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姚洋教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现代中华文明的建构》
【提要】针对姚洋教授和公方彬教授的观点,文章指出:(1)经典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流。二者是“源与流”的关系,这个关系必须明确,必须摆正。(2)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马克思主义实践的必然产物,反过来又指导并引领着马克思主义实践,二者不可割裂。(3)我们之所以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因为我们必须正确引导、促进符合现阶段生产力性质的生产关系健康发展,而并不是说私人资本从此就不受剩余价值规律支配了。(4)马克思从来没有简单地、片面地、孤立地断言“赤贫多的原因源自剥削”,马克思主义从来都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去揭示贫穷的根源。一言以蔽之,马克思主义从来都是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叠加态中,来看待并解决贫穷问题的。
最近读了姚洋先生写的文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现代中华文明的建构》。姚先生的这篇文章,《文化纵横》公众号以《姚洋最新万字方案: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挑战与政治哲学的重构》为题,专门做了隆重推荐。姚先生最终的结论是:
“党在理论层面的中国化,必须从吸收儒家政治哲学开始。马克思主义本身是西方改造原始资本主义的产物,传入中国之后,成为党战胜旧制度及其一切从属势力的武器,也为党改造中国社会提供了理论依据。然而,马克思主义的原始形态不适合作为党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思想指导,我们要做的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发展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此外,马克思主义是西方文明的产物,中华民族要在世界文明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向世界展示自己独创的文化。如何在保持马克思主义精髓的前提下构建党的新理论,是党在百年华诞之际最重要的任务。一个可能的取向是,区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实践,继承前者而扬弃后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两点与中国的务实主义及儒家的中庸思想有相通之处。马克思主义实践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其核心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剥削理论。在资本主义早期,生产相对简单,资本与劳动的分野比较明确;但在当今全球化的生产和交换格局之下,资本和劳动早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按要素分配被证明是较有效的社会分配机制。中国的实践也表明,建立按要素分配的市场机制,是改革开放的成功秘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以儒家政治为体,重构党的理论体系,是党完成回归中国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华文明吸收西方文明的关键一步。”
对于姚先生的结论,我是不同意的。坦率地讲,每当读到明显有违基本常识和基本逻辑的文章——且这些文章的影响力又非同一般——我就会有“骨鲠在喉,不吐不快”的感觉。众所周知,“和谐相处”以及“和稀泥”是晚近以来学界交流的潜规则。要不要将我点评姚先生的看法公布出来,我有些犹豫。然而,卡在喉咙里的鱼刺,不吐出来不行。本着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我决定把“鱼刺”吐出来。姑妄言之,姑妄听之。姚先生认为:“当前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一大挑战,是实践与理论之间的张力。”何谓“张力”?在物理学中,“张力”的意思就是指弹性物体被拉扯时所产生的应力。在哲学中,“张力”的意思就是矛盾或抵牾。姚先生关于中共面临挑战的这个看法,我是赞同的。众所周知,“实践与理论之间的张力”,的确是“当前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一大挑战”。那么,姚先生认为应当怎么解决这个“挑战”呢?姚先生提出:“从儒家学说出发构建‘中国特色’的政治哲学,是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姚先生提出“从儒家学说出发构建‘中国特色’的政治哲学”,倒也不失为一种解决方案。至于这方案是否“可行”,那还得看方案的内容是否实现了姚先生在文中提出的重要任务。那么,姚先生提出的重要任务是什么呢?姚先生强调:“如何在保持马克思主义精髓的前提下构建党的新理论,是党在百年华诞之际最重要的任务。”按照通常的解读,“保持马克思主义精髓”是守正,“构建党的新理论”是创新。守正是创新的本源,创新是守正的开拓和深化。中国共产党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守正与创新”的任务不仅十分重要,而且非常艰巨。然而我必须强调的是,创新首先要继承。拒绝继承马克思主义的所谓理论创新,只能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何来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换言之,经典马克思主义必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源,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流。二者是“源与流”的关系,这个关系必须明确,必须摆正。因此,姚先生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的原始形态不适合作为党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思想指导”,显然是错误的。中国共产党的新理论的出发点必须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落脚点也必须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观照下的中国国情。