公历日期,或是农历公历混用。那么,如何准确判定回忆录记述的是公历还是农历日期呢?通常的办法是手头准备几本地方历史大事记,如《广东人民武装斗争史(大事记)》《中共广东党史大事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琼崖党史纪事》《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珠江纵队大事年表》《民国广东大事记》《广州百年大事记》《上杭人民革命斗争大事记》等,因为这些大事记的日期是公历日期,且已经过编者的细心编订和考证,错误相对少一些。只要将革命回忆录记载的日期与地方历史大事记中相应的历史事件日期进行核对,就不难发现回忆录记述的是公历还是农历日期。
若要进一步确定革命回忆录记载的日期是否准确,则需要利用万年历,作综合对比分析。以王涛支队进军龙岩为例,1944年10月王涛支队成立后,部队由上杭、永定进军龙岩的日期,依据支队长刘永生回忆推断是11月初,支队参谋长郑金旺回忆也是11月初,支队党总支书记邱锦才回忆是12月中旬;关于部队进军龙岩后攻占何家陂炮楼和山狗凹战斗的日期,刘永生回忆是11月8日,郑金旺回忆是12月23日,邱锦才回忆是12月27日。以上回忆说明,对于同一历史事件,其发生日期存在多种说法。依据邱锦才回忆的部队是冬至前一天下午攻占湖邦连坑的炮楼后,应岩西北工委负责人吴潮芳派人联系于12月25日连夜行军赶到何家陂,而冬至这天是公历12月22日等信息,可以判断,刘永生回忆的日期是农历日期,因为农历十一月初八正是公历12月22日。因郑金旺回忆的日期与刘永生相同,应该也是农历日期,而郑回忆的攻占何家陂炮楼和山狗凹战斗日期,与邱锦才的接近,应该是公历日期。总之,邱锦才回忆中因明确记载冬至这一天,更具可信性;虽然刘、郑、邱三人回忆的日期各不相同,但王涛支队由上杭、永定进军龙岩的日期在12月中旬、攻占何家陂炮楼和山狗凹战斗发生在12月下旬,则是无疑义的。
关于同一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革命回忆录看似有不同说法,但若以农历日期和公历日期互相换算,恰恰证实了该历史事件发生时间的相对准确性。如,1944年东江纵队海上中队突袭日伪军的“挺进队”事件。海上中队小队长王锦、东江纵队司令员曾生和《东江纵队港九大队六个中队队史》(以下简称《队史》)都记述是8月15日,而东江纵队给上级的报告暨档案资料记载是9月30日凌晨两点,另曾生回忆和《队史》记述的战果和档案资料记载不同。这是否意味着是两次不同的战斗呢?查万年历可知,1944年9月30日正是农历八月十四,与“15日”相差一天。综合判断,笔者认为这是同一次战斗,应该是王锦、曾生和《队史》将农历日期误记为公历日期,回忆的具体战果则只能参照,应以档案记载为准。
(二)以亲历者的回忆尤其是多数说法为准
除了农历与公历问题,当时间(日期)、数字(数量)、地点、人物及由上述要素和其他要素所组成的历史事件出现多种说法时,通常以亲历者的回忆为准;如果多名亲历者有不同说法,则以多数说法为准,或以离历史事件时间最近的回忆为准。
第一种情况,以亲历者的回忆为准。如,1941年琼崖抗日军事政治干部学校正式开学的时间。祝菊芬回忆为6月,琼崖独立总队第四支队政治委员陈青山回忆为8月。因祝氏为军政干校的创办人,担任教育处教育长兼政治处总支书记、主任,因此祝的说法更为可信。
第二种情况,以亲历者中的多数说法为准。如,广州市区游击第二支队(以下简称“广游二支队”)独立第一中队成立的时间。广游二支队政训室主任刘向东回忆,是南番中顺中心县委成立时,即1940年6月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的。谢斌回忆,他和谢立全1940年9月到达顺德西海,参加中心县委第二次会议,会议宣布他俩担任中心县委委员,负责军事工作;会议还决定,以林铿云领导的顺德游击队为基础,从中山、番禺县抽调一批党员和青年,组成广游二支队独立第一中队,用党的这支武装去影响和改造广游二支队。林铿云回忆,中心县委第二次会议,决定“将我领导的部队,编入在我党影响下的抗日武装——吴勤指挥的广州市区游击第二支队(简称‘广游二支队’),成为这个支队的独立第一中队”,会后派谢斌为参谋,林为中队长。刘向东、谢斌、林铿云都是南番中顺中心县委和广游二支队的领导,都是亲历者,对比他们回忆的内容,谢斌和林铿云的回忆可以互证和补充,更为可靠。
