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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城:关于市场经济的性质和作用 ——重新学习邓小平有关市场经济理论
点击:  作者:周新城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0-03-30 1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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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有关市场经济的性质和作用问题一直争论不休。这个问题是随着我国经济运行机制转轨而产生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经济运行机制方面,我们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这是一种高度集中的、靠下达指令性计划来支配国民经济运转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有上级机关规定的,生产上需要的物资,由上级机关调拨,生产出来的产品,由上级机关包销,获得的利润,上交国家,生产上需要的资金,由国家拨给。一句话,就是由国家统一经营、统负盈亏。这种体制,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起过历史的积极作用。这种体制最大的优点是全国一盘棋,可以集中全国的力量办大事。旧中国留给我们一个烂摊子,人力、物力、财力极为匮乏。1953年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推进社会主义工业化,要建设大批工业企业,我们正是利用这种体制,集中了全国的力量,实现工业化,建设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保证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振兴。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初期的一切成就都是同计划经济体制分不开的。

但是,正如任何一种体制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一样,计划经济体制也是有弊病的。计划经济体制最大的缺点是企业仅仅是一个计划执行单位,没有经营自主权,完全听命于上级,体制僵化,束缚了企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精神。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数目的增多,经济联系越来越复杂化,很难完全依靠中央下达指令性计划来管理经济的运行,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加上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的发展逐步从扩大规模的粗放模式转到依靠技术进步的集约模式,这就需要企业有主动精神,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病就突出地暴露出来了。“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党中央把主要精力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就着手改革经济运行机制,克服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病。重点是利用市场经济这种方法,发挥企业的积极性。

长期以来,传统的观念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它反映了资本主义的本质,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这种认识严重妨碍了经济运行机制改革,使得人们不敢运用市场经济这种方法来发展生产,怕市场调节用多了,意味着走了资本主义道路。改革迫切需要从这种思想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这时,邓小平同志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提出了科学的创见。他明确指出,计划经济、市场经济都是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它们属于经济运行机制的范畴,不属于基本制度的范畴,不反映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本质,而是资本主义可以运用,社会主义也可以运用的东西。他明确指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没有根本的矛盾,社会主义也可以实行市场经济,这就突破了传统的观念和多年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模式。邓小平这一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丰富和发展,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增添了崭新的内容。这一思想的提出,有力地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历史进程,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

时至今日,我们仍应该认真学习和掌握这一理论,用这一理论来统一思想。应该看到,目前围绕着市场经济问题的许多混乱思想,大都是由于违背邓小平关于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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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准确地了解邓小平关于市场经济的理论,我们适当多引用一些邓小平这方面的基本论断吧

早在1979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1】尽管当时还是讲计划经济为主,但明确了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利用市场经济,承认和肯定了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的必要性和有益性。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论断。邓小平同志高度评价这个决定,说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并把这个决定称作“纲领性文件”。【2】市场经济乃是发达商品经济基础上的经济运行机制,没有商品经济,就不会有市场经济这样的经济运行机制。承认我国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利用市场经济的前提。

1985年,邓小平同志又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多年的经验表明,要发展生产力,靠过去的经济体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吸收资本主义中一些有用的方法来发展生产力。现在看得很清楚。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这个路子是对的。”【3】从这段话可以看到,邓小平的观点是,第一,他主张市场经济是发展生产力的一种方法,尽管是资本主义国家常用的,但我们也可以学习、借鉴;第二,他主张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而不是像某些人想象那样,只能用一种方法。

1987年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同志进一步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4】我们以前是学苏联的,搞计划经济。后来又讲计划经济为主,现在不要再讲这个了。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强调计划与市场的作用都是覆盖全社会的,不再提计划经济为主。

1990年底和1991年初,邓小平同志两次指出: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

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对他的有关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的思想做了一个概括,明确地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5】这就对社会主义可不可以实行市场经济这个长期争论不休、阻碍我们前进的问题,作了一个清楚、透彻、精辟的总回答,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视为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特征,把市场经济当作资本主义特有东西的思想束缚。

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可以实行市场经济的一系列论述,1992年6月,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指出:“历史经验说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实现社会经济高度发达不可逾越的阶段。充分发展的商品经济,必然离不开充分发育的完善的市场机制。那种认为市场作用多了,就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担心,是没有根据的和不正确的。”【6】他明确提出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要建立的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解决了一个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

邓小平这一系列论述,已经明确回答了上面提到的争论问题。

市场经济是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本身不能回答姓“社”姓“资”的问题


邓小平一再强调,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不属于社会基本制度的范畴,不是区分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标志,而是运行机制的范畴,它本身并没有姓“社”姓“资”的问题,是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的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既不能把市场经济看作是资本主义的本质(这是改革开放前通常的看法),也不能把市场经济“提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把它说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这是最近有人为了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性而提出的“新”观点)。必须牢牢把握,市场经济是发达商品经济基础上的经济运行机制,不同社会制度,只要存在发达商品经济,都可以运用这种方法、手段。