也就是说,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以及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我们今天做的很多事情,都是前人没有做过的,对于中国共产党第二个100年的伟大目标,我们充满信心。但是,我们今天做的事情必须而且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逻辑来加以回答和解读,对此,我们也应该充满信心。如果我们的理论解读与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以及基本观点和基本立场南辕北辙,背道而驰,那么这样的“新理论”是否真正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就很值得怀疑。遗憾的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上,存在着“羞于继承”,甚至是“不屑于继承”的现象。由此可见,姚先生所说“如何在保持马克思主义精髓的前提下构建党的新理论”,其要害并不在于“新理论”是否足够新,而是在于“新理论”是否真的“保持了马克思主义精髓”。要回答这个要害问题,那就得看“新理论”究竟“新”在哪里。下面,我们来看看姚先生是怎样“构建党的理论”的。那么,姚先生是怎样“构建党的理论”的呢?姚先生说:“一个可能的取向是,区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实践,继承前者而扬弃后者。”请大家注意,姚先生的“新理论”新就新在:必须“区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实践”,让二者一刀两断。“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实践”一刀两断之后,又将如何呢?对此姚先生提出了:“继承马克思主义哲学,扬弃马克思主义实践”的取向。姚先生的这个“取向”虽然只是“可能”,但却很奇特。我请问姚先生:“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实践”能一刀两断吗?能切割开来吗?我打个比方,姚先生的这个“取向”是:将马克思主义的头颅与马克思主义的身体一刀两断。也就是说,姚先生只要马克思主义的头颅,不要马克思主义的身体。只要马克思主义的头颅,这是什么奇葩?不要马克思主义的身躯,这是什么逻辑?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头颅(即马克思主义哲学,简称“马哲”),姚先生把它与儒家做了一个很亲热的比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两点与中国的务实主义及儒家的中庸思想有相通之处。”在我看来,要在马哲与儒家学说里面找到“相通之处”,大概并不是什么难事;应当汲取儒家学说中的精华,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题中之义。但问题的要害,并不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儒家学说有没有“相通之处”,而是在于二者有没有“本质区别”。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儒家学说的区别,并不仅是现象或几何形状的区别,而是有本质上的区别。在有人强势呼吁“马克思主义应当与儒家学说称兄道弟”的语境下,澄清二者不是“同一战壕的战友”,我以为十分必要。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儒家学说的本质区别或存在于方方面面,比如,在本体论、历史观、价值观等等方面,二者都存在着本质区别。就历史观而言,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逻辑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儒家的中庸思想则信奉的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同志们想一想,只讲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儒家学说的“相通之处”,回避甚至抹杀二者的“本质区别”,这样一路“相通”下去,姚先生的“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还能有“相通之处”吗?那么,姚先生为什么要“扬弃马克思主义实践”呢?姚洋给出的理由是:“马克思主义实践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其核心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剥削理论。在资本主义早期,生产相对简单,资本与劳动的分野比较明确;但在当今全球化的生产和交换格局之下,资本和劳动早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按要素分配被证明是较有效的社会分配机制。中国的实践也表明,建立按要素分配的市场机制,是改革开放的成功秘诀。”众所周知,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两大理论基石,若把这两个基石搬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就无从立足了。倘若姚先生真的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剥削理论”已经过时,那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应下课,从此让“要素价值论”和“按要素分配论”取而代之。但问题是,姚先生用“资本与劳动早已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来证明“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剥削理论”已经过时,用“当下的社会分配机制”来证明“要素价值论”的科学性。如此“存在即合理”或“存在即科学”的证明“秘诀”,我认为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的。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习近平同志的话,对于如何继承,继承什么,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按照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逻辑,同理,当代中国经济学“新理论”的根本也只能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而不能是别的什么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马克思已经科学地证明,只要商品、货币、市场经济还存在,劳动价值论就不会过时。尤其要指出的是,在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剩余价值论依然没有过时。