第三种情况,以亲历者中离历史事件时间最近的回忆为准。如,1945年5月潮澄饶抗日游击队奇袭彩塘的参战人数。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韩江纵队第一支队政治委员吴健民回忆四十余人,游击队队员许务回忆四十多人,队员许云勤回忆三十多人。三人回忆中,许务回忆于1955年,离战斗日期不过十年,而许云勤和吴健民回忆于20世纪80年代,且许务回忆的人数得到吴健民的证实。另外,许务还回忆,彩塘的伪区署驻有一个伪联防中队五十多人,警察所有三十多人。虽说游击队是突袭,但倘若人数过少,显然难有胜算。加上许务详细描述了战斗的过程等细节,他的回忆远比许云勤的回忆详细、丰富。综合分析,许务的回忆更为准确。
(三)以提及传统节日和24节气的回忆为准
若回忆录中提及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七夕节、中元节、中秋节、重阳节、除夕等传统节日和立春、清明、夏至、冬至等24节气,则这种回忆相对而言更为可信。因为民国以后,尽管公历纪事开始在中国采用,但并不普遍,且一年中的某日发生某事实难准确记忆,而传统节日和24节气将一年划分成二三十个区段,且传统节日和24节气必将伴随着相关日常庆典、具体农事等活动,这些活动构成了民国时人包括革命者的日常,令人印象深刻。
以1945年潮汕人民抗日游击队正式成立的日期为例。黄伟萍回忆是2月27日(旧历正月半),揭阳三、五区的武装在京溪园的田埔沙坝集中,嗣后同潮普惠、潮澄饶和潮揭丰的武装汇合而形成。汪硕波回忆,大概是“阴历元宵过后十天八天”,揭阳方面约一百人,经老虎径、石牛埔沙犁潭、普宁的牛穴坑,第二天到白暮洋,在白暮洋宣布成立。方东平回忆,在“二、三月份”;黄佚农回忆,揭阳水流埔的队伍于“元月二十一晚(公历三月五日晚)在石牛埔”集中。林川和黄业在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韩江纵队成立40周年的纪念讲话中都说,2月28日部队会师于白暮洋,正式成立。林、黄两位的说法,可能来自地方党史部门,因为中共汕头市委党史办公室就是持2月28日成立说,并记述该日部队发表了《潮汕人民抗日游击队宣言》。
从上述亲历者的回忆(黄业不是亲历者,他是东江纵队的——笔者注)可以得出几点认识:1.潮汕各地的部队是元宵节(正月半)后,开始逐步集中的。过完元宵节,部队陆续集中,符合民间正常伦理和日常习惯。2.部队是集中到白暮洋后,正式宣布成立的。3.部队成立的具体日期不清楚。4.从汪硕波和黄佚农的回忆可以推断,2月28日成立说是错误的。实际上,档案文献显示,部队发表宣言成立的日期是1945年3月13日,而这一天正是农历元月二十九,与革命亲历者的回忆正好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写于1946年的《韩江纵队简史》记述部队成立日期是1945年1月25日,如果是农历日期,其对应的公历日期是3月9日,与13日比较接近,相对可信。显然,黄伟萍回忆中提及的“旧历正月半”和汪硕波回忆中提及的“阴历元宵”是我们理顺历史事件时间顺序的关键。
(四)以得到其他文献印证的回忆为准
当亲历者有两种以上不同的说法、难以确定时,通常以得到其他文献印证的回忆说法为准。举几个例子加以说明。