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的性质取决于它同哪种社会基本制度相结合,为哪种社会服务。与资本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我们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运用市场经济的,所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前面的“社会主义”四个字,不是可有可无,不是画蛇添足,而是画龙点睛,点明了我国运用的市场经济的性质。市场经济总是从属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只是基本经济制度的一种实现形式。什么时候都不能抽象地只讲市场经济,而不讲社会主义。

我们不能把市场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仿佛社会主义离不开市场经济似的。改革开放以来,一位“著名经济学家”曾经有过这种想法。他提出一个社会主义的公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公平。我们不来讨论社会公平问题,因为马克思恩格斯早就说过,世界上没有抽象的公平,公平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不同社会有着不同的公平标准。把公平当作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民主社会主义思想,而不是马克思主义。把市场经济当作社会主义的本质也是荒唐的。既然正如邓小平指出的那样,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可以运用的方法、手段,谁都可以用,怎么能说是社会主义特有的本质呢?也许他也感到说不通了,后来再也没有见到他提起过这个公式。

现在,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年后,有人为了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性,又提出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是违背邓小平理论的。邓小平为了推进改革,再三强调,市场经济不姓“资”也不姓“社”,而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都可以运用的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它不属于社会基本制度的范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有特定含义的概念,不能把我国现行的经济制度中,凡是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必须长期坚持的制度,都说成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为什么我们不能把市场经济“提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呢?

这就涉及什么叫基本制度。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也许最早是我们党在《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中,为了分析斯大林错误的根源时,把社会主义制度区分为“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的。1956年赫鲁晓夫在苏共20大上做了全盘否定斯大林的秘密报告。为了科学地分析斯大林错误的根源,我们党提出,苏联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政治上,坚持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专政;经济上,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思想上,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反映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完全正确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共同规律的体现,具有普遍意义,任何国家都必须遵守。抛弃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就是修正主义。具体制度则是基本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用现在常用概念,就是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它需要结合本国国情进行探索,是具有民族特点的。对苏联的社会主义具体制度,需要做具体分析,其中有的是正确的,可以学习、借鉴,有的是从苏联国情出发设计的,不能照搬到国情不同的其他国家去,有的具体制度由于受人们认识的局限以及错误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的影响,则是错误的,必须纠正。斯大林的错误,不是在基本不是根本制度层面上发生的,而是具体制度的环节上出现的,因此,纠正斯大林的错误,不需要、也不应该去“纠正”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是要改革具体制度,即不应该根本否定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而是调整生产关系中不适合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环节,上层建筑中不符合经济基础需要的环节。把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分开,我们就可以科学地评价斯大林以及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也可以科学地确定改革的对象: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改革社会主义具体制度。

1992年初,邓小平在视察南方时,谈到改革问题,也是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具体体制区分开来分析。他强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7】。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必须坚持,需要改革的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

为什么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第一,它是社会主义质的规定性的体现,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第二,它具有普遍性,即不管什么国家,也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是社会主义国家,都必须遵守,否定了,就是否定了社会主义;第三,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根本区别的东西,在具体制度(具体体制、运行机制)方面,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可以有某些共同之处,但在基本制度方面,两者是对立的,没有任何共性。

那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又是什么呢?它反映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也就是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根本区别的东西。全面地说,包括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按劳分配原则这三个方面。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决定性的,后两个方面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所以简要地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党的十五大根据马克思主义这一原理,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我们讲基本经济制度,实际上就是讲生产资料所有制;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就是公有制;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就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把市场经济“提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就会产生一系列难以解释的问题。在资本主义国家里,运用市场经济,已经有几百年历史了,能说他们早就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吗?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从本国国情出发,没有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够由此说它们不是社会主义国家吗?我国改革开放前,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能说那时我国不是社会主义国家吗?