因此,若要“构造党的新理论”,必须坚决捍卫和继承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否则,再时髦的“新理论”也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此外,商品拜物教理论、资本积累理论、再生产理论、两大部类理论、利润平均化理论、地租理论等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充满着丰富的科学思想,我们为什么不能继承呢?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随着时代的发展、实践的深化,当然要不断发展,并且也会加入中国元素和时代元素,甚至也不拒绝对西方现代经济学中具有科学成分的理论和工具加以借鉴。但是不论怎么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只能是符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的政治经济学,发展着的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也必须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的政治经济学。在“扬弃马克思主义实践”之后,姚洋先生信心满满地说:“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以儒家政治为体,重构党的理论体系,是党完成回归中国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华文明吸收西方文明的关键一步。”姚先生的“关键一步”的“关键”,说白了,就是要“区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实践”,并且是“继承前者而扬弃后者”。
马克思主义哲学(简称“马哲”),就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即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实践(简称“马实践”),就是基于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社会主义革命以及社会主义建设。千万不要忘记,“马实践”既包括发展生产力的实践活动,更包括基于生产力发展状况的生产关系革命——阶级斗争不过是生产关系革命的题中之义罢了。
这里顺便指出,“阶级”和“阶级分析”并不是马克思的“发明”,而是客观存在的铁一般的事实。有关“阶级”和“阶级分析”的理论,马克思并不拥有“专利权”,这是常识。早在马克思之前,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梯叶里、基佐、米涅等人就认为,阶级斗争是理解近代欧洲革命的钥匙。在这些资产阶级学者的眼里,17世纪的英国革命、18世纪的法国革命,其实就是资产阶级同封建贵族、僧侣的阶级斗争史。至于斯密、李嘉图,这两位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公开承认阶级的存在并做过阶级分析,那更是经济学的常识。当然,马克思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并不是跟在资产阶级学者的屁股后面“照着说”。马克思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有三个亮点:(1)马克思把阶级看作历史范畴,即“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马克思指出了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内在关系,即“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马克思强调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地位,即“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问题在于,“马哲”既是“马实践”的必然产物,反过来又指导并引领着“马实践”。一言以蔽之,“马哲”与“马实践”不可割裂!这里的逻辑很清楚:若抛弃了“马实践”(姚洋的主张其实就是要抛弃“马实践”),也就从实证的角度否定了“马哲”;若真要继承“马哲”,那就必须而且必然发扬光大“马实践”。姚洋的方案之所以吊诡,就在于:他既要继承“马哲”,又要抛弃“马实践”。这就如同鲁迅所说:“恰如用自己的手拔着头发,要离开地球一样”。真是难为他了。按照姚洋的定位,“马克思主义实践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言外之意,否定“马实践”,理所当然地就要否定“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然而,“马哲”的科学性质,是通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才得到证明和检验的。换言之,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实证性质,必须通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才能得以贯彻和呈现。对于唯物史观的科学性,列宁说:“社会学中这种唯物主义思想本身已经是天才的思想。当然,这在那时暂且还只是一个假设,但是,是一个第一次使人们有可能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对待历史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假设。”既然唯物史观“还只是一个假设”,那么它就需要实证检验(证实或者证伪)。那么,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如何被实证检验的呢?对于唯物史观的实证检验,列宁给出了如下说明:“马克思在40年代提出这个假设后,就着手实际地(请注意这点)研究材料。他从各个社会经济形态中取出一个形态(即商品经济体系)加以研究,并根据大量材料(他花了不下25年的工夫来研究这些材料)对这个形态的活动规律和发展规律作了极其详尽的分析。”也就是说,唯物史观是通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得以实证检验的,其检验成果就是《资本论》。《资本论》既是马克思运用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生、发展内在规律的结果,同时也是马克思通过资本主义宏观样本数据,对唯物史观进行实证检验的过程。列宁说:“自从《资本论》问世以来,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不是假设,而是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唯物史观在刚提出来的时候,“暂时还只是一个假设”。但是在《资本论》问世之后,唯物史观就是被实证检验所证明了的科学理论。