一是关于部队人数。1945年潮汕人民抗日游击队在白暮洋村成立时的人数,林川个人以及林与古关贤、吴健民共同的回忆有三百多人枪。汪硕波回忆是两百人左右,包括揭阳方面的一百人左右、普宁方面的一百人左右,另有潮梅党组织负责人林美南等领导的各种各样的工作队。吴健民个人回忆是两百余人。以上三种说法,难以判断。关于这个问题,《韩江纵队简史》记述,“在普宁流沙成立二百余人的潮汕人民抗日游击队,当时配备约有长短好坏枪枝100杆左右”。因为该书写于部队成立后一年左右的1946年,人数和枪支数应该比较准确,且其人数得到吴健民、汪硕波的证实,比较可信。
二是关于日期。1943年2月广州湾沦陷以后,原粤南省委组织部部长王均予与周楠先后由廉江赴重庆找南方局,请求指导工作,但他们回忆的出发时间,相差两三个月。王均予由廉江出发,王回忆是1943年5月,周回忆是7月;周赴重庆,王回忆是1943年冬,周自己回忆是1944年3月。另据南方局常委董必武1944年8月4日给周恩来电,周楠“三月来此,六月返南路”。据此可证明周楠回忆3月出发的准确性。既然周楠回忆中的日期比较准确,那么他回忆的重庆之行,就更为可信。
三是关于某次战斗日期。1944年港九大队海上中队在黑岩角缴获日军电扒,生擒日伪兵等,班长曾佛新在战斗中壮烈牺牲。曾生回忆,战斗发生在7月,王锦回忆是11月30日。曾生是东江纵队的司令员,而王锦是战斗的参与者,相对来说,王锦的回忆更可靠。更关键的是,王锦的回忆得到《队史》的证实。该书记载,曾佛新墓碑上铭刻的牺牲时间是“民国卅三年十一月卅日”,墓碑立于“民国卅三年十二月一日”。
(五)以符合人性、逻辑和历史情境的回忆为准
还有一种情况是不仅革命回忆录有不同说法,其他文献也有各种说法。在这种情况下,应对其内容、行文逻辑、回忆者和文献撰写者的身份及其处境等作比较分析,秉着常情、常理、常性严密推理、综合判断,以符合人性、逻辑和历史情境的回忆为准。例如,关于东莞抗日模范壮丁队的成立日期,革命回忆录有时任模范壮丁队队长王作尧的“11日说”和“15日说”,模范壮丁队指导员袁鉴文、陈文慧的“15日说”,何佳的“10日前后说”,曾生的“13日说”;其他文献有15日和13日两种说法。众所周知,日军是10月12日在大亚湾登陆的,所以王作尧的11日日军澳头登陆、模范队成立说是不成立的。同样的,何佳的“10日前后说”也没有什么实质意义。那么,到底是15日还是13日?从回忆者身份看,“15日说”的王作尧、袁鉴文、陈文慧都是亲历者,且王、袁是模范队当时的领导人,而“13日说”的曾生只是同时代人,并非模范队组建的亲历者。从回忆时间看,最早的“15日说”是1942年党的文献,离模范队成立的时间比较近,相对来说更为可信。从回忆内容看,王作尧、袁鉴文、何佳、陈文慧四位亲历者尽管各有不同,但大部分相同,很多内容可以相互佐证。综上分析,“15日说”更具可信性。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革命回忆录和其他文献说法大致相同,也不能盲听盲信,还应作进一步分析。如,琼崖华侨回乡服务团抵琼服务的总人数,八路军驻香港办事处工作人员连贯、服务团特支书记符思之、香港团团长范世儒等都回忆说有二百四十多人。学界的研究也大多沿用此说。事实真是如此吗?琼崖华侨回乡服务团下辖香港团、星洲团、暹罗团、越南团。其中,香港团包括硇洲队,暹罗团回琼后并入越南团。可是,同样依据符思之、范世儒等的回忆,香港团第一批和第二批暨第一期、第二期训练班成员偷渡成功的60人,加上硇洲队共一百一十多人;星洲团60人、暹罗团10人(其中7人海上遇难)、越南团43人。即抵琼服务的总人数是223人。如果去除符思之、许廷良、杨维坚回忆的几个被琼崖国民党顽固派拉拢的不坚定分子,那么,琼崖华侨回乡服务团实际只有二百二十人左右。这与李德芳、程昭星等引用1940年王兆松报告书说的220人差不多,说明笔者的上述考证和推算是正确的。
三、革命回忆录的利用