把市场经济“提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理论上讲是回到了邓小平花很大功夫才扭转过来的传统观念(即市场经济是社会制度本质的东西)上去了。邓小平再三强调,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只是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不是基本经济制度的范畴,而是经济运行机制的范畴。把市场经济“提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实际上重复了邓小平批判过的思想,仍然认为市场经济属于基本制度的范畴,它反映了社会制度的本质,不赞成它是谁都可以运用的方法、手段,只是传统观念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本质,而现在则翻了一个个儿,认为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这不能不认为是一种理论的倒退。

必须科学地确定市场经济的作用,不能无限夸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舆论界出现了一股无限夸大市场经济作用,主张一切交由市场来决定,完全否定计划经济的作用,否定政府职能的思潮。这就是市场原教旨主义者提出的市场经济万能论,主张改革就是完全市场化。某些深受新自由主义影响的“著名经济学家”拼命攻击计划经济,把计划经济妖魔化,声称计划经济是“万恶之源”,一切问题都来自计划经济。一度报刊上的文章,谈到经济领域出现的问题,甚至社会领域出现的问题,最后都要捎带一句:“根源是计划经济”,这成了思维的定式。谁也不敢讲计划经济了,谁也不敢讲需要政府调控经济了。一说深化改革,那就是市场化,听凭市场摆布,甚至公益领域也要市场化,医疗市场化,教育产业化,出卖医院、出卖中小学,成为改革的方向,还不准批判、纠正。体育的举国体制,也遭到嘲笑。在他们看来,只要还有一点计划,只要政府还管一点经济工作,还管一点事,那就是改革不彻底。一时间,市场经济万能,彻底市场化,成了“政治正确”,不容置疑。

必须对市场经济的作用,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定位

其实,邓小平从来没有否定计划经济,他总是要求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各有优点和长处,也各有弱点和不足之处。采用计划经济还是采用市场经济,应该根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进行选择。社会主义实行市场经济是为了更有效地发展生产力。根据邓小平的思想,十四大在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时,特地强调要注意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而不是像新自由主义者鼓吹的那样,只能运用市场经济这一种方法,完全排斥计划经济。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市场应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同时强调要发挥政府的职能,把尊重市场规律与发挥政府职能结合起来。也是说要运用两种手段。

我们稍微详细地分析一下,为什么必须同时运用计划经济(发挥政府职能)和市场经济两种手段的问题,说明为什么不能搞完全市场化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以后,鼓吹市场化的人仿佛找到了依据,这股思潮甚嚣尘上。他们故意把“资源配置”四个字删去,宣传《决定》规定了市场在一切领域里都应该起决定作用,主张全面的市场化。有一为身居实际经济工作领导岗位的干部,在一篇自称是解读《决定》的文章中说:“提出市场应该起决定作用,就是改革的突破口和路线图,基本经济制度、市场体系、政府职能和宏观调控、财税金融、土地制度、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改革,都要依此为标尺,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也有了原则和检验尺度。”这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引领其他领域改革的基本方针。”他还明确说,政府应该放弃调节经济的职能。”【8】意思是说,今后任何领域都要有市场来决定,一切都市场化。

这显然是歪曲了《决定》的精神。

新自由主义有一个特点:迷信市场的自发作用,主张经济活动、甚至公益领域的活动都完全交给市场进行调节,排斥国家的经济职能,即所谓“大市场、小政府”。吴敬琏是最典型的了,他要求彻底的市场化,只要还有一点政府干预,那就是改革还不彻底。

邓小平科学地界定了市场经济的作用。如上所说,他是把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当作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既然如此,合适就用,不合适就不用。哪个时期、哪个地方适合用计划经济,就用计划经济;哪个时期、哪个地方适合用市场经济,就用市场经济。他从来没有说过,只能用一种手段,完全排斥用另一种手段。记得1994年夏在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当时中央主管经济工作的朱镕基副总理应邀做经济形势报告,他曾针对市场经济万能论泛滥、丑化计划经济成为时髦的状况,一针见血地指出,邓小平从来没有否定计划经济。事实确实如此。例如,邓小平多次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9】他主张“计划和市场都得要。”【10】他说过“不要再讲计划经济为主”了,但从来没有讲过不要计划经济。在1989年政治动乱以后,他仍然强调:“我们要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这个不能改。”【11】

可见,邓小平是主张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这两种方法、两种手段都应该用,一切从发展生产力这一实际需要出发,而不拘泥于某一种方法,某一种手段。他认为计划经济的优点是可以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但只搞计划经济,就“把经济搞得死死的”。市场经济的优点是经济可以搞活,“不搞市场经济、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12】,但是,市场经济也有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邓小平在总结多年经验后指出,“实际工作中,在调整时期,我们可以加强或者多一点计划性,而在另一个时候多一点市场调节,搞得更灵活一些。以后还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13】根据邓小平这些重要意见,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注意发挥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相结合的范围、程度和形式,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和不同地区可以有所不同。”【14】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面临的新的形势,提出要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15】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在强调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明确指出:“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仍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但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职能是不同的。”【16】这就是说,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不是对立的、相互排斥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应该把“尊重市场规律”与“发挥政府作用”两句话一起说,不能有片面性,只讲一个方面,不讲另一个方面。有人在解读三中全会精神时只强调市场的作用,忽视、甚至完全否定政府的作用,这是不妥当的。