由此可见,倘若抛弃了《资本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又何以可能?倘若否定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科学性又何以立足?在评论了姚先生的《最新万字方案》之后,接下来我评论一下公方彬教授有关“谁养活了谁”的困惑。2020年2月24日,《今日头条》刊登了一篇文章:《公方彬:谁养活了谁?》。由于正忙于学习如何讲授网络课的数字技术,故而对于公方彬关于“谁养活了谁”的看法,我也就一笑了之。后来,有学生提起了这篇文章,并问我:“怎么没见马克思主义学者出来质疑和回应公方彬的文章?”于是,我写下了评论文字,算是对公方彬文章的一个回应。在《谁养活了谁?》中,公教授首先提出了一个困惑:“‘阶级仇’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革命阶段激发精神力量的来源和逻辑基础,所谓‘哪里有剥削,哪里就有反抗’,没有剥削就没有革命。问题是这个逻辑关系在夺取政权后又发生了哪些变化,是长期延续还是发生转移?认定处在延续中就等于否定了革命取得彻底成功,认定发生转移就要回答转移到了哪里。如此重大而又根本的问题,我们一直没有作正面回答,更未形成严密逻辑基础上的新思想理论体系。”公教授的困惑虽然比较绕,但绕了好几圈之后的指向,却非常明确:既然共产党革命的理由是阶级和剥削的存在,那么今天搞改革开放了,阶级还存在吗?剥削还存在吗?言外之意,改革开放以后,阶级和剥削已经不复存在了。对于一个受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的人来说,阶级与剥削在当今是否仍然存在,这难道这不是一个妇孺皆知的常识么?难道这是一个需要“正面回答”的问题么?至于这个常识怎么就成了公方彬教授的困惑,这才是一个“一直没有作正面回答”的、令我感到困惑的问题。对于公教授埋怨的“一直没有作正面回答”的困惑,公教授自己给出的“正面回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由于经典作家的剩余价值学说深刻阐明了工业革命前期的社会基础与经济关系,而引来波澜壮阔的国际共运。今天来看,这个理论系统解决了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矛盾问题,而没有解决夺取政权后经济和社会关系发生变化后的新矛盾新问题(‘马克思主义没有穷尽真理,只是开辟了通向真理的道路’的判断或基于此)。”这段充满“马克思主义语境”的说法比较学术性,所以我有必要简单解释一下。在公教授看来,阶级和剥削存在与否的标准,与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毫无任何关系;与人们在经济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毫无任何关系。一句话,阶级和剥削,与既定社会的经济结构没有任何关系。那么,阶级和剥削与什么有关系呢?衡量阶级和剥削存在与否的标准又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公教授虽然没有明说,但在他的逻辑中,鉴别阶级与剥削存在与否的标准,就是看共产党“需不需要革命”:如果共产党需要闹革命,那么阶级和剥削就存在着;如果共产党不需要闹革命了,那么阶级和剥削就自动从地球上立马消失了。也就是说,鉴别阶级与剥削是否存在的标准,完全是“实用主义”的标准:我需要,则用之;我不需要,则弃之。至于这“用之”或“弃之”的东西是否真的存在,那就要看你想要做什么了。公教授的逻辑让我想起了一个成语故事:掩耳盗铃。据《吕氏春秋·自知》记载:“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恕我直言,公教授鉴别阶级与剥削存在与否的标准,其实就是“掩耳盗铃”的标准。在《掩耳盗铃》里,偷钟人挪动大钟的时候,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不论偷钟人是否捂住耳朵,这钟都是要响滴。同样道理,在阶级社会中,人们总是处于客观的阶级以及阶层的层级之中,不论人们是否喜欢,阶级以及阶级斗争都不会以某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至于阶级之间呈现出什么样性质的关系(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以及阶级斗争采取什么样的形式,那是另一回事情。有人把阶级斗争仅仅理解为“打打杀杀”,这是对阶级斗争的曲解。阶级斗争的形式多种多样,并非只有暴力斗争。比如,劳资之间的经济斗争、文化领域的思想斗争,以及意识形态的观念斗争,都是常见的阶级斗争形式。不知公教授是不是把阶级斗争仅仅理解为“打打杀杀”了?公教授不喜欢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客观存在,以为只要人们主观上给予否定,阶级与阶级斗争从此就不复存在了。这与那位“掩耳盗铃”的一样,都是主观唯心主义的思维方式。在此,我们必须重温一下要高度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阶级理论。1979年6月,邓小平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四川代表团的讲话中也指出:“既反对阶级斗争熄灭论,又反对阶级斗争扩大化”。1980年,邓小平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中指出:“有人说,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了,怎么还会有阶级斗争?现在我们看到,这两方面都是客观事实。目前我们同各种反革命分子、严重破坏分子、严重犯罪分子、严重犯罪集团的斗争,虽然不都是阶级斗争,但是包含阶级斗争。”由邓小平主持制定、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概括:“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实践证明,无论缩小或者夸大,两者都要犯严重的错误。”此外,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名言中也有“消灭剥削”的重要思想。2014年2月,习近平在《二月讲话》中明确指出:“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首先就是阶级立场,进行阶级分析。”关于阶级斗争问题,《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中明确指出:“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可见,阶级斗争有可能激化的观点、阶级立场和阶级分析的原则,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性和客观性。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当然没有穷尽真理,所以需要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问题在于,用“还需不需要革命”作为判断阶级存在与否的标准,这是不是就发现了真理呢?