从史料价值看,史学家劳尔·希尔伯格(Raul Hilberg)指出,回忆录、访谈、口述等经过中介的第二手史料,其缺陷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特定视角与材料类型带来的局限性;二是内容的疏漏与缺失;三是必须要加以甄别的扭曲和错误。”诚然,作为一种主观的“个体记忆”性质的革命回忆录,确实存在希尔伯格所指出的三方面问题。但是,就撰写华南抗日根据地史而言,它仍是最主要的资料,对南路和北江西岸抗日根据地史,以及琼崖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史等研究来说,革命回忆录的史料价值是独有的,甚至是唯一的。与此同时,由于革命回忆录是来自抗日根据地、沦陷区和国统区等多个区域不同身份、不同部门亲历者的观察和记录,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具有多元性、广泛性、普遍性等特点,这在相当程度上可以弥补希尔伯格所指三个缺陷中前两个缺陷的不足。
从史料类型看,革命回忆录是众多史料类型中的一种;不同的史料类型,其价值难言高下贵贱。虽然档案常被看作是珍贵无比和最为可靠的原始材料,但正如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函电、文牍甚至报刊等,若存放于图书馆则称之为文献,在博物馆则成了文物,而保存于档案馆便是档案。换言之,档案不仅是一种史料的类型,也似乎是一种存放史料的方式,无需迷信。革命回忆录与档案一样,既然是史料,就必须经过仔细鉴别才能使用。
本文研究指出,对于历史记忆重要文本的革命回忆录,通常鉴别的规则主要有:要利用地方历史大事记、万年历等判定回忆录记述的是公历还是农历日期,并对日期是否准确作出综合对比分析;当时间(日期)、数字(数量)、地点、人物以及由上述要素和其他要素所组成的历史事件出现多种说法时,应以亲历者的回忆尤其是多数说法为准,或以离历史事件时间最近的回忆为准,或以提及传统节日和24节气的回忆为准,或以得到其他文献印证的回忆为准,兼以亲历者与历史事件的亲密程度、回忆详细程度为判断标准,越亲密的、越详细的,可信度越高。以上规则通常情况下是适用的,但并非绝对。退一步而言,即使按照这些规则处理,仍然会有难解之谜和历史未知。如,1941年底香港沦陷前后的人数。香港人陈谦记述,沦陷前“人口已将百万”;茅盾1942年记载沦陷时有一百八十多万,杨奇1961年回忆有一百八十多万,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队员李健行回忆有一百六十万,战后叶德伟记载有一百九十余万。上述五人都是亲历者或当地居民,按说回忆可信度高。而且,根据离沦陷时越近数据可能越准确的鉴别规则,茅盾和叶德伟回忆最为可信。但即便这样,五人回忆四种说法,且相差较大,研究者无法论断。再如,1945年6月金丰会议后,王涛支队主力南下闽南,在消灭平和高坑民团后,领导群众破仓分粮。刘永生回忆,参加的群众达一千多人;支队政治部主任陈仲平回忆,两天内分给农民的粮食有三百多万斤。三百多万斤粮食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小小的高坑乡不太可能有这么大的粮仓储存这么多的粮食。即便以刘永生回忆的一千多名群众均分计算,一般的群众根本无法储存分得的3000斤粮食。显然,上述两个案例遗留的难题,仅仅依靠回忆录无法解决。只有查找新的史料,才可能弄清楚。
必须强调的是,依据上述鉴别规则,被鉴别为错误、模糊或失真的时间(日期)、数字(数量)、地点、人物等,以及由上述要素和其他要素所组成的历史事件,是仅就已鉴别的对象而言,并非是对该革命回忆录整个内容的否定。须知革命回忆录是革命者对自己所见所闻所感的记录,是个人独特经历和视角的观感记录。事实上,每个革命者的经历、位置、视角、观感等都是不同的、独特的,其回忆都是对历史(事件)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不同态度的反映和记录,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有论者指出,如果将文献与口述历史视为“历史记忆”,应该研究的是留下这记忆的“社会情境”(指社会人群的资源共享与竞争关系,与相关族群、性别或阶级认同与区分)及“历史心性”(指此“历史记忆”所循的选材与叙事模式);社会情境与历史心性及其变迁,都是应该研究的“历史事实”;并进而提出“谁在回忆,谁被回忆”等社会记忆的本质问题。