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202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13730.6亿斤,比上年增加73.6亿斤,增长0.5%,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
这真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无论是遭遇几十年一遇的大涝还是大旱,都能保持增长,年年大丰收,堪称“中国奇迹”。毫无疑问,对于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战略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作为粮食生产主体的农民,他们是否增产增收呢?如何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保持我国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带着这些问题,笔者来到湘潭县青山桥镇青山桥村实地调查,并与村党支部书记唐齐辉和部分村民举行了座谈。
一张账单几多辛酸
笔者走访了农民彭新明,他今年72岁,老伴71岁,两儿一女已经成家立业,老两口单独生活。他种植了4亩水稻、2亩油菜、5分地蔬菜,养殖了7分水面的鱼;老伴患糖尿病,喂点鸡鸭,料理家务,生活过得马马虎虎。
我和他算起了2022年收支明细账。
一、全年纯收入8634元。其中:
1、种水稻纯收入1250元,平均每亩313元。
4亩地,一季稻,收获5500斤稻谷,当地收购价118元/100斤,收入6490元。
种粮直补:175元× 4亩=700元。
生产成本:1485元/亩×4亩=5940元。其中每亩种子120元、犁田170元、农药150元、收割150元、化肥135元(尿素20斤、复合肥50斤)、抽水10元、人工750元(5日× 150元)。
2、种油菜纯收入1160元,平均每亩580元。
2亩地,收获油菜籽500斤,出油率0.36,产油180斤,出售价格12元/斤,收入2160元。
生产成本1000元,其中人工900元(6日×150元),化肥100元(50斤×2元)。
3、种蔬菜纯收入500元。
5分地,自给为主,部分出售。
4、养鱼亏损300元。
水面7分,收入500元,鱼苗成本800元,管理不善,制氧不及时,死了一批鱼,重的草鱼达12斤一条,心疼!
5、打零工纯收入约3000元。
6、新农保3024元。
每人每月126元×12月×2人
二、全年共计开支14750元
1、基本生活费用7440元
每月生活费约500元,手机费加电费120元。
2、随礼3310元(儿女分担)
3、生病约4000元(儿女分担)
夫妇各住院2次,每次报销后自费1000元左右。
总的收支缺口为6116元。彭新明告诉我,他的家境在当地还算好的,大致属于中上水平。但是他们两老一年从头忙到尾也只能勉强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所幸儿女们的经济状况还不错,给予不少支持,否则,还得负债,如果光靠种粮,那断然是养活不了自己。
据了解,我国自2009年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给60岁以上的农民按月发放基础养老金已经从55元上涨至现在的126元,增长了1.3倍。但是,湘潭市2022年社保三挡约为每人每月1500元,是“新农保”的11.9倍,城乡差距仍然巨大。同时,湘潭县近10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50元增加到了460元,是“新农保”的3.7倍。
是谁侵吞了农民的“奶酪”?
调查中,笔者发现农民们对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大抱怨比较强烈,于是我列出了一个清单:
与2021年相比,2022年尿素每袋(80斤)150元,上涨60元,涨幅67%;复合肥每袋(50斤)95元,上涨40元,涨幅73%;农药每亩150元,上涨30元,涨幅25%;种子(中等质量)每斤45元,下跌5元,跌幅10%;政府收购粮价为每100斤129元,上涨1元,涨幅0.8%。而且必须自己送到60公里外的易俗河白云粮站,需要运费、装卸费、管理费等开支,所以当地农民宁愿就地以118元低价卖给粮贩子。
笔者计算出农资价格上涨对粮食生产成本的影响:
化肥每亩增加成本96元(尿素40元×67%+复合肥95元×73%);
农药每亩增加成本30元;
种子每亩节省成本12元(120元×10%);
总成本增加:每亩114元(96+30-12)×4亩=456元,占实际成本开支的7.7%(4565940)。
因为农资价格上涨,平均每亩从农民口袋掏走114元,大约相当于无偿挑走一担稻谷。换句话说,与2021年相比,在同等收成的情况下,农民的收入不升反降,农资涨价增加的开支就是农民口袋减少的收入。
同时,从彭新明这份账单可以看出,种植油菜、蔬菜等经济作物的经济效益明显高于种水稻,这也是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原因,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
让农民“种粮赚钱”是硬道理
当前农村人口的基本状况是老人和小孩“留守”,青壮年人基本外出打工了。而老人的主要任务是带小孩,没有太多精力种地,加上无利可图,更不想种地,有些在外打工的儿女坚决不让老人种地受累,他们说:“我打一天工就够你吃半年。”
怎样才能调动种粮积极性?就是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指示——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习总书记的指示鲜明地指出了粮食生产与农民收益的根本利害关系,要确保稳产增产,就必须让农民种粮赚钱,增产增收,否则都是瞎掰。
如何“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呢?最根本的是抓住两点:一方面是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另一方面是控制农资价格。必须建立粮食收购价格与农资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原则上农资价格上涨幅度不得超过粮食收购价格上涨幅度,必须确保种粮具有一定的“利润空间”。
种粮补贴必须精准补到“粮食”上
笔者注意到,12日的新闻联播消息有这样一句话:2022年先后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400亿元,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
笔者调查发现,中央实行“粮食直补”的政策是好政策,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但是并没有达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目的,因为直补一直以来都是按照分配的耕地面积领报,种不种都一样,种多种少都一样,而且很多地方核定的耕地面积几十年保持不变,有的早已不是耕地了还在领直补,有的人出嫁了、不在了还在领直补款,而有的新生儿和嫁入的却没有享受到,耕地撂荒现象非常普遍,实际耕地面积和耕种面积均呈持续下降趋势。
如今的农民朋友们整明白了,自己种地,费时费力还赚不到几个钱,甚至把老本搭进去,还不如不种地,国家给的种粮直补款就成了“纯收入”,还可以在麻将桌上放几炮。
笔者认为,要想真正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除了提高粮食收购价、控制农资销售价,还必须改变现行的种粮直补办法,即由按固有耕地面积补贴改为按实际产粮数量补贴,具体操作可以按照实际交售国家的粮食数量计算直补金额,耕地所有者不种粮可以有偿转让耕地使用权。
改变种粮直补办法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防止不良经营者钻政策的空子,大量骗取国家种粮补贴。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鼓励粮食种植规模经营,达到一定指标可以申报项目,领报特殊政策补贴,规模越大补贴越多,于是有些老板看准“商机”,收购大量土地,却不种植水稻,或者在公路两旁象征性地种植少量水稻以应付审查验收,人为造成大量土地撂荒。一旦按照交售粮食数量给予补贴,就可以从根本上杜绝这类坑蒙拐骗行为。
有序引导种粮集约化经营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农村农业生产发展指明了方向。
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青山桥村有一位赵小立种粮大户,他创办的立丰家庭农场今年种植水稻面积30多亩,湘莲60多亩……机械化作业水平比较高,规模效益很明显,种植水稻的成本明显低于一般农户,其中每亩人工只需1个,比彭新明减少4个,按照一个人工150元计算,仅这一项每亩就可以减少成本600元。
青山桥村党支部书记唐齐辉认为,种粮规模化经营的重点和难点是抓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落地,做好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的配套服务,确保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作者授权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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