我们强调既要重视市场的作用、又要重视政府的作用,是因为作为调节经济的两种手段,两者各自有优点,也都有不足之处,因此各自有其发挥作用的最佳范围。

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证明,在发达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市场经济对微观领域的资源配置是最有效的。市场机制,第一,可以在价值规律支配下,促使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物资消耗,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第二,可以在供求规律的支配下,把有限的社会资源配置到社会所需要的部门中去,做到产销对路;第三,可以在竞争规律的支配下,促使资源流向经济效益高的企业中去,从而提高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益。市场配置资源的这些优点,已被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所证明。我国的改革一再证明,只有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才能真正做到经济增长率高、经济效益好。

但是,我们在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市场经济本身也有其弱点和不足之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市场调节具有短期性。市场通过价格的涨落所反映的社会需求是近期的社会需求,因而它不能进行长期的调节;第二,市场调节具有滞后性。只有某个部门出现了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的情况,才能促使企业退出或进入这个部门,这就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第三,市场调节具有不确定性。市场只能通过价格的涨落为企业指明社会需求的方向,价格涨落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因而容易造成生产的盲目性;第四,市场调节缺乏全局性。市场调节是受企业的局部利益驱动的,难以协调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此外,在有些领域,市场调节是无效的,这就是西方经济学中所说的“市场失灵区”。例如,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市场是难以调节的。

正是由于市场调节具有上述种种缺陷,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还必须由政府运用计划、财政、金融等手段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正确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在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候,江泽民就明确指出:“市场也有其自身的明显弱点和局限性。例如,市场不可能自动地实现宏观经济总量的稳定和平衡;市场难以对相当一部分公共设施和消费进行调节;在某些社会效益重于经济效益的环节,市场调节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社会目标;在一些垄断行业和规模经济显著的行业,市场调节也不可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他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发挥计划调节的优势,来弥补和抑制市场调节的这些不足和消极作用,把宏观经济的平衡搞好,以保证整个经济全面发展。”他还指出:“在那些市场调节所力不能及的若干环节中,也必须利用计划手段来配置资源。同时,还必须利用计划手段来加强社会保障和社会收入再分配的调节,防止两极分化。”【17】这一分析是符合实际的、科学的,至今对我们的实际工作仍有指导意义。

既看到市场经济的长处又看到它的不足之处,在强调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的同时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府的职能,这恰恰是我们同完全迷信市场的自发作用、主张市场经济万能论、鼓吹市场化的新自由主义根本区别之一。

那么应该怎样划分政府职能和市场作用两者的边界呢?

大体上可以这么说:微观领域的资源配置,即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应该由市场来调节。


政府不应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改革开放前,我们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结果经济缺乏活力,效率不高。事实证明,微观领域的活动,由市场进行调节比较有利。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职能,主要属于宏观领域,概括说来大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控制和协调宏观经济,包括保持总需求与总供给的总量平衡、优化产业结构等等。这一领域,依靠市场的自发作用来进行调节,不但效率低下,往往会带来重大损失;第二,制定市场运转的规则,监管企业在市场中的活动;第三,保证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等等。

可见,政府与市场各自有自己的最佳作用范围,有所分工。从经济活动的角度讲,简单说来就是:微观领域应由市场进行调节,宏观领域应由政府调控。但是两者的作用又不是绝然分开的,而是有着密切的联系。十三大有一个提法,那就是:“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政府通过计划、财政、金融等手段调控市场活动的基本方向,然后由市场来调节企业的经营活动,落实政府规定的大政方针。

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正确处理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的关系的论述,是对邓小平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新自由主义只要市场作用、不要政府作用的市场经济万能论、鼓吹市场化改革的有力批判。

我们必须坚持运用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尊重市场规律和发挥政府职能。两手都要用。这也说明,市场经济不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的,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了;但运用市场经济还是运用计划经济,却是可以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不同场合进行选择的,在某些时期、某些领域、某些场合我们不应该运用市场经济,而应该运用计划经济,由政府发挥职能。这不能说不是社会主义。决定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人们之间的平等、互助、合作关系,按劳分配原则。是运用市场经济,还是运用计划经济,不涉及社会是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问题。因而把市场经济“提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违背邓小平理论的,是不妥当的。

 
注 释:

【1】《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2】《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8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3】《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4】《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0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5】《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6】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7】《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8】杨伟民:《句句是改革,字字有力度》,《人民日报》2013年11月5日。

【9】《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0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

【10】《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

【11】《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

【12】《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 

【13】《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  

【14】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5】《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16】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

【17】《江泽民文选》,第1卷,第20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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