比如公教授发现:“‘谁养活谁’的问题将不再是革命阶段的工人与资本家、农民与地主,而是纳税人与政府。这看似简单其实根本,因为关系到思想引导,价值系统建构,及其制度设计与利益分配模式。”这个发现说白了就是:既然今天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矛盾已经不复存在了,那么,劳动与资本之间也就不存在“谁养活谁”的问题了;既然当下的劳动者与资本之间“谁养活谁”的问题已经不复存在,那么,阶级关系从此也就被纳税人与政府的关系取而代之。如果发现者不是中共党员,有这样的发现也不足为怪。如果发现者是“中共党员”,那么我就没必要对他重复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道理了。因为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道理,是每一个中共党员的起码要求。如果说发现者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道理,那么他的所谓“发现”就足以证明:要么他不相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道理,要么他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道理。二者必居其一。问题是,即便发现者不懂或不信经典马克思主义基本道理,起码也应该懂得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反复强调“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难道发现者已然忘记了吗?按照“两个毫不动摇”的逻辑,我们之所以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并坚持发展公有制绝不动摇,就是因为现在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要不忘初心,要逐步消灭人剥削人的现象;按照“两个毫不动摇”的逻辑,我们之所以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是因为我们必须正确引导、促进符合现阶段生产力性质的生产关系健康发展,而并不是说私人资本从此就不受剩余价值规律支配了,就不追求剩余价值了。总之,有没有剥削,首先是一个关乎“事实”问题。而怎么评价剥削,则另一个问题。我们不能因为价值判断的需要,就不需要实事求是了。这里有必要讨论一下公教授对“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的批评。对于贫穷的原因,他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完全解释经济领域的复杂现象,有许多方面的问题大值得追问。旧社会穷人很多,赤贫者亦众,导致的主要原因究竟源自剥削,还是限于资源短缺、生产力低下?比如在农村,有大地主的村庄说贫穷源于剥削,而大面贫困,甚至方圆几十里也找不出一个富裕户,这时仍然强调贫穷源于剥削,就缺乏说服力。”公方彬上面的说法,其实是对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的误读。所以,我有必要给予澄清:马克思从来没有简单地、片面地、孤立地断言过:“赤贫多的原因源自剥削”;马克思主义从来都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从来都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去揭示贫穷的根源;一言以蔽之,马克思主义从来都是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叠加态中,来看待并解决贫穷问题的。对于公方彬所谓“贫穷的原因”,有学者告诉我:“贫穷与剥削并存是历史事实。难道生产力低下就不会有剥削了吗?奴隶社会的生产力很低下,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却相当残酷。不能用生产力不发达来否认剥削的存在。”姚洋先生把他期待的“一个统一的政治和哲学理论”,定位在“实用主义”加“儒家思想”。这样的“哲学理论”到底是什么理论,我琢磨了半天,不甚了了。公方彬教授把否认阶级关系的现实存在,作为其“新思想理论体系”组成部分。这样的“新思想理论体系”究竟与马克思主义有何关系,我也不甚了了。但有一点我是清楚的:马克思主义不仅过去没有认可,现在和将来也不会认可把这样“一个统一的政治和哲学理论”和这样的“新思想理论体系”,作为自己“中国化”的理论成果。至于姚先生把“马克思主义实践”的基础定位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这样的定位仅从马克思主义常识来看,也是值得商榷的。限于篇幅,我这里就不讨论了。某微信群里有位马克思主义教授说:“《最新万字方案》消解了马克思主义,把实践标准说成鼠目寸光的实用主义,把共产党人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历史规律的政治说成含糊不清的‘贤能政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说成是‘儒家社会’。马克思主义、共产党、社会主义统统被消解了,只剩下大清王朝。”这位马克思主义教授的话虽然比较尖锐,但是“一针见血”。(作者系《财经科学》常务副主编,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原刊于《政治经济学研究》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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