西方历史学界正是“将记忆作为历史研究对象的领域,研究记忆随着社会历史发展的历时性变化”,从而不仅应对了记忆的挑战,“使得历史学超越记忆”,而且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即记忆史研究。正是从这个角度和意义上,有论者提出,应该开展“中共记忆史”研究,以拓展党史研究的视野、提供研究的新范式,并回答党史研究与历史记忆的关系。这当然是一个富有意义的创见,值得深入开展。不过,本文的主旨仍在传统的实证研究方面,即作为历史记忆重要文本的革命回忆录,恰恰是其不同和独特的记录,在现有史料条件下可最大程度地还原历史,鉴别和利用后可以达至科学的历史书写。
当然,要鉴别和利用好革命回忆录,达至科学的历史书写,仅仅运用上述鉴别规则远远不够,除了备齐地方历史大事记和运用好万年历等工具外,还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充分收集全革命回忆录。只有足够多的革命回忆录,才能作比较分析和鉴定,从而更好地还原历史。二是要对回忆录的作者,即革命者的身世、经历、工作和职务变迁、人际关系网络等基本情况有一定的了解。这方面工作,通过百度、读秀、超星等网络搜索平台,以及人物传记、人物志等纸本工具书,比较好解决。三是要收集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史资料,如《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组织史资料》《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组织史资料》《中国共产党广东省海南行政区组织史资料》《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组织史资料》等。组织史资料对于搞清楚抗战时期华南各级党的组织、政权组织、军事组织、群众组织的变迁沿革及其隶属关系、机构成员及其职务等必不可少,尽管其中也有一些错讹。四是要熟悉宏观和地方的历史,如宏观的中国近代史,广东、海南、广西、福建各省和香港的近代史、日伪活动史、抗日战争史等。五是要备齐相关地图,例如广东、海南、广西、福建等各省和香港地图册,以及中共华南各部队活动和各抗日根据地的示意图。以上资料、工具书和著作等对于增进革命回忆录的理解及其鉴别和利用都特别有效。
总之,在备齐相关资料和工具书,熟悉宏观和地方历史,熟练运用网络查找工具和史料数据库等情况下,应依据上述鉴别规则,对革命回忆录的内容、行文逻辑、作者的身份和处境等,作多方比较,同时秉着常情、常理、常性作严密推理和综合判断。在此过程中,去除革命回忆录中的“非”,兼采革命回忆录中的“是”。只有这样,才可能利用好革命回忆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提出更有说服力的观点,从而完成科学的历史书写。
作者:游海华,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暨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教授;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24年第5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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