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仍面临一些矛盾,重个体及其帮扶、轻集体的倾向导致农民向好发展的要求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满足,有必要建构以农民集体为主体的发展权——农民集体发展权,使“三农”能够通过集体获得更好发展。在这一权利谱系中,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升村民自治和农村治理效能、充分供给农村社会保障是主要内容。因此,纾解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制约因素、促进农村“三治”有机结合、优化“后脱贫”时代的农村社会保障,理应是农民集体发展权的导向。
一、农民集体发展权的生成机理和本质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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